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评价第二版张乃禄1-5第4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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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第4章平安评价依据与标准章平安评价依据与标准 4.1法律的分类与地位4.2平安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4.3平安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标准4.4平安评价标准4.5风险判别指标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4.1法律的分类与地位法律的分类与地位 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我国法律的层次结构如图4-1所示。图4-1法律的层次结构 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宪法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宪法的特殊地位和属性表达在四个方面:宪法的特殊地位和属性表达在四个方面:1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根本准那么。根本准那么。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关和公民的根本权国家机关和公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利和义务。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最重要的原那么和制度,重要的原那么和制度,因此宪法成为立法机因此宪法成为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活动的法律根底,宪法被称为关进行立法活动的法律根底,宪法被称为“母法、母法、“最高法。最高法。但是宪法只规定立法原那么,但是宪法只规定立法原那么,并不直并不直接规定具体的行为标准,接规定具体的行为标准,它不能代替普通法律。它不能代替普通法律。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2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3 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有特别程序。我国宪法草案是由宪法修改委员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4 宪法的解释、监督均有特别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法律法律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公布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公布的标准性文件。的标准性文件。在我国,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法律的地位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效力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行政规章。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治法规和行政规章。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约束力。具有约束力。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构以法律形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构以法律形式公布实施的,其制定权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制定权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并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主席令中载明了主席令中载明了法律的制定机关、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日期和实施日期。通过日期和实施日期。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法律的公布方式,?立法法?明确规定法律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此外还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等属于法律。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的总称。总称。行政法规有广狭二义,广义的行政法规泛指行政法规有广狭二义,广义的行政法规泛指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理的各种法律、法规,法规,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法律、法律、法规,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最高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标准性文件。行政法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规定、方法、方法、决定等。决定等。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达在两个方面:1 具有拘束国家行政机关自身的效力。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权的产物,它对一切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拘束力,都必须执行。其他所有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措施均不得与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行政措施不得与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2 具有拘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效力。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一定的权利,或者负有一定的义务。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强制执行或者行政处分。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属国务院。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以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令中载明了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通过日期和实施日期。关于行政法规的公布方式,?立法法?明确规定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此外还规定,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如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属于行政法规。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和程序制定和公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标准性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标准性文件。文件。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宪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由省、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与宪法、法律、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前提下,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所在的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的人民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行政规章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行政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标准性文件。管理的标准性文件。?立法法立法法?规定,规定,国务院公报或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标准文本。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标准性文件。如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平安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劳动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劳动平安卫生监察规定?、?建设工程工程职业平安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方法?等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标准性文件。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是我国政府批准参加的国际劳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是我国政府批准参加的国际劳工公约。工公约。如如1990年批准的年批准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4.2平安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平安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年3月月14日,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刑法刑法?,自自1997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刑法刑法?的任务,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罪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平安,以保卫国家平安,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1 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平安;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即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违法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主观要件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本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将导致发生危害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侥幸认为能够防止,以致发生严重后果。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2 重大劳动平安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平安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劳动平安事故罪的犯罪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平安;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包括这些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劳动平安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违法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主观要件是虽明知劳动平安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但并不希望事故发生,从而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过失。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3 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平安,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平安;犯罪主体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主观要件是具有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的过失。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4 工程重大平安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平安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分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工程重大平安事故罪的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平安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设计人员、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平安事故;主观要件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5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关于平安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犯罪主要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这是平安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效劳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成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分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客体是破坏行政管理秩序、危及公私财产和人的生命和健康;犯罪主体是平安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包括平安生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平安生产中介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提供虚假的平安评价、评估、检测、检验、认证、咨询等平安生产中介效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主观要件是具有提供虚假的平安生产中介效劳证明文件的成心。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6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照?平安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依法以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和颁发证照等形式对平安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上述平安生产事项行政许可的各种公文、证照是法定文书,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平安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消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和行政管理秩序;犯罪主体是伪造、变造、买卖平安生产行政许可证书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平安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主观要件是具有伪造、变造、买卖平安生产行政许可证书的成心。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年7月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法?,自自1995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劳动法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开展和社会促进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进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者,依照依照?劳动法劳动法?执行。执行。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劳动法?设立了劳动平安专章,对以下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2002年年6月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十号令公布了十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自自2002年年11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涉及平安评价的规定有:依法设立的为平安生产提供效劳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那么,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平安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效劳;矿山建设工程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工程,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平安条件论证和平安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承担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违规的处分原那么。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与平安评价相关的具体条款如下: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平安生产提供技术效劳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那么,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平安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效劳。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平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工程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工程,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平安条件论证和平安评价。矿山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活动,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的领域,且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生命平安及财产造成损害,还可能殃及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平安。要减少矿山开采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过程中的事故,将其危险因素降到最低,就必须在这些单位开办之初,对其建设工程的平安情况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综合评价,保证平安生产经营具有可靠的物质根底。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本条规定中的“平安条件论证,是指根据矿山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矿山建设工程是否能够具备法律、法规和平安规程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判断,为有关部门审批矿山建设工程提供必要的依据;“平安评价是指对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工程能否保证投入使用后的平安,在分析、研究后,提出结论性意见。矿山建设工程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工程的平安条件论证和平安评价,涉及的内容很多,如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厂址的选择,技术上的保证等,是一个系统性工作。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本条未具体规定谁负责建设工程的平安条件论证和平安评价,实际中,技术力量较强且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己承担,也可以聘请研究机构、中介机构承担。无论谁承担平安条件论证和平安评价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方面的规定,认真地进行论证和评价,保证结果的客观、真实和科学,为有关平安生产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平安设施设计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平安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平安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工程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平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第六十二条 承担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七十九条 承担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缺乏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矿山平安矿山平安法法?于于1992年年11月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年5月月1日起施日起施行。行。它对矿山建设的平安保障、它对矿山建设的平安保障、矿山开采的平安保矿山开采的平安保障、障、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管理、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管理、矿山事故处理、矿山事故处理、矿山平安的行政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矿山平安的行政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1 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矿产资源开采属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其中从事井下开采的矿山具有更大的危险性,矿山事故频繁发生。尤其是地下开采面临来自地下水、火、瓦斯、顶板和粉尘等地质灾害的威胁,需要采用多种平安设施抵御地质灾害,监控矿井内的气体、温度、地压情况,预防和监控矿山事故。作为矿山开采系统的重要组成局部,平安设施是保障矿井建设和矿山开采平安的主要设施。为此,?矿山平安法?明确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2 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的设计是否可靠、科学、标准,是保证矿井生产平安系统能否保障平安的首要环节。?矿山平安法?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平安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平安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的,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的设计必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现已归为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下同参加审查。矿山平安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法律还对必须符合矿山平安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的矿山设计工程做出了规定,设计工程包括:1 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2 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3 供电系统;4 提升、运输系统;5 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6 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7 有关矿山平安的其他工程。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平安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年10月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自,自2002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开展。1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6项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那么;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2 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工程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3 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工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分类管理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建设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的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工程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5 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所做的评价应当客观、真实。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于于2004年年1月月7日由中华人民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共和国国务院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自2004年年1月月13日公布实施。日公布实施。?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依法建立平安生产市场准入制度,是为了依法建立平安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标准平严格标准平安生产条件,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安生产条件,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产平安事故。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这是我国第一部对煤矿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施平安生产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这部行政法规重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依法确立了平安生产许可制度,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一项空白。?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施行,对于建立平安生产许可制度,依法标准企业的平安生产条件,强化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共24条,主要包括平安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范围、颁发和管理的机构、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以及平安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等内容。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分别制定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煤矿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指出,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平安生产许可制度,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应依法进行平安评价。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平安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平安投入符合平安生产要求;(3)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平安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10)依法进行平安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4.2.7?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2002年年1月月9日国务院发布日国务院发布?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例?,自自2002年年3月月15日起施行,日起施行,1987年年2月月17日国务日国务院发布的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平安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平安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同时废止。?危险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平安管理,学品的平安管理,保证人民生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平安,财产平安,保护环保护环境。境。(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的规划与审批。储存的规划与审批。国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储存危险品。危险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开展的实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开展的实际需要,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平安的原应当按照确保平安的原那么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那么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储存。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2)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平安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3 企业设立的申请。?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中将平安评价报告作为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之一。第九条规定,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平安评价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一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准。4 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选址。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以下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根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种苗生产基地;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5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平安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平安管理涉及各个环节,必须加强平安管理。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分别做出了相关规定。6 生产、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平安管理。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平安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平安评价。平安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平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平安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平安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丧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丧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7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平安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形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两年。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2006年年1月月21日国务院公布日国务院公布?烟花爆竹平安管理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平安管理,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平安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平安和人身、保障公共平安和人身、财产平财产平安。安。1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平安条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平安条件。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平安许可是一项市场准入制度,其目的是要明确和平安许可是一项市场准入制度,其目的是要明确和标准生产企业的平安条件和生产平安。标准生产企业的平安条件和生产平安。?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平安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了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以第八条规定了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以下下11项平安条件其中包括依法平安评价:项平安条件其中包括依法平安评价: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根本建设工程经过批准;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平安距离;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平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标准;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平安标准;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有健全的平安生产责任制;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有平安管理机构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进行了平安评价;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2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条件。?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7项平安根本条件其中包括依法平安评价:具有企业法人条件;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平安距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依法进行了平安评价;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规定?于于2003 年年7月月2日由原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平安监察日由原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自2003年年8月月15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此规定是根据平安生产法、此规定是根据平安生产法、煤矿平安监察条例以及有煤矿平安监察条例以及有关法律、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标准煤矿目的是为了标准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工作,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平安生产,保障煤矿平安生产,负责对煤矿新建、负责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工程以下简称煤改建和扩建工程工程以下简称煤矿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进行监察的煤矿平安监察机矿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进行监察的煤矿平安监察机构。构。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规定?对煤矿建设工程进行了相关规定:应当进行平安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规定编制平安专篇。平安专篇应当包括平安条件的论证、平安设施的设计等内容。?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规定?在第二章中专门对平安评价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 煤矿建设工程的平安评价包括平安预评价和平安验收评价。煤矿建设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平安预评价;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平安验收评价。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条 煤矿建设工程的平安评价应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平安中介机构承担。承担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评价的平安中介机构对其做出的平安评价结果负责。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与承担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评价的平安中介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承担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评价的平安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报告,并在提出评价报告30日内按?煤矿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察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报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备案。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三条 煤矿建设工程平安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以及对公共平安影响的定性、定量评价;2 预防和控制的可能性评价;3 建设工程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评价;4 平安对策措施、平安设施设计原那么;5 预评价结论;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四条煤矿建设工程平安验收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平安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评价;2 平安设施在生产或使用中的有效性评价;3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评价;4 建设工程的整体平安性评价;5 存在的平安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6 验收评价结论;7 有关试运转期间的技术资料、现场检测、检验数据和统计分析资料;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九条申请煤矿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 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 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3 平安预评价报告书;4 初步设计及平安专篇;5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第二十八条煤矿建设工程联合试运转正常后,应当进行平安验收评价。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三十一条申请验收煤矿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和平安条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 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 初步设计、平安专篇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3 平安设施工程质量认证书复印件;4 施工期间平安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5 平安管理机构、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平安资格的有关资料;6 联合试运转报告;7 平安验收评价报告书;8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综上所述,在煤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煤矿平安评价机构应按规定编制平安预评价报告,并及时送交工程设计单位,供其在编制初步设计平安专篇时参考;在煤矿建设工程试生产运行正常后、竣工验收前,煤矿平安评价机构应按规定编制平安验收评价报告。建设单位申请平安专篇审查时,申报资料应包括平安预评价报告;申请平安设施竣工验收时,申报资料应包括平安验收评价报告。煤矿平安评价机构应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平安评价工作,并对所做出的评价结果负责。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与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方法竣工验收方法?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方法方法?经原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平安经原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于2004年年12月月28日予以日予以公布,公布,自自2005年年2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此方法根据此方法根据?平安生平安生产法产法?、?矿山平安法矿山平安法?和有关法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而制定,其目的是为了标准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平安其目的是为了标准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非煤矿矿山平安生产,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非煤矿矿山平安生产,凡属凡属于非煤矿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的平安设于非煤矿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都适用本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都适用本方法。方法。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平安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平安专篇;平安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前,其平安设施设计应当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平安设施和平安条件应当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非煤矿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方法?的第二章对平安评价进行了具体规定: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八条建设工程的平安评价包括平安预评价和平安验收评价。建设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平安预评价;建设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平安验收评价。第九条建设工程的平安评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平安评价机构承担。平安评价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平安评价工作,提出评价报告。平安评价机构对平安评价结果负责。第十条非煤矿矿山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与承担建设工程平安评价的平安评价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平安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以及对公共平安影响的定性、定量评价;2 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评价;3 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评价;4 平安对策措施、平安设施设计原那么;5 预评价结论;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平安验收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平安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评价;2 平安设施在生产或者使用中的有效性评价;3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评价;4 建设工程的整体平安性评价;5 存在的平安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6 平安验收评价结论;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评价工作完成后30日内,按照本方法第六条的规定,将平安评价报告报相应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 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 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3 平安预评价报告书;4 初步设计及平安专篇;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第第4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章安全评价依据与规范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和平安条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 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 平安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3 主要平安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4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5 施工期间生产平安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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