《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检验索赔仲裁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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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六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商品检验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中必不可少的步骤,也是一种公正的安排。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都对检验权做了相应的规定。,为顺利解决因一方违约而可能产生的索赔争议,合同中可就有关索赔的事宜作出明确规定。,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一方违约,可免除其违约责任,但须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在出现国际商事纠纷时可协商、提起诉讼、请求调解或提起仲裁。而仲裁以其简捷、高效、执行方便等优点,在实际上使用最多。,第六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第一节 商品检验,第二节 索赔,第三节 不可抗力,第四节 仲裁,第一节 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含义与意义,进出口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简称商检,是各国实施进出口货物管理的一项制度,也是对外贸易业务中一道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它是指国家设置的检验管理机构,或由经政府批准注册的第三者身份的民间公证鉴定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检疫、残损及装运条件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出口商品检验必须依法进行,我国相应的法律有,食品卫生法,计量法,药品管理法,商品检验法,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二、商品检验的内容,品质检验,品质检验是指运用感官检验、物理检验、仪器分析、化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的手段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进行测试鉴别,确,第一节 商品检验,定其是否符合外贸合同和有关标准的规 定。包括内在和外观两部分。,数量、重量检验,数量检验是根据外贸合同规定的计量单位,按照商业发票、装箱单或尺码明细单等,检验整批货物的件数及货物包装内部商品的个数、面积、体积、容积等,得出该批货物的准确数量。对批量大的商品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办法。,重量检验是按照外贸合同的规定,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结合国际惯例,采用不同的重量检验方式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得出准确的重量。具体检验方式有: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和流量计重。,包装检验,包装检验是指根据外贸合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内、外包装以及包装标志进行的检验。,卫生检验,卫生检验是对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其是否符合人类食用或使用的卫生条件,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维护国家信誉。,第一节 商品检验,安全检验,安全性能检验是根据国家规定和贸易合同、标准以及有关进口国的法令要求,对进出口国商品有关安全性能方面的项目进行的检验,以保障生产使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三、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时间和地点关系到买卖双方检验权的行使,进而关系到检验内容的最后评定权。一般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1,、在出口国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又分两种:,出厂前产地(工厂)检验;,装船前或装船时在装运港检验;,2,、在进口国卸货后检验,也分两种:,卸货后目的港检验;,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3,、出口国装运港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复验;,第一节 商品检验,4,、出口国装运港检验重量,进口国目的港检验质量。即离岸重量、到岸品质(,Shipping Weight,,,Landed Quality,),较为公正。,四、检验机构,检验机构的含义和种类,检验机构一般是接受委托进行商品检验和公证鉴定工作的专门机构。国际贸易的商品检验工作一般是由专业性的检验部门或检验企业来办理。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大体有以下几类:,1,、国家设立的官方检验机构;,2,、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等开设的非官方检验机构,如公证行或公证人;,3,、生产制造厂商或卖方;,4,、用货单位或买方。,在实际交易中,选择上述哪一类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取决于各国的规章制度、商品性质以及交易条件等。检验机构的选定一般是与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联系在一起。,第一节 商品检验,我国的商检机构,在我国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是国家设立的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CCIB,),其在各省市自治区及各主要口岸或进出口商品主要集散地设立分支机构。另外对于进出口船舶、锅炉、药品、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分别由有关主管检验部门承担。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公司(,CCIC,)及其设立在各地的分公司也以民间第三者的地位,承办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公证鉴定业务。它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家独立的检验机构。,我国商检机构和一些国外商检机构还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或合资检验机构。外国检验机构经批准也可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在指定范围内接受进出口商品检验和鉴定业务。,国家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是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机关。其主要任务有三项:,1,、法定检验。即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大宗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进出口商品、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进出口商品、涉及安全卫生的进出口商品以及国家指定由商检统一进行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等实施,第一节 商品检验,强制性检验,以维护国家的信誉和利益。其范围包括: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应实施卫生检验的进出口食品和食品原料;国家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的应实施检疫的进出口贸易性动植物产品;根据商检法的规定,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舶和集装箱;列入,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危险品,其出口时须进行包装鉴定;根据国外法规要求强制检验或认证的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须强制检验的进口计量器具;未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的商品,但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出口商品。,2,、监督管理。即指国家商检部门、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及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国家商检部门、机构指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人员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如商检派人参与企业质检工作,实行质量许可制度。,3,、公证鉴定。即应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商检机构以公证人的身份,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证明,作为,第一节 商品检验,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的有效凭证。,国外的商检机构,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商检机构和公证鉴定机构,有的属于综合性的,也有的属于专业性的;有国家设立的,也有私人或同业公会经营的。如国家设立的有罗马尼亚商品检验局、美国粮谷检验署、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s Administration,,即,FDA,)。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开设的如日本海事鉴定协会、香港天秤公证化验行等。在非官方的商检机构中,有的已被该国政府认可并委托其办理一定范围内检验工作,如美国的“担保人实验所”(,Underwriters Laboratory,),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凡进口的某些家用电器设备必须经担保人实验所检验合格并贴上“,UL”,标签方能进入美国市场。又如日本的谷物检定协会等商检机构也同样受政府委托执行部分商品的法定检验工作。其它著名商检机构有英国劳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ociete,General Surveillance,),五、检验依据(标准),实行“从严检验”的原则,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节 商品检验,1,、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检验标准;,2,、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3,、生产国标准、进口国标准、国际标准。,六、检验程序,报验,抽样,检验检疫,签证与履行,七、检验证明(证书),检验证书的作用,1,、买卖合同中交接货物的依据;,2,、银行议付货款和出口结汇的依据;,3,、海关验关放行征税的依据;,4,、计算运费的依据;,第一节 商品检验,5,、办理索赔理赔的依据。,检验证书的种类,1,、品质检验证书;,2,、数量,/,重量检验证书;,3,、,兽医检验证书;,4,、,卫生(健康)检验证书;,5,、,消毒检验证书;,6,、,产地检验证书;,7,、,价值检验证书;,8,、,残损检验证书;,9,、,验舱证书;,10,、货载衡量证书。,第一节 商品检验,案例:,W,国公司与,X,国商人签订一份食品出口合同,并按,X,国商人要求将该批食品运至某港通知,Y,国商人,货到目的港后,经,Y,国卫生检疫部门抽样化验发现霉菌含量超过该国标准,决定禁止在,Y,国销售并建议就地销毁。嗣后,,Y,国商人凭,Y,国卫生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及有关单据向,X,国提出索赔,,X,国商人理赔后,又凭,Y,国商人提供的索赔依据向,W,国公司索赔。,请问,W,国公司应如何处理?,答案:,W,国公司拒绝赔偿。因,X,国商人已将该批货物转销,Y,国,所以它已接受该批货物,也就丧失了对,W,国商人索赔的权利。,第一节 商品检验,八、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进出口合同中,检验条款是十分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交易的成败和经济的得失。合同中检验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和复验的时间、地点、检验方法和标准、检验证书等。,复验期限一般在货到日起,30,至,180,天不等。复验地点除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按国际贸易惯例和某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在目的地,具体在码头、集中储存地点、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拆箱地等。,九、原产地规则,含义和范畴,作为货物的国籍法,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一国家或地区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原产地规则主要包括制订原则、适用范围、原产地标准、程序规则、管理机构、罚则及争端解决等组成部分。原产地规则的核心是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标准,即原产地标准。经一个以上国家加工制造的产品的原产地,是最后一个对该产品施加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具体的实质性改变可从以下,第一节 商品检验,标准体现:,1,、税目改变标准,2,、增值百分比标准,3,、加工工序标准,作用,1,、国别配额,2,、反倾销措施,3,、优惠性贸易待遇,4,、国别贸易统计,5,、原产地标记,西方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初始作为海关的一项技术措施,现在已发展为一项国际贸易政策,滥用还会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目前欧美各国制定的原产地规则都有这些方面的倾向。另外它们还有引进高科技、吸引外资及保护,第一节 商品检验,本国市场的考虑。,世界贸易组织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制定有,原产地规则协议,,其基本精神如下:,原产地规则应是客观的、可理解的和可预测的;,原产地规则本身不应对国际贸易造成限制性的、歪曲的或破坏性的影响,不能提出不适当的严厉要求或要求满足与制造加工工序无关的某些条件;,原产地规则应以连贯的、划一的、无偏的、合理的方式实施。,如进口猪肉切块、香水或药物的包装、旧货的再加工制造、,我国的原产地规则,我国目前已制定有相应的原产地规则。进口时以实质性加工或制造为准,实质性加工或制造是指经加工或制造后的货物与原货物相比,列入海关进出口关税税则的不同四位数品目号或增值,30%,以上。出口时以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为准。出口签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方)和贸促会(民间)负责。,第一节 商品检验,十、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GSP,),含义及作用,它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所实行的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可促进发展中国家出口,增加其外汇收入,推动工业化进程,加速经济发展。,方案,1,、给惠产品范围,2,、关税削减幅度,3,、保护措施。包括:例外条款、预定限额、竞争需要标准和毕业条款。,原产地规则,1,、原产地标准。又分:完全原产品和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其中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又包括:加工标准、百分比标准、给惠国成份条款、原产地累计条款和简单的、不充分的加工处理。,第一节 商品检验,2,、直运规则,3,、书面证明。现使用联合国贸发会议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制订的原产地证书格式,A,。,给惠国的关税,普惠制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及实例分析,申领普惠制产地证的程序及要求,1,、办理资质注册,2,、申请查厂,3,、办理注册手续,4,、申请普惠制产地证,5,、提交出口商业发票副本,第二节 索赔,国际贸易中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可据此向违约方要求赔偿。,一、违约责任,违约类型,1,、轻微违约,要求损害赔偿。,2,、严重违约,要求损害赔偿并宣布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的限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损害赔偿限定了三原则:,1,、损害赔偿额须与因违约造成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相等;,2,、损害赔偿应以可预料的合理损失为限;,3,、由于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使有可能减轻而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第二节 索赔,买卖方违约的情况及救济方法,1,、卖方违约的情形及救济方法,卖方违约的情形有以下几个方面:,不交货;,交货数量、品质与合同不符;,不按时交货,延迟或提前;,其它情况。,对应的救济方法有:,要求卖方实际履行;,给卖方以宽限期;,解除合同;,退换;,减价;,修理;,第二节 索赔,损害赔偿。,2,、买方违约的情形及救济方法,买方违约的情形有以下几个方面:,不付款;,不受货;,其它情况。,对应的救济方法有:,要求买方实际履行;,给买方以宽限期;,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第二节 索赔,二、索赔与理赔,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属于卖方责任而引起买方索赔的主要有: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和合同不符;卖方未按期交货;卖方其它违反合同或法定义务的行为。,属于买方责任而引起卖方索赔的主要有:买方未按期付款;未及时办理运输手续;未及时开立信用证;买方其它违反合同或法定义务的行为。,第二节 索赔,索赔和理赔中,索赔依据和索赔时间是两个最基本的条件。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和适用的法律、惯例。索赔的事实依据是违约事实的书面文件,即有资格的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当事人的陈述和其他旁证。索赔的期限通常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合同中未约定的,则依法律规定,通常买方还须在收到货物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法定的索赔最长期限为两年。,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异议和索赔条款,主要包括索赔依据和索赔期限。,罚金条款,主要规定罚金或违约金的数额。,第二节 索赔,案例一:,我国某能源公司,A,与美国某公司,B,订立了一宗大型施工设备的购货合同,合同规定了设备型号、技术性能指标、交货时间、价格等条款,另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美方,B,公司未能依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发生了延迟交货的违约行为。而由于我方,A,公司在订约时对交货时间的规定留有余地,故美方延迟未影响我方正常施工,从而没有给我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事件发生后,我方,A,公司即向其提出违约损害赔偿,要求其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但遭对方拒绝,于是我方,A,公司即向违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B,公司依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请问美国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答案:美国法院应判决我方,A,公司不能如数取得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只能取得与实际损失相符的部分金额,且要求我方向法院呈交实际损失计算表。因美方公司为善意违约,不能受惩罚。,第二节 索赔,案例二:,我某公司向欧盟某国,X,公司出口彩电一批,分两年八批交付,付款条件均为,L/C,即期。第一批交货顺利履行。第二批交货因中方错发了部分电视制式规格不同的彩电,曾导致外商退货,我方重发符合合同制式规格的货物。此后,欧洲电视市场转疲,该外商来电称,因中方错发货及产品质量问题,决定不再从该公司购货。随后也未开出第三批及以后的,L/C,,中方多次催开未果,而国内购销合同已全部订妥,积压电视机因制式问题国内无法销售。,请问中方应如何处理?,答案: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因卖方分批交货,第二批的错发属轻微违约,买方无权以第二批的轻微违约来解除以后各批的交货,因各批交货不是互相依存的。而且外方单方面宣告解除合同,多中方多次催开信用证置之不理,已构成根本违约。,第二节 索赔,案例三:,我某公司与澳大利亚商人签订小麦进口合同,200,万吨,交货期为某年,5,月份,但澳大利亚在交货期年度遇到干旱,不少小麦产区欠收,20%,,而且当年由于前苏联严重缺粮,从美国购买大量小麦,导致世界市场小麦价格上涨,澳商提出推迟到下年度履行合同,请问中方是否可以同意?,答案:不能同意。因此事件尚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澳大利亚虽减产但没有绝收,仍能交货;而且小麦为种类货物,澳方可从他国购入履约。,第二节 索赔,案例四:,日本商人在广交会上向我天津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仪器一批,合同中未规定任何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先决条件。中方,5,月开出,L/C,后被日方告知,该仪器为巴统出口管制产品。日方因无法获取许可证,要求解除合同,按不可抗力请中方免责。,请问中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案:中方应坚持日方负责损害赔偿。因该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该仪器需领出口许可证不是在订约后出现的,日方应在订约前知道这一法律要求,它不是不可预见的。且,CIF,术语下申领出口许可证是卖方的义务。,第二节 索赔,案例五:,某年,9,月意售给英商一批蚕豆。合同规定,10,月交货。不料意政府于当年,10,月,20,日宣布禁止蚕豆出口,自宣布日起十天后生效。意商以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解约。请问英商应如何处理?,答案:拒绝意商要求。因若意商有诚意的话,是完全有时间和条件来履约的。,案例六:,某年我方与外商签订一批进口化肥合同,后外商为其生产化肥的两个工厂之一遭受火灾。这时正值国际市场上的化工价格上涨,于是外商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约。,请问我方应如何应对?,答案:我方不能同意。因该外商虽遭意外事故,但并未完全丧失生产和交货能力。,第二节 索赔,案例七:,澳大利亚某商是与我来往多年的棉布商,其日寄来上衣一件,声称该上衣系我某出口合同项下所交染色棉布经其转销给某制衣厂制成的样品,该上衣两袖的色泽有明显的不同,证明我方的供货品质有严重色差,不能使用,为此,要求将全部已缝制的成衣退回,并重新按合同规定的品质和数量交货。,请问我方应如何答复?为什么?,答案:此案与我方无关,拒绝赔偿。因澳商已将我方交付的棉布转销制衣商,构成接受,即丧失退货及其它要求。另外买方如果不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他也丧失宣告合同无效或其他要求。,第二节 索赔,案例八:,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就某商品按,CIF,、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一项数量较大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1,月装运,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后因该商品市场价格趋降,外商便拖延开证。我方为了防止延误装运期,从,10,月中旬起即多次催开信用证,终于使该商在,11,月,16,日开来了信用证,但由于开证太晚,使我方安排装运发生困难,遂要求对信用证的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进行修改,分别推迟一个月,但外商拒不同意,并以我方未能按期装运为由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我方也就此作罢。,请问我方从中应吸取哪些方面的教训?,答案:吸取教训有:(,1,)未规定信用证开证日期,不妥;(,2,)即使未规定开证日期,买方也应于装运月前开证,买方未及时开证,我方应保留索赔权;(,3,)外商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我方不能就此做罢。,第三节 不可抗力,一、含义,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当签订合同以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和人力不能控制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有关当事人即可根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免除不履行合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责任。,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很广,通常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原因两大方面。,二、法律后果,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具体采用要看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及对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而定。,三、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具体方法:,1,、概括规定,2,、具体规定,3,、综合规定,第三节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故的后果,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一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以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并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方式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及出具证明的机构,由当地的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出具。,四、援引时注意问题,1,、及时通知和答复;,2,、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和材料;,3,、严格审查;,4,、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处理。,第四节 仲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一般有四种:,当事人自行协商;,第三者居间调解;,仲裁机构裁决;,法院诉讼。,二、仲裁的含义和特点,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Award,)。它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具有如下特点:,1,、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不是国家司法机关,不具有强制管辖权;,2,、仲裁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双方必须达成仲裁协议;,第四节 仲裁,3,、仲裁协议达成后,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4,、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选定;,5,、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另外仲裁解决争议具有程序简便、办案迅速、费 用低廉、不伤和气、利于双方业务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等优点,在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是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一般分两种形式:,1,、事前的仲裁条款;,2,、事后的仲裁协议。,四、仲裁程序,1,、仲裁申请,2,、受理,3,、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4,、审理,5,、裁决,第四节 仲裁,五、仲裁条款(见参考教材,P270-273,),1,、仲裁地点(争取在本国进行),2,、仲裁机构(争取为本国机构),3,、仲裁规则(使用仲裁国的仲裁规则),4,、仲裁效力(终局),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也可协商),仲裁条款范例:,1,、规定在我国仲裁的条款;,2,、规定在被告国仲裁的条款;,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的条款。,六、仲裁裁决的执行,终局的。根据联合国关于认可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定的协定(,The UN,Covention,on the,Recognation,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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