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学--韩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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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物 权权 法法 学学l 主讲:韩强主讲:韩强物权法、债法和财产法之间的物权法、债法和财产法之间的根本关系根本关系 l案例讨论:甲自建房屋一幢有土地使用权。案例讨论:甲自建房屋一幢有土地使用权。建成后,将房屋出售给乙,并交付房屋。乙占建成后,将房屋出售给乙,并交付房屋。乙占有房屋后,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第有房屋后,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登记后,乙复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和一次登记。登记后,乙复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和丁系夫妻关系,并办理过户登记。由于登丁系夫妻关系,并办理过户登记。由于登记机关工作失误,房产登记簿上仅登记丙的姓记机关工作失误,房产登记簿上仅登记丙的姓名。事后,乙与丙丁签订的买卖合同被法院撤名。事后,乙与丙丁签订的买卖合同被法院撤销。而此时,丙已经擅自将房屋出售给戊,戊销。而此时,丙已经擅自将房屋出售给戊,戊支付了购房款并入住房屋。支付了购房款并入住房屋。l问题:此时房屋所有权归谁?问题:此时房屋所有权归谁?甲甲乙乙丁丁丙丙戊戊建房建房买卖并交付买卖并交付登记登记买卖并过户买卖并过户夫夫妻妻关关系系登记登记买卖并交付买卖并交付付付款款占占有有旧归属旧归属债权行为债权行为新归属新归属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登记、交付事实行为登记、交付事实行为财产交易过程图在学习物权法之前,应该复习在学习物权法之前,应该复习的几个根本法律概念的几个根本法律概念 l物物 l权利及其体系权利及其体系 物物l能为人所支配能为人所支配 l能满足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能满足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 l须有价值,能以金钱衡量须有价值,能以金钱衡量l须具有法律上的可区分性须具有法律上的可区分性 物的种类物的种类l动产、不动产;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动产、不动产;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禁止流通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消费物与非消费物;特定物与种类物;消费物与非消费物;特定物与种类物;代替物与不可代替物代替物与不可代替物l关于动物的问题关于动物的问题l关于物与财产的问题关于物与财产的问题l关于物的关于物的“可特定化问题可特定化问题权利权利l关于定义:“法力说与“自由说 l关于体系:物权是民事财产权的两大支柱之一 物权法导论物权法导论体系上的概说体系上的概说物权法的涵义物权法的涵义 l通俗的理解,人对物的法律通俗的理解,人对物的法律 l深入的理解,人与人之间关于分配对物深入的理解,人与人之间关于分配对物的支配权关系的法律,即一旦获得对物的支配权关系的法律,即一旦获得对物的支配权,该支配权得对抗一般人的支配权,该支配权得对抗一般人 l最核心的一点:有关以对物的最核心的一点:有关以对物的“支配支配关系为根本形态的权利的法律关系为根本形态的权利的法律 l?物权法物权法?对其调整范围的界定第对其调整范围的界定第2 2条条何谓何谓“支配?支配?l权利主体得将其意志自由作用于权利客权利主体得将其意志自由作用于权利客体之上的行为体之上的行为l民法所谓支配,仅得作用于自有之权利民法所谓支配,仅得作用于自有之权利客体之上,不得作用于他人之权利客体客体之上,不得作用于他人之权利客体之上之上 l民法中其他支配关系:人身关系,债的民法中其他支配关系:人身关系,债的关系等关系等 物权法的性质与地位物权法的性质与地位 l物权法为决定财产归属关系之法物权法为决定财产归属关系之法 l物权法为强行性因素较多之私法物权法为强行性因素较多之私法 。?物物权法权法?第第5 5条条l物权法为固有法因素较多之法物权法为固有法因素较多之法 中国物权法立法情况简要介绍中国物权法立法情况简要介绍 l?物权法物权法?制定前的物权立法:民法通那制定前的物权立法:民法通那么,担保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么,担保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水法,矿业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水法,矿业法等法等 l?物权法物权法?制定后的物权立法:根本标准制定后的物权立法:根本标准统一于物权法,特殊问题通过单行法或统一于物权法,特殊问题通过单行法或司法解释解决司法解释解决 物权法开展趋势物权法开展趋势 l物权之社会化物权之社会化 l物权之价值化物权之价值化 l物权法之国际化物权法之国际化 物权法本论物权法本论标准意义上的解释标准意义上的解释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通那么物权通那么 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的定义物权的定义 l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的资格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的资格 l?物权法物权法?第第2 2条,物权定义条,物权定义定义的分解定义的分解l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l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l为得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为得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物权的客体 l土地:须经过划分者方为物权之客体土地:须经过划分者方为物权之客体 l建筑物:具备一定结构,足以使用者为建筑物:具备一定结构,足以使用者为限限 。包括一般地上定着物。包括一般地上定着物l未与土地别离之出产物:包括林木和庄未与土地别离之出产物:包括林木和庄稼稼 l特种物特种物 :货币,有价证券:货币,有价证券特种物特种物l货币货币 l有价证券有价证券 货币货币l高度代替性的代替物;典型的消费物高度代替性的代替物;典型的消费物 l占有货币之人被推定为货币所有权人占有货币之人被推定为货币所有权人 l货币丧失占有后,不存在返还请求权货币丧失占有后,不存在返还请求权 l货币所有权的让与,以事实行为已足货币所有权的让与,以事实行为已足 l货币借贷,借款人取得货币所有权货币借贷,借款人取得货币所有权 l对货币为占有,不适用时效取得对货币为占有,不适用时效取得 有价证券有价证券l表示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权利人表示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权利人行使权利必须持有证券,原那么上不得行使权利必须持有证券,原那么上不得离开证券而行使其权利离开证券而行使其权利 l金券金券 l资格证券资格证券 l有价证券有价证券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案情:甲春节回老家过年,同事乙托其案情:甲春节回老家过年,同事乙托其购置茶叶假设干,并交付给甲购置茶叶假设干,并交付给甲1000元钱。元钱。甲回乡后发现当年新茶尚未上市,但假甲回乡后发现当年新茶尚未上市,但假期已过必须返回单位上班,于是致电乙,期已过必须返回单位上班,于是致电乙,说明情况,并建议由其亲戚丙春节后代说明情况,并建议由其亲戚丙春节后代为购置,乙表示同意。甲将为购置,乙表示同意。甲将1000元钱交元钱交付给丙,丙在回家途中遭遇抢劫。付给丙,丙在回家途中遭遇抢劫。l问题:问题:1000元的损失有谁负责?元的损失有谁负责?甲甲乙乙 丙丙丁丁委托买茶委托买茶 交付交付1000元元转转托托买买茶茶交交付付1000元元抢劫抢劫1000元元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特性物权的特性 l直接支配性直接支配性 :权利人得依自己得意思,无须:权利人得依自己得意思,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的介入,对标的物为管领处分,他人意思或行为的介入,对标的物为管领处分,以实现权利内容以实现权利内容 l保护上的绝对性保护上的绝对性 :凡在物权支配的范围内,:凡在物权支配的范围内,权利人得排除任何人干预权利人得排除任何人干预 l目的性与手段性目的性与手段性 :传统上以取得物权为交易:传统上以取得物权为交易之目的,以债权作为交易手段;现代那么有以之目的,以债权作为交易手段;现代那么有以物权作为交易手段,以取得债权作为交易目的物权作为交易手段,以取得债权作为交易目的 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社会作用物权的社会作用 l定分止争定分止争 :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本: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本钱钱 l与一国的所有制相联系,构建相应的鼓与一国的所有制相联系,构建相应的鼓励和约束机制励和约束机制 l与一国的历史文化相联系,确认符合民与一国的历史文化相联系,确认符合民族习惯的生活方式族习惯的生活方式 第五节第五节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 l排他效力排他效力 l优先效力优先效力 l追及效力追及效力 l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 排他效力排他效力l一物之上,不能有两个以上同一内容或一物之上,不能有两个以上同一内容或性质的物权同时存在性质的物权同时存在 。l排他效力有强弱之分,所有权最强,用排他效力有强弱之分,所有权最强,用益物权次之不以占有为要素的地役权益物权次之不以占有为要素的地役权例外,担保物权最弱但质权和留置例外,担保物权最弱但质权和留置权除外权除外 。优先效力优先效力l案例讨论:甲将其一块手表抵押给乙案例讨论:甲将其一块手表抵押给乙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甲将手表送至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甲将手表送至丙处维修,因维修款争议被丙留置。此丙处维修,因维修款争议被丙留置。此时,丙主张实行留置权,甲主张实行抵时,丙主张实行留置权,甲主张实行抵押权,同时甲的另外一个债权人也主张押权,同时甲的另外一个债权人也主张实现其债权。经查,甲除了手表外无其实现其债权。经查,甲除了手表外无其他值钱财产。他值钱财产。l问题:上述权利如何实现?问题:上述权利如何实现?甲甲乙乙丙丙丁丁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维修合同维修合同主张抵押权主张抵押权主张留置权主张留置权主张债权主张债权所有权所有权丁能主张对手表的权利吗?丁能主张对手表的权利吗?优先效力优先效力l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性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性 l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 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性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性l原那么: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原那么:时间在先,权利在先。l具体表现:具体表现:l优先享受权利优先享受权利l先物权压制后物权先物权压制后物权l例外: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费用性例外: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费用性担保物权由于融资性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由于融资性担保物权;因政策;因政策因素,船舶优先权优于船舶抵押权因素,船舶优先权优于船舶抵押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l原那么:原那么:l物权于债权以同一物为标的者,物权优物权于债权以同一物为标的者,物权优先于债权先于债权 l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l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出于公法原因,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出于公法原因,税收债权优于一般物权税收债权优于一般物权 追及效力追及效力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甲的自行车被乙盗窃,乙骑甲的自行车被乙盗窃,乙骑了一段时间后将车抛弃,丙拾得该车并了一段时间后将车抛弃,丙拾得该车并赠与给丁,丁死亡后该车由戊继承,戊赠与给丁,丁死亡后该车由戊继承,戊经营旧车商店,遂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经营旧车商店,遂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己己。l问题:该车的所有权归谁?问题:该车的所有权归谁?甲甲乙乙丙丙丁丁戊戊所有所有 盗窃盗窃占有占有抛弃、拾得抛弃、拾得占有占有赠赠与与占有占有继继承承占占有有己己买卖买卖?追追及及力力?追及效力追及效力l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管辗转流于何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管辗转流于何人之手,权利人均可追及标的物的所在,人之手,权利人均可追及标的物的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而直接支配该物 。l遇到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那么追及效遇到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那么追及效力将被切断。力将被切断。l?物权法物权法?第第3434条条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甲与乙于甲与乙于5 5月月1 1日签订房屋买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合同,约定5 5月月8 8日办理过户登记,日办理过户登记,5 5月月2020日交房。现日交房。现5 5月月2020日已过,甲并未交房日已过,甲并未交房。l问题:此时,甲对房屋的占有属有权占问题:此时,甲对房屋的占有属有权占有抑或无权占有?乙可以向甲主张什么有抑或无权占有?乙可以向甲主张什么权利?乙主张权利后,甲乙之间的关系权利?乙主张权利后,甲乙之间的关系会发生什么变化?会发生什么变化?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l权利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权利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得请求回复物权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得请求回复物权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之权利之权利 l具体种类:具体种类:A.A.返还请求权;返还请求权;B.B.排除妨害排除妨害请求权;请求权;C.C.预防危险请求权预防危险请求权 l?物权法物权法?34?343636条条l讨论:物上请求权的性质。讨论:物上请求权的性质。第六节第六节 物权法根本原那么物权法根本原那么 l物权法定原那么物权法定原那么 l一物一权原那么一物一权原那么 l公示公信原那么公示公信原那么 物权法定原那么物权法定原那么l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变动方式、效力及保护方法均有内容、变动方式、效力及保护方法均有法律加以规定,当事人既不能任意创设,法律加以规定,当事人既不能任意创设,也不能任意改变也不能任意改变 l?物权法物权法?第第5 5条条物权法定原那么物权法定原那么l作用:作用:A.维护经济根底;维护经济根底;B.保障交易平保障交易平安安 l法理根底:物权排他性法理根底:物权排他性l违反物权法定原那么的后果:违反物权法定原那么的后果:A.法律有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从其规定特别规定者,从其规定;B.法律无特别法律无特别规定者,一律无效;规定者,一律无效;C.如创设物权行为如创设物权行为属局部无效者,那么除去无效局部,成属局部无效者,那么除去无效局部,成立有效局部立有效局部 l物权法定原那么僵化之弥补物权法定原那么僵化之弥补 一物一权原那么一物一权原那么l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并且不能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并且不能同时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互冲突的定限同时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互冲突的定限物权。根本原因在于确保物权支配力的物权。根本原因在于确保物权支配力的实现实现 公示公信原那么公示公信原那么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甲将一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甲将一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在使用期间,乙的朋友丙看到该自行车在使用期间,乙的朋友丙看到该自行车表示很喜欢。乙说既然你喜欢,给表示很喜欢。乙说既然你喜欢,给100100块块钱你拿去。丙遂支付钱你拿去。丙遂支付100100块钱买走该车。块钱买走该车。事后,甲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事后,甲要求丙返还自行车。l问题:自行车所有权归谁?问题:自行车所有权归谁?公示公信原那么公示公信原那么l公示原那么:指物权变动的事实,应能公示原那么:指物权变动的事实,应能使公众以公开的方式获知使公众以公开的方式获知l理论根底:物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理论根底:物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其变动涉及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平安其变动涉及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平安l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和特殊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和特殊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物权以占有为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公示方法 。?物权法物权法?第第6 6条条公示公信原那么公示公信原那么l公信原那么:物权公示的内容具有使公公信原那么:物权公示的内容具有使公众确信为真实的效力。即使公示的信息众确信为真实的效力。即使公示的信息为错误,仍然按照公示出来的内容发生为错误,仍然按照公示出来的内容发生效力。效力。?物权法物权法?第第21条条2款、款、106条条l限制:公信力只在存在第三人的场合有限制:公信力只在存在第三人的场合有效,在当事人之间法律保护真实权利人效,在当事人之间法律保护真实权利人的利益的利益 第七节第七节 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 l所有权与定限物权所有权与定限物权 l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l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 l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 l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 l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 l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l本权与占有本权与占有 所有权与定限物权所有权与定限物权 l所有权:又称自物权、完全物权,指得所有权:又称自物权、完全物权,指得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之物权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之物权 l定限物权:又称限制物权、不完全物权定限物权:又称限制物权、不完全物权或他物权,指仅能于特定限度内,对标或他物权,指仅能于特定限度内,对标的物为支配的物权的物为支配的物权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l用益物权:支配标的物使用价值的物权。用益物权:支配标的物使用价值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城市土地使用权,永佃包括地上权城市土地使用权,永佃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典权等典权等 l担保物权: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物担保物权: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物权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物权 l不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客体者不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客体者 l动产物权:以动产为客体者动产物权:以动产为客体者 l权利物权:以特定财产权利为客体者权利物权:以特定财产权利为客体者 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 l主物权:不需要附属其他权利,能独立主物权:不需要附属其他权利,能独立自存的物权自存的物权 l从物权:须附属于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从物权:须附属于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 l登记物权:物权变动非经登记不生效力,登记物权:物权变动非经登记不生效力,或不得再为处分的物权或不得再为处分的物权 l不登记物权:物权变动只需交付,不需不登记物权:物权变动只需交付,不需登记即可生效的物权登记即可生效的物权 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 l意定物权: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意定物权: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者生者 l法定物权:不问当事人的意思,系由法法定物权:不问当事人的意思,系由法律规定而发生者律规定而发生者 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权 l民法上的物权:系由民法规定之物权民法上的物权:系由民法规定之物权 l特别法上的物权:由土地管理法、房地特别法上的物权:由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海商法、水法、矿业法等法产管理法、海商法、水法、矿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物权类型律规定的物权类型 本权与占有本权与占有 l本权:所有权及一切物权皆为本权本权:所有权及一切物权皆为本权 l占有:对标的物得为管领的事实。占有占有:对标的物得为管领的事实。占有仅为控制与支配的事实仅为控制与支配的事实 第八节第八节 物权的变动物权的变动 l指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指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法律行为(物权行为)法律行为(物权行为)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不动产不动产动产动产物权合同:所有权、用益物权、抵押权物权合同:所有权、用益物权、抵押权单独行为:抛弃单独行为:抛弃物权合同:所有权、质权物权合同:所有权、质权单独行为:抛弃单独行为:抛弃事实行为:先占、遗失物拾得、埋藏物发现、生产行为事实行为:先占、遗失物拾得、埋藏物发现、生产行为事件:死亡、孳息的分离、混同事件:死亡、孳息的分离、混同其他原因:公用征收其他原因:公用征收物权的发生物权的发生 l原始取得:非根据他人既存之权利而取原始取得:非根据他人既存之权利而取得。多数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先占、得。多数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先占、遗失物拾得、埋藏物发现、生产、收取遗失物拾得、埋藏物发现、生产、收取孳息、没收、善意取得、时效取得等孳息、没收、善意取得、时效取得等 l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之权利而取得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之权利而取得物权,又称传来取得物权,又称传来取得 物权的消灭物权的消灭 l绝对消灭:标的物灭失绝对消灭:标的物灭失 l相对消灭:权利移转,或者权利抛弃相对消灭:权利移转,或者权利抛弃 物权的变更物权的变更 l客体变更:标的物量上的增减客体变更:标的物量上的增减 l内容变更:如用益物权期限的增减,抵内容变更:如用益物权期限的增减,抵押权次序的变化,地上权使用方式之变押权次序的变化,地上权使用方式之变更更 公示与公信的问题公示与公信的问题 l公示:物权变动之时,必须以一定的方法加以公示:物权变动之时,必须以一定的方法加以公示,方能发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否那么不发公示,方能发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否那么不发生法律效力,或者不得对抗第三人。公示生效生法律效力,或者不得对抗第三人。公示生效主义德、台,公示对抗主义法、日主义德、台,公示对抗主义法、日 l公信:依公示方法所表现之物权即使有错误,公信:依公示方法所表现之物权即使有错误,但对因信赖此公示方法,而为物权交易之人,但对因信赖此公示方法,而为物权交易之人,法律仍成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之效果法律仍成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之效果 物权行为理论物权行为理论 l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之立法体例物权行为之立法体例l意思主义法国、日本:仅以当事人意思主义法国、日本:仅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足以发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就足以发生物权变动。l形式主义德国: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形式主义德国: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时,须另有物权变动之意思表示,变动时,须另有物权变动之意思表示,并履行登记、交付等法定形式。并履行登记、交付等法定形式。l折中主义瑞士、奥地利:物权因法折中主义瑞士、奥地利: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时,除债权合意外,仅须律行为而变动时,除债权合意外,仅须践行登记、交付之法定形式践行登记、交付之法定形式问题讨论问题讨论l甲用三张甲用三张10元纸币,向乙购置三个杯子。元纸币,向乙购置三个杯子。请问:此交易过程中,共有几个法律行请问:此交易过程中,共有几个法律行为?为?l如果乙所卖的三个杯子,一个是自己的,如果乙所卖的三个杯子,一个是自己的,一个是从丙处偷的,一个是从丁处借的。一个是从丙处偷的,一个是从丁处借的。甲的三张纸币,一张是路上拣的,一张甲的三张纸币,一张是路上拣的,一张是偷戊的,一张是从己处借的。请问:是偷戊的,一张是从己处借的。请问:答案有何不同?答案有何不同?中国立法例下的物权行为定义中国立法例下的物权行为定义l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和登记、交付的法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和登记、交付的法律形式相结合的法律行为律形式相结合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负担行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债权行为处分行为处分行为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物权行为物权行为准物权行为准物权行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物权合同物权合同单独行为:抛弃单独行为:抛弃所有权转移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设定抵押权设定物权合同物权合同单独行为:抛弃单独行为:抛弃所有权转移所有权转移质权设定质权设定合同:债权让与合同:债权让与单独行为:债务免除单独行为:债务免除物权行为的特征物权行为的特征 l独立性独立性:独立于债权意思表示之外的物:独立于债权意思表示之外的物权意思表示。权意思表示。l无因性无因性:物权行为效力,不受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效力,不受债权行为效力之影响。债权行为无效或被撤销,效力之影响。债权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物权行为仍然有效。物权行为仍然有效。物权变动的要件物权变动的要件 l登记登记l交付交付不动产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变动 l原那么:非经登记不生效力。一般均要原那么:非经登记不生效力。一般均要求以书面形式为之求以书面形式为之 l行为人须有处分权行为人须有处分权 l须有物权变动之意思表示须有物权变动之意思表示 l须办理登记须办理登记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需履行书面形式需履行书面形式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案情:案情:甲出资建筑房屋而取得所有权。甲出资建筑房屋而取得所有权。承建人乙对丙有债务,丙误认该房屋为承建人乙对丙有债务,丙误认该房屋为乙所有,而乙也表示原意以该房屋抵债,乙所有,而乙也表示原意以该房屋抵债,于是丙将房屋拍卖。由丁买受,并转卖于是丙将房屋拍卖。由丁买受,并转卖给戊。戊以自己名义办理所有权第一次给戊。戊以自己名义办理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登记。l问题:问题:甲发现此事,能否主张否认戊的甲发现此事,能否主张否认戊的所有权登记?所有权登记?甲甲乙乙丙丙丁丁戊戊出资建房出资建房承承建建占占有有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查封查封拍拍卖卖买卖买卖第一次登记第一次登记所所有有权权异异议议?动产物权变动动产物权变动 l原那么:动产物权之让与非经交付不生原那么:动产物权之让与非经交付不生效力效力 l现实交付现实交付 l简易交付简易交付 l占有改定占有改定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指示交付指示交付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案情:甲向乙银行借款案情: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约定银行万,约定银行仅支付仅支付80万,剩余万,剩余20万作为预计的利息,万作为预计的利息,仍有乙占有,甲既不得提取,亦无利息仍有乙占有,甲既不得提取,亦无利息收入收入。l问题:此问题:此20万是否成立占有改定?万是否成立占有改定?物权消灭的原因物权消灭的原因l混淆混淆 l抛弃抛弃 l其他消灭原因其他消灭原因 混淆混淆 l两个并无并存必要之法律地位,同归一两个并无并存必要之法律地位,同归一人之法律事实人之法律事实 l所有权与他物权之混淆所有权与他物权之混淆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他物权与以该物权为标的物的权利的混他物权与以该物权为标的物的权利的混淆淆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案情:案情:A公司分别对公司分别对B、C、D公司有三笔公司有三笔债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E公司以自有公司以自有一辆高级跑车为一辆高级跑车为A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分别按照分别按照B、C、D的顺序与三个公司签的顺序与三个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E公司公司与与B公司合并。公司合并。l问题:问题:B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因混淆而消灭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因混淆而消灭?B C D A E债务债务债务债务债务债务抵押权抵押权1抵押权抵押权2抵押权抵押权3合并合并所有权所有权抛弃抛弃 l权利人放弃物权,而使物权归于消灭之权利人放弃物权,而使物权归于消灭之单独行为单独行为 l抛弃动产物权抛弃动产物权 l抛弃不动产物权抛弃不动产物权 其他消灭原因其他消灭原因 l标的物灭失标的物灭失 l他物权存续期间届满,或当事人以合意消灭物他物权存续期间届满,或当事人以合意消灭物权权 l因法定原因撤销物权因法定原因撤销物权 l他人因时效取得物权他人因时效取得物权 l担保物权所担保之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所担保之主债权消灭 l决定期间之经过决定期间之经过 l标的物被征收或没收标的物被征收或没收 l动产因添附而消灭动产因添附而消灭 第二章第二章 所有权所有权第一节第一节 所有权通那么所有权通那么l问题讨论:网络游戏玩家的装备、级别、问题讨论:网络游戏玩家的装备、级别、财富等虚拟财产是否具有物权性质?财富等虚拟财产是否具有物权性质?能能否由玩家享有所有权?否由玩家享有所有权?所有权通那么所有权通那么 l学说起源学说起源:神授说,先占说,劳动说,:神授说,先占说,劳动说,法定说,社会契约说,天赋权利说,社法定说,社会契约说,天赋权利说,社会连带关系说等会连带关系说等 对对“所有二字的理解所有二字的理解 l可有物:又称为可有物:又称为“私有物,指可为私私有物,指可为私人自主支配,并用于交易的物。民法上人自主支配,并用于交易的物。民法上的物为可有物。的物为可有物。l不可有物:又称不可有物:又称“公有物,指用于公公有物,指用于公共利益或满足公益目的的物,不归任何共利益或满足公益目的的物,不归任何人享有,不能被任何人排他地予以支配,人享有,不能被任何人排他地予以支配,不能被交易。不能被交易。所有权定义所有权定义 l在法律规定限度内,对物为全面永久支在法律规定限度内,对物为全面永久支配之物权配之物权 所有权定义所有权定义 l对标的物为全面支配对标的物为全面支配 l权能最完整权能最完整 l具有观念性具有观念性 l具有弹力性具有弹力性 l具有永续性具有永续性 l具有法律限定性具有法律限定性 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权能 l占有:权利人对标的物为管领之事实占有:权利人对标的物为管领之事实 l使用:依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对物加以使用:依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活或生产需要的事实利用,以满足生活或生产需要的事实 l收益:指收取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收益:指收取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 l处分:为改变标的物法律命运之行为,分为事处分:为改变标的物法律命运之行为,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l排除他人干预:消极权能。是物权排他效力的排除他人干预:消极权能。是物权排他效力的一方面表达一方面表达 所有权之保护所有权之保护 l自力救济物上请求权自力救济物上请求权l物上请求权之种类及要件物上请求权之种类及要件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所有权妨害危险预防请求权所有权妨害危险预防请求权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l主体:所有人或依法得行使所有权之人主体:所有人或依法得行使所有权之人 l相对人须为现在占有该物之人相对人须为现在占有该物之人 l相对人之占有须为无权占有相对人之占有须为无权占有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 l1997年乙从甲处买得不动产一处,并交付价款,年乙从甲处买得不动产一处,并交付价款,甲亦移转标的物之占有于乙,但未办理移转登甲亦移转标的物之占有于乙,但未办理移转登记。记。1999年,甲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年,甲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移转登记,但一直未交付。移转登记,但一直未交付。l问题:问题:la1999年时乙为有权抑或无权占有?年时乙为有权抑或无权占有?b乙在乙在1999年是否仍得请求甲做移转登记?年是否仍得请求甲做移转登记?c甲在甲在1999年年能否要求乙返还不动产?能否要求乙返还不动产?d丙在丙在2001年能否请年能否请求甲和乙返还标的物求甲和乙返还标的物?甲甲乙乙买卖、付款买卖、付款 交付交付所有权所有权占有占有甲甲丙丙 买卖买卖过户过户所有权所有权登记登记1997年年1999年年1999年年2001年年请求甲过户?请求甲过户?请求甲或乙请求甲或乙交付?交付?请求乙返还?请求乙返还?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l主体:所有权人,或依法行使所有权之主体:所有权人,或依法行使所有权之人人 l妨害:占有之外的方法。通常须构成持妨害:占有之外的方法。通常须构成持续且现实的妨害续且现实的妨害l妨害为非法。如所有人出于法律或诚信妨害为非法。如所有人出于法律或诚信原那么应负容忍义务者,那么不得请求原那么应负容忍义务者,那么不得请求除去除去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违章建筑人甲将一违章建筑出售给乙。违章建筑人甲将一违章建筑出售给乙。但无法办理移转登记。基地权利人丙以但无法办理移转登记。基地权利人丙以该建筑违章为由,欲请求除去该房屋。该建筑违章为由,欲请求除去该房屋。l问题:问题:a乙得为何种抗辩?乙得为何种抗辩?b甲得为何种甲得为何种抗辩?抗辩?c丙应向何人主张除去房屋之请求丙应向何人主张除去房屋之请求权权?所有权妨害危险预防请求权所有权妨害危险预防请求权 l所有人对于有妨害其所有权之危险者,所有人对于有妨害其所有权之危险者,得请求防止该危险的发生得请求防止该危险的发生 物上请求权之内容及费用负担物上请求权之内容及费用负担 l相对人所承担之义务,以请求权之内容相对人所承担之义务,以请求权之内容确定之,不一而足。关于费用负担,究确定之,不一而足。关于费用负担,究竟由所有人负担,还是由相对人负担,竟由所有人负担,还是由相对人负担,抑或共同负担值得讨论抑或共同负担值得讨论 物上请求权之其他问题物上请求权之其他问题 l物上请求权可否单独让与物上请求权可否单独让与 l物上请求权是否罹于消灭时效物上请求权是否罹于消灭时效 取得时效取得时效 l涵义:涵义:无权利人,持续以一定状态占有无权利人,持续以一定状态占有他人之物,经过法定期间而取得所有权,他人之物,经过法定期间而取得所有权,或者持续以一定状态行使所有权以外之或者持续以一定状态行使所有权以外之财产权,经过法定期间而取得权利的制财产权,经过法定期间而取得权利的制度度 l目的及性质:保护因长期形成的权利归目的及性质:保护因长期形成的权利归属的事实状况。性质为法律事实中的状属的事实状况。性质为法律事实中的状态态 动产取得时效要件动产取得时效要件 l占有占有 l须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自主占有须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自主占有 l须和平占有须和平占有 l须为公然占有须为公然占有 l经过法定期间经过法定期间 l他人之动产他人之动产 不动产取得时效要件不动产取得时效要件 l占有占有 l须经过法定期间须经过法定期间 l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 取得时效之效力取得时效之效力l动产占有人,取得所有权;不动产占有动产占有人,取得所有权;不动产占有人得请求登记为所有人,并非当然取得人得请求登记为所有人,并非当然取得所有权所有权 取得时效之中断取得时效之中断l占有人自行中止占有占有人自行中止占有 l占有人变为不以所有意思而为占有占有人变为不以所有意思而为占有 l占有被侵夺而不能回复占有被侵夺而不能回复 l占有物偶然遗失占有物偶然遗失 l占有之状态由公然变为隐秘,由和平变占有之状态由公然变为隐秘,由和平变为强暴为强暴 l讨论:单纯的异议,请求或起诉能否构讨论:单纯的异议,请求或起诉能否构成中断事由?成中断事由?以下权利不适用取得时效制度以下权利不适用取得时效制度 l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与身份权 l因权利本身状态不适宜适用时效取得者,因权利本身状态不适宜适用时效取得者,如不表现或不继续之地役权如不表现或不继续之地役权 l因一次行使即归于消灭的权利,如撤销因一次行使即归于消灭的权利,如撤销权、解除权、买回权、选择权等权、解除权、买回权、选择权等 l具有身份属性之专属财产权,如抚养费具有身份属性之专属财产权,如抚养费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等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等 以下权利不适用取得时效制度以下权利不适用取得时效制度l在权利实行以前,无从行使或表现于他在权利实行以前,无从行使或表现于他人之物或权利之上的权利,如抵押权。人之物或权利之上的权利,如抵押权。l矿业权或渔业权矿业权或渔业权l永佃权和租赁权:该权利成立以支付对永佃权和租赁权:该权利成立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能否适用时效取得?价为前提,能否适用时效取得?第二节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 l权利范围权利范围 土地所有权之范围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 不动产相邻关系不动产相邻关系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1:甲、乙两家宅基地相邻。:甲、乙两家宅基地相邻。甲在两地边界建造房屋,不慎越过边界,甲在两地边界建造房屋,不慎越过边界,侵入乙的宅基地。房屋建成后,乙知道侵入乙的宅基地。房屋建成后,乙知道甲建房越界的事实,遂要求甲将越界房甲建房越界的事实,遂要求甲将越界房屋撤除,甲拒绝。屋撤除,甲拒绝。l问题:甲、乙之间的争议如何解决?问题:甲、乙之间的争议如何解决?不动产相邻关系不动产相邻关系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2:开发商:开发商A公司在某地块公司在某地块建造高层住宅。建造行为具有完整的审建造高层住宅。建造行为具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房屋建成后,造成临近小区居批手续。房屋建成后,造成临近小区居民采光严重缺乏,日照时间低于法定水民采光严重缺乏,日照时间低于法定水平。该小区居民主张平。该小区居民主张A公司的侵权行为,公司的侵权行为,A公司以建房行为合法为由予以抗辩。公司以建房行为合法为由予以抗辩。l问题:两造争议如何调处?问题:两造争议如何调处?不动产相邻关系不动产相邻关系 l不动产相邻各方,为了相互间的便利,不动产相邻各方,为了相互间的便利,而依法承受的对其不动产权利的限制。而依法承受的对其不动产权利的限制。依其性质而言,乃是对不动产所有权或依其性质而言,乃是对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和扩张。是所有权制度的使用权的限制和扩张。是所有权制度的一局部,并非独立的物权类型。是所有一局部,并非独立的物权类型。是所有权社会化的具体表现,旨在防止权利并权社会化的具体表现,旨在防止权利并化解权利冲突化解权利冲突 相邻关系特征相邻关系特征l相邻关系乃依法律规定对所有权或使用相邻关系乃依法律规定对所有权或使用权为限制或扩张权为限制或扩张 l相邻关系并非独立的物权,仅对所有权相邻关系并非独立的物权,仅对所有权或使用权本身的限制或扩张或使用权本身的限制或扩张 l相邻关系之成立及对抗第三人,无需登相邻关系之成立及对抗第三人,无需登记记 l相邻关系与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存,不得相邻关系与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存,不得为单独之取得或丧失为单独之取得或丧失 邻地损害防免关系邻地损害防免关系 l营业之损害防免营业之损害防免 l不可量物侵害之防免相邻环保关系不可量物侵害之防免相邻环保关系 l地基动摇之防免地基动摇之防免 l工作物危险之防免工作物危险之防免 营业之损害防免营业之损害防免l案例讨论:邻居将房屋租借他人开设色情场所,其他邻居认为有伤风化,污染社区环境,那么可否主张防免请求权?营业之损害防免营业之损害防免 l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营业活动,应注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营业活动,应注意防免邻地之损害。相反,邻地权利人意防免邻地之损害。相反,邻地权利人有请求为此项防免之请求权。符合法定有请求为此项防免之请求权。符合法定条件和经营习惯的营业活动,亦不免除条件和经营习惯的营业活动,亦不免除此项防免义务此项防免义务 不可量物侵害之防免不可量物侵害之防免 l凡他人不动产上之污染气体、粉尘、噪凡他人不动产上之污染气体、粉尘、噪音、振动、强光等不可量物侵入己方不音、振动、强光等不可量物侵入己方不动产,那么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有权予动产,那么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有权予以排除。但假设侵入情形轻微,那么应以排除。但假设侵入情形轻微,那么应予容忍予容忍.l典型案例:波特曼酒店大气包反光案典型案例:波特曼酒店大气包反光案 地基动摇之防免地基动摇之防免 l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挖掘土地或营造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挖掘土地或营造建筑物时,不得使邻地地基动摇或发生建筑物时,不得使邻地地基动摇或发生其他危险,也不得使邻地地上工作物受其他危险,也不得使邻地地上工作物受损损。l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轨道交通轨道交通4号线施工事故案号线施工事故案 工作物危险之防免工作物危险之防免 l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因倒塌或其他事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因倒塌或其他事由,而致邻地危险者,那么邻地权利人由,而致邻地危险者,那么邻地权利人有权予以排除。危险之发生,系出于人有权予以排除。危险之发生,系出于人为或自然原因在所不问。如经请求,对为或自然原因在所不问。如经请求,对方未采取防免措施,或无法向对方为此方未采取防免措施,或无法向对方为此种请求,那么邻人有权径直为维修等防种请求,那么邻人有权径直为维修等防免行为免行为。l工作物指建筑物及建筑物上之搁置物或工作物指建筑物及建筑物上之搁置物或悬挂物。悬挂物。关于水的相邻关系关于水的相邻关系 l相邻用水关系相邻用水关系 l相邻排水关系相邻排水关系 相邻用水关系相邻用水关系 l相邻各方均有权依照水的自然流向使用相邻各方均有权依照水的自然流向使用各自土地内的水流各自土地内的水流 当地对水流使用有习惯者,依其习惯当地对水流使用有习惯者,依其习惯 水自高地自然流向低地,而为低地所必需者,水自高地自然流向低地,而为低地所必需者,高地所有人纵因土地之必要,亦不得完全堵截高地所有人纵因土地之必要,亦不得完全堵截 土地所有人因利用土地之必要,非以过巨之费土地所有人因利用土地之必要,非以过巨之费用及劳力不能取水者,得支付对价,请求邻地用及劳力不能取水者,得支付对价,请求邻地所有人给付多余之水所有人给付多余之水 相邻排水关系相邻排水关系 l自然排水自然排水:对于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有对于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有承水义务,高地所有人有承水义务,高地所有人有“排水权。排水权。l人工排水人工排水:土地所有人对于人工排水,原那么土地所有人对于人工排水,原那么上没有使用邻地之权利,即土地所有人不得设上没有使用邻地之权利,即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置屋檐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邻地之不置屋檐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邻地之不动产。但,高地权利人如为了排放淤积之水,动产。但,高地权利人如为了排放淤积之水,或将生产生活用水排放至江河或公共水渠之中,或将生产生活用水排放至江河或公共水渠之中,仍可选择对低地损害最小之方法通过低地,此仍可选择对低地损害最小之方法通过低地,此时高地权利人有时高地权利人有“过水权。过水权。邻地使用关系邻地使用关系 l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l相邻通行关系相邻通行关系 l营缮的邻地使用关系营缮的邻地使用关系 l遗失物寻找取回之允许关系遗失物寻找取回之允许关系 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l土地所有人非通过他人土地不能安设必土地所有人非通过他人土地不能安设必要之管线者,或虽能安设,但花费过巨要之管线者,或虽能安设,但花费过巨者,得通过他人土地之上下而安设。权者,得通过他人土地之上下而安设。权利人为安设时,应选择对邻地损害最小利人为安设时,应选择对邻地损害最小之方式为之,并支付赔偿金。之方式为之,并支付赔偿金。相邻通行关系相邻通行关系 l土地与公共道路缺乏适宜的联络,以致土地与公共道路缺乏适宜的联络,以致土地无法正常使用,土地所有人有权通土地无法正常使用,土地所有人有权通行于周围土地,以到达公路。邻人应负行于周围土地,以到达公路。邻人应负容忍义务容忍义务 道道路路 河流河流河河流流河流河流AB营缮的邻地使用关系营缮的邻地使用关系 l土地所有人,如因邻地权利人在其土地土地所有人,如因邻地权利人在其土地边界或附近,营造或修缮建筑物而有使边界或附近,营造或修缮建筑物而有使用其土地之必要时,应负相当的容忍义用其土地之必要时,应负相当的容忍义务。反之,邻人亦有请求使用土地之权。务。反之,邻人亦有请求使用土地之权。土地所有人因邻人之使用而受有损害时,土地所有人因邻人之使用而受有损害时,邻人应支付补偿金。邻人应支付补偿金。遗失物寻找取回之允许关系遗失物寻找取回之允许关系 l土地所有人,应允许他人进入其土地寻土地所有人,应允许他人进入其土地寻找并取回偶然遗失之物品或动物。此项找并取回偶然遗失之物品或动物。此项相邻关系之对方当事人,不限于邻地所相邻关系之对方当事人,不限于邻地所有人。凡偶然将物品或动物遗失至他人有人。凡偶然将物品或动物遗失至他人土地之内的人,均得主张此查寻取回权。土地之内的人,均得主张此查寻取回权。越界相邻关系越界相邻关系 l越界建筑问题越界建筑问题 l竹木越界问题竹木越界问题 l果实越界问题果实越界问题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甲地与乙地相邻,甲在乙外出期间在甲地上兴甲地与乙地相邻,甲在乙外出期间在甲地上兴建房屋。房屋阳台侵入乙地建房屋。房屋阳台侵入乙地2米,地下室侵入米,地下室侵入乙地乙地3米,围墙一半建在乙地上。米,围墙一半建在乙地上。l问题:问题:a乙回来后,是否立即提出异议,后果乙回来后,是否立即提出异议,后果是否不同?是否不同?b甲建筑越界出于成心或过失,或甲建筑越界出于成心或过失,或无此主观状态,有何不同?无此主观状态,有何不同?c乙发现之时,房乙发现之时,房屋已建成或未建成,后果如何?屋已建成或未建成,后果如何?d甲如为土地甲如为土地无权占有人时,那么后果如何?无权占有人时,那么后果如何?越界建筑问题越界建筑问题 l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越过边界的,邻地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越过边界的,邻地所有人如果知道越界情形,而没有马上所有人如果知道越界情形,而没有马上提出异议的,不得请求除去或变更建筑提出异议的,不得请求除去或变更建筑物。此时,越界人对被越界人有土地使物。此时,越界人对被越界人有土地使用权,被越界人那么负有容忍义务。用权,被越界人那么负有容忍义务。被被越界人还享有被占土地购置请求权。越界人还享有被占土地购置请求权。竹木越界问题竹木越界问题 l邻地之竹木根枝逾越边界,除非对土地邻地之竹木根枝逾越边界,除非对土地之利用不构成妨害,那么土地所有人得之利用不构成妨害,那么土地所有人得请求邻人于限期内剪除,如邻人不剪除,请求邻人于限期内剪除,如邻人不剪除,土地所有人得自行剪除。土地所有人得自行剪除。果实越界问题果实越界问题 l果实出于自然原因落于邻地时,归邻地果实出于自然原因落于邻地时,归邻地权利人所有。自然原因,如成熟脱落、权利人所有。自然原因,如成熟脱落、风吹雨打等。假设出于人力脱落那么无风吹雨打等。假设出于人力脱落那么无本条之适用。如为邻人所为,那么构成本条之适用。如为邻人所为,那么构成侵权。侵权。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案例讨论l案情:甲地上种植果树一棵,结有果实,坠落案情:甲地上种植果树一棵,结有果实,坠落于相邻乙地之内。于相邻乙地之内。l问题:问题:a果实坠落于乙地如系因风吹所致,那果实坠落于乙地如系因风吹所致,那么果实归属何人?么果实归属何人?b果实坠落如因第三人驾车果实坠落如因第三人驾车撞到果树,那么果实归属何人?撞到果树,那么果实归属何人?c果实因成熟果实因成熟坠落于公园时,该果实归属何人?坠落于公园时,该果实归属何人?d如果树种如果树种植于甲乙两地之交界处,果实坠落归属于何人植于甲乙两地之交界处,果实坠落归属于何人?如树木倒地时,那么果实归属何人?如树木倒地时,那么果实归属何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1:甲驾驶汽车去某住宅小区看:甲驾驶汽车去某住宅小区看望朋友。甲驶入小区后发现露天停车位均已停望朋友。甲驶入小区后发现露天停车位均已停满车辆,而将车停到地下停车场甲又觉得麻烦,满车辆,而将车停到地下停车场甲又觉得麻烦,于是甲将车随意停在一幢居民楼下。于是甲将车随意停在一幢居民楼下。1小时后,小时后,甲下楼开车时发现该搂外墙表皮脱落,将汽车甲下楼开车时发现该搂外墙表皮脱落,将汽车的挡风玻璃砸碎。事后经查,外墙脱落系小区的挡风玻璃砸碎。事后经查,外墙脱落系小区物业公司疏于维修所致,而脱落的墙皮又恰好物业公司疏于维修所致,而脱落的墙皮又恰好位于乙家的窗户之下。位于乙家的窗户之下。l问题:甲车辆损失有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甲车辆损失有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甲乙乙物业物业公司公司全全体体业业主主所有权所有权区分所有区分所有致害致害赔偿赔偿管理合同管理合同管管理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l案例讨论案例讨论2:开发商:开发商A公司出于促销目的,公司出于促销目的,承诺凡原意购置某住宅楼顶层房屋者将赠送该承诺凡原意购置某住宅楼顶层房屋者将赠送该搂的楼盖天台。某在华外籍人士搂的楼盖天台。某在华外籍人士B购置了购置了该搂的顶层房屋,同时获赠该楼的楼盖。该搂的顶层房屋,同时获赠该楼的楼盖。B在在楼盖上安装了一个可以乘水楼盖上安装了一个可以乘水3吨的大浴缸,每吨的大浴缸,每天在浴缸内游泳。该搂其他居民了解此事后,天在浴缸内游泳。该搂其他居民了解此事后,以浴缸过重威胁楼房平安为由要求以浴缸过重威胁楼房平安为由要求B撤除浴缸。撤除浴缸。B以楼盖系其所有,其享有支配权为由予以拒以楼盖系其所有,其享有支配权为由予以拒绝。绝。l问题:两造争议如何解决?问题:两造争议如何解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l立法目的:都市人口稠密,生活繁复。立法目的:都市人口稠密,生活繁复。仅依靠相邻关系缺乏以解决共同生活问仅依靠相邻关系缺乏以解决共同生活问题,有必要将某此类公寓大厦的共同生题,有必要将某此类公寓大厦的共同生活关系予以类型化,以有助于问题之解活关系予以类型化,以有助于问题之解决。决。l涵义涵义 :区分所有权由区分建筑物的专有:区分所有权由区分建筑物的专有局部所有权、共有局部持分权和基于成局部所有权、共有局部持分权和基于成员团体而产生的成员权共同构成的权利员团体而产生的成员权共同构成的权利集合。集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l复合性复合性 l以专有所有权为根底以专有所有权为根底 l一体性一体性 l权利主体身份具有多重性权利主体身份具有多重性 专有所有权专有所有权 l涵义:区分所有人对其专有局部所享有涵义:区分所有人对其专有局部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l专有局部的认定:指在构造上能够明确专有局部的认定:指在构造上能够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支配可能性的建筑物局区分,具有排他支配可能性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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