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组织法律制度汇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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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企业法 企业法概述企业法概述一、企业概述一、企业概述(一)企业概念(一)企业概念 企业是按照一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结合起来的经营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集合,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二)企业的特点(二)企业的特点 企业是按照一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要素的集合。企业以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为活动内容。企业是营利性营利性组织.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企业是一个持续经营的组织。二、企业的分类二、企业的分类民法通则中依据所 有制的标准进行分类公司法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依据企业的组织方式进行分类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三、企业法的概念和法律渊源三、企业法的概念和法律渊源 1,企业法是规范和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三、企业法的概念和法律渊源三、企业法的概念和法律渊源 2、企业法的法律渊源黄河的渊源在哪里青海省巴颜喀拉山脉 宪法宪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练习题单选1、企业是按照一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结合、企业是按照一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结合起来的经营者起来的经营者 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集合,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集合,从事商品生产、从事商品生产、销售、销售、运输或提供劳务、运输或提供劳务、服务、服务、具有一定的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具有一定的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一般具有(织,企业一般具有()。)。A营利性;营利性;B.组织性;组织性;C.商业性;商业性;D.自自主性主性练习题多选2、我国企业法的渊源(、我国企业法的渊源()。)。A宪法;宪法;B.法律;法律;C.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和规章;D.国际条约和惯例国际条约和惯例1.掌握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制度2.了解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事务管理、解散和清算,以及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合伙企业及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等法律规定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该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2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 3企业资格与业主人格的重合性 4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 甲的房屋是否应该作为偿债财产?甲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A,为了吸引更多合作者,在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的20万元作为出资。后在经营时,欠下50万元债务,A 企业无力清偿,债权人提出变卖甲的住宅,但是甲却坚持该房屋的产权人是其爱人,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与企业债务无关。分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该房屋应作为偿债财产。因为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张三是否可以成为投资人?张三为某派出所民警,想开办一个养殖企业,张三的是否可以申请成为开办独资企业呢?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 独资企业法)的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如在职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在职管理人员限制:(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国家公务员 (3)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 (4)警官、法官、检察官 (5)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6)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无法定的最低出资标准。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注意:登记机关对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权属、出资数额、是否实际缴付等情况不予审查,由投资人对其申报的出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申请设立登记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法律性文件:设立申请书 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独资企业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如果从事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因各种原因使原登记的事项发生了变化。独资企业法第15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自行管理自行管理 自行管理,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 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独资企业法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享有的权利:1名称专用权。名称是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重要标志,个人独资企业对其经核准登记的名称,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使用权。2财产所有权。业主对其独资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业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财产可以依法继承。3经营决策权。业主对其独资企业享有经营决策权,企业在核准登记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4用工权。企业有权决定招聘或者辞退职工,包括自主确定职工人数、招用条件和考核办法,以及依法对职工进行辞退。5工资决定取。个人独资企业有权在遵守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6定价权。企业有权按照国家价格法的规定,制定企业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7签约权。企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以采购物资和出售产品。8取得土地使用权。企业可以通过交纳使用费而有偿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9借款权。企业有权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用以企业的生产经营。10工业产权。企业有权向国家专利、商标管理机关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依法享有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11拒绝摊派权。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者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人力和物力。企业有权拒绝各种违法的强制摊派。12法定优惠享受权。企业有权享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履行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 2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义务 3依法用工的义务 4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 5服从国家监督管理的义务乙签订的合同是否对A企业发生效力?甲出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A,委托乙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上的业务,必须经过甲的批准。其后,乙与丙谈妥一单生意,标的额为14万元。乙准备向甲请示,但甲正在国外考察,无法取得联系。乙便与丙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讲明自己不具有签订14万元价值合同的事情。此合同是否对A企业发生效力?分析:此合同对 A企业发生效力,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与丙的买卖是否有效假设甲欠乙债1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汽车为乙设立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的同意,以9万元的价格擅自将汽车卖于不知该汽车已设有抵押权事实的丙,并货款两讫,乙几天后知晓此事诉至法院,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该汽车,主张甲与丙的买卖无效。问:法院应如何解决,为什么?甲与丙的买卖是否有效 法院对于乙的请求不予支持,因为乙的抵押权由于没有办理登记,所以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丙。四、个人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四、个人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即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商事组织的经营实体资格的消失。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独资企业法26条):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是终结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关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实体资格的程序。1.投资人自行清算: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则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其财产的清偿顺序是:(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三)解散后投资人的责任 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灭。练习题单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应当依法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企业财产企业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练习题单选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但债权人在()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灭请求的,原投资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灭53102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元为 数额较大的起点以2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案例 20092009年年9 9月,王力(美籍华人)计划在北月,王力(美籍华人)计划在北京独资经营一家京独资经营一家MUSEMUSE酒吧,拟定投资酒吧,拟定投资200200万美万美元。另王力在林大科技有限公司占有元。另王力在林大科技有限公司占有89%89%股权,股权,林大科技极力阻止王力的酒吧计划,王力说:林大科技极力阻止王力的酒吧计划,王力说:“我只投我只投200200万美元,酒吧我托我妻弟管理,万美元,酒吧我托我妻弟管理,只有大事发生才找我,即使破产,林大科技只有大事发生才找我,即使破产,林大科技也不会受到影响。也不会受到影响。【任务】分析【任务】分析MUSEMUSE酒吧设立过程中存在酒吧设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的法律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案例讨论案情:原告:沛县东光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公司)被告:徐州宏达水泵厂被告:李传营被告徐州水泵厂系个人独资企业,在2000年至2002年间多次向原告购买配件。2002年6月,双方结欠货款57259元,在支付2万元后,被告投资人李传营以水泵厂名义和原告于2002年8月达成还款计划,约定余款于2003年5月前还清。个人独资企业案例讨论 2002年11月8日,李传营(甲方)与王某(乙方)达成转让协议,甲方决定将徐州水泵厂转让给乙方,协议约定:1、至转让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2、乙方自签字之日方能有自由经营权。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签定的当日,徐州水泵厂即在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投资人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案例讨论 后原告依还款计划要求被告徐州水泵厂偿还到期债务,但被告以投资人变更为由拒绝偿还。原告诉至沛县人民法院,要求徐州水泵厂承担到期债务的清偿责任,在审理期间,又依原告申请追加李某为被告。个人独资企业案例讨论 被告徐州水泵厂辩称,徐州水泵厂为个人独资企业,原厂负责人是李传营,2002年11月6日变更为王传沛,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依据协议的约定,转让前的债务应由李传营承担,请求驳回原告对徐州水泵厂的诉讼请求。被告李传营辩称徐州水泵厂负责人的变更不能影响债务的承担方式,故应由企业承担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案例讨论裁判要点: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东光公司与被告徐州宏达水泵厂买卖合同成立并合法有效,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二被告应由谁履行还款义务。徐州宏达水泵厂工商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而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有自己的名称,且必须以企业的名义活动的特性,使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人格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亦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案例讨论裁判要点:即应先以其独立的自身财产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则任,而不是既可由企业承担,亦可由投资人承担,本案中徐州宏达水泵厂所负债务应首先以企业财产企业财产偿还,在其财产不足偿还的情况下原告有权请求现在的投资人以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偿还,若由此而致现投资人利益受损,现投资人可依其与李传营签订的企业转让协议向李传营追偿。原告不能依投资人应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特性向徐州宏达水泵厂的原投资人李传营追偿。个人独资企业案例讨论裁判要点: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18日作出判决:1、被告徐州宏达水泵厂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8629.50元。2、驳回原告对李传营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五、违反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五、违反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中的违法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中的违法责任 投资人以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二)个人独资企业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 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 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 2 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未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中的违法责任(三)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中的违法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清算前或者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有关国家机关的违法责任(四)有关国家机关的违法责任 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的有关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或者对登记机关的违法登记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节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二)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以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 2有一个以上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各合伙人之间利害相关、休戚与共思考:公民张某可以与自己年仅13周岁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练习题单选不得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不得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自然人自然人公司公司公务员公务员某合伙企业成立时,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某合伙企业成立时,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A 甲是甲是1年前被开除的人民警察年前被开除的人民警察 B 乙在乙在3个月前刚被刑满释放个月前刚被刑满释放C 丙声明最多只承担丙声明最多只承担1万元的亏损万元的亏损D 丁是国家公务员,以自己丁是国家公务员,以自己8岁儿子的岁儿子的 名义入伙名义入伙练习题单选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法定类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法定类型型(一)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一)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合伙企业法律地位,主要是指合伙企业是不是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两层含义:1.合伙企业是否属于与自然人、法人并列的一种法律主体;2.合伙企业是不是独立于合伙人之外而存在的一种法律主体。(二二)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类型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可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普华永道普华永道(PWC):全球共有合伙人8979人;毕马威毕马威(KPMG):全球共有合伙人6561人;德勤德勤(DDT):全球共有合伙人5145人;安永安永(EY):全球共有合伙人6000人表一表一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A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责任?A、B、C三人成立了一个特殊合伙制的妇产科诊所。由于A 的重大失误,致使产妇李某的新生儿左臂骨折,其家属要求该诊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诊所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否只要求A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B、C只承担有限责任呢?分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前述规定,可以要求A个人承担无限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能全部为有限合伙人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补充补充材料材料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否则退伙。企业;否则退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并不当然退伙并不当然退伙 财产继承补充补充材料材料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继承人具备完全民行为能力继承人具备完全民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继承人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称为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称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合伙企业中的资格。身份转换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弃明投暗弃明投暗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弃暗投明弃暗投明练习题单选合伙人不可以以(合伙人不可以以()作为对合伙的出资。)作为对合伙的出资。A 现金现金 B 商誉商誉 C 劳务劳务 D 借用的设备借用的设备 练习题单选()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定除外。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国有企业的法人国有企业的法人自然人自然人练习题多选 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的行为?()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万元的合同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万元租给合伙企业伙企业 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练习题单选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向丁借款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后甲在向丁借款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乙和丙得知后表示反对。对此,额出质,合伙人乙和丙得知后表示反对。对此,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A.甲的出质行为有效甲的出质行为有效B.甲的出质行为无效甲的出质行为无效C.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合伙企业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合伙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甲应当承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练习题单选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该企业成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该企业成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则对他的转让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则对他的转让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 甲可以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但乙甲可以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但乙必须取得丙的同意必须取得丙的同意B 甲可以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弟甲可以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弟弟,但必须取得乙、丙的同意弟,但必须取得乙、丙的同意C 如果甲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丁取如果甲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丁取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三、合伙企业的设立三、合伙企业的设立(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3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依照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合伙企业为开展经营活动需要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空间范围及所必备的条件和设施。(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经过以下步骤:1订立合伙协议 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2依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后,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3进行设立登记 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合伙企业的申请(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四、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四、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一)合伙企业的财产(一)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及其性质 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0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企业的收益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财产,是合伙企业财产最原始的构成部分。合伙企业的收益:合伙企业成立以后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营业收益或者其他收益。我国合伙企业的财产应为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2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普通合伙人若要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质押的方式,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二)合伙企业的内部权力(二)合伙企业的内部权力 合伙企业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完全与合伙人分离。合伙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内部权力配置。1合伙企业内部的决策权 合伙企业内部的决策权只能依法由作为企业投资者的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合伙人共同行使决策权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协议的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合伙企业法第31条)(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合伙企业内部的执行权 (1)共同执行。(2)委托执行。(3)分别执行。(4)授权执行。3合伙企业内部的监督权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结合合伙企业制约机制的需要,合伙人可以以下5种方式行使监督权:(1)检查执行情况。(2)审议报告。(3)查阅账簿。(4)提出异议。(5)撤销委托。(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义务(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义务1忠实义务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忠实义务包括竞业禁止义务和交易禁止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是指除有限合伙人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交易禁止义务,是指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之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损害禁止义务 合伙人的损害禁止义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违反损害禁止义务,侵占合伙企业利益或者财产的,应当承担返还和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损害赔偿义务 损害赔偿义务包括执业过失的损害赔偿义务和无权代理的损害赔偿义务。四四、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四四、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或者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练习题单选 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甲、乙、丙分别出资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甲、乙、丙分别出资1515万元、万元、1010万元、万元、5 5万元,万元,但在合伙协议中未对利润分配比但在合伙协议中未对利润分配比例作出约定例作出约定。由于经营状况良好,获得盈利。由于经营状况良好,获得盈利1010万万元。元。3 3个合伙人对于利润分配发生争议。依照我国个合伙人对于利润分配发生争议。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应当(合伙企业法应当()该笔利润。)该笔利润。A A 平均分配平均分配 B B 按出资比例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C C 按三人的贡献大小分配按三人的贡献大小分配 D D 重新分配重新分配练习题单选 甲、乙、丙三人组成了合伙企业,甲、乙、丙三人组成了合伙企业,未约定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损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债权人要求的,债权人要求甲承担合伙企业全部债务,甲可以(甲承担合伙企业全部债务,甲可以()。)。A、拒绝承担全部债务,只承担、拒绝承担全部债务,只承担1/3债务债务 B、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乙追偿、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乙追偿1/3 C、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丙追偿、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丙追偿1/3 D、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乙追偿、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乙追偿2/3,由,由乙再向丙追偿乙再向丙追偿1/3 五、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五、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一)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一)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 每个合伙人都有平等地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力,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方式不同,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也会有所不同。共同执行时: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执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分别执行: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代表合伙企业。授权执行: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也可以代表合伙企业。注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是指特定法律关系当事人以外的任何对有关的无权交易因不知情而支付了相应对价的人。我国合伙企业法在调整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时,着重强调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第21条规定,第37条规定,第25条规定,第42条规定,第76条规定)(三)合伙企业与企业债权人(三)合伙企业与企业债权人 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要以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清偿的连带责任。各国立法关于合伙人是否有义务以个人财产代替其他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两种体例:一是无限分担主义,即合伙人仅以其出资比例或损益分配比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对超过自己分担部分不承担清偿责任。二是无限连带主义,即合伙人之间相互负有以个人财产代替他人偿还债务的责任。有关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大陆法系诸国立法大多未加明确规定。英、美等国的立法则确立了“双重优先权原则”。我国法律体现的是“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企业财产首先用以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有剩余再分配给各合伙人用以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则首先用以偿还其个人债务,剩余的再用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四)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权人(四)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权人 我国合伙企业法设置了以下规则:1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伙企业行使抵销权 合伙企业一经合伙人共同组建而成立,就成为独立于合伙人之外的法律主体。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混淆(合伙企业法第41条)2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企业作为典型的人合企业,其存续和发展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相互熟悉和信任。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和身份,当然不能插手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法第41条)3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他合伙人对于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六、合伙企业变更、解散和清算六、合伙企业变更、解散和清算(一)合伙企业的变更(一)合伙企业的变更 合伙企业的变更主要包括入伙、退伙、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类型的转变。我国合伙企业法对于入伙和退伙进行了如下规定:1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先不具有合伙人身份人加入合伙企业,从而取得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行为。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要入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过有关程序:(1)应当经合体合伙的一致同意。(2)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并在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当在作出接纳他人入伙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1、入伙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作愉快合作愉快欢迎加入欢迎加入2、退伙 类型:类型:法定退伙、约定退伙、除名退伙 注意: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注意: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仍应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业债务,仍应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Bye-bye!退伙啦!退伙啦!2退伙 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先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人因某种情形而丧失其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行为。退伙方式:(1)声明退伙。又称自愿退伙,是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在我国声明退伙又有协议退伙与通知退伙之分。情形: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当然退伙。又称法定退伙。是合伙人依法因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而退伙。当然退伙的情形: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除名退伙。除名退伙: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某一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除名而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合伙人除名的事由: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退伙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财产份额或合伙人资格的继承。退伙结算。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类型的转变 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类型的转变,是指在普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间因法律事实的发生,致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转变为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情形。(二)合伙企业的解散(二)合伙企业的解散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5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和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此外,按照合伙企业法第75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若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三)合伙企业的清算(三)合伙企业的清算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清算作了以下明确规定:1清算人的确定及其职责(1)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时,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2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3清算结束。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入伙和退伙案例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同月赵某因飞机失事死亡,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同月赵某因飞机失事死亡,其子小赵其子小赵1212岁。岁。【任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关于退伙的规定,完【任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关于退伙的规定,完成以下任务:成以下任务:分析赵某、孙某和李某将钱某除名的有效性;分析赵某、孙某和李某将钱某除名的有效性;分析小赵继承其父合伙人资格的法律问题。分析小赵继承其父合伙人资格的法律问题。练习题单选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企业已负债5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古某应对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任练习题单选 某有限合伙企业于某有限合伙企业于2007年年2月月1日设立,日设立,2007年年4月月1日张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日张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张某认缴的出资额是张某认缴的出资额是10万元,占出资比例万元,占出资比例10%,此时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有,此时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有50万元万元的到期债务。如果的到期债务。如果2007年年6月月1日该有限合日该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结果是,共有不能清偿伙企业解散,清算结果是,共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120万元。对此,张某应承担的数万元。对此,张某应承担的数额是额是()。A.5万元万元 B.10万元万元 C.12万元万元 D.50万万元元七、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七、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合伙企业设立中的违法责任(一)合伙企业设立中的违法责任(二)合伙企业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二)合伙企业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三)合伙人的违法责任(三)合伙人的违法责任(四)清算人的违法责任(四)清算人的违法责任(五)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五)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练习题多选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有: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有: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合伙人以合伙协议确定各方出资、分享合伙人以合伙协议确定各方出资、分享利润和承担债务的份额利润和承担债务的份额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属人合型企业合伙企业属人合型企业答案:答案:ABCD练习题多选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分担方式为: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分担方式为: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约定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约定合伙协议无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合伙协议无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答案:答案:ABCD练习题多选甲乙丙丁欲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甲乙丙丁欲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约定了如下内容,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万元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全部转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答案:答案:ACD练习题多选甲为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甲为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呢?项是正确的呢?若甲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若甲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中的资格若甲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若甲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甲可以不经过其他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甲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合伙人的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出质D、若甲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为其作为有、若甲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为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答案:答案:ABCD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分别找甲、乙、丙、丁要求清偿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乙表示只能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丁表示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问: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当承担清偿义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得以对任一合伙人主张全部债权,乙应当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然后取得向其他合伙人的追偿权。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可以以资产、劳务等非资金形式出资,取得合伙人资格,享有合伙人权利,承担合伙人义务。材料中合伙人约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即说明丙是以劳务形式出资的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中途加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之前的债务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合伙企业欠银行的欠款,银行可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全部债权,即可要求甲乙丙丁任一人偿还全部欠款,也可要求甲乙丙丁部分或共同偿还欠款,甲乙丙丁应当承担偿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对于盈利和债务的分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材料中合伙人对于盈利和债务有相关约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所以,银行欠款清偿后,合伙人对于债务责任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日子像桃子一样甜蜜。7月-247月-24Thursday,July 18,202410、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05:32:2805:32:2805:327/18/2024 5:32:28 AM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7月-2405:32:2805:32Jul-2418-Jul-24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05:32:2805:32:2805:32Thursday,July 18,202413、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7月-247月-2405:32:2805:32:28July 18,202414、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aking me with you on that splendid outing to London.It was the first time that I had seen the Tower or any of the other famous sights.If Id gone alone,I couldnt have seen nearly as much,because I wouldnt have known my way about.。18 七月 20245:32:28 上午05:32:287月-2415、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七月 245:32 上午7月-2405:32July 18,202416、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头,那么任何风都不是顺风。2024/7/18 5:32:2805:32:2818 July 202417、一个人如果不到最高峰,他就没有片刻的安宁,他也就不会感到生命的恬静和光荣。5:32:28 上午5:32 上午05:32:287月-24谢谢观看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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