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带电启动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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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带电启动应具备的条件由试运指挥组提出的工程启动、系统调试、试运方案已经启委会批准;调试方案已经调度部门批准;工程验收检查组已向启动验收委员会报告,确认工程已具备启动带电条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对工程进行检查,已有认可文件。变电站启动带电必须具备的条件。变电站生产运行人员已配齐并已持证上岗,试运指挥组已将启动调试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生产运行单位已将所需的规程、制度、系统图表、记录表格、安全用具等准备好,投入的设备已有调度命名和编号,已向调度部门办理新设备投运申请。投入系统的建筑工程和生产区域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变电站的内外道路、上下水、防火、防洪工程等均已按设计完成并经验收检查合格。生产区域的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平台栏杆和沟道盖板齐全、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等已经清除,带电区域已设明显标志。电器设备的各项试验全部完成且合格,有关记录齐全完整。带电部位的接地线 已全部拆除,所有设备及其保护(包括通道)、调度自动化、安全自动装置、微 机监控装置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均已安装齐全,调试整定合格且调试记录齐全 验收检查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已具备投入运行条件。各种测量、计量装置、仪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校验合格。所用电源、照明、通信、采暖、通风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安装试验完毕,能正常使用。必须的备品备件及工具已备齐。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已经具备。消防设施齐全,并经验收合格,能投入使用。送电线路启动带电必须具备的条件。承担线路启动试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已配齐并持证上岗,试运指挥组已将启动调试试运方案向参加启动试运人员交底。线路的杆塔号、相位标志和设计规定的有关防护设施等已经检查验收合格,影响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完毕。线路上的障碍物与临时接地线(包括两端变电站)已全部拆除。已确认线路上无人登杆作业,危及人身安全和安全运行的一切作业均已停止,已向沿线发出带电运行通告,并已做好启动试运前的一切检查维护工作。按照设计规定的线路保护(包括通道)和自动装置已具备投入条件。送电线路带电前的试验(线路绝缘电阻测定、相位核对、线路参数和高频特性测定)已完成。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及交通工具已按规定配备。线路带电期间的巡视人员已上岗,并已准备好抢修的手段。线路工程的各种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等齐全、合格。运行所需的规程、制度、档案、记录及各种工器具、备品备件准备齐全。 工程的带电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启委会确认工程已具备带电启动条件后,由启委会下达工程启动带电运行命令 由试运指挥组实施启动和系统调试计划。按批准的调试方案和调度方案进行系 统调试直至完成。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启动试运行按照启动试运方案和系统调试大纲进行,系统调试完成后经连续带电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4h。对新主变压器进行5次空载冲击合闸试验(如在系统调试时已经进行,则此时不必重复进行)。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宣告结束。试运行完成后,应对各项设备作一次全面检查,处理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对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而又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由启动验收委员会决定负责处理的单位和完成时间。由于设备制造质量缺陷,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由建设项目法人或总承包商通知制造厂负责消除设备缺陷,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处理,并作出记录。试运行过程中,应对各项运行数据和设备的运行情况作出详细记录。由调试指挥组写出试运行报告。送电线路的启动试运行系统调试完成后经连续带电试运行时间不少于24h,并对线路以额定电压冲击合闸 3 次(如冲击合闸在系统调试时已做,试运行不必重复进行),线路的启动试运行宣告结束。试运行完成后,如发现线路存在缺陷和异常情况,要组织人员进行消缺处理, 并记录在案。工程的移交工程完成启动、调试、试运行和竣工验收检查后,由启委会决定办理工程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工程在正式移交前,试运行后,工程由启委会明确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变电站和线路的安全保卫工作即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工程的移交由启委会办理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按证书的内容,签定启委会鉴定 书和移交生产运行交接书,列出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明确移交的工程范围、 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工程资料清单。工程资料的移交。施工单位在试运行后 1 个月内移交完毕。工程启动带电前需移交的部分应提前 移交。施工单位移交的资料由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向有关单位分 发。移交的资料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电缆清册、设备产品资料、合格证、 工厂产品试验检验记录、工程材料质量证明及检验记录、工程质量检查及缺陷 处理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试验报告、由施工单位负 责办理的全部协议文件等,并由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纸 (设计单位配合,如合同 另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监理单位在试运行完成后 1 个月内移交全部监理认可文件。系统调试单位在试运行完成后 1个月内提供系统调试方案、调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设备监造单位提交全部监造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按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整个工程有关资料建立工程档案。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验收委员会认定已具备交接验收条件,交接双方同意办理正式交接,自即日起, 按移交的范围和内容由移交单位交付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使用并负责保管和 维护。遗留问题按启动验收委员会的决定由移交单位负责,按清单所列的内容、 负责单位和日期的要求按时完成。附件:1.工程移交有关单位代表名单2. 移交工程范围3. 移交专用工器具清单4. 移交备品备件清单5. 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资料清单A3.1 工程移交有关单位代表名单工程移交有关单位代表名单单位代表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字建设单位接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调度单位移交专用工器具清单ft-*数量移交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建设方代表接收方代表序号 名称规格数量建设方代表接收方代表A3.5 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资料清单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资料清单名称卷、册、页数移交方代表附录B (提示的附录)工程档案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整个工程有关资料建立工程档案B1 变电工程档案资料B1.1 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a) 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文件。(b)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c) 所址审批文件、征地文件及其合同、拆迁协议等 ( 规划、土地、林业、 环保、建设、通信、军事、民航等部门) 。(d) 工程基建年度投资计划。(e) 重要会议纪要、报告。B1.2 工程设计文件资料(a) 初步设计及批准工程概算。(b)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B1.3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 协议B1.4 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的文件资料(a) 工程开工报告。(b) 施工组织设计。(c) 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协调会议记录。(d) 建筑、安装原始记录。重要施工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措施。(e) 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各阶段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文件,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f) 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g)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文件、纪要。(h) 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和永久性缺陷记录。(i) 变电所一、二次设备试验报告( 含通信、远动、微机监控、安全自动装置等)。B1.5 设备文件(a) 进口设备、引进技术批准文件。(b) 进口设备商检、报关、索赔文件。(c) 设备开箱资料、装箱单、质保书、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 出厂试验报告、维护手册、备品备件等技术文件。(d) 设备缺陷处理记录。(e) 设备监造工作报告。B1.6 工程竣工、系统试运行文件(a) 系统调试方案、调度方案、系统调试报告、测试记录、试运行记录和报告。(b) 工程竣工报告、启委会工程验收检查组的检查报告、电力工程建设质 量监督站和中心站的报告及工程质量评价评级意见。(c) 齐全、完整、准确并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d) 全部设计变更联系单和认可证明。(e) 工程启动验收证书 ( 包括启委会鉴定书、移交生产交接书、移交专用 工器具、备品备件、资料清单、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f) 竣工决算报告(含设备清册、材料清册、财务账册)。B1.7 变电所运行管理资料按变电运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各种规程、记录、图表、档案。B2 送电线路工程档案资料B2.1 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a) 可研报告和审批文件。(b)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c) 路径审批文件及合同、协议等(规划、土地、林业、环保、建设、通信、军事、民航等部门) 。(d) 工程基建年度投资计划。(e) 重要会议纪要、材料。B2.2 工程设计文件资料(a) 初步设计及批准工程概算。(b)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B2.3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协议B2.4 工程施工文件、资料(a) 工程开工报告。(b) 施工组织设计。(c) 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协调会议记录。(d) 施工原始记录。(e) 工程施工质量文件(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各 阶段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文件,不合格品处理报告)。(f) 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g) 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文件、纪要。(h) 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和永久性缺陷记录。(i) 塔基占地、拆迁、林木砍伐等补偿文件、协议、合同等。B2.5 工程竣工试运行文件、资料(a) 线路参数测试方案、措施和试验报告。(b) 工程竣工报告、启委会工程验收检查组的检查报告、电力工程建设质 量监督站和中心站的报告及工程质量评价评级意见。(c) 齐全、完整、准确并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d) 全部设计变更联系单和认可证明。(e) 工程启动验收证书(包括启委会鉴定书、移交生产交接书、移交专用 工器具、备品备件、资料清单、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f) 竣工决算报告(含设备清册、材料清册、财务账册)。B2.6工程运行管理资料按送电线路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各种规程、制度、记录、图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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