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详细解读课件

上传人:陈** 文档编号:179597255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PPT 页数:49 大小:19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详细解读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详细解读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详细解读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监会新监管指标解读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o 从单家银行的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素n 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关注银行规模,引入杠杆率指标n 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对资产负债表双方期限匹配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有高质量流动性资产,降低对短期批发性融资的依赖性n 提高资本充足率标准和资本质量要求,提升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o 从单家银行稳健性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n 调整结构,制定和实施中长期信贷发展战略,降低信贷业务的资本占用n 强化管理,完善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的框架设计,提高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前瞻性n 创新服务,为资产业务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降低经营成本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o 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过渡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n 明确将逆周期因子引入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框架,以维护银行体系信贷供给能力的长期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增长中国银监会对实施新监管指标的要求o 增强实施新监管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o 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加快转变方式o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打造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微观基础新四大监管工具o 新资本定义o 杠杆率o 贷款拨备比率o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指标新四大监管工具系统性重要银行非系统性重要银行达标期限达标水平达标期限达标水平资本充足率2013年底11.5%2016年底10.5%杠杆率2013年底4%2016年底4%流动性覆盖率2013年底100%2013年底100%净稳定资金比率2016年底100%2016年底100%贷款拨备比率2013年底2.5%2016年底2.5%新四大监管工具实施时间表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与资本充足率2004年第2号令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2007年第11号令颁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根据此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实施。2011年中国银监会在老办法基础上,整合了2008-2010年间银监会发布的11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起草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整合的文件n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6)n十二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和审批指引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 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 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 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征求意见)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n涉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共11个三大支柱同时运用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n正文:l第一章 总则l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l第三章 资本定义l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l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l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l第七章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l第八章 监督检查l第九章 信息披露l第十章 附则办法的框架结构n 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n 附件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缓释工具 n 附件3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n 附件4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n 附件5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n 附件6 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n 附件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l 附件8 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l 附件9 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l 附件10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 l 附件11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l 附件12 外部评级使用规范l 附件13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l 附件14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l 附件15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l 附件16 信息披露要求正文、附件侧重点变化o正文正文o总体上符合三大支柱的资本监管框架,突出总体性、原则性和制度性要求,明确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规则,并对风险评估、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一支柱内容转为侧重资本充足率的计算。o附件附件o包括支持正文的具体技术性要求,包括风险暴露分类、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的监管要求、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监管要求,以及专业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等。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老办法新办法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不得低于4%;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风险加权资产主要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总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新办法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o 第一层次: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5%、6%、8%。o 第二层次: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均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o 第三层次:附加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计提附加资本,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o 第四层次: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对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的项目或经营风险较大的单家银行机构追加资本要求。目前明确的是政府融资平台,前期征求意见稿曾涉及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新办法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5%,原则上2013年底达标,经银监会批准,最迟不得晚于2015年底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原则上2016年底达标,经银监会批准,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底达标。核心一级资本o1.合格的实收资本或普通股;o2.资本公积(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固定资产重估储备);o3.盈余公积;o4.一般风险准备;o5.未分配利润(扣除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未实现累计净利得或净损失);o6.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o7.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o其他一级资本包括:1.合格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2.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o二级资本包括:1.合格的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2.超额贷款损失准备;3.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净利得的50%;5.固定资产重估储备(不包括非自用不动产)的70%;6.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累计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后)。资本扣减项1 1商誉商誉全额扣除全额扣除从核心一级资本中全额扣除从核心一级资本中全额扣除2 2其他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3 3非暂时性递延税资产非暂时性递延税资产4 4损失准备缺口损失准备缺口5 5与资产证券化销售相关收益与资产证券化销售相关收益6 6养老金资产养老金资产7 7持有本行的股票持有本行的股票8 8互惠持有的资本投资互惠持有的资本投资对应扣除法对应扣除法9 9对并表范围外金融机构非大额投资对并表范围外金融机构非大额投资部分扣除部分扣除门槛扣除法门槛扣除法+对应扣除法对应扣除法1010对并表范围外金融机构大额投资对并表范围外金融机构大额投资门槛扣除法门槛扣除法1111暂时性差异的递延税资产暂时性差异的递延税资产比较分析o 核心一级资本与现行法的核心资本基本一致,变动较小。o 其他一级资本不涉及。o 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超过150%贷款拨备覆盖率的部分)可计入二级资本,但计入部分不得超过对应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可能会改动)的1.25%或0.6%。o 国内所有已发行次级债券均不符合二级资本定义。新发行次级债券不得含有利率跳升机制,还需明确核销和转股条款。我行的影响o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商誉)0.8亿元;o 股权类作为信用类加权风险资产计算,不在资本中扣除,数额为0.6亿元;o 二级资本中次级债40亿元全部扣除;o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贷款损失准备仅为16.5亿元,较原办法减少26.2亿元;o 以上合计减少资本66.4亿元。银监会的缓冲安排o 超额拨备对资本的影响,从2012年开始,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分2年,非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分5年逐步消化。o 存量次级债券自2013年起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量按年递减10%。新办法颁布后发行的次级债券不得计入监管资本。我行已发行次级债券分别于2013、2014年到期。项目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合计超额拨备-4.8-9.6-14.4-19.2-24.0-24 次级债券-20-40-40-40-40 合计-4.8-29.6-54.4-59.2-64-64其他变化n 对持有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不再进行对应对持有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不再进行对应扣除。扣除。n 对核心一级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不再有对核心一级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不再有75%75%的要求。的要求。信用风险资本计量p 第二版巴塞尔协议关于标准法的规定p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最新规定,包括商业银行及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递延税资产p 结合国内银行业监管实践和政策性目标,突出体现在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的处理和个人按揭贷款、微小企业等p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极大的增加了资金业务资本耗用,但存在不确定性。信用风险资产权重调整表内资产项目新办法原办法同业往来资产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25%0%原始期限四个月以上25%20%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25%20%商业承兑汇票贴现100%100%个人贷款首套房45%50%二套房60%50%其他个人贷款 75%100%法人贷款微小企业贷款75%100%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贷款100%50%其他法人贷款 100%100%股权类资产250%-1250%资本扣减项不动产自用100%100%非自用1250%资本扣减项未扣除的净递延税资产250%100%信用转换系数主要调整p 权重法下,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贷款承诺的CCF由原来的0%上调为20;原始期限超过1年的贷款承诺的CCF仍为50。p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的CCF为50%。表内、外资产风险权重确定原则o 债务人有无风险缓释。合格的风险缓释主体,主要是中央政府、央行、商业银行。o 债项有无风险缓释。包括:现金类资产(存单)、有效担保(指具备风险缓释主体及其发行的有价单证的担保,如国债、银行承兑汇票)等。o 特殊的风险权重,住房贷款、微小企业贷款、非自用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影响项目新办法原办法比较信贷类2,007.72,070.1-62.3资金类288.3174.8113.5股权类1.7-1.7其他非生息68.362.06.3表内合计2,366.02,306.859.2表外合计301.6301.30.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的影响项目金额(万元)利率风险1,480 其中:特定风险-一般市场风险1,480 外汇风险630 标准法下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总额2,109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26,366 操作风险的计量-基本指标法o 资本计算公式为:KBLA=GIo KBLA:基本指标法覆盖操作风险需要的资本o GI:前三年银行总收入(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的平均值o:18%。o 基本指标法的特点在于不区分银行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类型,统一使用总收入这一个风险指标。操作风险的计量-基本指标法KTSA=(GI1-8 x 1-8)其中:KTSA=用标准法计算的资本要求GI1-8=按基本指标法的定义,8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过去三年的年均总收入1-8=由委员会设定的固定百分数,建立8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的总收入与资本要求之间的联系,有12%、15%、18%三个档次。产品线系数公司金融(1)18%交易和销售(2)18%零售银行业务(3)12%商业银行业务(4)15%支付和清算(5)18%代理服务(6)15%资产管理(7)12%零售经纪(8)12%表表1 1:各条线系数对照表:各条线系数对照表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的影响项目2008年2009年2010年考虑过渡期净利息收入68.4578.07105.41105.41净非利息收入3.456.218.928.92总收入71.9084.28114.33114.33系数-18%10%基本指标法资本要求-16.239.02 操作风险加权风险资产-202.88112.71资本充足率影响项目新办法测算原办法比较考虑过渡期比较资本净额241.9 308.4-66.4 308.4-其中:核心一级资本225.5 226.0-0.5 226.0-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16.5 82.4-65.9 82.4-加权风险资产2873.2 2608.2 265.0 2783.0 174.8 其中:信用风险2667.7 2608.2 59.5 2667.7 59.5 其中:表内2,366.02306.8 59.2 2366.0 59.2 表外301.6 301.3 0.3 301.6 0.3 市场风险2.6-2.6 2.6 2.6 操作风险202.9-202.9 112.7 112.7 资本充足率8.42%11.82%-3.40%11.08%-0.74%一级资本充足率7.85%8.66%-0.82%8.12%-0.5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85%8.66%-0.82%8.12%-0.54%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o 对商业银行涉及资本管理的治理结构、风险评估、资本规划以及监测和报告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o 扩大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高级方法银行o 明确内部风险评估应涵盖的重要风险领域:n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n 部分行业集中度较高的风险n 中长期贷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监督检查n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的构成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的构成o 基于监督检查确定单家商业银行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o 根据操作风险管理和案件发生情况提高操作风险资本要求o 识别重大系统性风险,通过一定规则,提高特定资产组合的资本要求n当前重点风险领域当前重点风险领域o 根据现金流覆盖比例、区域风险差异,确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贷款的集中度风险资本要求o 通过期限调整因子,确定中长期贷款的集中度风险资本要求o 针对行业贷款集中度风险状况,确定部分行业的贷款集中度风险资本要求监督检查n银行分类和监管措施银行分类和监管措施:对商业银行的分类进一步细化,从原来的三类转变为四类 针对各层资本要求的不同特征,设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监管重点从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转向资本达到最低资本要求但未满足全部监管资本要求的商业银行 随资本充足水平下降,监管措施趋严;低于最低资本要求将被视为严重违规和重大风险事件,银监会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针对杠杆率达标情况的监管措施由杠杆率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办法不再涉及监督检查第一类银行第三类银行第四类银行第二类银行BACA:全部四个层次的资本要求B:附加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最低资本要求C:最低资本要求第一类银行 预警管理措施预警管理措施 侧重于防范,督促商业银行加强资本管理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第二类银行 审慎性监管措施审慎性监管措施 审慎性会谈,加大监督检查频率,明确资本补充和限期达标计划第三类银行 限制性监管措施限制性监管措施 限制分红、高管限薪、限制风险资产增长和资本性支出等第四类银行 惩罚性监管措施惩罚性监管措施 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降低风险资产、停办业务、限制准入等,直至接管重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中的特殊规定薪酬o 要求披露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管理有重要影响人员的定量薪酬信息,包括:o 获得绩效奖金和离职金的员工数和奖金总额 o 未支付和已支付的递延薪酬总额;o 薪酬总额,应针对固定薪酬和可变薪酬、未受限薪酬和递延薪酬、支付工具分类列示;o 针对递延薪酬、留存薪酬的显性调整和隐性调整的定量信息。对于我行资本管理的影响o 上市前将持续面临较大的资本瓶颈。o 资产结构的调整必须持续进行,进一步鼓励低资本耗用的业务,包括微小企业贷款、首套房贷款,同业资金业务结构也需调整,继续严格压缩非自用不动产。o 表外业务应持续从严控制。o 资本的计量范围扩大,分支行涉及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二、杠杆率o 杠杆率=一级资本净额(表内、外资产暴露-扣减项)*100%n 巴塞尔协议三的标准为不低于3%,我国的标准为不低于4%,较国际标准更为严格。n 2011年3季度,我行杠杆率为4.40%,优于监管标准。三、贷款拨备比率的测算o 贷款拨备比率=贷款损失准备/各项贷款。o 截至2011年3季度,我行贷款拨备比为2.33%,略低于监管标准,拨备缺口5亿元。o 基于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我行将在较短期限内达到监管标准。四、流动性新监管指标o 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流动性管理的新要求。o 该办法将宏观审慎视角引入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中,要求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密切跟踪研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调整和金融市场变化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监测分析市场的整体流动性状况,尽早发现市场流动性紧张、融资成本提高等迹象,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流动性新要求o 该流动性管理办法规定了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提出了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框架及工具:n 流动性覆盖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不低于100%n 净稳定资金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不低于100%流动性覆盖率o压力情景:包含非系统性的特定冲击以及影响整个市场的冲击,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时对各类流动性资产及现金流入、流出项给予不同的折算率。o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即使在严重的压力情景下,无论通过出售还是抵押融资的方式,优质流动资产仍应保持良好的产生流动性的能力。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其中二级资产占比最高不得超过40%。o净现金流出:n未来30日内的净现金流出=现金流出量-min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的75%n未来30日现金流出=各类负债金额*折算率+表外承诺等或有项目余额*折算率o未来30日现金流入=除优质流动性资产外的各类资产金额*折算率+表外或有资金余额*折算率流动性覆盖率构成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包含:o 一级资产:在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且在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时不需进行扣减调整。包含项目:现金、准备金、央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资产管理公司债、汇金债、地方政府债、铁道部债券。o 二级资产:二级资产各项目最多以其价值的85%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即每种二级资产都应当在当前市场价值上进行至少15%的扣减。流动性覆盖率构成净现金流出:o 预期资金流出分为稳定(5%)与欠稳定的零售存款(10%),无担保批发融资(按融资对象折算率不等),30天内到期的担保批发融资(按照抵押品不同),衍生品及或有融资项目。折算率根据具体情况不等。o 预期资金流入分逆回购的现金流入,来自正常履约贷款或到期证券的现金流入,及其他现金流入。折算率根据具体情况不等。净稳定资金比率o=可用的稳定资金可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100%(权益类和负债类)/(资产类)(资金供给)/(资金需求)p可用的稳定资金available stable funding-估算银行持续处于压力状态下,仍然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持续经营和生存1年以上。p需要的稳定资金required stable funding-估算在持续1年的流动性紧张环境中,无法通过自然到期、出售或抵押借款而变现的资产数量。pNSFR可用稳定资金中的“1.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工具”与G41资本净额保持一致。流动性新指标o 截至2011年3季度,我行流动性覆盖率为105.85%,净稳定资金比率为125.36%,均超出100%的监管标准。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