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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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常识.tx25爱是一盏灯,黑暗中照亮前行的远方;爱是一首诗,冰冷中温暖渴求的心房;爱是夏日的风,是冬日的阳,是春日的雨,是秋日的果。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一、基本概念 1、 安全与危险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忘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 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 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 事故与事故隐患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 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故障安全功能。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到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全社会为之奋斗的目标。 二、安全生产方针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三、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新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企业)、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1、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 、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本项目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 、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分析。 四、杜绝“三违”现象 1、 违章指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2、 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违反劳动纪律 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五、做到“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别的许多人。第二节 建筑安全基本常识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1、建筑产品是固定的、附着在土地上的,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块土地;建筑结构、规模、功能和施工工艺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说建筑产品没有完全相同的。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等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建筑现场环境(如地理条件、季节、气候等)也千差万别,决定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是不断变化的.2、 建筑工程的施工是流水作业,建筑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每一个工序都可以使得施工现场变化得完全不同。而随着工程的进度,施工现场可能会从地下的几十米到地上的几百米。在建筑过程中,周边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都是在不断地变化,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也是不停变化的,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往往滞后于施工进度。 3、 建筑施工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特点。一个工程完成以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项目。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地区,也可能在另一地区,那么施工队伍就要相应地在不同的地区间流动。4、 建筑施工大多是露天作业,以重体力劳动的手工作业为主。建筑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等,以及露天作业环境不固定,高温和严寒使得作业人员体力和注意力下降,大风、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条件恶劣,夜间照明不够,都会增加危险、有害因素. 、 公司(施工企业)与项目部的分离,使得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更多地由项目部来承担,致使公司的安全措施并不能在项目部得到充分的落实。 6、 建筑施工过程存在多个安全责任主体,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难度较高.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衽施工总承包,承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争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近年来,建设施工正由以工业建筑为主向民用建筑为主转变,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使得建筑施工的难度增大,危险、有害因素变化大,出现很多不安全性. 8、 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非标准化作业,决定了作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而建筑业又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与施工单位间的短期雇用关系,造成了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重不足,使得施工作业人员缺少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时有发生。 建筑施工复杂又变幻不定,由于以上各种因素,因此不安全因素较多,较复杂.特别是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施工过程中存在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偷工减料,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发生. 二、施工现场的主要安全事故 建筑业属于事故多发的高危待行业,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其它建筑施工易发生的事故还有火灾、中毒和窒息、火药爆炸、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灼烫、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其他伤害等。三、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凡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5、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7、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8、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9、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0、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11、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一)坍塌事故的预防在建筑施工中所谓的坍塌,主要是指在土方开挖中或深基坑施工中,造成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等部分或整体坍塌。尤其是在地下水位较高或大土方开挖遇降大雨时更容易发生塌方。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土方坍塌:、按土质放坡或护坡,施工中,按土质的类别,要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等技术措施。2、降水处理。3、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过载对土体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4、土方挖掘过程中,要加强监控.5、杜绝“三违现象。(二)工地防电措施工地常见触电事故有:违反电气设备运行、操作、检修等规程带电作业而造成触电事故;人体接触因绝缘损坏的导线或设备带电的外壳造成的触电事故;与电机车架空线接触而触电;检修线路或电气设备时,错停、送电等误操作造成触电事故;高压电缆触电事故.针对这些具体事故类型,施工企业需要采取预防有针对性的防触电措施:1、加强职工的电气安全技术教育,提高专职电气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防止错误操作;严禁非专职电气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加强用电设备、装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加强用电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三)工地防火建筑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首先,可燃、易燃材料多。其次,火源、热源多。第三,消防条件差,不重视防火工作。第四,施工周期短,变化大。第五,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多.建筑工地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4、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应小于3.米.5、切实加强雨季、高温季节的防火管理。高温季节重点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6、加强冬季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对于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四)高空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针对目前各行业建设工程高处坠落事故的因果关系,在作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应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方面制订预防高空坠落事故的措施.1、明确总分包对安全生产的职责,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贯彻执行规章制度.2、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在建筑安装工程施中,挽救了无数的生命,它被广大职工认为是安全“三宝”.因此,在施工现场人员应做到: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3、“临边、洞口”防护,屋面天棚有措施,梯子牢固又坚固.二、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须知(一)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执行哪“五严禁? 、严禁私自拆修三角阀或减压阀;2、严禁将气瓶卧放使用;、严禁用火、蒸气对气瓶加温;4、严禁将气瓶放在卧室内使用;5、严禁倾倒残液。(二)燃气泄漏怎么办? 1、迅速关闭燃气总开关或阀门,阻止气体泄漏.、打开门窗,流通空气,使泄漏的燃气浓度降低,防止发生爆炸。、如液化石油气瓶漏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气瓶搬至空旷无人场所,防止液化气泄漏达到可能引发爆炸的浓度.4、迅速疏散附近人员,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常开状态,必须保证完好有效;设有通风排烟设施的建筑要保证排风系统能正常启用,以防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安全通道,影响安全疏散。营业、生产等工作时间,安全出口不得上锁.营业性场所建议用报警式逃生门系统等新型消防产品。)、使用灭火器灭火:一般固体燃烧物可用水型灭火器扑救;油类等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的液体火灾可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燃气火灾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带电体火灾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遇水会发生爆炸燃烧的物质火灾不得用水和泡沫扑救。(三)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注意事项: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但绝不允许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3、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三、农房建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农房建设选用省上统一下发的新农村建房通用图集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合格的施工图。2、建房应报乡镇和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建设,确保选址不在地质灾害、滑坡等危险地带。3、选择经培训合格的持资质证的建筑工匠进行承包施工。4、施工中严禁占道施工,严禁电线乱拉乱搭,严格使用合格的材料,严格使用正规的脚手架,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等.1、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3、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项基本要素。、“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6、“三铁管理”:安全工作采用铁的纪律、铁的手段、铁的面孔。管理者要牢记:“严是爱、松是害、放松管理事故来”。7、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8、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厂级(公司)教育、车间级(分厂)教育、班组级(岗位)教育。9、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一、“三宝”、“四口”、“十临边” 1、“三宝是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 、“四口”是楼梯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3、“十临边 (1)基坑周边。 (2)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 ()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 (4)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 (5)龙门架、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 (6)框架结构建筑的楼梯周边。 ()斜道两侧边。 (8)料台与挑平台周边。 (9)雨篷与挑檐边。 (10)水箱与水塔周边等二、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段1、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可分为四个等级: (1)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为m。 ()高处作业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为3m。 (3)高处作业在53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为m。 (4)高处作业大于0时,为四级高处作业,坠落半径为5m.三、洞口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坑槽、柱形、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防范设施.、楼梯口及楼梯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4、电梯井口应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5、在建工程的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四、临边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龙门架、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挂安全网进行封闭。、临边外侧靠近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封挂安全立网外,立面还应采取荆笆等硬封闭措施,防止施工中落物伤人。水利安全生产知识问答题一、法律法规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答: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个方面的含义是什么?答: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在新时期,预防为主就是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者之间的关系?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4.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答:(1)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3)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并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有哪些?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6.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答: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7生产经营单位应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答: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那些能力?答: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9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违反安全生产法应负什么法律责任?答:(1)行政责任。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2)民事责任。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造成民事损害,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强制其进行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3)刑事责任.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给予刑罚的法律责任。1什么是工伤?答: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12。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受到伤害的职工医疗、康复的费用,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质帮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13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哪些?答: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4.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5职工在哪些情况下视同工伤?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单位的安全责任?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机械设备供应和出租单位、设备检测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安全责任。7。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有哪些?答: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18.水利工程勘察(测)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答:水利工程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1.水利工程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答:水利工程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0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有哪些?答: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21.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有哪些安全责任?答: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2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内容?答:(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主要有那几个方面?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什么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的有关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26。总承包单位有哪些安全责任?答: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27.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国家对哪些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答: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2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是什么?答:到200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到20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力争到20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0。什么是“四不放过原则?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3)事故相关者没得到应有的教育不放过;(4)事故的规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1.什么是安全生产费用?答: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是什么?答: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3哪些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答:(1)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的费用.34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答:(1)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2)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答:()警告;(2)罚款;()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7)关闭;(8)拘留;(9)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36.什么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是指对作出违法、不当的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行为),或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哪些现场处理措施?答:()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有权依法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答:(1)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2)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或其有关部门通报。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包括哪些方式?答:(1)批评教育;(2)离岗培训;(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4)暂扣行政执法证件;(5)调离执法岗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责任追究的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26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哪些人?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7。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道路是指什么?答: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2。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的通行有何规定?答:(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4)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29。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具备什么条件?答:(1)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车执照,方准行驶;(2)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3)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4)机动车应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30.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什么要求?答:()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身携带;(2)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4)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5)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1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我国消防工作的任务是什么?答: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33。我国的消防工作由谁领导、谁负责?答:我国的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34.我国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什么?答: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消防工作的职责是什么?答: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6。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职责有哪些?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37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答: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公民在消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答:(1)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4)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39.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有什么要求?答: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必须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40我国的消防力量有哪些形式?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41.哪些行为属于消防违法行为?答:(1)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2)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4)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5)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7)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10)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11)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13)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15)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2。什么是民用爆炸物品?答: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有关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是如何分工的?答: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4.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哪些材料?答:(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45.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答:(1)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2)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3)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4.实施爆破作业有哪些规定?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47.什么是特种设备?答: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48。特种设备包括哪些内容?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出: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49.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5.锅炉、压力容器的哪些过程必须进行监督检验?答: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5什么情况的特种设备应当报废?答: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52。什么是压力容器?答: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液体的气瓶;氧舱等.53。什么是压力管道?答: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mm的管道。54。什么是起重机械?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5.什么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5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答: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分别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57。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如何收费?答: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58.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哪几种类型?答: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和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四种类型。59什么是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6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60.什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特种设备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0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6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61.什么是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特种设备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0人以上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62什么是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特种设备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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