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学概论》11.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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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对舆论监督的界定定义、地位和作用舆论监督的历史开展我国的监督体系舆论监督的法治环境 舆论监督与媒介自律对舆论监督的广义和狭义理解1公众在了解情况的根底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社会现象。舆论监督的对象是一切社会权力,其重点是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对于前者的监督包括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对决策效果的监督;对后者的监督包括对决策人物产生的监督和对决策人物行为的监督。舆论监督是社会民主的重要环节,实行舆论监督是一个制度化的过程。舆论监督制度应保证社会舆论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转化为行政措施。2特指新闻媒介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以及对于政府和政党的批评,促使其修正错误。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1993。舆论监督:权力还是权利?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民权利与媒介权利魏永征的看法:但是从实践来看,长期以来,“喉舌论和“工具论构成了中国新闻理论的核心。新闻媒介是党的舆论宣传工具,新闻媒介的批评性报道也成为党指导工作的一种方式,因此现实中的新闻舆论监督常常更多表达了长官意志和行政权力的延伸。郑保卫归纳出舆论监督的两种实践模式:一是以?焦点访谈?和以山西长治为代表的党政主导模式;二是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跨区域监督模式。前者在本质上还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不具有推广价值;后者那么存在“灯下黑的弊病,专门监督外乡人,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媒介资源。从批评性报道到舆论监督建党初期以媒介为武器,开展社会批判1942年延安整风,?中宣部关于改进党报的通知?,通过适当的正确的 表扬和批评,经过报纸来指导各方面的工作。1950年建国后,?关于在报刊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1954年?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正确的批评,文革大批判1981年?关于当前报刊新闻播送宣传方针的决定?,批评要事先听取党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被批评者本人的意见。1987年十三大报告,“舆论监督的提出1988年?新闻改革座谈会纪要?,特别重要的稿件,受征询的组织和个人应尽快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明确答复。媒介功能的扩大和对公开性原那么的强调90年代舆论监督逐步走向常规化和法制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明确将舆论监督纳入了体制中。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2004年,?党内监督条例?正式发布2007年十七大报告更明确地提出,“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发动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根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1990年?报纸管理暂行规定?,舆论监督载入法律我国的监督体系代议机关监督:“议行合一,重立法、轻监督行政监督:仅有行政内向监督 层级监督:党管干部 行政法纪监督:权力大但独立性不够,重效劳,易受干扰 审计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型审计监督 行政金融监管:司法监督:司法机关的广义狭义,行政司法审查,以刑事诉讼监督为主,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为辅政党监督: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权力的政治领导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监督、组织监督、思想监督,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党内监督和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公民与社团监督: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一、二款舆论监督:非强制性,舆论监督与党的领导,舆论监督与法制舆论监督的法治环境法治与法制of law or by law)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宪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0?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各地方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对媒体1951年国际新闻学会:自由采访、自由传播、自由出版和自由表达;国内:采访权、报道和批评权1949年?政务院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关重要新闻暂行方法?限制采访的假设干规定:?人民法院法庭规那么?1993&?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假设干规定?1999采访权的公、私之分;隐性采访 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1987年十三大提出公开性原那么1996年中纪委政府公开制度2000年两办?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5年“政府上网工程2006年中央人民政府网正式开通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非“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国际原那么以信息自由为准那么,保密为例外。民众对政府公开信息有申请权。政府假设拒绝提供信息,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信息公开争议的司法救济。政府信息面前人人平等。保守国家机密:如何确定国家秘密?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国际公认,表达自由是一种可以限制的权利。从法律上来说,对表达自由的限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国家平安、社会公共秩序等;二是言论自由与人格权保护。1980年?刑法?正式实施以后,曾发生过几起公民以刑事自诉诽谤来保护自己名誉权的诉讼案,1987年正式实施的?民法通那么?,第一次将“名誉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规定在法律中。“公众人物1993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确立了对隐私权的直接保护。新闻侵权四次浪潮1988年 小人物告大报:奚弘告人民日报1992年 名人告小报:李谷一诉河南声屏时报及记者汤生午1993年 工商法人告媒体:长沙环达科技诉电子报社获赔52万2001年 官方机构及公务员诉媒体:深圳福田法院诉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胜诉死者名誉权:海灯法师案,中国现行诽谤法对舆论监督的保护把虚假作为诽谤的构成要件而不是以真实作为抗辩手段新闻失实只有到达“严重或“根本的程度方才构成侵权确定意见分歧、错误不是侵权授予新闻媒介免于诽谤指控的特许权把法人和自然人名誉损害区分开来媒体审判与司法独立“媒体审判最早是西方国家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一般指媒体在对审判中的刑事案件进行报道和评论时,失去客观公正的立场,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主张或反对给嫌疑人或被告定罪,其结果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公正审判。与之内容接近的还包括“报纸审判、“电视审判、“媒介审判等。这一概念最初是指刑事诉讼报道中的现象,但目前在我国,却是指包括刑事诉讼在内的所有审判活动中的诉讼报道现象。其表现是新闻报道凌驾于司法之上,干预和影响司法行为。舆论监督司法是基于新闻自由,还是基于政府权力?司法独立是国际公认的根本法治原那么。其作用在于保证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客观、公正、廉洁、高效,防止国家权力过分集中而造成滥用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文革中流行先定性,再定罪谁当被告?记者及作者原告选择权记者的职务与非职务行为准记者:通讯员或特约记者媒体作为第三人非独立法人不能当被告新闻源韦唯内参不侵权特许报道权转摘媒体:是否注明来源法官?国家机关?侵犯隐私权采访方式:强行采访、未获同意、隐性采访公共场所、公共利益、公众人物报道内容:地址信息、生理隐私、公众人物对隐私权的间接保护:民法中没有保护,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犯他人名誉权处理对隐私权的直接保护: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次明确将侵犯隐私列为可提请精神赔偿的可诉性事由。侵犯肖像权民法通那么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988年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修改稿:“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认定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新闻宣传是阻却侵权行为成立的重要理由新闻照片作者无权处理公民肖像权侵犯肖像权责任的构成并不以营利为必须要件,而以是否经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时事新闻、隐性广告中的肖像权著作权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条: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此规定在2001年10月著作权法修订时仍未改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播送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2002年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2000,2003,2006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新闻监督司法活动的根本共识树立“立案结案意识。对于正在诉讼程序中的司法活动,应当进行客观、平衡的报道,评论应当停止,尤其要摒弃夹叙夹议的倾向式报道。评论要慎重,并恪守在一定范围内。将报道与评论分开,有利于建立新闻与司法的良好关系。如果确有执法者贪赃枉法的证据,足以承受历史和法律检验,那么评论与批评的界限可以大大放宽,新闻舆论的全部力量包括读者来信、调查报告、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综述、评论等一切可以运用的新闻手段,推动司法公正。关于评论的一般原那么:首先,对正在进行的司法活动的评论应谨慎限制在程序违法和执法作风上,而不对案件实体问题发表评论。其次,防止在一审判决前作出评论。在终审判决之后,由于判决已经生效,舆论不会发生阻碍司法的问题,而可能对确实不当的判决起到救济或推动上级法院采取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的作用,因此不应有所限制。诉讼程序诉讼管辖:从被告住地到原告住地 1982年?诉讼法试行?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993年?关于名誉权案的解答?司法解释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1998年?关于名誉权案的解释?规定,受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常常寻求管辖权异议来作为对抗手段,或拖延时间法院内部级别管辖的演化:中级法院-高院-基层法院“谁主张,谁举证与“谁报道,谁举证 1988年最高法院批复中认为报社对要发表的稿件,应负责审查核实;2000年新闻出版署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报刊对摘转新闻报道或纪实作品负有审核责任。民法诉讼原那么为前者,但在新闻侵权司法实践中,坚持后者。隐匿权就是新闻从业人员保护消息来源的权利,即未经消息提供者的同意,不透露消息来源给第三人的权利。隐匿权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第三人包括司法机关不得强制新闻从业人员披露与消息来源有关的信息;隐匿权的主体是新闻从业人员,包括记者、编辑和其他新闻从业人员;隐匿权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维护新闻界同消息来源之间的信赖关系,防止新闻来源枯竭,促进信息向公众全面的自由流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保障新闻自由。新闻记者有限的拒证特权:如果不是当事人而是第三方,拒证特权一般得到支持,但刑事案件较难。公民有出庭做证的义务,否那么有受藐视法庭指控的危险由于新闻源提供不实信息导致报道失真的,在国外新闻源要承担责任,国内司法实践很少提及。特许报道权学术用语而非法律用语1998年高法?名誉权案解释?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或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为侵权。盖公章的新闻稿?媒介自律与他律对传媒的法制管理和行政管理是现代国家对传媒行业实行他律的重要手段,但是传媒的社会开展史说明,真正有效的传媒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媒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只有当某项社会活动成为职业活动时,有关该活动的道德,才会开展成为职业道德。伴随着报业的开展,起源于报人社会责任感的早期新闻自律观念,萌芽于一些报纸的办报宗旨、方针和守那么之中。1922年,美国报纸编辑协会通过?新闻守那么?,主要包括责任,新闻自由,独立性,真诚、真实、准确,公正不偏,公平行事,庄重等1940s,社会责任理论1948年,联合国?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1963年英国报业总评议会美国媒介机构内部调查员或新闻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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