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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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为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1年制订并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已先后在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新成立的企业和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204年4月,又制订并颁发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并要求从2005年1月日起在所有企业执行。以取代于1993年制订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 小企业会计制度概述 一、小企业界定标准。03年国家经贸委制订了中小企业的标准,并以43号文件发布.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三项指标:即职工人数、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具体标准为: 1、工业:职工人数30人以下,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2、建筑业:职工人数60人以下,年销售额3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3、批发企业:职工零售100人以下,年销售额000万元以下;4、零售企业:职工零售00人以下,年销售额000万元以下; 、交通运输企业:职工零售500人以下,年销售额3万元以下; 、邮政企业:职工零售0人以下,年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其中:职工人数是指统计中的年末从业人数,销售额指产品或商品的年收入额,资产总额以年末统计数为准。 二、单独制订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意义 1、我国小企业数量多.按新的中小企业标准,小企业法人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95%;小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50%. 、相当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不很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不高,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信息质量不高。3、由于不对外发行股票和债券,经济业务相对简单,报表使用者只需要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求用比较简易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4、国外也有经验借鉴。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 1、充分体现小企业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1)允许一些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其会计机构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 ()尽量减少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及报表项目的设置;如会计科目只设6个,而企业会计制度设85个,(3)允许1人统揽多项会计工作;(4)充分考虑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 (5)由于小企业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换.故充分考虑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衔接。 、与企业会计制度本质上和主要方面保持一致,但又简化会计核算。如:(1)对小企业只要求计提3项资产减值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达到权益法核算要求时,可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3)专门借款的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均可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价值,而不需与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挂钩;()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直接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租赁款以及发生的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确定其入账价值; (5)所得税核算可采用应付税款法; (6)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 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构成 1、总说明.包括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特殊业务的处理。 2、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共设五类、6个一级科目,二级及三级科目56个.绝大多数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致。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包括该科目核算的内容、核算要求及与该科目相关的基本经济业务的处理. 、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还因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五、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及选择. 1、适用范围.适用于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前述的小企业标准.两个标准需同时满足.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小企业,不执行或可以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1)以个人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由于业主权益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类小企业既不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又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只能比照执行. ()企业公司内部的小企业.这类公司因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一致,否则无法标准合并会计报表。 (3)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2、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应注意: ()不能同时选择或随意变更; (2)如需要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的标准,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六、小企业会计核算规定和一般原则 (一)核算规定 1、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管理会计档案工作,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期末编制财务报告; 4、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币收支为主的企业,可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表的货币只能是人民币; 5、采用借代记帐法记账; 6、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共13条,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完全相同. 第二部分 小企业会计核算内容讲解 一、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1、基本核算内容及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同; 、现金短缺.对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金额应转入“其它应收款”科目,短缺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部分,作为“管理费用”列支; 、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金额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溢余金额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部分,转作“营业外收入”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内容,取消“在途货币资金”,增加“存出投资款”明细科目。 (二)短期投资 1、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但为简化核算手续,只按投资总体计提; 2、出售时,可不同时结转乙提的跌价准备;但用于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时,应同时结转乙计提的跌价准备。 3、持有期间从被投资单位分配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不确认为投资收益,而是冲减投资成本。 4、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分析 (1)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会计不确认为收益,但税法要确认收益,要按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所得税率的差额征税,但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税法不允许在计提跌价准备的当期扣除预计的跌价损失,相关损失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按实际数扣除. (三)应收款项 1、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并为“应收股息”科目核算;其核算内容既包括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也包括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未实际收到的; 2、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包括的应收股息均单独核算,记入“应收股息”科目; 3、规范了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 (1)如贴现的风险和报酬未完全转移,则视同借款,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与制度关于以应收债权融资的规定相协调。贴现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贷:短期借款 (2)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转入“应收账款”科目,并与应收账款一并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备查簿中登记,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规定只能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且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由企业根据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可以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并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3)规定了以应收债权融资的会计处理,视与应收债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确定。转移的做应收债权出售;未转移的,视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 转移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其它应收款 未转移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4、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税法一般按直接转销法确认坏账损失,除非经过批准采用备抵法核算。即使采用备抵法确认,但其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只能按税法规定确认。企业自行取得的计提比例超过税法规定部分多计提的坏账损失,需做纳税调整;()对计入“应收股息”科目的投资收益也需进行纳税调整。如国债利息收入要调减;如果被投资单位的所得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应收的现金股利要做纳税调增. (四)存货包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1、要求小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但需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存货项目期末应按账面成本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可按单项存货计提,对数量多,单价低的存货可合并计提。 3、设“在途物资科目,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4、设“材料”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和自制半成品; 5、设“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内容,工业企业为产成品,商业企业为库存商品。工业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商业企业按售价金额计价核算; 6、除将存货用于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外,售出存货时,不需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待期末一并调整;、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1)会计按预计数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在实际发生前,税法不准许扣除,需做纳税调整; ()将存货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税法规定要作视同销售,进行纳税调整。 (五)待摊费用 核算内容进一步减少,仅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和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不再包括待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对原乙确认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继续在原定期限内摊销,新发生的修理费按新办法执行。 二、长期资产 (一)长期股权投资 、视投资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的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有控制、有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时,用权益法核算;反之则用成本法核算。一般认为,当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或以上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2、成本法核算的简化处理.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投资成本收回,以后年度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再区分投资成本的收回和投资收益两部分,原则上均确认为收到当年的投资收益。 3、权益法的简化处理。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按持股比例相应确认应分享或应分担的份额,与原行业会计制度做法基本相同,但确认应分担的亏损额应以对该被投资单位投资的账面余额等于零为限。同时,不确认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除净损益外的其他变化. 、对长期股权投资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5、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1)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与税法规定基本相同,除取得成本中包含的应收股息以外;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与税法规定有较大的差异。表现在:A、确认投资收益的时点不同; B、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不同; C、对股票股利的处理不同. (二)长期债权投资 、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费。购买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2、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存续期内按直线法摊销.3、与税费规定无差异。 (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期限一年以上,(2)单位价值较高(企业自行决定); 2、折旧范围,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3、折旧方法、预计可使用年限由企业根据资产的使用情况等确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以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确定.与税费规定相同。5、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包括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其中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包括在资本化起止时点所规定的期限内专门借款费用. 资本化起点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2)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3)与资产有关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资本化终止的时点是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1)修理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不论大、中、小修,发生的修理费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改良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7、期末计价.按固定资产净值计价。 、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1)固定资产标准:税法规定的标准仍是:使用期限1年以上,单位价值200元以上;()折旧范围、方法、可使用年限,会计由企业自行确定,税法一般明确折旧年限,除经批准外,一般用直线法折旧。(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科目发生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2、为工程使用购买的材料物资、设备,设“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期末按成本计价。 (五)无形资产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只将开发成功申请专利发生的注册登记等支出作无形资产入账;2、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的,不作无形资产入账,但以后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租、有偿转让、抵押时,应先补交土地出让金,作无形资产入账;有偿取得的,按全部支出入账。在建房前,分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建房后,如建商品房,应将摊余价值转入“生产成本”,如建自用房,应将摊余价值转入“在建工程”科目。3、摊销期限由企业在考虑合同有效年限和法律有效年限决定。(和企业会计制度基本相同) 4、无形资产转让.转让所有权作偶发活动,将其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转让使用权,作为日常活动,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摊销费及应交的税费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税法规定可予以资本化;(2)摊销年限,按不低于10年。(会计是不超过10年) (六)长期待摊费用(取代原“递延资产”科目及项目) 1、核算内容减少,只包括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和其他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支出; 2、原已记入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未摊完的,继续摊完为止 三、负债(一)流动负债 1、应付账款 (1)按总价法入账; (2)无法支付或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与税法规定差异:税法规定无法支付的负债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应付利润 核算经董事会宣告并经股东会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实际分配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3、应交税金 ()对于因多计等原因(先征后返回)的营业税、消费税及所得税等,于实际收到时冲减当期的费用,如“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2)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作营业外收入。4、待转资产价值 (1)核算年度中间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 ()期末计算扣除应交的所得税后转作资本公积。 例(略) 5、预提费用 (1)核算内容进一步减少,只含短期借款利息; (2)不再预提固定资产大修理费,原预提余额可在发生费用时冲销。 (二)长期负债、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可全部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价值; 2、利息费用资本化起止的时点与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相同,但不必与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挂钩; 、其他借款的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四、损益的核算(一)主营业务收入 1、收入的确认原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同,须同时符合规定的条件; 2、日后事项期间核算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货退回,调整报告年度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调账时可通过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特殊交易的收入确认时点与税法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二)所得税1、只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2、先征后返的所得税.收到时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五、其他特殊交易和事项 、外币业务核算原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同;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或当期期初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期末所有外币账户均按最后一天的汇率保留记账本位币余额,应保留的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确认;2、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性交易业务的处理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同; 3、或有事项。不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损失于实际发生时确认; 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仅要求调整发生的报告年度的销售退回,其他具有重要性的事项,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六、会计报表 1、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可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2、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可提供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计报表附注。要求披露: (1)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2)对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或有事项、与主要投资者往来等。 实施要求:企业24年的会计报表仍按原会计制度编制。从205年1月日起,结束旧账,建立新账。 第三部分与行业会计制度衔接讲解 按照财政部规定,从2005年1月1起,所有企业都要执行新会计制度,由于原来企业执行的是行业会计制度,两者之间毕竟有差异,接轨时需要进行衔接处理。 衔接的程序应包括以下三步: 第一步,全面进行财产清查,处理遗留问题;第二步,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0年末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大中企业项、小企业3项),以便落实2004年末各项资产的余额及净额; 第三步,进行账务调整,结出年末余额,编制会计报表。将本年末科目的余额按新制度要求进行合并、分析或直接抄入下年新账中的期初余额,下年会计报表的年初数以本年末会计报表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一)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的调账原则及会计处理 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包括两个部分:()已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尚未处理的金额;(2)本次财产清查中按原制度的有关规定核查出的损失尚未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资产盘亏、毁损。 调账原则,先将本次清查出的财产盘亏及毁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将各项资产调整为账实相符;待处理财产损益再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没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先将损失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未分配利润不足冲减的,还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 2、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在冲减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时,应以现有经营资质条件所需净资产为限,将“待处理财产损溢”中可冲减的部分(按比例)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可冲减小于应冲减数,反映在“待处理财产损益执行新制度前的损失”科目,该部分资产损失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部分以减项列示。 例见P78 (二)执行新制度预计的损失的调账原则及会计处理 指按照新制度有关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几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调账原则:执行按新制度规定计提的减值损失,调账时应区分: 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应将预计的损失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应将预计损失扣除预计损失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所得税影响金额计入“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 、执行新制度预计损失的处理(1)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没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先将“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预计损失“的金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不足冲减损失的部分,还可用盈余公积弥补。结转后,“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应无余额.如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则以负数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2)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冲减执行新制度预计损失只能以可冲减的净资产为限,按比例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或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如果可冲减数小于应冲减数的,其未冲完的部分仍保留在“待处理财产损溢-执行新制度预计损失”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部分以减项列示.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调账原则及会计处理 按原制度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处理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界限是25,新会计制度规定的投资比例界限为20。(1)如果执行新制度之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应将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相当于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执行新制度之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对外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则作相反的调整。 二、会计科目的调整 由于新制度与旧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和核算内容上有差别,为了便于建立205年度的新账,应编制一个新旧会计制度科目调整表,作为下年度建立新账的依据。该表可执行设计。调整前的数据抄自本年度现有账户的年末余额,中间为调整内容,最后为调整后的金额。科目名称、核算内容相同的照抄;科目名称不同,但核算内容相同的,余额抄至新科目;科目名称相同,但核算内容有变化的,应按规定进行调整。科目调整完后,应按新制度规定的报表项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作为2005年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新旧会计科目调整表 调整前调整内容 调整后 科目名称余 额 科目名称 余额 现金 无 现金 银行存款 无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加入存出投资款其他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无 短期投资 应收账款 无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无 应收票据 预付账款 余额并入应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转出存出投资款至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应收款 在途材料 无 在途物资材料采购 无 物资采购 原材料 无 材料 包装物 余额并入材料 低值易耗品 无低值易耗品 委托加工材料 无 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 无材料成本差异 委托代销商品 无 委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 无 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款 无 代销商品款 新增 发出商品生产成本 无 生产成本 自制半成品 余额并入材料 产成品 无库存商品 长期投资 余额分解为股权和债权投资两部分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 无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无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无固定资产清理 待摊费用 无 待摊费用 递延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暂记执行新制度前损失、预计损失 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建工程 余额分解成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无 无形资产 短期借款 无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无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并入应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无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金 无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无 其他应交款 应付工资 无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无应付福利费 预提费用 无 预提费用 新增 预计负债 新增 待转资产价值 长期借款 无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无 长期应付款 无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无 实收资本 无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增加执行新制度前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增加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无 利润分配 坏账准备 无 坏账准备 新增 存货跌价准备 新增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产品销售收入 无 主营业务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 无主营业务成本产品销售费用 无 营业费用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无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无 财务费用 其他业务收入 无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 无 其他业务支出 投资收益 无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无 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 无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无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无 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无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递延税款 无 应付利润 无 应付利润 新增 应收股利 新增 应收利息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无 三、会计报表项目的调整 1、资产负债表企业执行新制度当年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按新制度规定调整后的“年末数”填列。新制度的报表项目与旧制度的报表项目比较,其差别主要有:(1)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的资产项目均按净额填列;()增设了“递延税款、“预计负债“专项应付款”项目;(3)取消了两个待处理项目。待处理科目如果有余额的,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部分增设“资产损失”项目。另外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下,还增设了“应付股利”项目. 2、利润表执行新制度当年利润表中的“上年数”项目的金额应为上年按新制度调整后的“本年数”。以后各期的报表账表均按新制度规定进行处理。第二节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核算包括短期投资取得及其成本的确定、短期投资收 益的确认、短期投资的处理与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等内容。为此,小企业应设置“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一、短期投资成本的确定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通常易于变现,且持有时间较短,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等为目的。 短期投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例如,各种上市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2)应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 短期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是小企业为取得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在取得一项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例3-1:光华企业于204年2月加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下列公司的股票作为短期投资(见表-1),并作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表31 单位:元 项目股数(股)每股单价(元)税费(元) 投资成本(元) 股票AlO 0007.4007000 股票15 0006。559 50 股票C2 0005。001 0018l 0 合计341 50 借:短期投资股票 70 400 短期投资股票B 9 550 短期投资股票 181 00 贷:银行存款 31 50二、短期投资损益的确认及短期投资的处理(一)短期投资损益的确认 短期投资取得的股利、利息及处置损益分别按下列方法处理:1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属于在购买时暂时垫付的资金,是在投资时所取得的一项债权,因此,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已记录的应收股息,不确认为投资收益。2.除取得时已记人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例3-2:2003年6月15日,永安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大远股份有限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现金股利的股票10000股,作为短期投资进行管理,每股成交价120元,其中,0.2元为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股权截止日为6月20H;另支付相关税费2 00元.永安股份有限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大远股票 220 应收股息大远股票 0 0 贷:银行存款 24100其中,短期投资成本计算如下: 成交价(10 000x 1。0) 1220 00元 加:支付的相关税费 21 00元减:已宣告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100 000 0.20)20 0元短期投资成本 21 000元承上,如200年月2日,永安股份公司收到原已计人“应收股利的现金股利润200元,则: 借:银行存款 00 贷:应收股息-大远股票 0 00(二)短期投资的处置短期投资的处置,主要指短期投资的出售、转让等情形。处置短期投资,除确认相应的处置损益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处理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以外,出售的短期投资已计提的短期相关跌价准备可在期末一并调整.2.处置时短期投资账面余额的结转处置短期投资时,其成本根据不同情况结转:()全部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其成本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这里的账面余额指原投资成本或经过调整后的新的投资成本,即短期投资账户的余额。原投资成本是指投资时的成本;新的投资成本是指收到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冲减投资成本后的余额,或部分处置某项短期投资冲减处置部分的成本后的余额,以及长期投资划转为短期投资时确定的成本等.()部分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例33:2004年12月31日,永安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宏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0 000股,实际收回金额1 00元,款项已存人银行;该批股票的账面成本为189 000元,公司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5 00元.永安股份有限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0 贷:短期投资-宏大股票 189 000 投资收益7 40第三章 投资第一节投资概述一、投资的概念投资是指小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投资的概念具有以下特征:。这里的投资是狭义的,是指对外(即其他单位)的投资,而不包括对内的投资,如购置固定资产、存货等。投资是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产生的.如小企业可以用现金购买其他小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可以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以获取投资利益。.投资所增加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分配获取的。投资所增加的经济利益不是小企业自身经营产生的,而是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通过其他单位使用该项资产创造的收益后分配取得的.此外,投资企业也可以通过投资来改善贸易关系,如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良好的销售网点等来获取利益。二、投资核算的主要内容投资核算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主要解决为取得一项投资发生的支出有多少可以计人投资账户,确认为小企业的一项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列示。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投资的初始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所付出的全部代价,包括买价和其他相关费用.以非货币性资产或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投资,则应按照相关准则规定的方法确定投资成本。2。投资的期末计价投资的期末计价主要解决报告期期末投资以什么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上揭示.根据历史成本原则,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按其账面价值反映.小企业投资按投资目的可以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这是投资的基本分类。第四节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对比分析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流动资产会计核算部分主要有以下变化: 1.不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对现金短缺、存货盘亏直接转入“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等科目的借方;对现金溢余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盘盈的存货则直接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贷方. 2。关于材料、库存商品的核算。除按售价核算的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以外,其他小企业的材料、库存商品等一般按实际成本核算。 。小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在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情况下,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不按接受捐赠的存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此类情况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则需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实际成本.会计处理中,小企业使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而没有使用“递延税款”科目。二、存货的期末计价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小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小企业在会计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确定“存货”项目的金额,即要确定期末存货的价值。 (一)计价原则 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价,指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的较低者计价,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即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是指小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具体可按下列情况判断:(1)对外观完好无损,保持原有使用价值,并且处于适销对路的存货,可按市场销售价格确定;(2)对外观完好无损,保持原有使用价值,但式样过时,质量已经降低的存货,在前一种可确定价值的基础上,按适当给予一定的折扣确定: (3)外观完好无损,但改变原有使用价值,仍可用于出售、生产的,按新的用途和作用的价值,确定可变现净值; (4)合同约定的存货,按合同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数量多于合同的定购数量,超过部分一般以销售价格作为基础。 (三)计提方法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小企业使用该项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四)会计处理 (1)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如果期末存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则不需作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 (2)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如果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则必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并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每一会计期末,比较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进行比较,若应提取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提取和补提存货跌价损失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 增加的数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冲减的的准备金额,应以本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下面举例加以说明。 例2:某小企业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期末存货的计价核算。假设,2001年年末存货的账面成本为10 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0 00元,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0 00元。 应作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 000 假设2002年年末该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0元,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000元。即: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 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5 0 2003年年末,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所恢复,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7 000元,则应冲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000元,即 借:存货跌价准备 12 00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 00 004年年末,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一步恢复,预计可变现净值为105 000元,则应冲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000元(以以前已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即 借:存货跌价准备 3 00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 0 三、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 小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经过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记录核对,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盘亏。 1。存货盘盈发生盘盈的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存货盘亏和毁损 发生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损耗,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或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记人管理费用; (3)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第三节 存货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具体分以下三类: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储存以备出售的存货。如小工业企业的库存产成品,商品流通小企业的库存商品等。 2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出程中的存货,如小工业企业的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等。3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如小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耗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在正常情况下,存货范围的确定以小企业对货物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为标准.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产权属于小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小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小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小企业,也不应确认为小企业的存货.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问题。代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 一、存货取得及发出的核算 存货核算通常包括存货取得、发出及期末计价等内容。存货取得及发出核算的核心是计价,即正确地确定取得、发出及结存存货的价值。 (一)存货的人账价值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这表明小企业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存货人账价值的基础应采用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从理论上讲,凡与存货形成有关的支出,均应计人存货的成本之内。实际工作中,根据存货取得方式的不同,其人账价值的构成也各不相同.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不包括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小商品流通企业购人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直接计人当期营业费用。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人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小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小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款项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人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其换人存货的实际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相同或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存货发出的计价 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 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1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所以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 个别计价法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如房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人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确定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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