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流通市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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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股 票 市 场 第三节 股票流通市场 一、股票流通市场的组织形式 股票流通 组织形式 场内交易 第四市场 场外交易 第三市场 股票 的 二级市场 即股票的 流通市场 , 是指已发行的股票在 投资者 之间互相转让 易手的市场。 (一)场内交易 1、证券交易所的概念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 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 律管理的法人。 2、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 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 证券交易所 ( 1)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 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 割的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 费用 较低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 票的场外交易。 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 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 免出现交易的 不公正性 。同时,因为参与 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 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 垄断 ,不利 于提供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理事会的职责 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 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 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 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 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 专柜;等等。 ( 2)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 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 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 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 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 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 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 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 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中,总经理向董事 会负责,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务。董 事的职责是:核定重要章程及业务、财务 方针;拟定预算决算及盈余分配计划;核 定投资;核定参加股票交易的证券商名单; 核定证券商应缴纳营业保证金、买卖经手 费及其他款项的数额;核议上市股票的登 记、变更、撤消、停业及上市费的征收; 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及报告;决定 经理人员和评价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解聘 及核定其他项目。监事的职责包括审查年 度决算报告及监察业务,检查一切帐目等。 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 1990年 11月 26日,同 年 12月 19日开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 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 秉承 “ 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 的八字方针, 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 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其主要 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 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 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 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有形席位从开业时的一个交易大厅 46个席位 到高峰时 8个交易大厅, 3726个席位。 1996年 10月,上 交所引入无形席位,至今有形席位减到一个交易大厅, 1608个交易席位。目前上交所的交易大厅是亚洲最大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 深交 所 ” )成立于 1990年 12月 1日,是为证券集 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 施,组织和监督证券 交易,实行自律管理 的 法人 ,由 中国证监 会 直接监督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要职能包括:提供 证券交 易 的场所和设施;制定本所业务规则;接受上市 申请、安排证券 上市 ;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 会员和 上市公司 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3、证券交易制度 证券交易制度 做市商交易制度 竞价交易制度 ( 1)做市商交易制度 做市商 (Market maker), 制度是一种 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 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 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 买卖要求,以其自有 资金 和 证券 与 投资者 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 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 格买入或卖出。 做市 商,在 美 国 纳斯达 克市场 称 作 专家 ( Specia list), 在香港证 券交易所 被称作 庄家 。 做市商制度 -优点 第一, 强大的定价功能 。做市商能够长期跟 踪证券价格的变化,凭借专业知识对 证券 的市场 公允价格作出判断,提供最有参考的报价。 第二, 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投资者随时都可 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买入、卖出证券,不会出现 买卖双力不均衡(如只有买方或卖方)而无法交 易。 第三,推动市场不熟悉的证券的推介, 降低 新股发行成本 。 投资新兴产业的股票往往需要普 通投资者几乎不具备的专业知识,很难对股票进 行准确的估价;做市商的双向报价为市场交易提 供了市价的参考 第四, 推动大宗 交易 的达成 。做市商本身适 合成为机构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的交易对手 。 ( 2)竞价交易制度 竞价交易制度,其特征是:开市价格由 集合竞价 形成,随后交易系统对不断进人 的 投资者 交易指令,按价格与时间优先原 则排序,将买卖指令配对竞价成交。 竞价交易制度 -功能和作用 竞价方式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确定证券的价格。 证券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产价 格的确定。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使得价格确定 可以通过证券需求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形式, 从而能较为充分地反映证券市场的供求状况。通 过竞价方式,证券买卖双方能在同一 市场 上公开 竞价,充分表达自己的投资意愿,最终直到双方 都认为已经得到满意合理的价格,撮合才会成交。 所以,竞价方式在投资者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基 础上,通过撮合成交最终确定了证券的交易价格, 具备了定价的功能 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即在某一规定时间内, 由 投资者 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 由地进行买卖申报之报,由电脑交易处理 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 基 准价格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 基准价格应同时能满足以下 3个条件: 成交量最大; 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 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 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 1.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 委托 ,无论 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 开盘价 ,所 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 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 委托也可成交。 2. 沪深两地 股票 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 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 述 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 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 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 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 停牌 , 则下午于 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 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3.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 午 9时 15到 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只接 受申报,不进行撮合, 9时 15到 20分可以撤 单, 20到 25分不接受撤单申报。 9时 25至 30 分之间的 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 撤单 , 9 时 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 9时 30分开 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深交所从 14:57 15:00是集合竞价时间。 在此期间接受申报,不 接受撤单申请,也不进 行撮合。在 15:00收盘 的时候进行一次性撮合, 撮合的价格作为收盘价。 集合竞价步骤 第一步: 确定有效委托 。在有涨跌幅限 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 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 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 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 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 第二步: 选取成交价位 。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 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 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 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 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 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处理 :所有的 买委托 按照 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 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 卖委托 按委托限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 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 成交,即按照 “ 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 ” 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 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 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 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 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 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 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 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 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 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 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 -用途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 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 ,因为 这样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 连续竞价方式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 买进申报 :较高价格者优先; 卖出申报 :较低价格者优先。 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 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 申 报 的时间确定。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 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 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 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 交价。 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 者,剩余部分将处于等待成交状态。投资者的委 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券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可 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满。 竞价交易制度 -交易成本 在竞价制市场上,证券价格是单一的, 投资者的交易 成本 仅仅是付给 经纪人 的手 续费。而在做市商市场中,同时存在着两 种市场报价: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而两 者之间的价差则是做市商的利润,是做市 商提供“即时性服务”所索取的合理报酬。 但投资者被迫担负了额外的交易成本 价 差。 中国的股票交易竞价制度 中国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采 取公开的 集中竞价方式 。 集中竞价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 种形式。交易日为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 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息日,交易所市场 休市。每个交易日 9: 15 9: 25为集合竞 价, 9: 30 11: 30、 13: 00 15: 00为连 续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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