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成果形成和利润分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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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 五 章 制 造 业 企 业 主 要 经 济 业 务 的 核 算 本 章 教 学 内 容第 一 节 主 要 经 济 业 务 概 述第 二 节 企 业 筹 集 资 金 的 核 算第 三 节 供 应 过 程 业 务 的 核 算第 四 节 生 产 过 程 业 务 的 核 算第 五 节 销 售 过 程 业 务 的 核 算 第 六 节 财 务 成 果 形 成 及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第 六 节 财 务 成 果 形 成 及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一 、 财 务 成 果 形 成 的 核 算 企 业 在 一 定 会 计 期 间 所 实 现 的 最 终 经 营 成 果 ; 即 企 业 实 现 的 利 润 或 发 生 的 亏 损 总 额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包 括 营 业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三 部 分 。1. 营 业 利 润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资 产 减 值损 失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投 资 收 益 营 业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其 他 业 务 成 本2. 利 润 总 额 营 业 利 润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3. 净 利 润 =利 润 总 额 所 得 税 费 用( 一 ) 财 务 成 果 的 构 成 和 计 算 ( 二 ) 主 要 账 户 的 设 置 主 要 账 户 设 置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所 得 税 费 用其 他 业 务 成 本 销 售 费 用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表 示 亏 损 表 示 盈 利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借 方 营 业 外 收 入 贷 方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 将 本 账 户 余 额 转至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本 期 增 加 额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净 收 益出 售 无 形 资 产 净 收 益接 受 捐 赠 收 入违 约 金 收 入非 货 币 性 交 易 收 益债 务 重 组 收 益政 府 补 助 收 入 等 期 末 一 般 无 余 额 1、 “ 营 业 外 收 入 ” 账 户 注 : 按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设 置 明 细 账 户 进 行 核 算 。借 : 营 业 外 收 入 贷 : 本 年 利 润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借 方 营 业 外 支 出 贷 方 本 期 增 加 额 :罚 款 支 出违 约 金 支 出固 定 资 产 盘 亏 净 损 失固 定 资 产 清 理 净 损 失处 置 无 形 资 产 净 损 失对 外 公 益 性 损 赠非 常 损 失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 将 本 账 户 余 额转 至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期 末 一 般 无 余 额 2、 “ 营 业 外 支 出 ” 账 户 注 : 按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设 置 明 细 账 户 进 行 核 算 。借 : 本 年 利 润 贷 : 营 业 外 支 出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借 方 投 资 收 益 贷 方 本 期 增 加 额 :对 外 投 资 所 取 得 的 投 资收 益 , 期 末 将 本 账 户 借方 余 额 转 至 “ 本 年 利 润 ”账 户 期 末 一 般 无 余 额 3、 “ 投 资 收 益 ” 账 户 注 : 按 项 目 设 置 明 细 账 户 进 行 核 算 。借 : 投 资 收 益 贷 : 本 年 利 润本 期 减 少 额 :对 外 投 资 所 取 得 的 投 资损 失 , 期 末 将 本 账 户 贷方 余 额 转 至 “ 本 年 利 润 ”账 户 借 : 本 年 利 润 贷 : 投 资 收 益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借 方 所 得 税 费 用 贷 方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 将 本 账 户 余 额转 至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期 末 一 般 无 余 额 4、 “ 所 得 税 费 用 ” 账 户 注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确 定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借 : 本 年 利 润 贷 : 所 得 税 费 用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借 方 本 年 利 润 贷 方 期 初 余 额 : 本 期 增 加 额 : 期 末 转 入 的 各 项 收 入 , 包 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其 他 业 务 收 入投 资 净 收 益营 业 外 收 入 等期 末 余 额 : 至 本 月 末 止 , 本年 度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5、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期 初 余 额 :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转 入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主 营 业 务 成 本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其 他 业 务 成 本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财 务 费 用 、 营 业 外 支 出所 得 税 费 用 等 期 末 余 额 : 至 本 月 末 止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交 易 或 事 项 会 计 分 录取 得 利 得 借 : 银 行 存 款 等 贷 : 营 业 外 收 入发 生 损 失 借 : 营 业 外 支 出 贷 : 银 行 存 款 等结 转 “ 收 入 ” 借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投 资 收 益 营 业 外 收 入 等 贷 : 本 年 利 润( 三 ) 利 润 形 成 过 程 的 核 算 交 易 或 事 项 会 计 分 录结 转 “ 费 用 ” 借 : 本 年 利 润 贷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营 业 外 支 出计 算 、 结 转所 得 税 费 用 借 : 所 得 税 费 用 借 : 本 年 利 润 贷 : 应 交 税 费 贷 : 所 得 税 费 用 例 1: 企 业 用 银 行 存 款 10 000元 捐 赠 给 “ 希 望 工 程 ” 。 例 2: 企 业 收 到 罚 款 收 入 5 000元 , 存 入 银 行 。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 例 6-1】 某 企 业 5月 末 利 润 形 成 核 算 前 , 各 收 入 、 成 本费 用 账 户 余 额 如 下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 274 00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34 000 投 资 收 益 79 280 营 业 外 收 入 84 800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 526 40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5 000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25 680 管 理 费 用 395 690 财 务 费 用 2 500 销 售 费 用 46 810 营 业 外 支 出 20 000 所 得 税 费 用 125 000 月 末 结 算 利 润 时 予 以 结 转 : ( 四 ) 利 润 形 成 过 程 的 核 算 举 例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会 计 分 录 ( 1) :【 例 6-1-1】 企 业 在 会 计 期 末 将 本 期 实 现 的 各 项 收 入 转入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借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 274 00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34 000 投 资 收 益 79 280 营 业 外 收 入 84 800 贷 : 本 年 利 润 2 572 080( 四 ) 利 润 形 成 过 程 的 核 算 举 例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会 计 分 录 ( 2) :【 例 6-1-2】 企 业 在 会 计 期 末 将 本 期 实 现 的 各 项 费 用( 除 所 得 税 外 ) 转 入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 借 : 本 年 利 润 2 072 080 贷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 526 40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5 000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25 680 销 售 费 用 46 810 管 理 费 用 395 690 财 务 费 用 2 500 营 业 外 支 出 20 000( 四 ) 利 润 形 成 过 程 的 核 算 举 例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会 计 分 录 ( 3) :【 例 6-1-3】 企 业 在 会 计 期 末 将 计 算 出 来 的 所 得 税 转 入“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利 润 总 额 =2 572 080 2 072 080=500 000所 得 税 费 用 =500 000 25%=125 000净 利 润 =500 000 125 000=375 000注 意 : 现 行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所 得 税 费 用应 交 税 费 所 得 税 费 用 借 : 所 得 税 费 用 125 000 贷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所 得 税 125 000借 : 本 年 利 润 125 000 贷 : 所 得 税 费 用 125 000( 四 ) 利 润 形 成 过 程 的 核 算 举 例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利 润 形 成 过 程 的 核 算 举 例所 得 税 费 用销 售 费 用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1 526 400 1 526 400其 他 业 务 成 本 125 000125 000 125 000 2 197 080 2 197 080 375 000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1.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含 义 企 业 按 照 国 家 税 法 的 规 定 , 根 据 某 一 经 营 年 度 实现 的 经 营 所 得 和 规 定 的 税 率 等 计 算 缴 纳 的 一 种 税 款 。2.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应 交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所 得 税 税 率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利 润 总 额 税 前 调 整 项 目【 例 6-1-3】 500 000元 25%=125 000元( 五 )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核 算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应 纳 税 所 得 额税 前 会 计 利 润 纳 税 调 整 增 加 额 纳 税 调 整 减 少 额超 过 税 法 规 定标 准 工 资 支 出超 过 税 法 规 定标 准 业 务 招 待 费税 收 滞 纳 金 、罚 款 、 罚 金 等 前 五 年 内 的未 弥 补 亏 损国 债 利 息 收 入利润总额 企 业 已 计 入 当 期 损 失 但 税 法规 定 不 允 许 扣 除 项 目 的 金 额( 五 )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核 算 税 法 规 定 允 许 扣 除项 目 中 企 业 已 计 入 当期 费 用 但 超 过 税 法 规定 扣 除 标 准 的 金 额 【 例 6-2】 中 盛 公 司 2008年 12月 结 转 前 有 关 损 益 类 账 户余 额 如 下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80 280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90 00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88.5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0 000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16 000 营 业 外 收 入 3 218.50 销 售 费 用 1 000 管 理 费 用 9 250 财 务 费 用 300 营 业 外 支 出 1 200 该 公 司 本 年 111月 共 实 现 净 利 润 74 705元 , 所 得 税 税率 为 25%。 要 求 : 1.结 转 各 收 支 账 户 , 计 算 12月 份 利 润 总 额 2.按 12月 份 利 润 总 额 计 提 本 月 所 得 税 , 并 结 转 所 得 税 。 3.计 算 全 年 净 利 润( 六 ) 课 堂 练 习 1、 结 转 各 收 支 账 户 , 计 算 12月 份 利 润 总 额 。 (1)结 转 各 收 入 账 户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90 00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0 000 营 业 外 收 入 3 218.5借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90 00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0 000 营 业 外 收 入 3 218.50 贷 : 本 年 利 润 113 218.50( 六 ) 课 堂 练 习 答 案 (2)结 转 各 支 出 账 户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80 28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88.50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16 000 销 售 费 用 1 000 管 理 费 用 9 250 财 务 费 用 300 营 业 外 支 出 1 200 借 : 本 年 利 润 108 718.50 贷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80 28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88.50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16 000 销 售 费 用 1 000 管 理 费 用 9 250 财 务 费 用 300 营 业 外 支 出 1 200( 六 ) 课 堂 练 习 答 案 2、 计 提 12月 份 应 交 所 得 税 , 并 结 转 所 得 税 费 用 。 12月 份 利 润 总 额 =113 218.5 108 718.5=4 500 应 交 所 得 税 =4 500 25%=1 125(元 ) (1)计 提 本 月 所 得 税 借 : 所 得 税 费 用 1 125 贷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所 得 税 1 125 (2) 结 转 所 得 税 借 : 本 年 利 润 1 125 贷 : 所 得 税 费 用 1 125( 六 ) 课 堂 练 习 答 案 本 年 利 润12月 月 初 余 额 74 705 本 月 发 生 额 108 718.50( 所 得 税 费 用 ) 1 125 发 生 额 合 计 113 218.50年 末 余 额 : 78 080 ( 全 年 净 利 润 )发 生 额 合 计 110 203.50 本 月 发 生 额 113 218.50 ( 六 ) 课 堂 练 习 答 案 利 润 反 映 企 业 在 一 定 期 间 内 的 经 营 成 果有 助 于 评 价 企 业 的 获 利 能 力可 以 帮 助 判 断 企 业 的 价 值 预 测 企 业 未 来 盈 利 变 化 的 趋 势l 信 息 来 源 : 利 润 表 l 思 考 :l 利 润 是 否 为 衡 量 企 业 业 绩 的 唯 一 指 标 ?l 零 利 润 是 否 对 企 业 一 定 就 是 不 利 ?总 结 二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公 司 法 第 167条 的 规 定 要 求 :1、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10%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以 上 的 ,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 2、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 经 股 东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意 公 积 金 。 3、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 二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一 ) 利 润 分 配 的 顺 序 按 照 规 定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缴 纳 了 所 得 税 之 后 , 其税 后 利 润 ( 净 利 润 ) 应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2、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 支 付 优 先 股 股 利4、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5、 支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企 业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 可 以 用 亏 损 年 度后 连 续 5年 的 税 前 利 润 弥 补 。 在 5年 内 未 能弥 补 的 亏 损 , 从 第 6年 起 只 能 用 税 后 利 润 弥补 , 以 体 现 企 业 作 为 自 负 盈 亏 的 经 济 实 体所 应 承 担 的 经 济 责 任 。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30 二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2、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是 企 业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从 税 后 利润 中 提 取 的 用 于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 用 途 : 弥 补 亏 损 ; 转 增 资 本 金 。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按 照 税 后 利 润 减 去 弥 补 亏 损 后 余 额的 10%提 取 , 当 其 累 计 金 额 已 达 注 册 资 本 的 50%以上 时 , 可 不 再 提 取 ; 转 增 资 本 金 以 后 , 其 余 额 不 得低 于 注 册 资 本 的 25%。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31 二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3、 支 付 优 先 股 股 利 优 先 股 股 利 是 指 企 业 按 优 先 股 发 放 章 程 的 有关 规 定 , 按 约 定 的 股 息 率 或 金 额 发 放 给 优 先 股 股东 的 报 酬 。 由 于 优 先 股 股 东 拥 有 股 息 分 配 的 优 先 权 , 因 此, 普 通 股 股 东 分 派 股 利 时 , 要 以 付 清 当 年 或 积 欠的 优 先 股 股 利 为 条 件 。 优 先 股 股 利 的 分 派 必 须 在 普 通 股 股 利 的 分 派之 前 。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32 二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4、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是 指 企 业 出 于 未 来 发 展 的 需 要 从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的 资 金 。 相 对 于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而 言 ,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没 有规 定 的 提 取 比 例 , 不 受 外 力 强 制 , 体 现 了 自 愿 性。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的 提 取 必 须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规 定 , 或 根 据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进 行 。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33 二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5、 支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普 通 股 股 利 是 指 企 业 按 照 董 事 会 提 交 股 东 大 会审 议 批 准 的 股 利 率 或 每 股 股 利 金 额 , 向 普 通 股 股东 发 放 的 投 资 报 酬 。 根 据 我 国 股 份 制 企 业 的 规 定 , 若 企 业 当 年 无 利润 , 一 般 不 得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 但 是 , 企 业 盈 余弥 补 亏 损 后 ,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可 以 按 股 票 面 值的 较 低 比 率 用 盈 余 公 积 金 支 付 股 利 , 以 维 护 企 业信 誉 , 避 免 股 价 发 生 大 幅 度 波 动 。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34 二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核 算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35 ( 二 ) 主 要 账 户 设 置 用 途 : 专 门 核 算 企 业 本 年 度 内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 表 示 本 年 度 已 分 配 的 利 润 。 性 质 :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账 户 , 抵 减 账 户 。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借 方 利 润 分 配 贷 方 本 期 发 生 额 : 利 润 分 配 数 年 初 余 额 :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本 期 发 生 额 : 当 年 转 入 的 净 利 润注 : 按 利 润 分 配 项 目 设 置 明 细 账 本 账 户 的 其 他 明 细 账 的 年 末 余 额 , 全 部 从 其 账 户转 入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账 户 ; 年 终 结 账 只有 “ 未 分 配 利 润 ” 明 细 账 有 余 额 。年 末 余 额 :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1、 “ 利 润 分 配 ” 账 户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2、 “ 盈 余 公 积 ” 账 户 借 方 盈 余 公 积 贷 方 期 初 余 额 : 本 期 增 加 额 :提 取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和提 取 的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期 末 余 额 : 反 映 企 业实 有 的 盈 余 公 积 数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反 映 的 是 盈 余 公 积 公 积转 增 资 本 的 数 额 或 用 盈余 公 积 弥 补 的 亏 损 数 ;用 途 : 专 门 核 算 企 业 从 利 润 中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增 减 变 动 及 结 存 情 况 。性 质 :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账 户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借 方 应 付 股 利 贷 方 本 期 发 生 额 :实 际 支 付 的 股 利 ( 利润 ) 本 期 发 生 额 :计 提 的 应 付 投 资 者 股 利( 利 润 )年 末 余 额 :期 末 应 付 未 付 的 股 利( 利 润 ) 用 途 : 专 门 核 算 企 业 应 向 投 资 者 支 付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性 质 : 负 债 类 账 户 ( 结 算 类 ) 3、 “ 应 付 股 利 ( 利 润 ) ” 账 户 【 例 6-3】 依 【 例 6-2】 的 资 料 ,根 据 中 盛 公 司2008年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78 080元 , 年 末 按 下列 要 求 核 算 : 1、 按 净 利 的 10%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 5%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 2、 按 净 利 的 50%宣 告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 3、 进 行 年 终 结 转 , 计 算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 三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核 算 举 例 1、 按 净 利 润 的 10%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 按 5%提 取 任意 盈 余 公 积 金 。 案 例 分 析 【 例 6-3】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 78 080 10%=7 808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 78 080 5%=3 904 借 :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 712 贷 : 盈 余 公 积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7 808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3 904 2、 按 净 利 润 的 50%宣 告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 案 例 分 析 【 例 6-3】 借 : 利 润 分 配 应 付 股 利 39 040 贷 : 应 付 股 利 39 040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 78 080( 7 808 3 904) 50% =39 040( 元 ) 3、 进 行 年 终 结 转 , 计 算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 年 终 , 把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余 额 和 “ 利 润 分 配 ”账 户 除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账 户 以 外 的 其他 明 细 账 余 额 (反 映 已 分 配 利 润 ), 转 入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账 户 。 设 置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账 户 来 核 算 年末 未 分 配 利 润 。案 例 分 析 【 例 6-3】 本 年 利 润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入 费 用 110 203.50 转 入 收 入 187923.5 转 入 利 润 78 080 结 转 利 润 78 080 ( 实 现 利 润 7 8080) 年 终 结 转 后 应 无 余 额 。 (1)年 终 把 “ 本 年 利 润 ” 账 户 余 额 78 080元 转 入 “ 利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账 户 . 借 : 本 年 利 润 78 080 贷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78 080 (2)年 终 把 除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账 户 以 外的 “ 利 润 分 配 ” 其 他 明 细 账 余 额 (反 映 已 分 配 利 润 ),转 入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账 户 。 借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50 752 贷 :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 712 应 付 股 利 39 040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78 080-50 752=27 328 进 行 年 终 结 转 ,计 算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021年 5月 30日 14时 57分 未 分 配 利 润1 000 000 本 年 利 润2 000 0001 000 000 1 000 0001 000 000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利 润 分 配 应 付 股 利100 000100 000300 000 300 000 300 000 100 000 600 000 盈 余 公 积100 000 应 付 股 利300 000 净 利 润1 000 000 10%1 000 000400 000 未 分 配 利 润 进 行 年 终 结 转 ,计 算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45 科 目 名 称 借 方 发 生 额 贷 方 发 生 额主 营 业 务 收 入 5 660 000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3 880 00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879 000其 他 业 务 成 本 465 000销 售 费 用 450 000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8 000管 理 费 用 567 000财 务 费 用 123 000投 资 收 益 655 000营 业 外 收 入 650 000营 业 外 支 出 267 000公 司 20 8年 12月 31日 有 关 损 益 类 账 户 余 额 如 下 :课 堂 练 习 2021-5-30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46 1、 年 末 , 结 转 有 关 损 益 类 账 户 发 生 额 。2、 年 末 , 计 算 12月 所 得 税 费 用 数 额 (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并 进 行 所 得 税 账 务 处 理 。3、 年 末 ,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按 全 年 净 利 润 的 10%、 10%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和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 ( 公 司前 11 个 月 累 计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8 565 000元 ) 4、 年 末 , 结 转 “ 利 润 分 配 ” 账 户 所 属 的 各 明 细 分 类 账 户 。5、 年 末 , 一 次 结 转 全 年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课 堂 练 习 ( 续 ) 青 海 大 学 财 经 学 院 【 本 章 术 语 】资 金 筹 集 供 应 过 程 生 产 过 程 销 售 过 程 财 务 成 果 利 润 分 配【 本 章 思 考 题 】第 七 章 制 造 业 主 要 经 济 业 务 的 核 算 1.制 造 业 企 业 的 经 济 业 务 主 要 有 哪 些 ? 2.怎 样 进 行 资 金 筹 集 业 务 的 核 算 ? 3.如 何 组 织 供 应 过 程 业 务 的 核 算 ? 4.怎 样 进 行 生 产 过 程 业 务 的 核 算 ? 5.如 何 组 织 销 售 过 程 业 务 的 核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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