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讲解课件

上传人:ra****d 文档编号:241818316 上传时间:2024-07-27 格式:PPT 页数:62 大小:1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民事诉讼法讲解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新民事诉讼法讲解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新民事诉讼法讲解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事诉讼法?修改 主要内容的理解与适用前言:民诉法修改的根本情况前言:民诉法修改的根本情况总那么局部:根本原那么、管辖、公益总那么局部:根本原那么、管辖、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代理人、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代理人、证据、保全等内容证据、保全等内容审判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再审审判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再审程序及特别程序程序及特别程序执行程序:检察监督、执行措施、拍卖执行程序:检察监督、执行措施、拍卖现行民诉法1991年制定诉讼程序存在的问题:一审、二审、再审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当事人、管辖、证据等2007年局部修改:强制措施、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18条存在问题:1.修改范围的局限性2.修改内容的不严谨、不明确3.修改内容与整体的不协调本次修改:全面修改中改2021年启动修改,2021年10月一审,2021年6月二审,8月31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中注意把握几个方面的关系:公正与效率当事人权利保障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院法律监督总那么局部:一、根本原那么一老实信用原那么第13条第1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的含义:该原那么的适用主体范围: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对当事人的适用表现:1.禁反言及矛盾行为;2.禁止以不正当方法骗取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状态;3.禁止滥用诉讼权利;4.禁止在诉讼中作虚假陈述,影响法院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对法院的适用表现:对其他参与人的适用:二检察监督原那么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有关检察监督的争议:检察察监督的完善:督的完善:1.1.监督督领域的域的扩大大总那么第那么第1414条条规定了定了对民事民事诉讼监督,分那么第督,分那么第235235条条规定了定了对民民事事执行的行的监督督2.2.监督方式的增加督方式的增加抗诉,第208条第1款检察建议,第208条第2、3款3.3.抗抗诉对象的象的扩展展增加了对调解书的抗诉,第208条第1款、第2款对调解书抗诉的适用情形: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4.4.落落实检察察调查权第210条: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调查对象的范围:案外人?调查笔录的法律效力:5.5.民事民事执执行行监监督范督范围围全面全面监监督?有限督?有限监监督?督?1.1.监监督程序的启督程序的启动动:以当事人: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启或利害关系人启动为动为原那么原那么2.2.监监督的重点:生效法律文督的重点:生效法律文书书的的实现实现3.3.监监督的督的对对象:法院的象:法院的执执行活行活动动监督的范围包括:1执行裁决违法执行裁定和决定包括:不予受理、执行异议、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执行回转、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等裁定及拘留、罚款决定2执行措施和范围违法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采取执行措施、及采取的执行措施违背了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滥用执行措施等3执行人员违法乱纪、徇私枉法执行二、管辖制度管辖权下放性转移第38条第1款:上级法院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保存的原因:协议管辖第34条案件范围选择法院范围种类:默示协议管辖第127条三、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概念公益诉讼,是指特定主体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益诉讼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2公益诉讼由享有公益诉权的主体提起。3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具有局限性。诉讼请求局限性表现在两个方面:1.须以保护公益为目的2.请求内容取决于法律规定。如环境污染案件,其请求包括停止排污行为、恢复原状、消除污染危险等。如果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造成的环境损害应当承担公益性赔偿责任的,还可以提出公益性赔偿请求。所谓公益性赔偿,是指因对公共环境或公共资源造成损害而向国家或地方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如,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行政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因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污染引起的纠纷侵害消费者权益引起的纠纷因国有资产流失引发的纠纷其他侵害公共利益引发的纠纷,如破坏文化遗产等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第55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后者指哪些组织前者是否包括检察院?对“法律如何理解?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的类型两种根本方式:1通过诉讼要求加害人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或者不作为2要求予以损害赔偿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第56条第3款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局部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成立的,驳回请求。概念:是未参加他人之间诉讼而又与该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的要求撤销或者变更他人之间判决的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设立的意义:防止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泛滥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借鉴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1.第三人撤销之诉为何规定在第56条中?2.与原来判决的效力问题3.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关系五、诉讼代理人的范围第58条,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律师、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六、证据一完善举证时限1.第65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第2款,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确有困难可以申请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证人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第74条:三鉴定意见:第78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的制度七、保全制度第100条第1款,在原有财产保全的根底上增加了行为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第101条第3款,在诉前保全中,法院采取措施后,申请人起诉的时间由原来的15日改为30日审判程序:一、普通程序一先行调解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当事人拒绝的除外1.对122条的理解:是立案前还是立案后的调解?2.假设立案前调解,调解成功如何处理?应当注意的是:其一,最高法院之前规定的先行调解的案件与122条的区别其二,可否以委托调解的方式进行?关于关于调解,此次修改没有涉及的:解,此次修改没有涉及的:1.调解的原那么:解的原那么:合法原那么,合法原那么,自愿原那么,自愿原那么,查明事明事实,分清是非原那么,分清是非原那么2.检调对接制度:接制度:二针对“立案难的规定第123条从两个方面解决“起诉难问题:关键点在于:1.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2.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三审理前的准备第133条,繁简分流:没有争议的可以调解的确定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需要开庭的四裁判公开第156条:公众可以查阅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二、完善简易程序一设立小额诉讼程序 第162条: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立法背景:范围:救济:二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第157条第2款:对简单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三、完善二审程序第170条:发回重审只能一次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认定事实错误不再适用发回重审一修法前,发回重审制度存在的问题1.标准模糊,法官自由裁量权大,导致滥用民诉法第153条规定的两种情形: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缺乏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发回重审比例过大再次上诉比例高理由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理由过于简单二弊端降低效率浪费司法资源不利于社会安定降低司法权威不利于建立良好的上下级关系三发回重审比较研究适用情形:原审程序有重大瑕疵法官裁量尊重当事人意愿对修改后的发回重审制度的评析适用情形、次数完善:原那么上应由法院自判,程序瑕疵应当例举、四、完善审判监督程序一关于再一关于再审的的审级是否是否应当由上一当由上一级法院法院进行?行?此次方法:由当事人此次方法:由当事人选择,第,第199199条条是否取消法院依是否取消法院依职权再再审?二取消“管辖错误这一再审事由第200条,共13项事由两次修订中再审事由的变化为什么取消这一事由?1.学界对“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的争议反对意见:1不会影响公正2管辖权存在救济程序3该事由不易判断4本钱太高赞同意见:2.最高法院对这一事由的解释2021年?审监解释?作了限缩性解释,将管辖错误限定为三种情形:1违反专属管辖2违反专门管辖3其他严重违法行使管辖权的3.法院解决“管辖错误的实践1作为再审事由之前救济渠道:管辖权异议案例:结论:尚未作出判决前,依职权再审207年作为再审事由之后作为再审事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例:结论:再审补充性原那么作为限制4.对取消这一事由的看法1学界未取得共识2管辖错误可能影响公正3违反专属管辖将无法得到救济三完善申三完善申请再再审检察建察建议或抗或抗诉程序程序第第209209条:明确了当事人申条:明确了当事人申请再再审检察察建建议或者抗或者抗诉的条件:的条件:1.1.法院法院驳回再回再审申申请;2.2.法院逾期未法院逾期未对再再审申申请作出裁定;作出裁定;3.3.再再审裁判有明裁判有明显错误。问题:当事人申:当事人申请再再审是否是是否是检察察监督的前置程序?督的前置程序?五、完善特别程序一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194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196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提出。执行程序:一、检察监督第235条,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二、强化执行措施第240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原规定: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三、制裁逃避执行行为第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强制拍卖第247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原规定: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强制拍卖的含义与私法上拍卖的区别:主持人不同性质不同探讨:强制拍卖的性质的不同认识私法行为说:此学说下,谁是出卖人?又有债务人说和债权人说。公法行为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