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融资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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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章 建 设 项 目 的 融 资主 要 内 容 项 目 融 资 的 基 础 知 识 融 资 主 体 及 其 确 定 融 资 渠 道 与 方 式 分 析 资 金 结 构 分 析 资 金 成 本 及 其 计 算 融 资 风 险 分 析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 项 目 融 资 的 基 础 知 识项 目 融 资1 项 目 融 资 分 类 2 项 目 融 资 的 基 本 要 求 及 步 骤3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1 项 目 融 资 v追 索 指 在 借 款 人 未 按 期 偿 还 债 务 时 , 贷 款 人 要 求 借 款人 用 以 除 抵 押 资 产 之 外 的 其 他 资 产 偿 还 债 务v有 限 追 索 贷 款 人 不 能 追 索 到 除 项 目 资 产 及 相 关 担 保 资 产 以外 的 项 目 发 起 人 资 产 以 项 目 收 益 及 本 身 资 产 作 为 还 款 来 源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1 项 目 融 资 项 目 融 资 特 征 (1) 项 目 导 向 , 有 限 追 索 融 资 主 要 依 赖 于 项 目 现 金 流 量 和 资 产 而 不 是 投 资 者 或 发 起 人 的 资 信 (2) 融 资 渠 道 多 元 化 包 括 : 有 限 追 索 性 的 贷 款 、 债 券 BO T方 式 和 ABS方 式 融 入 民 间 资 本 BO T方 式 (Build-O perate-Transfer, 建 设 -运 营 -移 交 ) ABS方 式 (AssetBacked Securities, 资 产 证 券 化 ) (3) 融 资 成 本 较 高 价 值 成 本 和 时 间 成 本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2 项 目 融 资 分 类1) 权 益 融 资 和 负 债 融 资 按 融 资 性 质 分 权 益 融 资 ( 股 权 融 资 ) 以 所 有 者 身 份 投 入 资 金 的 方 式 权 益 融 资 形 成 企 业 “ 所 有 者 权 益 ” 和 项 目 “ 资 本 金 ” 权 益 融 资 在 我 国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中 具 有 强 制 性 特 点 : (1) 具 有 永 久 性 , 无 到 期 日 , 不 需 归 还 (2) 没 有 固 定 按 期 还 本 付 息 压 力 , 财 务 负 担 较 小 (3) 是 负 债 融 资 的 信 用 基 础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2 项 目 融 资 的 分 类1) 权 益 融 资 和 负 债 融 资 负 债 融 资 通 过 负 债 方 式 筹 集 债 务 资 金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的 重 要 形 式 特 点 : (1) 资 金 具 有 时 间 限 制 , 必 须 按 期 偿 还 (2) 具 有 财 务 负 担 和 风 险 (3) 融 资 成 本 比 权 益 融 资 低 , 不 会 分 散 投 资 者 控 制 权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2 项 目 融 资 的 分 类2) 内 部 融 资 和 外 部 融 资 按 照 融 资 来 源 分 内 部 融 资 企 业 留 用 润 利 作 为 资 本 来 源 不 发 生 融 资 费 用 外 部 融 资 向 企 业 外 部 筹 资 大 多 需 花 费 融 资 费 用 如 , 发 行 股 票 、 债 券 需 支 付 发 行 成 本 ; 借 款 手 续 费 等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2 项 目 融 资 的 分 类3) 既 有 法 人 融 资 与 新 设 法 人 融 资 按 融 资 主 体 分 融 资 主 体 指 进 行 融 资 活 动 并 承 担 责 任 和 风 险 的 法 人 单 位 既 有 法 人 融 资 以 既 有 法 人 为 融 资 主 体 改 扩 建 项 目 和 非 独 立 法 人 的 新 建 项 目 特 点 新 增 债 务 资 金 依 靠 既 有 法 人 整 体 的 盈 利 能 力 来 偿还 以 整 体 资 产 和 信 用 担 保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2 项 目 融 资 的 分 类 3) 既 有 法 人 融 资 与 新 设 法 人 融 资新 设 法 人 融 资组 建 新 的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项 目 公 司 , 由 其 承 担 融 资 责任 和 风 险新 建 项 目 或 改 扩 建 项 目( 将 既 有 法 人 部 分 资 产 剥 离 出 去 后 重 新 组 建 法 人 )特 点依 靠 项 目 自 身 盈 利 能 力 来 偿 还 债 务以 项 目 投 资 形 成 的 资 产 、 未 来 收 益 或 权 益 作 为 融 资 担保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1.3 项 目 融 资 的 基 本 要 求 及 步 骤v 基 本 要 求 : ( 1) 科 学 确 定 融 资 数 量 , 控 制 资 金 投 放 时 间 ; ( 2) 合 理 选 择 融 资 渠 道 和 融 资 方 式 , 以 降 低 资 金 成 本 ; ( 3) 注 意 安 排 资 金 结 构 , 降 低 融 资 风 险 步 骤 : 在 投 资 估 算 的 基 础 上 , 确 定 项 目 的 融 资 主 体 分 析 资 金 来 源 与 筹 措 方 式 , 设 定 初 步 融 资 方 案 通 过 对 资 金 结 构 、 融 资 成 本 和 融 资 风 险 的 分 析 , 比 选 、确 定 融 资 方 案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2 融 资 主 体 确 定 考 虑 因 素 : 项 目 规 模 和 行 业 特 点 , 与 既 有 法 人 资 产 、 经 营 活 动 联 系 , 既 有 法 人 财务 状 况 , 项 目 自 身 盈 利 能 力 等v 以 既 有 法 人 为 融 资 主 体 的 情 况 : 1) 既 有 法 人 具 有 融 资 和 承 担 融 资 责 任 的 经 济 实 力 2) 项 目 与 既 有 法 人 的 资 产 以 及 经 营 活 动 联 系 密 切 3) 项 目 盈 利 能 力 差 , 但 对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 需 要 利 用 既 有法 人 的 整 体 资 信 获 得 债 务 资 金v 以 新 设 法 人 为 融 资 主 体 的 情 况 : 1) 拟 建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较 大 , 既 有 法 人 不 具 有 为 融 资 和 承 担 融 资 责 任 的经 济 实 力 ; 2) 既 有 法 人 财 务 状 况 较 差 ; 且 项 目 与 既 有 法 人 经 营 活 动 联 系 不 密 切 ; 3) 项 目 自 身 具 有 较 强 盈 利 能 力 , 依 靠 自 身 资 金 流 量 可 以 按 期 偿 还 债 务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 融 资 渠 道 与 方 式融 资 渠 道1 资 金 筹 措 方 式 2 准 股 本 融 资 方 式3 利 用 留 存 收 益 融 资 4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1 融 资 渠 道 v 资 金 来 源 与 通 道v 主 要 渠 道 有 : (1)企 业 自 有 资 金 公 积 金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等 (2)国 家 财 政 资 金 主 要 形 式 有 : 直 接 拨 款 , 补 贴 等 (3) 银 行 信 贷 资 金 (4)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资 金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 投 资 基 金 公 司 、 风 险 投 资 公 司 、 保 险 公 司 、证 劵 公 司 、 租 赁 公 司 等 机 构 资 金 (5)其 他 企 业 资 金 (6)居 民 个 人 资 金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 1) 股 东 直 接 投 资 包 括 : 国 家 投 资 机 构 入 股 、 企 业 入 股 、 个 人 入 股 以 及 基 金 投 资 公 司入 股 构 成 : 国 家 资 本 金 、 法 人 资 本 金 、 个 人 资 本 金 和 外 商 资 本 金2) 股 票 融 资 通 过 发 行 股 票 在 资 本 市 场 募 集 股 本 资 金 公 募 ( 公 开 发 行 ) , 在 证 券 市 场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私 募 ( 不 公 开 发 行 或 内 部 发 行 ) , 股 票 出 售 给 少 数 特 定 投 资 者 优 点 : a. 资 本 具 有 永 久 性 , 没 有 到 期 日 b. 没 有 债 务 负 担 c. 股 票 预 期 收 益 较 高 , 容 易 吸 收 资 金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 2) 股 票 融 资 缺 点 : a. 投 资 者 角 度 , 风 险 较 高 , 投 资 报 酬 率 要 求 较 高 ; b. 筹 资 者 角 度 , 股 利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支 付 , 股 票 发 行 费 用 较 高3) 银 行 贷 款 ( 1)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以 盈 利 为 目 的 , 从 事 信 贷 资 金 投 放 分 为 国 内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和 国 际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国 内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手 续 简 单 、 成 本 较 低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3) 银 行 贷 款( 2) 政 策 性 银 行 贷 款 按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或 政 府 决 策 进 行 投 融 资 活 动 的 金 融 机 构 ,不 以 利 润 最 大 化 为 经 营 目 标可 为 特 定 企 业 提 供 政 策 性 银 行 贷 款 我 国 政 策 性 银 行 有 :国 家 开 发 银 行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等 政 策 性 银 行 贷 款 一 般 期 限 较 长 , 利 率 较 低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3) 银 行 贷 款( 3) 优 点 : a. 融 资 速 度 快融 资 仅 需 借 贷 双 方 协 商 , 程 序 简 单 b. 融 资 弹 性 大融 资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可 通 过 协 商 决 定 , 有 比 较 大 的 弹 性 c. 资 金 成 本 低借 款 利 息 比 债 券 利 息 低 , 同 时 利 息 允 许 税 前 支 付 , 具 有 避 税 作 用( 3) 缺 点 : a. 风 险 大借 款 须 定 期 还 本 付 息 , 财 务 风 险 加 大 b. 限 制 条 款 较 多借 款 合 同 都 有 限 制 条 款 如 : 定 期 报 送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 不 准 随 意 改 变 借 款 用 途 等 c. 融 资 数 量 有 限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4)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一 国 政 府 向 另 一 国 提 供 具 有 援 助 或 部 分 赠 予 性 质 的 低 息 优 惠 贷 款 外 国 政 府 银 行 贷 款 主 要 有 : 日 本 国 际 协 力 银 行 贷 款 、 日 本 能 源 贷 款 、 美 国 国 际 开 发 署 贷款 、 加 拿 大 国 际 开 发 署 贷 款 , 以 及 德 国 、 法 国 等 国 政 府 贷 款 特 点 : a. 在 经 济 上 带 有 援 助 性 质 , 期 限 长 , 利 率 低 , 甚 至 无 息 一 般 年 利 率 为 2%-4%, 还 款 平 均 期 限 为 20-30年 , 最 长 可达 50年 b. 贷 款 限 定 用 途 如 : 支 付 从 贷 款 国 进 口 设 备 , 或 某 类 项 目 建 设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5)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按 照 章 程 向 其 成 员 国 提 供 的 贷 款( 1)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贷 款 限 于 成 员 国 财 政 和 金 融 当 局 , 贷 款 用 途 限 于 弥 补 国 际 收 支 逆 差 或 国 际 支付 期 限 为 1-5年( 2)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特 点 :a. 贷 款 期 限 较 长 : 一 般 为 20年 , 最 长 达 30年 , 宽 限 期 5年 ;b. 贷 款 利 率 低 于 市 场 利 率c. 世 行 通 常 只 提 供 项 目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外 汇 部 分 , 约 占 项 目 总 额 的 30%-40%, 个 别 项 目 可 达 50%d. 货 款 程 序 严 密 , 审 批 时 间 较 长一 般 需 一 年 半 到 两 年 时 间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5)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3)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贷 款分 为 硬 贷 款 、 软 贷 款 和 赠 款硬 贷 款亚 行 普 通 资 金 贷 款 , 贷 款 期 限 为 10-30年 , 含 2-7年 宽 限 期贷 款 利 率 为 浮 动 利 率软 贷 款 ( 优 惠 利 率 贷 款 )亚 行 开 发 基 金 贷 款 , 贷 款 期 限 为 40年 , 含 10年 宽 限 期不 收 利 息 , 仅 收 1%的 手 续 费贷 款 只 提 供 还 款 能 力 有 限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赠 款 资 金技 术 援 助 特 别 基 金 提 供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6) 企 业 债 券 依 证 券 法 和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发 行 、 在 一 定 期 限 内 还本 付 息 债 券 如 三 峡 债 券 、 铁 路 债 券 等 适 用 于 资 金 需 求 大 , 偿 债 能 力 强 的 项 目 优 点 : 筹 资 对 象 广 、 市 场 大 资 金 成 本 低 ( 利 率 ) 保 证 公 司 控 制 权 等 缺 点 : 发 债 条 件 严 格 、 手 续 复 杂 融 资 风 险 高 , 发 行 费 用 较 高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2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方 式7) 租 赁 融 资 将 租 赁 物 品 所 有 权 与 使 用 权 相 分 离 , 以 使 用 权 投 入 项 目 的 信贷 方 式 优 点 : a. 迅 速 获 得 所 需 资 产 集 “ 融 资 ” 与 “ 融 物 ” 于 一 体 , 使 企 业 快 速 生 产 能 力 b. 融 资 限 制 少 c. 免 遭 设 备 陈 旧 过 时 的 风 险 d. 税 收 利 益 租 金 费 用 在 税 前 支 付 缺 点 : 成 本 较 高 租 金 总 额 通 常 高 于 设 备 价 值 30% 定 期 支 付 固 定 租 金 , 有 债 务 负 担 不 能 享 受 设 备 残 值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3 准 股 本 融 资 方 式v准 股 本 资 金 既 有 资 本 金 性 质 、 又 有 债 务 性 质 的 资 金1) 优 先 股 股 票 兼 具 资 本 金 和 债 务 资 金 特 点 的 有 价 证 券 特 点 : 有 固 定 的 数 额 或 比 率 ( 高 于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股 息 不 随 公 司 业 绩 好 坏 而 波 动 , 并 先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领 取 股 息 优 先 股 不 参 与 公 司 红 利 分 配 , 持 股 人 没 有 表 决 权 相 对 于 其 他 债 务 融 资 , 通 常 处 于 较 后 的 受 偿 顺 序 , 且 股 息 在 税 后 利润 中 支 付 在 项 目 评 价 中 优 先 股 股 票 视 为 项 目 资 本 金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3 准 股 本 融 资 方 式2) 可 转 让 债 券 可 在 特 定 时 间 、 按 特 定 条 件 转 换 为 普 通 股 票 的 特 殊 企 业 债 券 , 兼有 债 券 和 股 票 的 特 征 特 点 : a 债 券 性 可 转 让 债 券 也 有 规 定 的 利 率 和 期 限 b 股 权 性 转 换 成 股 票 后 , 持 股 人 由 债 权 人 变 成 股 东 , 可 参 与 企 业 经营 和 管 理 c 可 转 化 性 按 规 定 可 转 让 债 券 可 以 转 化 成 股 票 也 可 以 直 到 收 取 本 金 和 利 息 可 转 换 债 券 利 率 一 般 低 于 普 通 债 券 利 率 项 目 评 价 中 可 转 换 债 券 应 视 为 项 目 债 务 资 金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3.4 利 用 留 存 收 益 融 资 v 利 用 企 业 留 存 收 益 融 资 包 括 盈 余 公 积 金 、 公 益 金 和 未 分 配 利 润v 主 要 优 点 a. 不 发 生 筹 资 费 b. 企 业 股 东 可 以 获 得 税 收 上 的 收 益 股 东 分 红 要 发 生 个 人 所 得 税 适 当 利 用 留 存 收 益 , 少 发 股 利 , 股 票 上 涨 , 股 东 获 得 收 益 c. 属 于 权 益 融 资 , 不 增 加 债 务 风 险 主 要 缺 点 : a. 保 留 留 存 收 益 过 多 , 股 利 支 付 太 少 , 不 利 于 股 票 价 格 上 涨 b. 受 到 企 业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影 响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4 资 金 结 构 分 析 v 资 金 结 构 指 融 资 方 案 中 各 种 资 本 的 构 成 及 其 比 例 关 系1) 项 目 资 本 金 与 项 目 债 务 资 金 的 比 例 项 目 资 金 结 构 中 最 重 要 的 比 例 关 系 融 资 主 体 与 债 权 人 利 益 关 系 : 项 目 投 资 者 希 望 投 入 较 少 的 资 本 金 , 获 得 较 多 债 务 资 金 , 以 及 投资 汇 报 债 权 人 希 望 项 目 能 够 有 较 高 的 资 本 金 比 例 , 以 降 低 债 权 的 风 险 确 定 原 则 :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资 本 金 (注 册 资 本 )比 例 规 定 、 符 合 金 融 机 构 信 贷 法 规 及 债 权 人 有 关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的 要 求 既 能 满 足 权 益 投 资 者 获 得 期 望 投 资 回 报 的 要 求 、 又 能 较 好 地 防 范财 务 风 险 的 比 例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4 资 金 结 构 分 析1) 项 目 资 本 金 与 项 目 债 务 资 金 的 比 例 ( 2) 投 资 项 目 资 本 金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规 定 内 资 项 目 规 定 : 交 通 运 输 、 煤 炭 项 目 , 资 本 金 比 例 为 35 及 以 上 ; 钢 铁 、 邮 电 、 化 肥 项 目 , 资 本 金 比 例 为 20 及 以 上 电 力 、 机 电 、 建 材 、 化 工 、 石 油 加 工 、 有 色 、 轻 工 、 纺 织 、商 贸 及 其 他 行 业 的 项 目 , 资 本 金 比 例 为 20 及 以 上 外 资 项 目 (包 括 外 商 独 资 、 中 外 合 资 、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项 目 )规 定 : 投 资 总 额 在 300万 美 元 以 下 ,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70% 投 资 总 额 在 300至 l000万 美 元 的 , 比 例 不 低 于 50 % 投 资 总 额 l000至 3000万 美 元 的 ,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40 % 投 资 总 额 在 3000万 美 元 以 上 的 ,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三 分 之 一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4 资 金 结 构 分 析2) 项 目 资 本 金 内 部 结 构 比 例 不 同 出 资 比 例 决 定 各 投 资 方 对 项 目 决 策 权 和 承 担 的 责 任 , 以 及 项 目 收 益分 配 ( 1) 采 用 新 设 法 人 融 资 方 式 的 项 目 应 根 据 投 资 各 方 在 资 金 、 技 术 和 市 场 开 发 方 面 的 优 势 通 过 协 商 确 定 各 方 出 资 比 例 ( 2) 采 用 既 有 法 人 融 资 方 式 的 项 目 考 虑 既 有 法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筹 资 能 力 分 析 既 有 法 人 内 部 融 资 与 新 增 资 本 金 的 可 能 性 与 合 理 性 确 定 融 资 结 构 比 例 ( 3) 按 我 国 规 定 , 有 些 项 目 不 允 许 国 外 资 本 控 股 , 有 些 项 目 要 求国 有 资 本 控 股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4 资 金 结 构 分 析3) 项 目 债 务 资 金 结 构 比 例反 映 债 权 各 方 提 供 债 务 资 金 的 数 额 比 例 、 债 务 期 限 比 例 、 内债 和 外 债 的 比 例 , 以 及 外 债 中 各 币 种 债 务 的 比 例 等合 理 确 定 各 类 借 款 和 债 券 的 比 例 考 虑 债 权 人 提 供 债 务 资 金 的 条 件 利 率 、 宽 限 期 、 偿 还 期 及 担 保 方 式 等 降 低 融 资 成 本 和 融 资 风 险合 理 搭 配 短 期 、 中 长 期 债 务 比 例 短 期 负 债 可 以 降 低 总 的 融 资 成 本 过 多 短 期 负 债 , 会 产 生 财 务 风 险合 理 安 排 债 务 资 金 的 偿 还 顺 序 先 偿 还 利 率 较 高 的 债 务 应 先 偿 还 硬 货 币 (指 货 币 汇 率 比 较 稳 定 、 且 有 上 浮 趋 势 的 货 币 )的 债 务合 理 确 定 内 债 和 外 债 的 比 例 (自 由 兑 换 货 币 )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 资 金 的 成 本 及 其 计 算资 金 成 本 概 念1 债 务 资 金 成 本 的 计 算 2 权 益 资 金 成 本 的 估 算3 综 合 融 资 成 本 计 算 4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1 资 金 成 本 概 念v企 业 为 筹 集 和 使 用 资 金 而 付 出 的 代 价v包 括 : 资 金 筹 集 成 本 ( 资 金 筹 集 费 F) 融 资 过 程 中 支 付 的 费 用 如 银 行 贷 款 手 续 费 , 发 行 股 票 和 债 券 时 律 师 费 、 资 信评 估 费 、 广 告 费 等 资 金 使 用 成 本 ( 资 金 占 用 费 D) 占 用 资 金 支 付 的 费 用 如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 股 票 的 股 利 等v资 金 成 本 率 : = 100%- 资 金 占 用 费资 金 成 本 率 筹 措 资 金 总 额 资 金 筹 措 费 %100 FPDK= 100%1- 资 金 占 用 费资 金 成 本 率 筹 措 资 金 总 额 ( 筹 资 费 用 率 ) %100f1 )(P DK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2 债 务 资 金 成 本 的 计 算v 债 务 资 金 筹 集 费 债 务 资 金 筹 集 过 程 中 支 付 的 费 用 如 承 诺 费 、 发 行 手 续 费 、 担 保 费 、 代 理 费 以 及 债 券 兑 付 手 续 费 等 ;v 债 务 资 金 占 用 费 使 用 债 务 资 金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费 用 如 贷 款 利 息 和 债 券 利 息 0 =1 (1 )(1- )= (1 )n t t tt dP I TP F K 0PFtItPdKT债 务 资 金 成 本 表 达 式 为 :式 中 债 券 发 行 额 或 长 期 借 款 金 额 , 即 债 务 现 值 ; 债 务 资 金 筹 资 费 用 率 ; 约 定 的 第 t年 末 支 付 的 债 务 利 息 ; 约 定 的 第 t年 末 偿 还 的 债 务 本 金 ; 所 得 税 后 债 务 资 金 成 本 率 ;n 债 务 期 限 , 通 常 以 年 表 示 。 所 得 税 率 ;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3 权 益 资 金 成 本 的 估 算v 权 益 资 金 成 本 估 算 比 较 困 难 很 难 对 项 目 未 来 收 益 以 及 风 险 溢 价 作 出 准 确 的 测 定v 估 算 方 法 有 : 资 本 资 产 定 价 模 型 法 、 税 前 债 务 成 本 法 和 股 利 增 长 模 型 法 1) 资 本 资 产 定 价 模 型 法 ( ) s f m fK R R R sKfRmR式 中 权 益 资 金 成 本 ;社 会 无 风 险 投 资 收 益 率 ;项 目 的 投 资 风 险 系 数 ;市 场 投 资 组 合 预 期 收 益 率 。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3 权 益 资 金 成 本 的 估 算sK式 中 权 益 资 金 成 本 ;2) 风 险 溢 价 法 s b cK K RP bK cRP 所 得 税 前 的 债 务 资 金 成 本 ;投 资 者 比 债 权 人 承 担 更 大 风 险 所 要 求 的 风 险 溢 价 sK式 中 权 益 资 金 成 本 ;3) 股 利 增 长 模 型 法 10s DK GP D1 预 期 年 股 利 额 ;P0 普 通 股 市 价 ;G 普 通 股 利 年 增 长 率 。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4 综 合 融 资 成 本 计 算v 加 权 平 均 资 金 成 本 以 各 种 资 金 的 比 重 权 数 为 比 较 融 资 方 案 的 资 金 成 本v 计 算 公 式式 中 =1nw j jjK K WwKjK jW 加 权 平 均 资 金 成 本 ;第 j种 个 别 资 金 成 本 ;第 j种 个 别 资 金 成 本 占 全 部 资 金 的 比 重 ( 权 数 )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4 综 合 融 资 成 本 计 算v 例 某 公 司 为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 拟 增 发 200万 股 新 普 通 股 , 每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0元 , 发 行 费 率 4%; 同 时 , 公 司 现 有 留存 收 益 300万 元 , 预 计 当 年 股 利 率 为 10%, 同 时 估 计 未来 股 利 每 年 递 增 3%, 试 求 普 通 股 成 本 与 留 存 融 资 成 本 10 200 10 1/10 3% 13.04%(1 ) 200 10 (1 4%)c cDK GV f %13%3300 10/130001 GVDKr解 :发 行 普 通 股 成 本 为 :留 存 收 益 成 本 为 :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4 综 合 融 资 成 本 计 算例 某 公 司 账 面 反 映 的 现 有 长 期 资 本 总 额 10000万 元 , 其 中 长期 借 款 2500万 元 、 长 期 债 券 3000万 元 、 优 先 股 1500万 元 、普 通 股 2000万 元 、 留 存 收 益 1000万 元 ; 各 种 资 金 的 个 别资 金 成 本 分 别 为 5%、 6%、 11%、 14%和 13%。 试 计 算该 公 司 的 综 合 资 金 成 本 。 25.0100002500 3.0100003000 15.0100001500 2.0100002000 1.0100001000 %8.81.0%132.0%1415.0%113.0%625.0%5 wK解 : 1、 计 算 计 算 各 种 资 金 在 全 部 资 金 中 的 比 重长 期 借 款 资 金 比 重 : 长 期 债 券 资 金 比 重 :优 先 股 资 金 比 重 : 普 通 股 资 金 比 重 :留 存 收 益 比 重 :2、 利 用 公 式 计 算 出 综 合 资 金 成 本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4 综 合 融 资 成 本 计 算v例 某 拟 建 项 目 有 三 个 可 行 的 筹 资 方 案 , 有 关 数 据 见 表 , 试 确定 最 优 筹 资 方 案资 金 来 源 A 方 案 B方 案 C方 案筹 资 额( 万元 ) 资 金 成 本( %) 筹 资 额( 万元 ) 资 金 成 本( %) 筹 资 额( 万元 ) 资 金 成 本( %)普 通 股 500 12 400 12 350 13 优 先 股 300 10 200 10 150 10.5长 期 借 债 100 8 300 8 300 8.5长 期 债 券 100 6 100 7 200 7.5合 计 1000 1000 1000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5.4 综 合 融 资 成 本 计 算v解 ( 1) 计 算 每 个 方 案 中 各 种 来 源 资 金 的 比 重 方 案 A中 , 普 通 股 占 : 优 先 股 占 : 长 期 借 款 占 : 长 期 债 券 占 : 同 理 , 方 案 B中 各 种 来 源 资 金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0%、 20%、 30%、 10%;方 案 C中 各 种 来 源 资 金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5%、 15%、 30%、 20%。 ( 2) 计 算 各 方 案 的 综 合 资 金 成 本 。 ( 3) 从 计 算 结 果 来 看 , 方 案 B综 合 资 金 成 本 最 低 ( 9.9%) 。500 1000 100% 50% 3001000 100% 30% 100 1000 100% 10% 1001000 100% 10% A 50% 12%+30% 10%+10% 8%+10% 6%=10.4%B 0% 12%+20% 10%+30% 8%+10% 7%=9.9%C 35% 13%+15% 10.5%+30% 8.5%+20% 7.5%=10.2% 方 案 综 合 资 金 成 本 为 :方 案 综 合 资 金 成 本 为 :4方 案 综 合 资 金 成 本 为 :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6 融 资 风 险 分 析v 融 资 风 险 分 析 在 融 资 方 案 分 析 中 , 应 对 各 种 融 资 方 案 的 融 资 风 险 进 行 识 别 、 比较 , 并 对 最 终 推 荐 的 融 资 方 案 提 出 防 范 风 险 的 对 策v 应 重 点 考 虑 的 风 险 因 素 : 1) 资 金 供 应 风 险 指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由 于 资 金 不 落 实 , 导 致 建 设 工 期 延 长 , 工程 造 价 上 升 , 使 原 定 投 资 效 益 目 标 难 以 实 现 的 可 能 性 为 防 范 资 金 供 给 风 险 , 必 做 好 资 金 来 源 可 靠 性 分 析 在 选 择 股 本 投 资 时 , 应 当 选 择 资 金 实 力 强 、 既 往 信 用 好 、 风险 承 受 能 力 强 的 投 资 者 2021-4-25 工 程 经 济 与 管 理 7.6 融 资 的 风 险 分 析v 应 重 点 考 虑 的 风 险 因 素 : 2) 利 率 风 险 指 由 于 利 率 变 动 导 致 资 金 成 本 上 升 , 给 项 目 造 成 损 失 的可 能 性 无 论 采 用 浮 动 利 率 还 是 固 定 利 率 都 存 在 利 率 风 险 , 为 了防 范 利 率 风 险 , 应 对 未 来 利 率 的 走 势 进 行 分 析 , 以 确 定采 用 何 种 利 率 。 3 ) 汇 率 风 险 指 由 于 汇 率 变 动 给 项 目 造 成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为 了 防 范 汇 率 风 险 , 外 汇 数 额 较 大 的 项 目 应 对 人 民 币 的 汇 率走 势 、 所 借 外 汇 币 种 的 汇 率 走 势 进 行 分 析 , 以 确 定 借 用 何 种外 汇 币 种 以 及 采 用 何 种 外 汇 币 种 结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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