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临床药学现状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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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内临床药学现状及发展,我国的临床药学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 在,1964,年全国药剂学研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汪国芬、张楠森等药学专家首次提出在国内医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建议;,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一些大型综合性医院根据各自的条件,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临床药学工作。,2,20,多年来,我国在临床药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合理用药和提高医疗质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与快速发展的医药事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临床药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方面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3,一、我国临床药师工作的现状,在这短短的,20,年里,尽管我国临床药学发展存在政策支持滞后、缺乏教育支撑、临床药学研究不足等诸多问题,但还是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1,、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已获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政策和管理上的支持,如,1981,年,国家卫生部批准了,12,家重点医院作为全国临床药学试点单位;,1982,年,卫生部在颁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及医院药剂工作条例,中列入了临床药学内容,;,1989,年,国家教委批准原华西医科大学在国内率先试办临床药学本科专业,培养正规的临床药师,1991,年,国家卫生部在医院分级管理文件中首次规定了三级医院必须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并作为医院考核指标之一。,5,2002,年月,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从而在政策法规上明确了临床药学和临床药师工作的职责、内容和目标。,6,2,、初步建立了适合临床药学工作的药学人才教育及培养模式,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已陆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临床药师教育。在学历教育方面,原华西医科大学药学院和大连医学院分别试办了五年制本科临床药学专业。,7,1999,年,国家卫生部颁布了,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规定在两阶段共年的最后年培训中,须进行临床知识培训,参加临床科室实习,包括查房、会诊和病案讨论。,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的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临床药学课程体系与内容的研究,已完成并组建了临床药学课程群,教材,临床药学各论,也已出版发行。,此外,多项改革药学教育、培养临床药师的计划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之中,上海复旦大学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都准备开办临床药学硕士研究生班。,8,因此,国内已初步建立了学历教育与在职药师继续教育双轨并行的教育及培养模式,特别是临床药师的学历教育正处于转折或突破阶段。,在继续教育方面,各种临床药师的培训班和临床药学新进展学习班如雨后春笋,并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大批药学技术人员传授了临床药学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对医院在职药师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9,3、 临床合理用药,临床药师参与决策得到重视,近年来,合理用药的观念得到了药学界内外的普遍认可,不论是药学专业期刊还是公众媒体,都对合理用药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从近年发表的文献内容看,国内临床药师已从调查临床用药和分析处方开始,逐步参与临床的药物治疗,如提供药学信息服务、开展治疗药物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师下临床等工作。特别是在药师下临床方面,国内临床药师总结并实践了多种参与临床的模式。,10,随着国外“药学服务”理念的提出,国内药学界的同行也纷纷响应,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实践,“药学服务” (,pharmaceutical care,)这一译名,逐渐获得越来越多药学工作者的首肯。这是由于药学服务更加明确和系统地体现了包括临床药学在内的医院药学的本质,即本着负责的态度为患者提供完整的药学技术服务。,11,二、我国临床药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临床药师的称谓在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规定,2,、临床药学工作尚未完全得到医院领导、医生、护师的普遍认可和支持,3,、 医院药师的知识、能力结构不尽合理,与临床药师的要求差别较大,12,我国,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2002,年公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都没有就“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及临床药师的岗位、职责”提出要求,直到,2002,年,1,月,21,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十六条才对此做了相应的规定。该文件虽有一定权威性,但是暂行,且内容又不够明确、详细和完备,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例如,具体哪一年、哪一级医院应开展哪些方面的临床药学工作?没有开展的应承担哪些责任?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再如,提出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但“逐步”应当怎样理解?临床药师到底如何配置?诸如此类的问题,该文件都无具体要求。,1、临床药师的称谓在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规定,13,2,、 临床药学工作尚未完全得到医院领导、医生和护师的普遍认可,多年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药师的工作主要局限在采购、供应、保管药品、调剂、制剂、药品检验等方面。临床药师工作在医疗机构虽有不同程度的开展,但因业务的局限,总体上没有得到医院领导、医师、护师及病人的认可。医师对临床药师的工作认识相对模糊,态度比较审慎,虽然对临床药学服务有需求,但是对可能受到的权威挑战却较为担心,;,同时,他们对临床药师的服务能力也表现出一定的怀疑,故对临床药学服务项目只愿意有选择性地接受。,14,在我国目前特定的条件下,,医院药学服务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并不单单取决于临床药师,,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医院管理层,对药学服务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取决于医院开展药学服务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依靠临床医师和护师对临床药师工作的热情支持和密切配合。只有充分调动包括临床药师、医师、护师在内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开展药学服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才能更好地推进药学服务工作。,15,3,、 医院药师的知识、能力结构不尽合理,与临床药师的要求差别较大,长期以来,我国药学教育以化学模式设置课程,专业培养目标主要为提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从事药品检验等方面工作输送人才,仅仅具备初步的药品研发能力,从根本上忽略了药学服务和药学实践以及药物在临床中对人体的作用。,然而在这些人才中,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临床经验都相对缺乏和不足, 加之多年来药师一直围绕着药房、药品转,知识更显得老化、陈旧,;,且与医护人员的共同语言不多,以致难以更大程度地进行沟通与交流,为患者提供药学咨询服务的能力自然也达不到应有的要求。,还有,某些医院的临床药学工作至今仍停留在实验室研究阶段,仅满足于发表一些论文,开展必要的信息咨询工作。正是由于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使得部分药师存在一定的畏难心理,不愿或不敢进入临床从事深层次的用药服务工作。,16,三、我国临床药学的发展及几点建议,、 进一步切实有效地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为更好地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不仅要对制度的建立做出规定,还要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控和跟踪检查。为确保临床药师制度能够有效地贯彻落实,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主管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2,、针对全国医疗机构各自发展的特点, 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建立临床药师制度的规划。,3,、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在具体推行过程中建立各级监督机构,认真履行监察义务,确保临床药师制度在全国既普遍开展,又充分发挥作用。,17,4,、进一步明确临床药师的职责权限,制订临床药师工作规范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工作标准,加强对临床药师工作的考核与评估。随着临床药师制度的建立,临床药师工作的考核与评估也应同步进行。要坚持考核临床药师药历记录、不良反应记录、监测记录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考核临床药师干预药物治疗的正确性;考核临床药师药物咨询服务的正确性与时效性;考核临床药师开展药物利用与评价研究的进展与成果等。,18,、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和再教育,临床药师要参与个体化给药方案的设计,对患者药物治疗的合理性提出评价和建议,需要丰富的疾病诊疗和临床用药知识,并拥有各种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理能力。然而,国内的药学教育的不完善使得医院药师失去了直接参与临床治疗的基础,由此造成的临床实践经验的匮乏又进一步削弱了药师提供临床药学服务的能力。所以,即使是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医院药师,也不大具备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对药物治疗提出合理性、经济性建议的能力。因此,临床药师作用的发挥不仅需要从政策和制度上给予支持,更要在药学教育上得到有力的支持。,19,(三)、明确临床药师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在法律上,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不能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也就不可能享受任何权利。临床药学服务使药师从幕后走到台前,直接面对病人,不仅要享有参与药物治疗决策的权利,也需要承担与药物治疗有关的法律和社会责任。,法制社会中制度的建立需要法律先行,从法律层面上对临床药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具体规定,进行明确划分,并对其加强监管,将有助于我国临床药师制度的实施。目前,国家应从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上对临床药师及临床药学工作做出明确规定。,20,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条件的探讨,-,摘自中国药房2005年第16卷第7期,吴 永 佩,1,, 颜 青1 , 蒋 学 华2 , 曾 仁 杰3,甄健存 4 1、,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2、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3、成都军区总医院;4、北京积水潭医院,21,临 床 药 师,任 职 应 具 备 的 技 术 条 件,1,、专 业 理 论 知 识,(,1,)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掌 握 本 专 业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包 括 : 解 剖 学 、 病 理 生 理 学 、 药 理 学 与 临 床 药 理 学 、 药 剂 学 、 生 物 药 剂 学 、 临 床 药 动 学 、 药 物 化 学 、 生 物 化 学 、 诊 断 学 基 础 、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学 等 。,初 步 掌 握,传 染 病 学 、 药 物 免 疫 学 、 遗 传 病 学 、 医 学 心 理 学 、 分 子 生 物 学 与 药 物 生 物 技 术 等 学 科 的 基 础 理 论 与 方 法 ;,掌 握,人 际 交 流 与 沟 通 技 巧 ;,了 解,常 见 疾 病 的 诊 断 与 治 疗 学 以 及 医 疗 文 书 ;,熟 悉,临 床 所 用 主 要 药 品 的 药 理 作 用 、 有 效 性 及 安 全 性 ;,具 有 初 步,临 床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设 计 与 评 价 的 能 力 。,(,2,) 相 关 理 论 知 识 :,了 解 与 本 专 业 相 关 学 科 的 基 础 理 论 知识,, 如 : 医 学 基 础 理 论 与 临 床 医 学 基 础 理 论 、 临 床 检 验 学 、 微 生 物 学 、 医 学 统 计 学 、 药 学 伦 理 学 等 知 识 。 具 备 良 好 的 与 患 者 沟 通 的 技 巧 和 一 定 的 文 字 表 达 能 力 。,(,3,) 学 识 水 平 : 经 常 阅 读 本 专 业 期 刊 , 初 步 了 解 本 专 业 国 内 外 现 状 及 发 展 趋 势 , 能 吸 取 新 理 论 、 新 知 识 、 新 技 术 、 新 方 法 , 并 能 在 实 践 中 应 用 ; 能 较 熟 练 阅 读 本 专 业 外 文 文 献 , 并 用 译 文 发 表 。,(,4,) 法 律 与 法 规 知 识 : 初 步 了 解 与 本 专 业 有 关 的 法 律 与 法规 。,22,2,、 工 作 经 历 与 能 力,2、 1,从 事 本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受 聘 担 任 临 床 药 师 期 间 , 平 均 每 年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不 得 少 于 44周,2、 2,从 事 本 专 业 工 作 能 力,:,( 1),熟 悉,临 床 所 用 各 类 主 要 药 品 和 中 毒 急 救 药 物 通 用 名 、 药 理 作 用 、 临 床 适 应 证 、 用 法 用 量 、 药 物 安 全 性 及 注 意 事 项 等 ; ( 2),具 有 初 步,临 床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设 计 与 评 价 的 能 力 , 能 参 与 临 床 科 室 合 理 用 药 的 讨 论 , 能 发 现 问 题 , 并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 ( 3),具 有 初 步 参 与 临 床 查 房 、 会 诊 、 病 案 讨 论 和 危 重 患 者 救 治 的 药 物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与 技 能,; ( 4),对 临 床 常 见 的 诊 断 技 术 , 如 影 像 、 心 脑 电 图 、 临 床 检 验 报 告 等 具 有 初 步 阅 读 的 能 力,; ( 5) 具 有 书 写 与 分 析 药 历 的 能 力 ,,具 备 初 步,医 疗 文 书 书 写 、 阅 读 与 处 置 的 能 力 ; ( 6),初 步 掌 握,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TDM) 的 原 理 与 操 作 技 能 , 了 解 个 体 化 给 药 方 案 设 计 的 步 骤 与 方 法 ; ( 7) 在 上 级 临 床 药 师 指 导 下 , 能 协 助 医 师 做 好 新 药 上 市 后 临 床 观 察 和 分 析 药 物 安 全 信 息 工 作 ; ( 8) 初 步 具 有 参 与 新 药 临 床 研 究 的 能 力 或 根 据 临 床 用 药 需 要 开 展 临 床 药 动 学 与 生 物 利 用 度 研 究 的 能 力 ; ( 9) 初 步 具 备 提 供 药 物 信 息 咨 询 和 宣 传 合 理 用 药 知 识 的 技 能 ; ( 10) 初 步 掌 握 交 流 沟 通 技 能 。,23,2,、3 应 承 担 的 技 术 工 作 及 工 作 量 :,( 1) 参 加 查 房 、 会 诊 、 病 案 讨 论 和 危 重 病 人 的 救 治 , 提 供 药 物 治 疗 有 关 的 信 息 与 药 物 选 用 意 见 ; ( 2) 参 与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的 设 计 , 对 临 床 用 药 的 合 理 性 提 出 专 业 意 见 , 并 根 据 病 情 变 化 及 时 提 出 用 药 调 整 意 见 ; 在 上 级 临 床 药 师 指 导 下 对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的 结 果 作 出 合 理 解 释 , 并 提 出 个 体 化 给 药 方 案 ; 每 年 参 与 救 治 危 重 病 人 、 接 受 合 理 用 药 咨 询 、 提 供 合 理 用 药 意 见 、 纠 正 用 药 失 误 、 干 预 不 适 当 药 物 使 用 等 不 少 于 300例 /次 ;,( 3) 书 写 具 典 型 意 义 的 药 历 , 每 年 不 少 于 30例 。,2、4 参 加 继 续 药 学 教 育 :,参 加 经 卫 生 部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委 员 会 批 准 或 备 案 的 继 续 药 学 或 相 关 医 学 教 育 , 按 规 定 取 得 继 续 教 育 学 分 。,24,3,、 教 学 能 力,能 对 实 习 学 生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 能 正 确 指 导 低 年 资 临 床 药 师 的 一 般 业 务 工 作 , 协 助 上 级 临 床 药 师 培 养 青 年 药 师 。,4,、 科 研 水 平,(,1,)、 能 参 与 临 床 用 药 合 理 性 的 调 查 分 析 、 药 物 评 价 、 药 物 利 用 等 研 究 , 从 中 学 习 科 研 选 题 、 设 计 与 实 施 程 序 。,(,2,)、 参 与 有 关 药 物 临 床 使 用 、 用 药 失 误 等 实 践 性 课 题 的 研 究 。,(,3,)、,5,年 内 在 公 开 发 行 的 药 学 或 医 学 专 业 学 术 期 刊 发 表 论 文 不 少 于,2,篇 。,25,在职临床药师系统化培养规范,1、总体要求,1.1 培养周期:,二年,分三个阶段,。,1.2 总体目标:通过二年的学习,培养出真正适应临床专科要求、能融入临床、对临床药物治疗方案提出建议、为临床用药制订个体化用药方案的合格临床药师,保障临床 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1.3 培养对象:药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医院药学工作五年以上有志于开展临床药师工作者。,26,2,、各阶段工作规范及要求,2.1,、 第一阶段:知识储备阶段,2.1.1,时间:,半年。,2.1.2,达到目标:对准备参与的专科情况有初步了解,看懂病历,熟悉,该专科用药。,2.1.3,工作要求:,整理并熟悉所参与专科的,主要病种的病生理名词及含义,(一个月),整理并熟悉该专科,主要病种的病生理指标及治疗原则,(一个月),列出该,专科常用药,一览表并熟悉掌握其构效关系、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效学、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药物相互作用等(一个月),查阅该专科疑难病历,30,50,份,学习建立相应的药历,10,份(一个半月,27,2.2 、第二阶段: 临床学习阶段,、时间:,半年。,、达到目标:通过下临床学习,提高对临床工作的认识,学习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与医生交流的方式与技巧。,2.3 、第三阶段:参与临床阶段,、时间:,一年。,、达到目标:在查房、病历讨论、死亡讨论中能对用药情况发表意见,对临床药物治疗方案提出建议,逐步参与临床的合理用药。,28,2.4,、第四阶段:与临床融合阶段,、时间:从前面三个阶段实施完后开始,、达到目标: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全过程,与临床融为一体,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为临床用药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开展药疗保健服务,降低药疗不良事件的发生,临床药师的培养和下临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规范化培养是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持之以恒地去做,需要药师终身的学习,需要社会、医院、科室创造良好的环境,需要转变观念,也需要成为卫生行政人员、医师、护士的共识,因为医院药学始终是医院整体医疗技术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大前提下,上下共同努力,必将为培养临床药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临床药学的健康发展。,29,四、结束语,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已促使医院药房从制剂生产和药品保障供应为主逐渐向药学服务为主的模式转变。伴随着合理用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如上所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临床工作者开始确立药师在临床中的地位,药学教育的改革和继续教育的推行促使更多掌握现代药学知识的药师加入临床药师的行列,人才严重匮乏的局面正日益得以改观。我们应当乐观地看到,临床药师已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0,欢 迎 指 正,谢 谢 !,3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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