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张嘉军) 第十三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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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十三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目录,第一节 起诉与受理,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 开庭审理,第四节 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作业与预习,第一节 起诉与受理,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案例1,案例1:王强和赵刚系同乡,二人一同在外地打工期间,赵刚因生病住院借王强人民币5000元,出于同乡关系,王强未要求赵刚出具欠条。春节返乡后,王强屡次找赵刚要钱,赵刚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给付。王强无奈之下以赵刚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赵刚归还在打工期间借的人民币5000元。王强在起诉状中陈述了整个借款过程,但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接到王强起诉状后,要求王强于3日内提交相关证据。王强称,赵刚确实向其借款5000元,但鉴于同乡关系未让其出具借条,当时也没有第三人在场,因此没有证据可以提交,但他认为赵刚对借款事实不会否认。3日后,王强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法院裁定对此案不予受理。,问:法院的做法是否妥当?,案例2,案例2:陈三经人介绍与金五相识,此后二人经常合伙作一些小生意。某日,金五声称有大生意要做,急需用钱,请陈三帮助解决。陈三起初不想借钱给金五,但金五以高息相许,并容许以其某商场摊位做抵押。后金五如愿以偿,从陈三处借了25万元,金五给陈三写了借据,并将自己的身份证、摊位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交给陈三。之后,金五便不知去向。陈三遂向法院起诉,并附有借据及金五的身份证。经法院查证,金五的身份证是假的。法院要求陈三在3日内将被告的详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否那么将裁定不予受理。,问:如果3日内陈三未能提供金五的真实身份,法院应如何处理?,案例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剧情结构不完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后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董彦斌说,11月9日,他在北京华星国际影城内花50元看了李安导演的?色戒?。“看完后大失所望,与张爱玲的原著相比,公演的?色戒?结构不完整、女主角的心理刻画情节缺失,令观众难以理解这部电影的真正艺术魅力。,董彦斌认为,完整版的?色戒?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放映以来,广受赞誉。作为电影产品的消费者,中国观众并不缺少判断力和欣赏水平,有公平消费的权利。而作为电影放映方,华星国际影城应提供完整的电影让消费者欣赏,“对电影情节进行判断的资格,应主要属于消费者,至少属于成年消费者,而不是放映方,而且广电部门应尽快推出电影分级制度,完善国内的电影播放监管制度。,案例3续,董彦斌委托律师向西城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他在起诉书中称,华星国际影城侵犯了观众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国家广电总局未建立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两者向自己抱歉,赔偿500元精神损害费,并放映完整版的?色戒?,供包括自己在内的成人消费者观看。,华星影城值班经理刘晖表示:“这跟我们电影院没关系。全国各地放映的都是这个删节版,我们也想给大家放映完整版的电影。删不删节,是国家广电总局决定的。国内公映的?色戒?电影,缺少了7分钟的激情戏。实际上是导演李安本人剪去的。,西城法院收到董彦斌的起诉材料后,进行了初步审查。最终,认为董彦斌还需提供没有删节的?色戒?电影版本作为证据,该院当天未准其立案。,问:本案是否立案?法院未准立案是否正确?,back,二、法理分析,一起诉与受理的含义,二起诉的条件,三审查起诉与立案,四受理的法律效果,五民事受理政策,一起诉与受理的含义,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2、受理是指受诉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进行的职权行为。,二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其一是指请求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或受自己管理、支配;其二,是这种利害关系是形式上的,即以当事人声明为准。,从表现形态上看,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权利主体当事人;一种是非权利主体当事人。,2、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一是被告的根本情况要清楚,包括被告的称谓和有关情况。二是被告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当事人。,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起诉的条件续,诉讼请求,是指原告通过受诉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必须具体化,能够界定。具体表现在:或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何种义务,或者要求解除、变更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或者要求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事实、理由是指原告用以支持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根底和根据。所谓事实,是指原告与被告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所谓理由,主要是指原告用来证明前述事实并最终证明自己实体权利主张的证据,并且也指有关法律规定。,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前者指主管;后者具体指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三审查起诉与立案,1、审查起诉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四个条件;其次,要审查原告起诉的方式是否合法,起诉状的内容是否完备,如果有欠缺,应当限期要求原告补正。,2、立案。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标志着法院对原告起诉的受理,民诉程序亦正式开启。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四受理的法律效果,一程序法后果。1、对法院而言,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即实现了对本案的管辖权,从而取得对本案的专有管辖权,并负有对本案的专有审判权,必须进行审判并作出裁判。2、对当事人而言,因法院的受理从而取得原告和被告的地位,并分别与法院、当事人之间以及其他诉讼参入人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并分别享有法定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二实体法后果。受理产生的实体法后果是使诉讼时效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重新计算。,五民事受理政策,1、具体表现,第一,政治性问题诸如三鹿奶粉事件。,第二,一些社会敏感问题。诸如企业破产、审判国有企业改制案件涉及国有企业的不予受理、农户之间以两会一部为被告的,法院一般应暂不受理。,第三,引发效仿的问题。诸如艾滋病问题。,第四,引发群体事件问题。诸如一些农村的村界、土地边界等。,第五,棘手以及负责的问题。没有法律规定、案件涉及政府部门机关、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怕引起上访的问题等。,第六,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诸如莲花味精案件。,五民事受理政策续,2、,受理政策的功能,第一、过滤功能。,第二,自我保护功能。,第三,国家控制司法的功能,3、原因,第一,法院的能力有限。很多问题法院解决不了。,第二,在国家眼中法院也仅仅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机关部门而非司法机关。这与西方国家对司法机关的定位不同。,第三,信访的压力。,案例分析,案例1,案例2,案例3,back,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李家四兄弟为继承父亲的遗产发生纠纷。由于李家长子李林独占了大局部遗产,其弟李光、李顺和李基均表示不满。经屡次协商未果后,李光、李顺和李基作为共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兄李林交出其占据的大局部遗产。法院受理该案后查明,李家四兄弟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张燕。但张燕居住在外省,并不了解李家四兄弟进行诉讼的事情。,问:法院在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二、法理分析,一国外审前准备程序,二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开展历程,一国外审前准备程序,1、美国,2、德国,3、二者相同之处,1、美国,第一,发现程序。律师在发现程序中占据主要角色,有权决定向谁要求录取证言,查看书证和物证材料,向对方当事人进行书面询问。相对而言,法官在发现程序中那么居于消极地位,只能凭请求一方当事人及其律师的申请,作出保护性裁定,限制另一方的请求。,第二,审前会议。审前会议通常是在发现程序结束后举行的。其含义是,为庭审的顺利进行,而由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主要是律师参加的旨在明晰诉讼的争点和整理证据而召开的协调会议。如果当事人及其律师在审前会议上对有关事实及文书制作的真实性作出自认,在之后的开庭审理阶段对其发生拘束力。,2、德国,第一,在这一阶段,由原告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再由被告的律师应诉,提出辩论。被告应按照诉讼的进度和程序上的要求,在辩论中提出为进行诉讼所必要与适当的防御方法。随后,再由原告对被告的辩论进行辩论。在准备程序的第一阶段,诉讼文件的交换完全在当事人及其律师间进行,法官不予干预。,第二,在这一阶段,原告对辩论书的辩论向法院提交,法官作出如何开展诉讼的决定。在经过预备会讨论后,法官作出调查证据的裁定,并在主言词辩论前几日,再开一次会议研究上次预备会以来出现的现情况,随后再决定主言词辩论的工作布置。,3、二者相同之处,第一,建立审前准备程序的目的都是明确争点,为庭审做准备。,第二,在审前准备程序中都重视当事人及其律师的作用,表达其主体地位。,第三,各国审前准备程序都以证据开示为重要内容,并都实施了不同程度的证据限时提出原那么。,第四,从开展趋势上来看,各国都注意法官对审前程序的控制,防止当事人及其律师滥用审前程序,造成诉讼拖延,并且采取审前法官和庭审法官相别离的做法。,第五,设立审前会议制度,用审前裁定对当事人及其律师在庭审中的活动加以限制。,back,二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开展历程,1、以法官为主导的审前准备程序。1991年?民诉?确立的审前准备程序有: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辩论状副本;2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3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4追加当事人。,2、一步到庭的审判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的民事审判工作长期以来形成了以职权主义为中心的“四步曲的习惯做法,第一,法官受理案件并经阅卷;第二,依其职权全面收集证据;第三,查清案情,形成解决方案;第四,积极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采取和解结案。20世纪80年代审判方式改革“一步到庭,具体作法是: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不就案件现行调查取证,法官不再与当事人接触,直接进入审判阶段。,3、以当事人为主导的审前准备程序的初步建立。1998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审改规定?第5条规定了8种审前准备工作,其中第7点规定:“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之后,2001年最高法院?证据假设干规定?又对证据交换问题做了进一步规定,包括证据交换的时间、程序、次数等内容。,back,第三节 开庭审理,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甲男与乙女系夫妻,生有一子丙。随着丙不断长大,甲发现丙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于是对妻子产生疑心。丙5岁那年,甲带丙去省城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丙确实不是甲的儿子。于是,甲诉至法院,要求与乙离婚,并要求乙赔偿自己对丙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0万元。法院受理此案后,甲、乙均提出此案涉及自己隐私,请求法院对此案件不公开审理,法院予以准许。5个月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甲和乙的亲戚、朋友、同事以及周围的群众80多人旁听了宣判过程。甲与乙都颇为不满,认为法院已经决定不公开审理,就不应该再公开宣判。,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back,二、法理分析,一开庭审理的含义,二开庭审理的形式,三开庭审理的程序,一开庭审理的含义,开庭审理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入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在法庭上对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过程。,二开庭审理的形式,1、开庭审理必须采取法庭审理的方式。,2、开庭审理原那么上应采取公开审理的形式。,3、开庭审理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形式。,三开庭审理的程序,1、开庭准备,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宣判判决。公开宣判有两种方式:一是当庭宣判。即在合议庭合议后立即宣判;二是定期公开宣判。即在开庭审理后的某个日期公开宣判。,back,第四节 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一、延期审理,二、撤诉与缺席判决,三、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一、延期审理,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案例1:赵春花与刘二喜结婚后,发现刘二喜有嗜赌毛病,经屡次劝说后仍不改正。于是,赵春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刘二喜的婚姻关系。法院受理后确定了开庭日期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但就在开庭的当天,赵春花在来开庭的路上遭遇车祸,造成两腿粉碎性骨折,被送往医院抢救。赵春花的律师将此事告知法院,请求法院延期审理。,问:法院应否受理?,案例2,刘某与孙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感觉到审判长总是倾向于孙某,有意缩短自己的陈述时间,并且在自己陈述和辩论过程中不断加以干预和斥责,态度极其恶劣。在中午休庭吃饭时,刘某打 向别人询问,得知孙某与审判长是堂兄弟关系。在案件继续审理时,刘某立即提出回避申请,要求审判长回避?,问:此案法院应采取何种做法?,back,二法理分析,1、延期审理的含义,2、延期审理的条件,3、本案分析,1、延期审理的含义,延期审理是指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致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进行或者无法继续进行而必须推延审理日期的一种诉讼制度。,2、延期审理的条件,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入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所谓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主要有两种:其一,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的被告,即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入人,那么泛指如其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甚至无法进行进行庭审的其他诉讼参入人,前者如无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后者如庭审所不可缺少的翻译人员等。所谓正当理由是指当事人无法克服、不能防止的客观上的原因。,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需要延期的情形。,3、本案分析,案例1,案例2,back,二、撤诉与缺席判决,一案例,二法理分析,一案例,江某在乘坐107路公交车时,因司机急刹车,致使江某摔伤,医疗费共计5000元。江某遂将公交车所属公司江川公交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江川公交公司赔偿其医疗费5000元,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400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开庭审理前,分别向江某和江川公交车公司传达了开庭传票。但开庭那天,江某坐错了车,到法院时已迟到两个小时。江川公交公司如期到庭参加庭审,要求法院就此案缺席判决。法院对被告的要求不予支持,而是裁定按撤诉处理。一个月后,江某就同一事由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以一事不再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back,二法理分析,1、撤诉,2、缺席判决,1、撤诉,1撤诉含义,2撤诉的类型,3撤诉的条件,4按撤诉处理的情形,5撤诉的法律效果,1撤诉含义,撤诉从狭义上讲,指原告撤回起诉;从广义上讲,泛指当事人向法院撤回诉之请求,不再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撤诉相对原告而言,缺席判决相对被告而言的。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一种主要表达方式。,2撤诉的类型,第一,以当事人撤诉行为的积极与消极形态为标准,撤诉可分为申请撤诉与按撤诉处理;,第二,以撤诉行为发生的审级不同,撤诉可分为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第三,以撤诉主体不同,可将其分为原告撤回本诉、被告撤回反诉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撤回参加之诉。,3撤诉的条件,第一,原告申请撤诉,第二,原告撤诉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第三,原告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撤诉后将会导致对法律的躲避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应作出裁定,不准原告撤诉。另外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也可以裁定不准处理。,第四,原告撤诉须在法院判决前提出。,4按撤诉处理的情形,第一,,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第二,,原告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通知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第三,,无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第四,,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按撤诉处理。,5撤诉的法律效果,第一,撤诉的法律效果只能导致本案诉讼程序的终结,对当事人实体权利并无影响;,第二,依照?民诉法?规定,撤诉以后视同未起诉,原告仍然有权提起诉讼;,第三,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back,2、缺席判决,1含义,2缺席判决的情形,3缺席判决的效力,1含义,缺席判决,是与对席判决相对而言,具体是指在某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受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依法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2缺席判决的情形,第一,,非必须到庭的被告经受诉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延期审理。所以,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不适用缺席判决。,第二,,受诉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如果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三,,无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受诉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属被告方,可以缺席判决。,3缺席判决的效力,与对席判决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案例分析,案例1,back,三、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一诉讼中止,二诉讼终结,三案例分析,一诉讼中止,1、案例,2、法理分析,1、案例,甲与乙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甲称乙一年前借其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法院判令乙立即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因双方辩论过于剧烈,乙心脏病突发被送往医院,结果不治身忘。,问:此时法院是中止诉讼还是终结诉讼?,2、法理分析,1含义,2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3效力,1含义,诉讼中止是指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时,法院据此裁定暂停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2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第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说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如原告死亡,那么原告的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法院无权决定,必须听凭继承人意愿;而如果是被告死亡的,只要被告的继承人继承了被告的遗产,该法定继承人必须参加诉讼,而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此为诉讼继承,第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第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第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第六,其他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3效力,第一,,中止诉讼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第二,,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程序应回复运行,但并非所有的诉讼中止的案件在中止原因消除后都会回复诉讼,是否回复诉讼,要视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是否产生终结诉讼的法定情形,一旦发生终结的法定情形,诉讼就不能回复而应当终结诉讼。,back,二诉讼终结,1、含义,2、诉讼终结适用的法定情形,3、诉讼终结的效力,1、含义,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无需继续进行时,由法院据此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2、诉讼终结适用的法定情形,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请求的。“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无论原告死亡还是被告死亡,都会导致诉讼终结。,3、诉讼终结的效力,诉讼终结仅及于程序问题而不涉及实体问题,为此,在终结诉讼的裁定中,不得同时确定死亡一方当事人财产的法律归属。终结诉讼的裁定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上诉,亦不得申请复议。,三案例分析,本案属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说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情形,应作出诉讼中止裁定。但如果乙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那么诉讼不能恢复进行,只能终结诉讼,此时法院应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back,作业与预习,一、作业,1、简答撤诉,2、简答缺席判决,3、简答诉讼中止,4、简答诉讼终结,二、预习,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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