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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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第三次招标)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文件编号:0658-1400SZTCE934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次招标)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联系人: 李工、区工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1 传真号码: 0757-83939018 E-mail:shenlian-3 二一五 年 三 月 三 日目 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4第一章 招标公告91.招标条件1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03.资格审查方式104.投标人资格要求10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126.投标担保金127.投标文件的递交128.发布公告的媒介139.异议与投诉1310.其他1311.联系方式1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总则252. 招标文件263. 投标文件274. 投标315. 开标326. 评标337. 合同授予3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59. 纪律和监督3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7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8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9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40附表五:确认通知41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43评标办法前附表431.评标方法452. 评审标准453. 评标程序45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5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5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55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7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831、工程量清单说明832、投标报价说明833、其他说明86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8第六章 图 纸8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91第一节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92封面格式93目 录94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95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9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7四、授权委托书98附表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9附表二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00附表三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01附表四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02附表五 企业信誉状况102第二节 经济标格式103封面格式104目 录105一、诚信投标承诺书106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7三、投标担保金109四、履约承诺书110年 月 日110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1124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不得超过2人),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无投标邀请函原件(适用于邀请招标);2、未按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4、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开标的1个工作日之前已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集中交易机构报备的除外);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到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6、投标人未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二)以下情形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开标的1个工作日之前已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集中交易机构报备的除外);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5、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7、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违法发布公告,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二)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第56条,以及条例第71条、第7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4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四)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内容的;(二)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第三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412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禅城区筷子路10号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位于禅城区筷子路10号,对院内实施外立面提升和内部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外立面、招牌、候诊区墙体改造,电路和停车位改造,消防水池防水处理,增设候诊椅、雨棚、应急灯和饮水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本招标工程的总投资为180.7万元。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本项目工期不因节假日及一般气候等因素顺延。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承包施工,工程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含消防水池防水处理、药房改造、候诊区改造、临街外墙和侧墙外立面改造等),安装工程(含增加自动饮水机、线路改造、招牌改造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综合单价包干。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4.4.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可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上查询打印,应包括基本信息、主要负责人、资质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考评记录及变更记录(应包含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具体变更内容)等,相关信息最终以评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5.4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关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认定,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0757-839052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5.2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5.3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EXCEL及其他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6.投标担保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2.9万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确认手续后,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统一发布,且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密切留意该网站中有关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查询”栏目的相关内容。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以及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的为准。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10.其他10.1自网上报名成功之日起,投标人应随时留意招标人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有关投标时间安排以及供投标人下载的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或答疑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本次招标在网上登记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制度见佛发改招201312号)。11.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邮编:528000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7-82287972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一座23楼 邮编:528000联系人:李工、张工、郭工联系电话:0757-83939001、83927869、83921421、83939018(传真)电子邮件:shenlian-3二一五年三月三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筷子路10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757-8228797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一座23楼联系人:李工、张工、郭工电话:0757-83939001、83927869、83921421传真:0757-83939018电子邮箱:shenlian-31.1.4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第三次招标)1.1.5建设地点禅城区筷子路10号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承包施工,工程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含消防水池防水处理、药房改造、候诊区改造、临街外墙和侧墙外立面改造等),安装工程(含增加自动饮水机、线路改造、招牌改造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04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05 月 30 日本项目工期不因节假日及一般气候等因素顺延。1.3.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综合单价包干。1.3.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1.3.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本项目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澄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工程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次日起第2天的17时30分2.2.2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与交易中心确定时间后,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统一发布,投标人须自行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网站公开发布,即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网站公开发布,即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和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GB505002013)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配套文件。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484915.62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8489.2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为¥ /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及暂列金(如有)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该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报价总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时,投标人必须对其报价提供详细的企业成本分析说明及有关的价格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其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评委会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表决并以书面形式认定该投标报价是否属于低于其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或者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详细、完整的成本分析说明及价格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处理。3.2.7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办法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1、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担保金。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从投标截止日的前1工作日起计,向前数第 3 个工作日的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须凭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担保金请按以下帐号(任选其一)提供并以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户名: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石湾支行帐 号:944007010000129024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帐 号:705561235388投标担保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9 万元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 万元共计为: 2.9 万元人民币。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可简称为“朝阳医院便民提升工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近三年(指 、 、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 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编制人可由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骑缝章。3.7.4投标文件份数 一般性工程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1 份。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 特殊性工程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份,共 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共 份;技术标明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共 份;技术标暗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共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份。注:技术标明标、资信标及经济标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所有技术标暗标副本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投标将予以否决处理(采用暗标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 资格审查资料:1册; 经济标:1册;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1册; 技术标明标:1册; 技术标暗标:1册。2、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共 3 包,其标记和密封要求如下: 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 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 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暗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注意副本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识),先使用一个独立的密封封套将技术标暗标正本进行密封包装(此为内封套),并明确标示“技术标暗标”、“正本”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然后再将封好内封套的技术标暗标正本与所有的技术标暗标副本(无内封套)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封套内;该外封套上必须明确标示“技术标暗标”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如有)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招标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便民服务提升工程(第三次招标) 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或经济标)在2015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开标会上被判定为不予受理的投标,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其余投标文件不予退回。4.3.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5.1.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要求(1)是否要求特定人员出席开标会: 不要求 要求以下特定人员出席开标会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行政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2)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及上述特定人员(如有勾选,下同)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参加开标会,并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出席。(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及上述特定人员须全程参加开标会,不得中途退场。特定人员未按时出席并全程参加开标会的,将视为该投标人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或作无效处理。开标会结束后,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特定人员可以离场。5.1.3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注:在开标会上需出示的身份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5.2.1开标程序(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及特定人员的身份检查由招标人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报名顺序排前的两名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开标顺序: 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5 人,招标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且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领取评标报酬)。(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时间( 1 )小时前在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3)随机抽取时由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随机抽取过程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7.2.1中标公示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包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7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7.5.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的工程除外)。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工程/10.1.2相关专业/10.2“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3.7款及本须知附表“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10.3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4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中标交易服务费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须先向 佛山市禅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中标交易服务费。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中标交易服务费按 佛山市 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10.11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方式(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支付。预付款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须由地级市或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2)工程预付款扣回:当工程累计进度超过50%时扣回预付款。(3)进度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 以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4)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总进度的50%时,按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支付进度款,并全额扣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价的80%; 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审定且档案整理齐备并移交给招标人后,支付进度款至结算审核价款的95%; 剩余结算审核价款的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金的应付余额(不计息)。 中标人申请工程款支付须提供全额发票,该发票的开具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注:本工程为财政拨款项目,有关合同款项的拨付须经由财政部门审核及拨付,故相关款项的实际拨付时间须按财政部门的审批、拨付流程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对此予以理解,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怠工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10.12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1)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清单按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竣工图纸工程量为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结算。(2)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后结算价按财政部门审定价格为准。(3)当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款的确定办法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13在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14现场施工条件及有关要求(1)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已开通,但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2)本工程施工的有关设施(包括场地围蔽设施、施工用水电气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安全防范设施等)、材料运输存放、施工给排水及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踏勘解决,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和包含相关费用。招标人仅在中标人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时提供必要协助,不再单独支付相关费用;(3)本工程须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组织施工,承包人须做好现场标识、工地围蔽和相关防护工作,设置独立的施工通道,制定详细的工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承包人须妥善安排施工时间,有关施工组织计划必须符合医院的经营需求,并须报经发包人审批。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对住院病人的影响,并服从医院的安排。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允许,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医院的正常运营通道。如因施工原因导致医院正常运营范围内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相关费用并予以承担,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承包人为满足上述要求而产生的相关费用。(4)为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承包人须根据工程的施工部位分阶段分区域组织施工。招标人将按双方议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移交相应的施工场地。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运营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在报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人对有关安排可以提出更合理、更优化的修改建议,但不得以此为由增加任何工程费用和工期。(5)本工程位于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范围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青云街当楼)的建设控制地带,因此,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的批复意见,本工程的朝阳医院外立面改造建设成果须与周边历史街区风貌相协调,在颜色和外观效果上须与招标人提供的朝阳医院外立面改造方案效果图保持一致,否则不予通过验收。10.15关于项目施工管理的补充要求(1)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及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执行。(2)已完工工程未交付招标人之前,中标人须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以及存于工地的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保护、保管期间发生损坏、遗失的,中标人须负责予以修复和补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的公共危险须由中标人负责。(3)投标人必须承诺加强施工组织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符合相关的规定。否则,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10.16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料,必须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注: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能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须知正文内容为准。投标须知正文1. 总则1.1 工程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本项目不予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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