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宪法8汇编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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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六章 国家性质,2020/10/16,1,第一节、国家性质概述,一、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一)新的理解:,1、国体,国家主权的归属。性质、本质指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是国体的核心。,2、国家性质,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它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一般是指国家的根本制度。,2020/10/16,2,(二)体现和制约一国国家性质的主要因素:,1、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阶级归属),2、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3、社会的精神文明 ;,2020/10/16,3,(三)不同国家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主流立宪国家的宪法 对此一般不做规定,但部分国家的宪法规定了规范性的国法秩序原则。,例如:,法国:不可分割、非宗教、民主的和社会的共和国(现行宪法第2条),德国:民主的、社会的法治国家(基本法第20、28条),2020/10/16,4,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性质,宪法第1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020/10/16,5,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征:,1、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反映了我国革命和政权建设的传统和特点;,2、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有极其广泛的民主基础:工人阶级的领导(农民工加入工会)、工农联盟基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写进宪法。,3、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4、国家政权的主要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020/10/16,6,第七章 国家形式,一、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二、国家结构形式,三、国家象征,2020/10/16,7,第一节 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一、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不同理解:,主张一:,A、政体着重于体制,主要说明国家权力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B、政权组织形式着重于机关,主要说明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主张二:,A、政体是指国家主权的运行方式,是实现国家权力的宏观体制;,B、政权组织形式则是政体的具体化。,2020/10/16,8,二、政体的广义和狭义,广义:指国家权力的运行体制。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内容。,狭义:与政权组织形式同一意义,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即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2020/10/16,9,三、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一)君主立宪制,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的政体。,二元君主制,也即二元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制,又称议会君主立宪制。,2020/10/16,10,1、二元君主制,特征:虽然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的力量非常弱小,君主仍然掌握着极大的权力。,例如,议会中的部分议员由君主任命,议会制定的法律须经君主同意才能生效,内阁只是君主的咨询机构,并对君主负责等。如尼泊尔、约旦、沙特阿拉伯。,2020/10/16,11,2、议会君主制,特征: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能力。,如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日本。,2020/10/16,12,(二)共和制,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依据宪法行使职权,并有一定任期的政体。,1、议会共和制;,2、总统制;,3、半议会制半总统制;,4、委员会制;,5、人民代表制;,2020/10/16,13,1、议会共和制,特征: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如意大利、德国。,2020/10/16,14,2、总统制,特征: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如美国。,2020/10/16,15,3、半总统半议会制,特征: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总理、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统帅武装部队等大权;总理是政府首脑,对议会就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政府的总政策承担责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纲领和总政策,迫使总理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如法国、芬兰、奥地利、葡萄牙、冰岛、爱尔兰。,2020/10/16,16,4、委员会制,特征: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为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众议院选举产生,总统(行政首长)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众议院不“能对委员会提出不信任案,委员会也无权解散议会。,如瑞士。,2020/10/16,17,5、人民代表制,特征:由选民选举代表组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不可能与其他国家机关存在制衡关系。,如前苏联、古巴、朝鲜、越南。,2020/10/16,18,四、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第2条第1、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3条第2、3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020/10/16,19,(一)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2020/10/16,20,(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征:,第一,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第二,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国家权力机关体系;,第三,全国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四,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第五,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上,确立权力的分工与监督机制,2020/10/16,21,(,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1、萌芽时期:(19211927年,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罢工工人代表大会”、“上海市民大会”和“上海市民政府”、“农民协会”。,2、初创时期:(19271937年,土地革命时期)民主集中制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即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3、形成时期:(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各级参议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三三制”的组织原则。,2020/10/16,22,4、发展时期:(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各解放区建立的区、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5、人大制度的正式确立,A、1949年9月共同纲领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B、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标志我国人大制度的正式建立,2020/10/16,23,(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1、理清党与人大的关系,2、促进人大制度发挥实效,3、切实保障人大行使职权,2020/10/16,24,五、政党制度,(一)政党制度及其在宪法中的体现,1、政党 :人们基于共同意志和利益,以控制国家政权为目的而形成和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2、政党制度,亦称为政党政治,指一个国家的政党领导或控制国家政权、干预政治的形式。(政党的组成、政党的活动、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政党之间的关系等)。,2020/10/16,25,3、政党和政党制度的法制化趋势:,A、宪法对组织政党的权利作出专门的规定;,B、宪法对政党的政治功能和政党的组成与活动作出专门的规定;,C、宪法对政党制度和政党在国家中的地位作出原则规定;,D、依据宪法制定专门的政党法。,2020/10/16,26,(二)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宪法序言第10段: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2020/10/16,27,第13段最后一句:各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5条第4、5款:各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020/10/16,28,1、内涵,(1)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其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体现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方面。,(2)各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2020/10/16,29,(3)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4)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5)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6)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宪法,,,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2020/10/16,30,2、共产党的组织形式,(1)中央组织,A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党的全部工作。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B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2020/10/16,31,2、地方组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成立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3、基层组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要成立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以及由此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4、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2020/10/16,32,(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性质和特点,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具有政党社团联盟性质的政治组织,2020/10/16,33,2020/10/16,34,2、组织系统,(1)全国委员会:设常委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委员组成。,(2)地方委员会(乡级没有):设常委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没有)、委员组成。,2020/10/16,35,3、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1)政治协商。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2)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2020/10/16,36,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一)概念,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形式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2020/10/16,37,(二)分类,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具体形式:,单一制,和,联邦制,。,2020/10/16,38,(三)国家结构形式的意义,1、它决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基本权力关系;,2、它制约了社会资源的配置。,3、它影响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2020/10/16,39,(二)我国国家结构形式,宪法序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2020/10/16,40,二、行政区划,(一)行政区划的概念与原则,1、概念,国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将其领土划分成若干不同层次的区域,并分级建立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以实现国家职能的法律制度。,2020/10/16,41,2、我国行政区划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第一,有利于发展经济,即经济原则;,第二,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和发展,即民族原则;,第三,有利于行政管理,即行政原则;,第四,尊重历史传统,即历史原则;,第五,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政权的巩固,即统一原则,2020/10/16,42,(二)我国现行行政区域的划分,现行宪法第30、31条规定:,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2020/10/16,43,主要特点:,第一,行政区划的层次是三级制和四级制并存,主要是,三级制,;,第二,三种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域同时并存;,第三,三级市建置并存;,第四,虚实结合制。,2020/10/16,44,(三)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包括建置和区域划分两个方面的变更 :,1、全国人大的权限;,2、国务院的权限;,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权限,;,2020/10/16,45,(1)全国人大的权限:,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A62),(2)国务院的权限:,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A89),(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权限。,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A107),2020/10/16,46,三、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定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2020/10/16,47,2020/10/16,48,1、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2、民族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注意,(1)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3、民族自治权:(1)变通权。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2)治安权。自治机关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2020/10/16,49,(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类型,按照行政地位划分,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按照自治地方的民族组成,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单一的),第二种,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又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所建立的自治地方。(包括的),第三种,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联合的),2020/10/16,50,四、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一)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根据,1、什么是特别行政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2020/10/16,51,2、理论意义:,开创了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局部地区保留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又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先例;突破了传统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模式,丰富了国家结构形式的内涵;形成了一种带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结构形式。,2020/10/16,52,3、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宪法依据,(1)宪法第31条的分析:,特别条款:确立了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制度上的特殊性,可不受宪法相关条款的制约;,授权条款:授权全国人大按照具体情况,通过立法加以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制度。,2020/10/16,53,(2)宪法对特别行政区的适用,不同理解:,宪法仅第31条、第62条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其它条款不适用;,宪法透过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得以实施;,宪法作为一个整体,应当适用于特别行政区。,2020/10/16,54,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20/10/16,55,(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2020/10/16,56,整体适用的主要理由:,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二,宪法对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是单一制国家主权的体现;,第三,宪法的一些具体条款也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第四,宪法对特别行政区的适用需要遵循“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宪法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是宪法性特别法,是宪法内涵的扩大和延伸。,2020/10/16,57,(二)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的核心是权力分配的问题。,1、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管理,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2020/10/16,58,(三)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的联系和区别,1、共同性:,第一,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第三,选举代表参加全国人大。,2020/10/16,59,2、区别:,第一,地方政权体系不同;,第二,行使权力的大小不同;,第三,中央对它们的干预程度不同;,第四,实施的法律不同。,2020/10/16,60,(四)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1、行政主导,2、司法独立,3、行政与立法互相牵制;,2020/10/16,61,THANKS,FOR WATCHING,谢谢大家!本文档为精心编制而成,您可以在下载后自由修改和打印,希望下载对您有帮助!,演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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