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3025981 上传时间:2021-06-03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26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流程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 九 章 国 际 货 物 买 卖 的 一 般 流 程 学 习 目 的 与 要 求 了 解 交 易 前 应 做 好 的 准 备 工 作 , 掌 握 交 易 磋 商 的 四 个环 节 、 每 个 环 节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及 其 在 交 易 磋 商 中 的 作 用 ,了 解 进 出 口 合 同 的 履 行 步 骤 , 并 理 解 每 个 步 骤 上 应 注 意 的问 题 。 对国外市场调查研究制定出口方案发展客户广告宣传谈判交易洽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签合同备货催证审证改证(审核发现的修改)租船订舱报验 (商检)货发码头报关、装船、取得单证投保(必须在发货以前)所有单据送银行议付议付结汇合同履行完毕发生争议处理索赔合同履行 第 一 节 交 易 前 的 准 备 一 、 出 口 交 易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 一 ) 选 择 销 售 市 场 及 交 易 对 象 ( 二 ) 制 定 出 口 商 品 经 营 方 案 ( 三 ) 做 好 出 口 商 品 的 广 告 宣 传 二 、 进 口 交 易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 一 ) 选 择 采 购 市 场 与 供 货 商 ( 二 ) 制 定 进 口 商 品 经 营 方 案 第 二 节 合 同 的 签 订 在 国 际 货 物 买 卖 合 同 签 订 过 程 中 , 交 易 磋 商 的基 本 程 序 是 发 盘 与 接 受 , 若 细 分 可 以 概 括 为 询 盘( Inquiry) 、 发 盘 ( Offer) , 还 盘 ( Counter Offer) 和 接 受 ( Acceptance) 四 个 环 节 , 前 三 个环 节 均 属 于 发 盘 的 范 畴 , 询 盘 可 看 作 是 发 盘 的 邀请 , 而 还 盘 只 不 过 是 一 种 新 的 发 盘 , 其 中 发 盘 和接 受 是 达 成 交 易 、 合 同 成 立 不 可 缺 少 的 两 个 基 本环 节 和 必 经 的 法 律 步 骤 。 一 、 询 盘 指 交 易 的 一 方 准 备 购 买 或 出 售 某 种 商 品 , 向 对 方询 问 买 卖 该 商 品 的 有 关 交 易 条 件 。 询 盘 实 质 上 是 发 盘的 邀 请 。 询 盘 的 内 容 可 涉 及 : 价 格 、 规 格 、 品 质 、 数量 、 包 装 、 装 运 以 及 索 取 样 品 等 , 而 多 数 只 是 询 问 价格 。 所 以 , 业 务 上 常 把 询 盘 称 作 询 价 。 询 盘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表 达 进 行 交 易 的 一 种 愿 望 , 希 望对 方 接 到 询 盘 后 及 时 发 出 有 效 的 发 盘 , 以 便 考 虑 可 否进 行 交 易 。 也 有 的 询 盘 只 是 想 探 询 一 下 市 价 , 询 问 的对 象 也 不 限 于 一 人 , 发 出 询 盘 的 一 方 希 望 对 方 开 出 估价 单 。 这 种 估 价 单 不 具 备 发 盘 的 条 件 , 所 报 出 的 价 格也 仅 供 参 考 。 这 种 询 盘 实 际 上 属 于 邀 请 发 盘 。 邀 请 发盘 是 当 事 人 订 立 合 同 的 准 备 行 为 , 其 目 的 在 于 使 对 方发 盘 , 询 盘 本 身 并 不 构 成 发 盘 。 询 盘 对 于 询 盘 人 和 被询 问 人 均 无 法 律 上 的 约 束 力 , 而 且 , 询 盘 不 是 每 笔 交易 必 经 的 程 序 。 二 、 发 盘 发 盘 也 称 报 盘 、 发 价 、 报 价 。 法 律 上 称 之 为 “ 要约 ” 。 发 盘 可 以 是 应 对 方 询 盘 的 要 求 发 出 , 也 可 以 是在 没 有 询 盘 的 情 况 下 , 直 接 向 对 方 发 出 。 发 盘 一 般 是由 卖 方 发 出 的 , 但 也 可 以 由 买 方 发 出 , 业 务 称 其 为“ 递 盘 ” 。 发 盘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 一 ) 构 成 发 盘 的 要 件 1、 发 盘 必 须 向 一 个 或 一 个 以 上 的 特 定 人 提 出 。 ( 二 ) 对 发 盘 有 效 期 的 规 定 发 盘 都 有 一 个 有 效 期 , 只 有 在 有 效 期 内 , 受 盘 人 对 发 盘 的 接受 才 有 效 。 对 发 盘 有 效 期 的 规 定 有 以 下 几 种 情 况 : 1、 在 发 盘 中 明 确 规 定 有 效 期 。 如 : 发 盘 有 效 至 10日 ; 发 盘 限 10日 复 到 此 地 ; 发 盘 有 效 期 至 10日 下 午 时 北 京 时 间 。 2、 在 发 盘 中 对 有 效 期 不 作 明 确 规 定 。 发 盘 即 ( 速 、 急 ) 复 为 了 避 免 买 卖 双 方 对 发 盘 有 效 期 “ 合 理 时 间 ” 理 解不 一 致 , 从 而 引 起 纠 纷 , 最 好 的 方 法 是 在 一 般 交 易 条件 协 议 中 作 明 确 的 规 定 。 3、 在 发 盘 中 对 有 效 期 规 定 一 段 接 受 的 期 限 。 如 : 发 盘 有 效 期 三 天 。 ( 三 ) 发 盘 的 撤 回 与 撤 销 公 约 第 15条 对 发 盘 生 效 时 间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 发 盘 在 送 达 受 盘 人 时 生 效 ” 。 发 盘 在 被 接 受 之 前 并不 产 生 法 律 效 力 , 并 不 产 生 对 发 盘 人 的 约 束 力 , 受 盘人 也 只 有 在 接 到 发 盘 后 , 才 可 考 虑 接 受 与 否 的 问 题 。若 发 盘 人 在 发 出 发 盘 后 发 现 发 盘 有 误 , 或 由 于 其 他 原因 想 取 消 发 盘 , 这 就 必 然 会 产 生 发 盘 的 撤 回 和 撤 销 的问 题 。 在 法 律 上 , “ 撤 回 ” 和 “ 撤 销 ” 属 于 两 个 不 同 的 概念 。 撤 回 是 指 在 发 盘 尚 未 生 效 , 发 盘 人 采 取 行 动 、 阻止 它 的 生 效 。 而 撤 销 是 指 发 盘 已 生 效 后 , 发 盘 人 以 一定 方 式 解 除 发 盘 的 效 力 。 公 约 第 15条 第 2款 规 定 : “ 一 项 发 盘 , 即 使 是不 可 撤 销 的 , 也 可 以 撤 回 , 但 撤 回 的 通 知 应 在 发 盘 到达 受 盘 人 之 前 或 同 时 到 达 受 盘 人 ” 。 所 以 , 撤 回 的 前提 条 件 是 : 发 盘 人 必 须 将 撤 回 通 知 于 发 盘 送 达 之 前 ,最 晚 于 发 盘 和 撤 回 通 知 同 时 到 达 受 盘 人 。 否 则 , 发 盘已 生 效 , 对 发 盘 人 产 生 了 约 束 力 , 这 时 , 发 盘 人 再 想改 变 主 意 , 只 能 撤 销 , 而 不 能 撤 回 。 根 据 公 约 的 规 定 , 发 盘 可 以 撤 销 , 其 条 件 是 :发 盘 人 撤 销 的 通 知 必 须 在 受 盘 人 发 出 接 受 通 知 之 前传 达 到 受 盘 人 。 或 在 受 盘 人 收 到 发 盘 以 后 , 但 未 做出 接 受 之 前 。 但 是 ,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 发 盘 不 能 再 撤销 : ( 1) 发 盘 中 注 明 了 有 效 期 ,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表 示 发盘 是 不 可 撤 销 的 。 ( 2) 受 盘 人 有 理 由 信 赖 该 发 盘 是 不 可 撤 销 的 , 并且 已 本 着 对 该 发 盘 的 信 赖 行 事 。 ( 四 ) 发 盘 的 失 效 除 被 撤 销 外 , 发 盘 在 以 下 情 况 下 也 告 失 效 , 发 盘 不 再 受发 盘 内 容 的 约 束 。 1、 过 期 。 2、 拒 绝 。 3、 不 可 抗 力 。 4、 发 盘 人 或 受 盘 人 在 发 盘 被 接 受 前 丧 失 行 为 能 力 或 死 亡 、或 破 产 。 三 、 还 盘 又 称 还 价 , 受 盘 人 在 接 到 发 盘 后 , 不 完 全 同 意 发 盘的 内 容 , 为 了 进 一 步 磋 商 交 易 , 对 发 盘 提 出 修 改 或 变更 意 见 , 用 口 头 或 书 面 形 式 表 示 出 来 , 就 构 成 还 盘 。还 盘 既 是 受 盘 人 对 发 盘 的 拒 绝 , 也 是 受 盘 人 以 发 盘 人地 位 所 提 出 的 新 发 盘 , 一 方 的 发 盘 经 对 方 还 盘 以 后 即失 去 效 力 。 还 盘 不 是 交 易 磋 商 的 必 经 阶 段 。 四 、 接 受 接 受 , 就 是 交 易 的 一 方 在 接 到 对 方 的 发 盘 或 还 盘后 , 以 声 明 或 行 为 向 对 方 表 示 同 意 。 法 律 上 将 接 受 称作 “ 承 诺 ” 。 接 受 和 发 盘 一 样 , 既 属 于 商 业 行 为 , 也属 于 法 律 行 为 。 表 示 接 受 , 一 般 用 接 受 、 同 意 、 确 认等 术 语 。 ( 一 ) 构 成 一 项 有 效 接 受 的 条 件 1、 接 受 必 须 由 特 定 的 受 盘 人 作 出 。 2、 接 受 必 须 表 示 出 来 。 3、 接 受 必 须 在 发 盘 的 有 效 期 内 表 示 并 送 达 发 盘 人 。 4、 接 受 的 内 容 必 须 与 发 盘 相 一 致 。 ( 二 ) 接 受 的 撤 回 是 受 盘 人 阻 止 接 受 发 生 效 力 的 一 种 表 示 。 公 约 规 定 , 接 受 于 送 达 发 盘 人 时 生 效 , 接 受 通 知 必 须 在 其生 效 以 前 才 能 撤 回 。 一 旦 接 受 通 知 到 达 发 盘 人 , 合 同即 告 成 立 , 受 盘 人 不 得 撤 回 接 受 。 第 三 节 合 同 的 履 行 一 、 出 口 合 同 的 履 行 ( 一 ) 备 货 是 指 出 口 人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的 品 质 、 规 格 、 数 量 、 包 装 等 条 件准 备 好 货 物 , 以 便 按 质 、 按 量 、 按 时 地 完 成 交 货 任 务 。 在 出口 备 货 时 , 一 般 要 注 意 以 下 几 个 问 题 : 1、 货 物 的 品 质 、 规 格 及 花 色 搭 配 应 与 合 同 规 定 完 全 一 致 。 2、 备 货 的 数 量 应 比 合 同 规 定 稍 多 一 些 。 3、 应 交 货 物 的 包 装 材 料 、 包 装 方 法 等 应 尽 量 与 合 同 规 定一 致 。 4、 货 物 的 唛 头 既 要 与 合 同 或 信 用 证 的 规 定 完 全 一 致 , 又要 符 合 进 口 国 的 有 关 规 定 。 5、 备 货 时 应 尽 可 能 做 到 船 货 衔 接 。 ( 二 ) 报 验 凡 属 国 家 规 定 法 检 的 商 品 , 或 合 同 规 定 必 须 经 中 国进 出 口 商 品 检 验 检 疫 局 检 验 出 证 的 商 品 , 在 货 物 备 齐后 , 应 向 商 品 检 验 局 申 请 检 验 。 ( 三 ) 催 证 、 审 证 、 改 证 1、 催 证 。 虽 然 按 合 同 规 定 及 时 开 立 信 用 证 是 买 方的 主 要 义 务 之 一 , 但 买 方 往 往 因 市 场 行 情 变 化 或 资 金周 转 困 难 等 原 因 而 拖 延 开 证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出 口 方应 以 信 函 、 电 报 、 电 传 、 传 真 等 方 式 催 请 买 方 尽 快 开证 , 并 在 对 方 仍 不 开 证 时 表 明 保 留 索 赔 权 , 或 拒 绝 交货 。 2、 审 证 。 信 用 证 的 开 立 以 合 同 为 依 据 , 其 条 款 也 应 与 合 同条 款 相 符 合 。 出 口 方 要 对 国 外 来 证 进 行 认 真 审 核 , 在 信 用 证 中不 得 增 减 和 改 变 合 同 条 款 的 内 容 。 3、 改 证 。 如 审 证 时 发 现 违 背 国 家 政 策 或 出 口 企 业 无 法 办 到 、与 合 同 规 定 不 相 符 的 内 容 时 , 出 口 方 应 立 即 要 求 对 方 向 原 开 证行 申 请 改 证 。 信 用 证 修 改 的 一 般 程 序 是 : 由 开 证 申 请 人 提 出 开 证 行 通 知 行 受 益 人 , 各 方 都 同 意 接 受 该 修 改 书 后 , 方 能有 效 。 ( 四 ) 租 船 、 订 舱 在 CIF与 CFR出 口 合 同 下 , 租 船 或 订 舱 由 出 口 方负 责 。 我 国 出 口 企 业 通 常 委 托 中 国 对 外 贸 易 运 输 公司 代 办 托 运 , 为 数 量 大 、 需 整 船 运 输 的 货 物 办 理 租船 手 续 , 同 时 为 数 量 不 够 整 船 的 货 物 洽 订 班 轮 舱 位 。 ( 五 ) 报 关 出 口 企 业 在 货 物 装 运 前 必 须 填 写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提 供 出 口 许 可 证 、 商 检 证 书 、 装 货 单 、 发 票 、 装 箱 单或 重 量 单 等 必 要 证 件 及 单 据 , 向 海 关 申 报 出 口 , 并 按规 定 缴 纳 出 口 关 税 。 海 关 对 货 物 与 单 证 检 验 合 格 后 ,将 在 装 货 单 上 加 盖 放 行 章 , 这 时 船 方 才 能 将 货 物 装 船 。 ( 六 ) 投 保 在 CIF出 口 合 同 下 , 出 口 企 业 要 在 货 物 装 运 前 , 根据 合 同 与 信 用 证 的 有 关 规 定 向 保 险 公 司 提 交 投 保 单 ,办 理 保 险 手 续 , 缴 纳 保 险 费 , 取 得 信 用 证 规 定 的 保 险单 据 。 ( 七 ) 装 运 ( 八 ) 制 单 结 汇 是 指 出 口 企 业 在 货 物 装 运 后 , 按 信 用 证 的 要 求 缮 制各 种 单 据 , 并 在 规 定 的 交 单 期 内 送 交 银 行 , 办 理 结 汇手 续 。 1、 我 国 出 口 结 汇 的 方 法 : ( 1) 出 口 押 汇 。 又 称 买 单 结 汇 , 就 是 对 信 用 证 的 议 付 。 议 付 行 审 单无 误 后 , 买 入 出 口 企 业 提 交 的 全 套 单 据 , 从 票 面 金 额中 扣 除 从 议 付 日 到 收 到 票 款 日 之 间 的 利 息 及 手 续 费 ,将 余 额 按 当 日 外 汇 牌 价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 垫 付 给 出 口 企业 。 这 种 结 汇 方 式 实 际 是 银 行 对 出 口 企 业 的 资 金 融 通 ,有 利 于 企 业 的 资 金 周 转 。 ( 2) 收 妥 结 汇 。 是 指 国 内 银 行 在 审 单 无 误 后 , 将 全 套 单 据 寄 交 信 用证 规 定 的 付 款 行 , 待 收 到 对 方 付 款 后 , 再 对 出 口 企 业付 款 。 ( 3) 定 期 结 汇 。 是 指 国 内 银 行 根 据 对 外 索 汇 函 电 往 返 所 需 要 的 时 间与 对 方 银 行 正 常 的 审 单 付 款 时 间 , 预 先 分 别 确 定 不 同地 区 的 结 汇 期 限 , 待 期 满 时 主 动 将 票 款 付 给 出 口 企 业 。 2、 信 用 证 结 算 方 式 对 各 种 单 据 的 要 求 。 在 信 用 证 方 式 下 , 出 口 结 汇 的 关 键 是 出 口 企 业 提 交 的 各 种单 据 必 须 与 信 用 证 的 规 定 一 致 。 由 于 银 行 可 以 以 任 何 不 符 点 为借 口 拒 绝 付 款 , 因 此 出 口 企 业 在 缮 制 单 据 时 必 须 使 单 据 的 种 类 、内 容 、 份 数 、 交 单 期 等 方 面 都 符 合 信 用 证 的 规 定 , 做 到 正 确 、完 整 、 及 时 、 简 明 、 整 洁 。 常 见 的 单 据 主 要 有 汇 票 、 发 票 、 货运 单 据 、 保 险 单 、 商 检 证 书 、 装 箱 单 或 重 量 单 、 产 地 证 明 等 。 ( 九 ) 索 赔 与 理 赔 在 出 口 合 同 的 执 行 过 程 中 , 若 进 口 商 未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各项 义 务 , 使 出 口 企 业 遭 受 损 失 , 则 出 口 企 业 应 据 理 向 对 方 提 出索 赔 , 并 合 理 确 定 索 赔 金 额 。 二 、 进 口 合 同 的 履 行 ( 一 ) 开 证 进 口 合 同 签 订 后 , 我 国 进 口 企 业 应 按 合 同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向 银 行 提 交 开 证 申 请 书 及 进 口 合 同 副 本 , 要 求 银 行 对 外 开证 。 及 时 开 立 信 用 证 是 买 方 的 主 要 责 任 之 一 。 ( 二 ) 租 船 订 舱 和 催 装 通 常 情 况 下 , 卖 方 在 收 到 信 用 证 后 , 应 将 预 计 装 船 日 期 通知 买 方 , 由 买 方 向 船 公 司 租 船 订 舱 。 在 运 输 手 续 办 妥 后 , 进 口方 要 将 船 名 、 船 期 通 知 国 外 卖 方 , 以 便 对 方 备 货 并 做 好 装 船 准备 。 同 时 , 进 口 方 还 要 做 好 催 装 工 作 。 ( 三 ) 投 保 在 FOB或 CFR进 口 合 同 下 , 买 方 要 凭 卖 方 发 出 的 装 运 通 知 ,向 保 险 公 司 办 理 保 险 手 续 、 交 纳 保 险 费 , 并 从 保 险 公 司 取 得 保险 单 或 保 险 凭 证 。 ( 四 ) 审 单 付 汇 国 外 卖 方 交 单 议 付 后 , 议 付 行 将 全 套 单 据 寄 交 我 国开 征 行 , 由 银 行 会 同 有 关 进 口 企 业 对 单 据 的 种 类 、 份数 、 内 容 进 行 审 核 。 在 审 单 无 误 后 , 银 行 即 对 外 付 款 ,同 时 要 求 进 口 企 业 按 国 家 外 汇 牌 价 以 人 民 币 购 买 外 汇赎 单 , 此 时 进 口 企 业 再 凭 银 行 的 付 款 通 知 书 向 用 货 部门 结 算 货 款 。 ( 五 ) 报 关 提 货 货 到 目 的 港 后 , 进 口 企 业 要 根 据 进 口 单 据 填 写 进 口货 物 报 关 单 , 连 同 商 业 发 票 、 提 单 、 装 箱 单 或 重 量 单 、保 险 单 及 其 他 必 要 文 件 向 海 关 申 报 进 口 , 并 在 海 关 对货 物 及 各 种 单 据 查 验 合 格 后 , 按 国 家 规 定 缴 纳 关 税 。在 此 之 后 , 海 关 在 货 运 单 据 上 签 章 放 行 。 ( 六 ) 检 验 进 口 货 物 运 到 港 口 卸 货 时 , 港 务 局 要 进行 卸 货 核 对 。 如 发 现 短 缺 , 应 及 时 填 制“ 短 卸 报 告 ” 交 由 船 方 签 认 , 并 根 据 短 缺情 况 向 船 方 提 出 保 留 索 赔 权 的 书 面 声 明 。 ( 七 ) 进 口 索 赔 如 果 发 现 进 口 方 不 能 收 到 或 不 能 按 时 收 到 货 物 、 或 收 到 的 货物 在 品 质 、 数 量 、 包 装 等 方 面 不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 则 进 口 方 应 向 有关 责 任 方 索 赔 。 复 习 题 1、 什 么 是 发 盘 ? 构 成 一 项 有 效 发 盘 的 要 件 是 什 么 ? 2、 发 票 能 否 撤 回 或 撤 销 ? 公 约 对 发 盘 的 撤 回 或 撤销 是 怎 样 规 定 的 ? 3、 什 么 是 接 受 ? 构 成 一 项 有 效 接 受 的 要 件 是 什 么 ? 4、 什 么 是 逾 期 接 受 ? 逾 期 接 受 是 否 有 效 ? 5、 合 同 的 履 行 一 般 要 经 过 哪 些 程 序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