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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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市质量监督培训班 第二期董雪201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市质量监督培训班 第二期董 雪 20“”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仅仅涉及到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控制,涉及到工艺工序质量控制,涉及到工程质量的统计质量控制,涉及到相关质量体系的认证,更重要的是涉及到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等诸多方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1 1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2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程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程序3 3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及工作内容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及工作内容4 4工程建设质量行为监督工程建设质量行为监督5 5工程验收阶段质量监督工程验收阶段质量监督主要内容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主要内容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我国目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实行五项基本法律制度,即政府质量监督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在这里,主要讲政府质量监督制度。1998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第七十九条和2000年1 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均确立了政府质量监督制度。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我国目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实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1995年1 月20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一章、第四章对此亦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工程质量监督做了定位和定性,即工程质量监督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因而具有 权威性、强制性、公正性和综合性权威性、强制性、公正性和综合性权威性、强制性、公正性和综合性权威性、强制性、公正性和综合性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1995年1 月20日辽宁省人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权威性是指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是国务院依据建筑法,以法规的形式在国务院第279号政府令中予以明确的。表明了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在我国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在这种制度管理之下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权威性是指国家实行建设工程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强制性是指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执行监督检查公务活动,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我国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这体现了国家政权的强制性。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强制性是指条例中明确规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公正性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其行为必须公正、客观,在对建设工程实物质量及参与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必须坚持公正立场。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公正性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综合性是指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就其管理范围来说应当贯穿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而不局限于建设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或某一个方面。对于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配件及设备供应单位等都应当置于管理之中。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权威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公正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综合性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所谓综合性是指政府对建设工程质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实施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利部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进行了修订并征求意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1(监督权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依据项目类别和管理权限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中央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地方项目,其质量监督工作由水利部或其所属流域管理机构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其他地方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地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分工由省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监督手续)工程开工前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办质量监督手续,不未办质量监督手续,不得开工。得开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1(监督权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3.(监督手续)项目法人办理监督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3)项目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4)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副本和投标文件副本;(5)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现场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情况等资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3.(监督手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4.(监督通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法人提交的质量监督登记表审核同意后,及时向项目法人发出质量监督通知书。5.(监督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期为办理完成质量监督手续之日起,至水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6.(监督计划)根据所监督水利工程的工程规模等级、重要性和工期安排,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必要时可在现场设立机构,派驻人员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4.(监督通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7.(监督方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工程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8.(检查要求)质量监督人员进入工程现场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应有书面记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7.(监督方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9.(监督权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程现场和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测、取证等;(3)对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可要求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质量检测评价;(4)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发现严重质量隐患时,责令停工整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9.(监督权限)三、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及工作内容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及工作内容三、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及工作内容质量监督主要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实施;(2)制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有关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4)参加所监水利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5)参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6)对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理建议;(7)受理水利工程质量投诉、举报;(8)组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与人员培训。质量监督主要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四、工程建设质量行为监督四、工程建设质量行为监督四、工程建设质量行为监督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及经历质量管理负责人职称及经历、质量管理人员数量、专业、职称及上岗培训情况各种岗位责任制、质量检查、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及持证情况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设计技术交底、现场设计通知、设计变更的审核及签发、工程验收等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设计技术交底、现场设计通知、设计变更的审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及项目经理持证情况岗位责任制、主要工序质量检查控制及施工技术要求、实行“三检制”;原材料与中间成品检验、质量奖惩、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和文明施工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及项目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内容针对项目法人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4.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编制情况5.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费用使用情况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针对项目法人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针对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其责任2.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情况3.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4.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5.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情况6.审核施工设备许可证及验收手续情况7.审核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8.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情况针对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针对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1.对重要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指导意见情况。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或施工部位,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针对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1.对重针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3.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5.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7.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及使用计划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9.施工机械,在验收前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情况10.危险源管理情况1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针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五、工程验收阶段五、工程验收阶段质量监督质量监督五、工程验收阶段质量监督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是否符合要求分部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内容是否齐全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质量等级的评定是否准确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是否符合要求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要求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名。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要求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应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 单位工程验收前,应进行外观质量评定。质量监督应核定外观质量评定结论。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是否符合要求单位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内容是否齐全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质量等级的评定是否准确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 单位工程验收前,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要求 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入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列席验收会议。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要求 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入主持。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 项目法人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应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审计部门应出具竣工审计意见。项目法人应对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 项目法人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应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全部完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由审批权的单位批准;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各专项验收已通过;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自查;项目法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质量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前,应列席项目法人组织的竣工验收自查,并核定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等级。根据竣工验收的工作安排,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结论,作为验收工作组成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自查;谢谢谢谢谢谢谢谢大家!大家!大家!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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