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动力装置技术管理 第八章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1284527 上传时间:2021-04-27 格式:PPT 页数:46 大小:388.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船舶动力装置技术管理 第八章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船舶动力装置技术管理 第八章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船舶动力装置技术管理 第八章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Chapter 8船舶轮机管理中的国际公约Relative Convention 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船舶轮机部人员管理 第 一 节第 一 节第 一 节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第 二 节第 二 节第 二 节 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第 三 节第 三 节第 三 节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 第 四 节第 四 节第 四 节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及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及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及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第 五 节第 五 节第 五 节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船舶轮机部人员管理 第 一 节第 一 节第 一 节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第 二 节第 二 节第 二 节 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第 三 节第 三 节第 三 节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 第 四 节第 四 节第 四 节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第 五 节第 五 节第 五 节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afety of Life at Sea SOLAS公约 确 保 船 舶 海 上 交 通 安 全 是 海 上 运 输 事 业 发 展 的 前 提 。我 国 自 20世 纪 70年 代 以 来 , 远 洋 船 队 总 吨 位 迅 速 扩 大 ,现 已 跻 身 于 世 界 航 运 大 国 。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是 使 我 国 成 为航 运 强 国 的 基 础 保 障 , 它 关 系 到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利 益 、 船员 和 国 家 财 产 的 安 全 , 同 时 , 也 是 保 护 我 们 赖 以 生 存 的地 球 环 境 不 受 重 大 损 害 的 重 要 一 环 。 SOLAS公约u公 约 第章 是 总 则 ,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内 容 是 有 关 各 种 类型 船 舶 应 进 行 检 验 和 发 证 以 证 明 这 些 船 舶 符 合 公 约 要 求 u第章 主 要 是 关 于 分 舱 和 稳 性 u第章 是 关 于 救 生 设 备 和 装 置 u第章 的 主 题 是 无 线 电 报 和 无 线 电 话 u第章 关 于 航 行 安 全 u第章 是 关 于 谷 物 运 输 u第章 是 关 于 危 险 品 运 输 SOLAS公约u第章 关 于 核 动 力 船 舶 u第章 关 于 船 舶 安 全 营 运 管 理 u第 X章 关 于 高 速 船 安 全 措 施 高 速 船 规 则u第 XI章 关 于 加 强 海 上 安 全 的 特 别 措 施 ( 油 船 、 散 货 船 的 加 强 检 验 程 序 ESP; 港 口 国 监 督 ; 船 舶 识 别 号 ) u第 XII章 关 于 散 货 船 的 附 加 安 全 措 施 船舶轮机部人员管理 第 一 节第 一 节第 一 节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第 二 节第 二 节第 二 节 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第 三 节第 三 节第 三 节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 第 四 节第 四 节第 四 节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第 五 节第 五 节第 五 节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orking for Seafarers STCW公约 1978年 海 员 培 训 、 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orking for Seafarers 1978, 简 称 1978年 STCW公 约 ) 是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50个 公 约 中 最 重要 的 公 约 之 一 , 于 1978年 7月 7通 过 , 1984年 4月 28日 生效 。 该 公 约 对 统 一 世 界 各 主 要 航 运 国 家 关 于 海 员 的 培 训 、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的 制 定 起 到 了 巨 大 作 用 , 对 促 进 各 缔 约国 海 员 素 质 的 提 高 , 有 效 地 控 制 人 为 因 素 导 致 的 海 难 事故 和 海 洋 环 境 污 染 , 也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 STCW公约u 第 I章 : 总 则 , 共 15条 , 对 附 则 中 的 有 关 定 义 、 证 书与 签 证 、 有 关 近 岸 航 行 的 原 则 和 监 督 程 序 等 作 出 了 规 定 。u 第章 : 船 长 和 甲 板 部 , 共 4条 , 对 航 行 值 班 中 应 遵守 的 基 本 原 则 , 在 港 值 班 应 遵 守 的 基 本 原 则 , 对 200总吨 及 以 上 船 舶 的 船 长 、 大 副 和 负 责 船 舶 航 行 的 值 班 驾 驶员 发 证 的 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及 组 成 航 行 值 班 部 分 的 一 般 船员 发 证 的 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 对 2OO总 吨 以 下 船 舶 的 船 长和 负 责 航 行 值 班 的 驾 驶 员 发 证 的 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及 在 港内 载 运 危 险 品 船 舶 上 值 班 的 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等 作 出 了 规定 。 STCW公约u 第章 : 轮 机 部 , 共 4条 , 规 定 了 轮 机 值 班 中 应 遵 守的 基 本 原 则 , 对 主 推 进 动 力 装 置 为 3 000KW及 以 上 船 舶的 轮 机 长 和 大 管 轮 发 证 的 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 对 主 推 进 动力 装 置 在 750 3000 kw之 间 船 舶 的 轮 机 长 和 大 管 轮 发证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 对 传 统 有 人 看 守 机 舱 的 负 责 值 班 的 轮机 员 或 定 期 无 人 看 守 机 舱 指 派 的 值 班 轮 机 员 发 证 的 强 制性 最 低 要 求 , 保 证 轮 机 员 不 断 精 通 业 务 和 掌 握 最 新 知 识的 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和 对 组 成 机 舱 值 班 部 分 的 一 般 船 员 的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 u 第章 : 无 线 电 , 共 2条 , 分 别 对 无 线 电 报 务 员 的 发证 和 培 训 作 出 了 规 定 。 STCW公约u 第章 : 特 定 类 型 船 舶 的 船 员 特 殊 培 训 要 求 , 共 2条 ,分 别 规 定 了 油 船 、 化 学 品 液 货 船 、 液 化 气 体 船 及 滚 装 客船 船 长 、 高 级 船 员 和 一 般 船 员 的 培 训 和 资 格 的 强 制 性 最低 要 求 。u 第章 : 应 急 、 职 业 安 全 、 医 护 和 救 生 职 能 , 共 4条 ,规 定 了 关 于 颁 发 海 员 基 本 安 全 、 精 通 救 生 艇 、 高 级 消 防 、急 救 和 医 护 培 训 业 务 证 书 的 强 制 性 最 低 要 求 。u 第章 : 可 供 选 择 的 发 证 , 共 3条 , 对 海 员 的 发 证 、可 供 选 择 的 证 书 的 签 发 及 其 原 则 作 出 了 规 定 。 u 第章 : 值 班 , 共 2条 , 对 适 于 值 班 、 值 班 安 排 和 应遵 循 的 原 则 作 出 了 规 定 。 STCW公约 STCW78公 约 新 增 加 的 主 要 内 容 1993年 IMO着 手 对 1978年 STCW公 约 进 行 全 面 的 修改 , 1995年 6月 26日 至 7月 7日 在 伦 敦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总 部召 开 的 STCW公 约 的 缔 约 国 大 会 , 通 过 了 1995年 STCW修 正 案 和 STCW规 则 的 1995年 缔 约 国 大 会 最 终 文 件 。 经1995年 缔 约 国 大 会 通 过 修 正 的 1978年 海 员 培 训 、 发 证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 STCW公约 STCW78公 约 新 增 加 的 主 要 内 容 1993年 IMO着 手 对 1978年 STCW公 约 进 行 全 面 的 修改 , 1995年 6月 26日 至 7月 7日 在 伦 敦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总 部召 开 的 STCW公 约 的 缔 约 国 大 会 , 通 过 了 1995年 STCW修 正 案 和 STCW规 则 的 1995年 缔 约 国 大 会 最 终 文 件 。 经1995年 缔 约 国 大 会 通 过 修 正 的 1978年 海 员 培 训 、 发 证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 STCW公约 与 原 STCW公 约 相 比 , 除 了 结 构 方 面 的 变 化 , 1995年 STCW修 正 案 主 要 增 加 了 以 下 内 容 : 1 全 面 、 严 格 、 多 方 位 的 遵 章 核 实 机 制 , 包 括 规 则 7对 缔 约 国 主 管 机 关 的 监 督 , 规 则 4对 船 舶 和 船员 的 港 口 国 管 理 , 规 则 10对 方 便 旗 船 舶 海 员 发 证 的监 督 等 ; 2 加 强 对 海 员 的 实 际 技 能 培 养 和 评 估 , 并 规 定 海 员必 须 接 受 系 统 的 专 业 教 育 和 培 训 ; 3 对 海 员 培 训 、 考 试 、 评 估 和 发 证 , 规 定 必 须 建 立质 量 标 准 体 系 并 受 到 连 续 的 质 量 控 制 STCW公约 4 允 许 重 组 传 统 的 船 上 岗 位 分 工 体 系 , 引 入 适 应 先进 自 动 化 船 舶 的 “ 职 能 发 证 ” 体 系 ; 5 增 加 了 包 括 模 拟 器 训 练 、 特 殊 类 型 船 舶 、 基 本 安全 和 人 员 管 理 在 内 的 多 种 强 制 性 和 非 强 制 性 的 培 训 项 目 ; 6 严 格 并 扩 大 对 证 书 再 有 效 的 规 定 和 适 用 范 围 ; 7 集 中 和 系 统 地 规 定 了 海 员 在 各 种 条 件 下 保 持 正 常和 安 全 值 班 的 原 则 和 要 求 。 STCW公约职 能 发 证 与 传 统 发 证 修 正 后 的 公 约 确 立 了 职 能 发 证 与 传 统 发 证 两 种 不 同的 发 证 形 式 。 它 们 都 是 在 保 证 船 舶 正 常 运 行 及 保 护 海 洋不 受 污 染 的 条 件 下 , 要 求 船 员 对 其 职 责 做 到 适 任 。 所 谓 “ 职 能 ” 系 指 由 船 舶 操 作 、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或 保 护海 洋 环 境 所 需 的 一 组 任 务 、 义 务 和 职 责 。 公 约 将 船 舶 的操 作 划 分 为 以 下 7种 职 能 和 3种 责 任 级 别 : STCW公约1 职 能u航 行 ;u货 物 装 卸 和 积 载 ;u无 线 电 通 信 。u船 舶 作 业 管 理 和 人 员 管 理 ;u船 舶 轮 机 ;u电 气 、 电 子 和 控 制 工 程 ; u维 护 和 修 理 STCW公约2 责 任 级 别 ( 1) 管 理 级 系 指 与 下 列 内 容 有 关 的 责 任 级 别 : 作 为 船 长 、 大 副 、 轮 机 长 或 大 管 轮 在 海 船 上 的 服务 ; 确 保 正 确 履 行 指 定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职 能 。 STCW公约( 2) 操 作 级 系 指 与 下 列 内 容 有 关 的 责 任 级 别 : 作 为 负 责 航 行 或 轮 机 值 班 的 高 级 船 员 或 被 指 定 为周 期 无 人 机 舱 的 值 班 轮 机 员 或 作 为 无 线 电 操 作 员 在 海 船上 的 服 务 ; 在 相 同 责 任 范 围 的 管 理 级 人 员 的 指 导 下 , 按 照 正规 的 程 序 , 对 指 定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职 能 的 履 行 保 持 直接 的 控 制 。 STCW公约( 3) 支 持 级 系 指 在 操 作 级 或 管 理 级 人 员 的 指 导 下 , 在海 船 上 与 履 行 指 定 的 任 务 、 职 责 和 责 任 有 关 的 责 任 等 级 。 船舶轮机部人员管理 第 一 节第 一 节第 一 节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第 二 节第 二 节第 二 节 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第 三 节第 三 节第 三 节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 第 四 节第 四 节第 四 节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第 五 节第 五 节第 五 节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Relative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有关公约相关条款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几 十 年 来 , 在 海 员 的 就 业 、 资 格 证 书 和 身 份 证 、 工资 、 工 作 时 间 和 配 员 、 社 会 保 障 、 在 船 上 和 在 港 口 的 福利 等 方 面 , 制 定 了 大 量 的 公 约 。 1984年 6月 11日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外 交 部 长 致 函 国 际 劳 工 局 局 长 , 承 认 中 国 政府 参 加 14个 劳 工 公 约 , 包 括 数 个 海 员 公 约 。 1997年 4月1日 实 施 巴 黎 备 忘 录 (Paris MOU)新 的 规 定 , 对 到 港 船 舶执 行 ILO N .147号 公 约 的 情 况 实 施 检 查 , 而 不 考 虑 船旗 国 是 否 是 缔 约 国 , 并 明 确 可 以 滞 留 不 符 合 最 低 标 准 规定 的 船 舶 。 下 面 将 简 单 介 绍 ILO的 一 些 主 要 公 约 的 内 容 。 (ILO)有关公约相关条款 一 、 在 船 舶 灭 失 或 沉 没 时 的 失 业 赔 偿 公 约 (ILO Convention No.8)二 、 1926年 海 员 协 议 条 款 公 约 (ILO Convention No.22) 三 、 1936年 船 东 责 任 (船 员 患 病 和 受 伤 时 )公 约 (ILO Convention No.55) 四 、 防 止 海 员 工 伤 事 故 公 约 (ILO Convention No.134)五 、 1976年 海 员 带 薪 年 假 公 约 (ILO Convention No.146) 六 、 1976年 航 运 ( 最 低 标 准 ) 公 约 (ILO Convention No.147 ) 七 、 海 员 遣 返 公 约 (ILO Convention No.166) 船舶轮机部人员管理 第 一 节第 一 节第 一 节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第 二 节第 二 节第 二 节 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第 三 节第 三 节第 三 节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 第 四 节第 四 节第 四 节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第 五 节第 五 节第 五 节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ment of Ships 国际载重线公约 多 年 来 在 国 际 海 洋 运 输 和 造 船 生 产 实 践 中 , 人 们 意识 到 对 船 舶 应 有 一 个 统 一 的 载 重 限 额 规 定 , 以 确 保 在 海上 运 输 时 船 舶 和 人 员 的 安 全 。 为 此 , IMO于 1930年 第 一次 制 定 了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 1966年 通 过 了 新 的 1966年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1966;L.L.66)。 1966年 国际 载 重 线 公 约 于 1968年 7月 21日 正 式 生 效 , 同 时 1930年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被 废 止 。 我 国 于 1973年 10月 5日 有 保 留 地 接 受 该 公 约 , 该 公 约 于 1974年 1月 5日 对我 国 生 效 。 国际载重线公约 IMO于 1988年 11月 11日 制 定 了 1966年 国 际 载 重线 公 约 1988年 议 定 书 , 同 时 推 出 了 经 1988年 议 定书 修 订 的 1966年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但 尚 未 生 效 )。 本 公约 由 正 文 和 三 个 附 则 构 成 。 正 文 主 要 有 定 义 、 适 用 范 围 、检 验 、 证 书 和 监 督 等 。 附 则为 “ 载 重 线 核 定 规 则 ” ,按 航 区 、 季 节 和 船 舶 类 型 规 定 了 勘 划 载 重 线 的 技 术 规 范 ,并 针 对 船 体 强 度 、 结 构 、 密 性 和 稳 性 等 规 定 了 相 应 的 技术 标 准 。 附 则为 “ 地 带 、 区 域 和 季 节 期 ” , 规 定 了 各 种 载 重 线 的 适 用 航 区 和 季 节 。 附 则为 “ 证 书 ” , 规 定了 国 际 载 重 线 证 书 和 国 际 载 重 线 免 除 证 书 的 标 准 格 式 。 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 船 舶 吨 位 是 表 示 船 舶 内 部 容 积 大 小 的 量 度 。 总 吨 位(总 吨 , GT)表 示 船 舶 总 容 积 , 净 吨 位 (净 吨 , NT)表 示 船舶 有 效 容 积 。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的 目 的 , 在 于 核 定 总 吨 位 和净 吨 位 。 为 了 统 一 国 际 航 行 船 舶 的 吨 位 丈 量 原 则 和 规 定 ,IMO于 1969年 6月 23日 在 伦 敦 通 过 了 1969年 国 际 船 舶吨 位 丈 量 公 约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 ment of Ships,1969;ITC69) 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 该 公 约 于 1982年 7月 18日 起 生 效 , 我 国 于 1980年 12月 31日 加 入 该 公 约 。 该 公 约 规 定 了 用 总 吨 位 反 映 船 舶 营运 舱 容 的 原 则 , 明 确 了 船 舶 容 积 的 丈 量 范 围 , 规 定 了 总吨 位 和 净 吨 位 的 计 算 公 式 , 并 对 “ 国 际 吨 位 证 书 (1969)”的 签 发 、 失 效 及 格 式 也 作 了 详 细 规 定 。 与 以 前 有 关 船 舶吨 位 丈 量 的 “ 规 范 ” 或 “ 规 则 ” 相 比 , 该 公 约 更 加 科 学地 规 定 了 确 定 船 舶 “ 吨 位 ” 的 方 法 。 公 约 规 定 船 舶 总 吨位 计 算 公 式 为 : 式 中 : V为 船 舶 所 有 围 蔽 处 所 的 总 容 积 ( 3) V)VLog.(GT 1002020 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 对 于 依 据 本 公 约 核 定 总 吨 位 和 净 吨 位 的 船 舶 主 管机 关 , 应 签 发 “ 国 际 吨 位 证 书 (1969)”。 公 约 中 还 指 出 :该 证 书 由 主 管 机 关 或 其 正 式 授 权 的 任 何 个 人 或 组 织 签发 , 还 可 授 权 另 一 缔 约 国 政 府 签 发 , 但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主 管 机 关 对 其 签 发 和 授 权 签 发 的 证 书 负 全 部 责 任 船舶轮机部人员管理 第 一 节第 一 节第 一 节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第 二 节第 二 节第 二 节 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第 三 节第 三 节第 三 节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有 关 公 约 的 相 关 条 款 第 四 节第 四 节第 四 节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和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第 五 节第 五 节第 五 节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船 舶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和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Ship Safety Inspection ISM规则 ISM规 则 是 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 Code(国 际 安 全 管 理 规 则 )的 简 写 , 全 称 为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de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Ships and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国 际 船 舶 安 全 营 运 和 防 止污 染 管 理 规 则 ) , 由 IMO A.741(18)号 决 议 通 过 。 ISM规则 由 SOLAS74公 约 第章 赋 予 强 制 效 力 , 公 约 规定 , 从 事 商 业 目 的 的 下 述 国 际 航 行 船 舶 , 都 不 得 迟 于 相应 日 期 适 用 ISM规 则 ISM规则 u 客 船 (包 括 载 客 高 速 艇 )、 500总 吨 及 以 上 的 油 轮 、 化学 品 船 、 气 体 运 输 船 、 散 货 船 和 载 货 高 速 船 , 不 迟 于1998年 7月 1日 ;u 500总 吨 及 以 上 的 其 他 货 船 和 移 动 式 近 海 钻 井 装 置 ,不 迟 于 2002年 7月 1日 ISM规则 ISM规 则 内 容 :( 1) 总 则 (General) ( 2) 安 全 和 环 境 保 护 方 针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Policy) ( 3) 公 司 的 责 任 和 权 力 (Company Responsibilities and Authority) ( 4) 指 定 人 员 (Designated Person (s) ( 5) 船 长 的 责 任 和 权 力 (Masters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 6) 资 源 和 人 员 (Resources and Personnel) ISM规则 ( 7) 船 上 操 作 方 案 的 制 定 (Development of Plans for Shipboard Operations) ( 8) 应 急 准 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9)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情 况 、 事 故 和 险 情 的 报 告 和 分 析(Reports and Analysis of Non-Conformities, Accidents and Hazardous Occurrences)( 10) 船 舶 和 设 备 的 维 护 (Maintenance of the Ship and Equipment)( 11) 文 件 (Documentation)( 1 2 ) 公 司 审 核 、 复 查 和 评 价 ( C o m p a n y Verification ,Review and Evaluation) ( 13) 发 证 、 审 核 和 监 督 (Certification ,Verification and Control) SMS体系 管 理 应 该 是 有 目 标 的 , 建 立 一 个 切 实 可 行 的 安 全 管理 体 系 , 必 须 要 有 明 确 的 目 标 。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方 针 是公 司 经 营 方 针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的 总 纲和 灵 魂 , SMS是 为 了 遵 循 和 落 实 安 全 方 针 。 方 针 的 内 容包 含 ISM规 则 第 1节 规 定 的 规 则 目 标 、 公 司 目 标 和 SMS目 标 , 以 及 方 针 口 号 和 原 则 性 措 施 。 方 针 以 总 经 理 声 明的 形 式 签 发 生 效 。 简 单 的 方 针 口 号 有 “ 健 康 安 全 环保 ” ; “ 预 防 为 主 、 保 证 安 全 、 保 护 环 境 、 保 持 健 康 、适 任 适 航 、 优 质 服 务 ” ; “ 提 高 素 质 、 保 护 环 境 、 安 全优 质 、 高 效 创 业 ” 。 船舶港口国监督及安全检查 港 口 国 监 督 港 口 国 监 督 (Port State Control, PSC)亦 指 港 口 国管 理 、 港 口 国 控 制 , 或 港 口 国 检 查 。 它 是 港 口 国 对 抵 港的 外 国 船 舶 实 施 的 , 以 船 员 、 船 舶 技 术 状 况 和 操 作 为 检查 对 象 (特 别 对 船 舶 安 全 设 备 、 防 污 染 设 备 以 及 操 作 ),以 确 保 船 舶 和 人 命 财 产 安 全 、 防 止 海 洋 污 染 为 宗 旨 的 一种 监 督 和 控 制 船舶港口国监督及安全检查 PSC依 据 开 展 PSC的 依 据 主 要 是 IMO和 ILO制 定 并 经 修 正 的 有关 国 际 公 约 : 1974年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SOLAS74); 73 78国 际 防 止 船 舶 造 成 污 染 公 约 (MARPOL 73 78); 1978年 海 员 培 训 、 发 证 和 值 班标 准 国 际 公 约 (STCW78); 1966年 国 际 载 重 线 公 约 (LL 66); 1969年 国 际 船 舶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ITC 69); 1972年 国 际 海 上 避 碰 规 则 公 约 (COLREGS 72 ); 1976年 航 运 (最 低 标 准 )公 约 (ILO第 147号 ) 船舶港口国监督及安全检查 根 据 上 述 公 约 要 求 , PSC的 通 常 项 目 是 : 船 舶 证 书 、 文 件 和 手 册 ; 船 体 、 机 器 和 设 备 状 态 ; 有 关 机 器 、 设 备 和 仪 器 使 用 和 操 作 要 求 ; 船 员 配 备 、 劳 动 及 生 活 条 件 。 船舶安全检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规 则 (1997) 于 1998年 3月 1日 起 生 效 。 为 了 加 强 对 船 舶 技 术 设 备 状 况 和 人 员 配备 及 适 任 状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 保 障 水 上 人 命 财 产 的 安 全 , 防 止污 染 水 域 , 根 据 我 国 海 上 交 通 安 全 法 、 海 洋 环 境 保 护法 、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和 我国 加 入 的 有 关 国 际 公 约 的 规 定 , 特 制 定 本 规 则 , 并 由 交 通 部负 责 解 释 。 本 规 则 适 用 于 中 国 籍 200总 吨 或 750 kW以 上 海 船 、50总 吨 或 368 kW以 上 内 河 船 舶 和 进 出 我 国 港 口 (包 括 海 上 系泊 点 )的 一 切 外 国 籍 船 舶 。 除 非 另 有 规 定 , 本 规 则 不 适 用 于从 事 营 业 性 运 输 以 外 的 军 事 船 舶 、 公 安 船 舶 、 渔 业 船 舶 和 体育 运 动 船 舶 。 船舶安全检查 处处处 理理理 法法法 律律律 责责责 任任任检检检 查查查 第八章思考题 1. 简 述 SOLAS公 约 的 制 定 背 景 和 74公 约 78议 定 书 的 主要 内 容 。2. 简 述 STCW78/95公 约 的 修 改 背 景 及 主 要 内 容 。3. ILO制 定 的 相 关 公 约 和 相 关 规 定 有 那 些 主 要 内 容 ?4. 简 述 1966年 国 际 船 舶 载 重 线 公 约 的 主 要 内 容 。5. 简 述 1969年 国 际 吨 位 丈 量 公 约 的 主 要 内 容 。6. 试 述 ISM规 则 制 定 的 背 景 、 主 要 内 容 和 现 实 意 义 。7. 试 述 PSC检 查 的 依 据 、 程 序 、 组 织 和 对 应 措 施 。8. 我 国 船 舶 安 全 检 查 97规 则 简 述 主 要 内 容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