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助学金评审发放政策

上传人:蜕变 文档编号:190223330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学学生助学金评审发放政策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中学学生助学金评审发放政策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中学学生助学金评审发放政策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学学生助学金评审发放政策为了公平公正、认真规范做好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工作,做到应发尽发,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制定本政策。一、资助的对象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4.孤儿、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二、人数与金额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比例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 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按秋季和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分二档发放。其中一档 750 元/每人,二档 1250 元/每人。三、学生申请助学金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努力学习,道德品质良好;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四、评审标准在符合上述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标准组- 1 -织评审。1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家庭的学生享受助学金(受助学生按最高档标准享受资助);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可依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3.少数民族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病因灾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及优抚家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助学金,已享受助学金的,停发助学金。学生违法违纪受处分期间;学生因事(病)休学期间。五、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六、评审程序1.做好宣传。学校制定高中学生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方案,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或不同层面班主任会,组织班主任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从严格评审、规范操作等方面严格要求。2.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 2 -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持有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低保证家庭的学生、持有扶贫手册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由学校进行认定;其它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须如实向学校提供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由学校审核认定。3.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一、二档资助。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4.每位受助学生都提供本人的农商银行储蓄卡。本人的农商银行储蓄卡、业务小票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或家长的银行储蓄卡。5.学校报表。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受助学生信息。汇总填写助学金发放明细表,并将银行卡号准确无误的填写在助学金发放明细表上,经学生签字后,分别以纸质(学校盖章,校长亲笔签字)(一式 3 份,报二份,自留一份)和电子稿(通过金宏网)的形式,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金办)。七、追责与督查1.思想高度认识。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是一项极其严肃的事情,上升到国家层面,上升政治高度,助学金和救助金一样,是高压电,触碰不得。不能有丝毫懈怠与马虎,否则- 3 -很易出问题,出则出大问题,吃不了也兜不了的问题。因此相关人员工作上要细致认真,确保无误。2.追责。一旦出现问题,实行追责,看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哪个人手中?部门问题、级部问题、班级问题,都有相关责任人,学校和上级部门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3. 督查。学校评审委员会将对每个班级随机抽取 20% 的申请学生通过电话咨询、走访居委会和村委等方式审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评审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对各级部助学金评审发放再次进行督查。学生校内助学金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落实精准扶贫资助政策,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 XX 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校内助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三条 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划分成三档:一档为每生- 4 -每年 500 元,二档为每生每年 1000 元,三档为每生每年 1500 元。第四条 校内助学金的评审比例,原则上按在校学生总数的 10%掌握,其中一、二、三档助学金评审比例分别按 2.5%、5%、2.5%掌握。第五条 校内助学金的申请对象1.我校取得国家学籍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并获得校内助学金。第六条 校内助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核心价值观;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第七条 校内助学金以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家庭经济状况作为评审的基本条件。第八条 校内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九条 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校内助学金申请条件,- 5 -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表)。第十条 各系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系领导为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提出本系享受校内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在系范围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报告、初评名单、申请表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审定后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发放。第十一条 对校内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系公示阶段向所在系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系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本系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学生奖励、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第四章 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 校内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第十三条 各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内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校内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 6 -难学生。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7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