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黎平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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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黎平事业单位招聘 2023黔东南州黎平县事业单位招聘150名简章 、 2023年黔东南州黎平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8日。笔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考试科目及地点详见招考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23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人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2023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黎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仅限本县户籍或生源);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6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时间及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 上午 8:3011:30 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能力测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职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如某一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报考所需证件及费用:报考人员持毕业证(2023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历届毕业生,须持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每个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务必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和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 3、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签名,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 4、报名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材料对照简章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 审。复审工作务必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各招聘职位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说课) 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以下均简称“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考非教师岗位的进行面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进行说课。 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入闱体检。 如某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234号、黔人社厅通2023181号、黔人社厅发2023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 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对象。县组织、人事、纪委监察、人口计生、教育、公安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下岗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如遇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2023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截止2023年7月31日下午5时30分,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 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合并招聘计划进行公开招聘的岗位,由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报考的拟聘用岗位。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县或州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县市。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单位及社会的监督。 九、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223326 (县招考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6221555 (县纪委办公室) 黎平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改革 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抚州事业单位招聘 芜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 山东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事业单位招聘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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