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条款解读业界研究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167552050 上传时间:2022-11-03 格式:PPT 页数:79 大小:2.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条款解读业界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条款解读业界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条款解读业界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范主要条款解读主要条款解读郑克白郑克白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年年9月月26日日1深层分析1 1、规范编制背景、规范编制背景2 2、编制目的及目标、编制目的及目标3 3、主要内容介绍、主要内容介绍4 4、建筑与小区、建筑与小区5 5、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深度6 6、施工图审查要点、施工图审查要点7 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8 8、执行情况、执行情况9 9、后续工作、后续工作目目 录录2深层分析1.规范编制背景规范编制背景北京市地处华北平原北端,水资源匮乏的海河流域,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595mm,人均水资源不足300m3,属于严重缺水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市地区不透水地面面积逐年增长,雨水资源流失、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近年城市内涝频现,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3深层分析国务院:2013 年3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和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住房和城乡建部明确指示要按照国务院23号和36 号文件的精神,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 Development Low Impact Development=LID=LID)建设模式。4深层分析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规定要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同时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5深层分析北京市:2012年北京市规委颁布了“关于加强雨水利用工程规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2012 791号)”和“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20121316号)”,从规划设计层面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及其设施规模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8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雨洪控制与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48号)中指出要实现“渗、蓄、滞、排”相结合,科学规划,提高水资源利用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6深层分析在北京市规划委组织下,根据京质监标发201220号文件,对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11/T 685-2009),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T 685-2009)(以下简称)。规范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14年2月1日起执行。7深层分析8深层分析9深层分析2.编制目的及目标编制目的及目标2.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北京市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展了雨水课题的初步研究。1996年在天秀小区等进行了雨水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并逐渐推广至2008年奥运工程得到广泛实施,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截止到2012年底,城镇共建设雨水利用工程808处,年综合利用雨水量5706.3万m3。年蓄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0深层分析调研结果表明,凡实施了雨水控制与利用的工程在历次强降雨中均不同程度的减轻了周边区域积水现像,对减轻洪涝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编制北京地区的雨水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对推广工程经验,规范、指导北京地区雨水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1深层分析2.2 目标目标低影响开发低影响开发:在源头汇水面维持和保护场地自然水文功能,降低因城市开发产生的降雨径流对环境的冲击和影响;合理利用绿地和景观空间,采用分散、生态的雨水系统对降雨进行控制和利用;加强雨水的滞蓄,削减暴雨峰值径流,加强雨水的滞蓄,削减暴雨峰值径流,减少全年雨水排放量,减少全年雨水排放量,最大限度的减少场地开发对城市排水的压力和原有水文和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减轻城市内涝灾害减轻城市内涝灾害。最终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最终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12深层分析3.主要内容介绍主要内容介绍3.1 章节设置章节设置13深层分析3.3 主要术语主要术语2.1.1 雨水控制与利用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削减径流总量、峰值及降低径流污染和收集回用雨水的总称。包括雨水滞蓄、收集回用和调节等。2.1.2 低影响开发(LID)low impact development强调城镇开发应减少对环境(包括已建成区域现有设施)的冲击,其核心是基于源头控制和延缓冲击负荷的理念,构建与自然相适应的城镇排水系统,合理利用地表空间和采取相应措施对暴雨径流进行控制,减少城镇面源污染。2.1.3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retention and storage雨水滞蓄、储存和调节的统称。2.1.8 雨水利用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指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能消纳并使其不外排的一场降雨的最大雨量,通常用日降雨量表示。14深层分析2.1.10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2.1.12 下垫面 underlying 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2.1.14 硬化地面 impervious surface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或弱透水地面。2.1.15 透水铺装地面 pervious pavement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2.1.19 植被浅沟 grass swale可以转输雨水,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利用沟内的植物和土壤截留、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2.1.20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measure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或排水层)构成。包括: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15深层分析3.4 强制性条款规范为强制性标准,共有强制性条款9条。包括:第1.0.31.0.3、1.0.71.0.7、4.1.114.1.11、4.4.24.4.2、4.6.14.6.1、4.8.94.8.9、5.4.45.4.4、5.6.45.6.4、5.6.55.6.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u1.0.3 1.0.3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的规划和设计应包括雨水控制与利用的内容。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应包括雨水控制与利用的内容。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时投入使用。16深层分析u1.0.7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本条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施安全性提出要求。近年由于暴雨期间路面积水,因检查井井盖等损坏或丢失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在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井盖丢失或被雨水冲走,并在雨季淹没的开敞式调蓄设施周边加防护网、警示牌等设施,避免人员车辆误入。17深层分析u4.1.11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与建水规一致。u4.2 雨水入渗场所应不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1 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2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对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的场所进行规定。18深层分析u4.6.1 雨水储存设施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时,应设溢流或旁通管并排至室外安全处,其检查口等开口部位应防止回灌。雨水调蓄池应设在排水管末端与下游管道接口处。一般应设在室外。当雨水储存设施建在室内时,应确保降雨地下室不会淹。因条件限制而设置在室内的雨水储存设施,必须要设溢流或旁通管,当发生强降雨时,储存设施内的雨水应能通过溢流(旁通)管自流排出。为了保证雨水不倒灌至室内,其溢流或旁通管必须接至室外。且雨水储存设施设的检查口等开口部位应采取密封、设在室外或高于汇水面等措施。19深层分析u4.8.9 雨水回用系统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措施。雨水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并有明显的“雨水”标识。u5.4.4 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u1 易发生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u2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u5.6.4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市政给水及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防止误饮、误用。u5.6.5 雨水回用水管应加标识。20深层分析4.建筑与小区建筑与小区4.1.3: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标准,应使得建设区域的外排水总量不大于开发前的水平,并满足以下要求:1 已建成城区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5;2 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4;3 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21深层分析1)已建成城区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已建成城区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5: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建设用地雨水外排建设用地雨水外排流量径流系数宜按扣损法经计算确定,资料不足时可采用流量径流系数宜按扣损法经计算确定,资料不足时可采用0.250.4”,当溢流排水的设计重现期比雨水利用设施的降雨量设计重现期大当溢流排水的设计重现期比雨水利用设施的降雨量设计重现期大1年以年以内时,取用下限值,当前者比后者大内时,取用下限值,当前者比后者大2年左右时,取高限值,当前者比年左右时,取高限值,当前者比后者大后者大5年时,取年时,取0.5;按照目前北京地区按;按照目前北京地区按3年至年至5年的重现期标准,已年的重现期标准,已建城区的外排径流系数应取建城区的外排径流系数应取0.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中中“北京市的综合径流系数为北京市的综合径流系数为0.50.7”,即市政设施要求建设项目控制的外排雨水径流系数为,即市政设施要求建设项目控制的外排雨水径流系数为0.50.7;参考北京市地方规划对已建城区的外排径流系数规定为不大于参考北京市地方规划对已建城区的外排径流系数规定为不大于0.55。综上,考虑到已建成区域的用地紧张,硬化程度普遍较高,加大滞蓄设综上,考虑到已建成区域的用地紧张,硬化程度普遍较高,加大滞蓄设施成本较高,不经济,因此:取施成本较高,不经济,因此:取0.5。22深层分析2)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4新建区域的开发前状态为农田或绿地,绿地的流量径流系数为新建区域的开发前状态为农田或绿地,绿地的流量径流系数为0.3,当绿地土壤饱和后,径流系数可达到当绿地土壤饱和后,径流系数可达到0.4。为满足低影响开发的要求,。为满足低影响开发的要求,新发区域开发后外排总量应不大于开发前的水平;新发区域开发后外排总量应不大于开发前的水平;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多个已建成的新开发区域内的雨水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多个已建成的新开发区域内的雨水设施回访,并通过北京建筑大学应用设施回访,并通过北京建筑大学应用SWMM模拟计算得出:当区域模拟计算得出:当区域内的雨水设施在内的雨水设施在5年重现期下能控制区域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年重现期下能控制区域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大于0.4时,区域内的雨水设计标准即可达到年均径流总量控制率大时,区域内的雨水设计标准即可达到年均径流总量控制率大于于0.85,即区域内的年均外排雨水径流系数为不大于,即区域内的年均外排雨水径流系数为不大于0.15的水平;与的水平;与在自然地貌或绿地的情况接近。在自然地貌或绿地的情况接近。23深层分析4.1.5 设有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的建设用地,应设雨水外排设施,并应相互结合。规定了外排雨水设施的设置要求。规定了外排雨水设施的设置要求。为确保建设区域内的排水安全性,在进行雨水控制与利为确保建设区域内的排水安全性,在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的同时,应设置雨水外排设施,保证超设计标准用设计的同时,应设置雨水外排设施,保证超设计标准的雨水能顺利排出。外排雨水设施应与雨水控制与利用的雨水能顺利排出。外排雨水设施应与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相结合,按照总控制雨水量达到雨水设计标准设置,设施相结合,按照总控制雨水量达到雨水设计标准设置,以节省投资。适当放宽则可提高排水标准。是满足透水以节省投资。适当放宽则可提高排水标准。是满足透水条件的,可以设置透水铺装地面。条件的,可以设置透水铺装地面。24深层分析4.1.8 符合透水条件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广场庭院等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建筑条款)透水条件是指下垫面满足透水地质条件的区域,即土壤透水条件是指下垫面满足透水地质条件的区域,即土壤渗透系数大于渗透系数大于10-6m/s,且地下水位距渗透面高差大于,且地下水位距渗透面高差大于1.0m的场所;的场所;对于下垫面不满足透水地质条件,尤其是在地下建筑顶对于下垫面不满足透水地质条件,尤其是在地下建筑顶部,但通过在其覆土中设置人工增渗设施,并设有疏排部,但通过在其覆土中设置人工增渗设施,并设有疏排水设施的区域,也认为此区域水设施的区域,也认为此区域 是满足透水条件的,可以是满足透水条件的,可以设置透水铺装地面。设置透水铺装地面。25深层分析4.1.9 小区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周边绿地应采用下凹式做法,并应采取将雨水引至绿地的措施。(建筑条款)在上述区域的周边绿地应采用下凹做法,使径流雨水先在上述区域的周边绿地应采用下凹做法,使径流雨水先至绿地内滞留,有益入渗。至绿地内滞留,有益入渗。在道路、广场的周边不设置立道牙,或通过坡度设置及在道路、广场的周边不设置立道牙,或通过坡度设置及道牙豁口等做法,将雨水尽可能引至下凹绿地。道牙豁口等做法,将雨水尽可能引至下凹绿地。26深层分析4.2.1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与项目总体规划同步进行,并与市政总体规划相协调。集中开发区域应根据总体开发规模配建雨水调蓄设施。规定了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与项目规划同时进行,满规定了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与项目规划同时进行,满足市政规划条件。足市政规划条件。集中开发区域不得按拆分地块建设规模减少雨水利用设集中开发区域不得按拆分地块建设规模减少雨水利用设施规模。施规模。27深层分析4.2.3 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设施减少外排雨水量,并满足以下规定:1 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 2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调蓄容积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28深层分析本条参照市规发本条参照市规发【2012】1316号文号文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中的要求作出规定。基于控中的要求作出规定。基于控制大中型工程的雨水外排流量考虑,提出每制大中型工程的雨水外排流量考虑,提出每2000平方米硬平方米硬化面积以上的项目要配建雨水调蓄设施。每千平方米硬化化面积以上的项目要配建雨水调蓄设施。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面积配建3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可控制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可控制33mm厚度的降厚度的降雨,由统计数据可得这一数值的设计降雨量可实现年径流雨,由统计数据可得这一数值的设计降雨量可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总量控制率为85%,已经满足低影响开发要求;,已经满足低影响开发要求;雨水调蓄不提倡专设雨水池,鼓励利用景观水体、收集池、雨水调蓄不提倡专设雨水池,鼓励利用景观水体、收集池、下渗设施等作为调蓄空间,既有利于削减峰值流量,同时下渗设施等作为调蓄空间,既有利于削减峰值流量,同时兼顾雨水的收集利用。兼顾雨水的收集利用。29深层分析硬化面积硬化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透水铺装透水铺装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拟建项目红线内总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拟建项目红线内总占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面积:a、覆土深度、覆土深度1.5m的地面绿地面积的地面绿地面积b、基质层厚度、基质层厚度0.3m的绿化屋顶面积。的绿化屋顶面积。透水铺装面积:透水铺装面积:a、按透水铺装做法实施了铺装的实土区域地面、按透水铺装做法实施了铺装的实土区域地面b、覆土厚度小于、覆土厚度小于1.5m且大于且大于0.6m时且设排水设施的地面绿化时且设排水设施的地面绿化c、设置入渗设施并满足要求的透水铺装层。、设置入渗设施并满足要求的透水铺装层。30深层分析注:注:1、绿地率指标参见、绿地率指标参见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试行)中的要求,凡涉及。指所有计算为绿地指标的绿地(应为中的要求,凡涉及。指所有计算为绿地指标的绿地(应为大于大于1.5米覆土)米覆土)2、屋面绿化指标参见、屋面绿化指标参见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07和和屋顶屋顶绿化规范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3、透水铺装做法应符合、透水铺装做法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透水砖铺装施工与验透水砖铺装施工与验收规程收规程中的相关要求和本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和本规范4.4.4中的要求。中的要求。并满足下列要求:并满足下列要求:a、透水铺装地面宜在土基上建造,自上而下设置透水面层、透水找平层、透水铺装地面宜在土基上建造,自上而下设置透水面层、透水找平层、透水基层和透水底基层;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其覆土、透水基层和透水底基层;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其覆土厚度不应小于厚度不应小于600mm,并应增设排水层;,并应增设排水层;31深层分析b、透水面层应满足下列要求:、透水面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应大于)渗透系数应大于110-4m/s,可采用,可采用透水面砖、透水混凝土、草坪砖等,当采用可种植植物的面层时,宜在透水面砖、透水混凝土、草坪砖等,当采用可种植植物的面层时,宜在下面垫层中混合一定比例的营养土;下面垫层中混合一定比例的营养土;b)透水面砖的有效孔隙率应不小)透水面砖的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于8%,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10%;c)当面层采用透水面)当面层采用透水面砖时,其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磨长度等应符合砖时,其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磨长度等应符合透水砖透水砖JC/T 9452005中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关规定;c、透水找平层应满足下列要求:、透水找平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不小于面层,宜采用细石)渗透系数不小于面层,宜采用细石透水混凝土、干砂、碎石或石屑等;透水混凝土、干砂、碎石或石屑等;b)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面层;)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面层;c)厚度宜为厚度宜为20mm50mm;d、透水基层和透水底基层应满足下列要求:、透水基层和透水底基层应满足下列要求:a)渗透系数应大于面层,)渗透系数应大于面层,底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中、粗砂或天然级配砂砾料等,基层宜采用级底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中、粗砂或天然级配砂砾料等,基层宜采用级配碎石或者透水混凝土;配碎石或者透水混凝土;b)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透水混凝土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10%,砂,砂砾料和砾石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砾料和砾石的有效孔隙率应大于20%;c)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150mm 32深层分析调蓄空间:调蓄空间:1)、包括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包括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及带有洼地及带有渗排水系统渗排水系统的入渗设施等均对区域雨水调蓄起到作用,因此的入渗设施等均对区域雨水调蓄起到作用,因此将调蓄容积计算在调蓄空间内。将调蓄容积计算在调蓄空间内。2)、由于仅下凹)、由于仅下凹50mm绿地只能消纳自身区域的降雨;绿地只能消纳自身区域的降雨;50mm100mm的绿地只能容纳绿地内的降雨(含下凹和非下凹部分),对整个的绿地只能容纳绿地内的降雨(含下凹和非下凹部分),对整个区域的调蓄作用不明显,区域的调蓄作用不明显,另外,下凹式绿地空间不宜保证且另外,下凹式绿地空间不宜保证且12小时排空需要小时排空需要设排水管理困难,因此,设排水管理困难,因此,此条改为此条改为50-100MM下凹绿地下凹绿地均不计算均不计算(见施工图审查规定)。(见施工图审查规定)。3)、当绿地下凹深度)、当绿地下凹深度100mm时,超出时,超出100mm部分的下凹空间可作部分的下凹空间可作为调蓄容积。为调蓄容积。33深层分析2 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应有 50%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3 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建筑条款)34深层分析下凹绿地及透水铺装不但有利于滞蓄雨水、削减峰值流量,同时对径流下凹绿地及透水铺装不但有利于滞蓄雨水、削减峰值流量,同时对径流面源污染截留、地下水位提高、改善周边空气环境等都有较明显的作用,面源污染截留、地下水位提高、改善周边空气环境等都有较明显的作用,故大力推广。绿地率指标要求指的是覆土深度满足规划绿地要求的绿地故大力推广。绿地率指标要求指的是覆土深度满足规划绿地要求的绿地面积。本条参照市规发面积。本条参照市规发【2012】1316号文号文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利用技术要点(暂行)中的要求作出规定。考虑到目前建设项目用地中的要求作出规定。考虑到目前建设项目用地紧张,地下建筑及下沉广场日益增多,透水铺装下垫面条件不满足要求紧张,地下建筑及下沉广场日益增多,透水铺装下垫面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区域较多,因此维持的区域较多,因此维持50%下凹绿地及下凹绿地及70%透水铺装的要求。透水铺装的要求。35深层分析绿地率指标中的绿地: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中要求,地下设施顶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达3米(含3米)以上的,其绿化面积可按1:1计入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覆土厚度达1.5米(含1.5米)以上、不足3米的,其绿化面积可按50%计入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建设屋顶花园,其建筑屋顶的结构、承载等按绿化要求进行设计,覆土厚度达到0.60.8米的绿化面积可按20%计入附属绿化用地面积。除旧城平房区外,以下情况原则上不计入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一)工程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绿地;(二)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路宽3米的)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三)地面建、构筑物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用地;(四)建筑所围合的、面积过于狭小、无光照等不能满足植物正常生长的用地;(五)运动场的跑道及所围合的用于运动等目的的非绿化内容的用地;(六)其它不能计算的用地。36深层分析4.2.4建设用地竖向设计应满足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要求,新建小区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流入,并引导雨水按规划要求排出。(建筑条款)雨水利用与排放应充分利用区域内的高差关系;同时要雨水利用与排放应充分利用区域内的高差关系;同时要防止外区域雨水流入。防止外区域雨水流入。37深层分析4.3.1 雨水控制与利用应采取入渗、滞蓄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节系统之一或其组合,并满足以下规定:1 建筑与小区宜优先采用雨水入渗、滞蓄系统,地下建筑顶面的透水铺装及绿地宜设增渗设施;2 具有大型屋面的建筑宜设收集回用系统,收集屋面雨水回用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及渗入地下等;3 市政条件不完善或项目排水标准高的区域,当排水量超过市政管网接纳能力时,应设调节系统,减少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38深层分析 本条列出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形式及系统的选用原则。本条列出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形式及系统的选用原则。对于北京地区年降雨量少,分布不均,地下水位普对于北京地区年降雨量少,分布不均,地下水位普遍降低,气候干燥的特点,雨水入渗应为首选的雨水利遍降低,气候干燥的特点,雨水入渗应为首选的雨水利用措施。用措施。大型屋面建筑如体育馆、机场、火车站等建筑,其大型屋面建筑如体育馆、机场、火车站等建筑,其屋面面积大,可收集雨水量大,适合雨水的收集回用。屋面面积大,可收集雨水量大,适合雨水的收集回用。收集雨水可就地回用于室外等水质要求较低的场所。收集雨水可就地回用于室外等水质要求较低的场所。按规定设置了雨水利用设施后其排水量仍大于市政按规定设置了雨水利用设施后其排水量仍大于市政接纳能力的项目,或排水设计重限期高于市政管网时应接纳能力的项目,或排水设计重限期高于市政管网时应设调蓄排放系统。设调蓄排放系统。39深层分析4.3.6 屋面雨水可采用收集回用、雨水入渗或两者的组合形式,宜优先排入绿地等雨水滞蓄、收集设施。当在平均降雨间隔期间的回用水量小于屋面的日均可收集雨量时,屋面雨水利用宜选用回用与入渗相结合的方式。40深层分析规定了屋面雨水的处理方式。规定了屋面雨水的处理方式。屋面雨水宜排入绿地等自然入渗,净化并间接利用。高屋面雨水宜排入绿地等自然入渗,净化并间接利用。高层屋面需进行消能处理,对旧有项目改造时,可通过雨层屋面需进行消能处理,对旧有项目改造时,可通过雨水管断接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接入绿地中。当土壤渗透能水管断接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接入绿地中。当土壤渗透能力较大,足以满足其汇流面上的雨水入渗要求,则可考力较大,足以满足其汇流面上的雨水入渗要求,则可考虑将其就近的屋面雨水进行土壤入渗。屋面面积较大时虑将其就近的屋面雨水进行土壤入渗。屋面面积较大时对于污染较轻的屋面雨水要进行收集回用,但当可收集对于污染较轻的屋面雨水要进行收集回用,但当可收集水量足够、室外土壤又有足够的渗透能力时,宜将屋面水量足够、室外土壤又有足够的渗透能力时,宜将屋面雨水通过散排等方式汇流至绿地等地面入渗设施进行入雨水通过散排等方式汇流至绿地等地面入渗设施进行入渗处理后再收集回用,以减少后续处理。渗处理后再收集回用,以减少后续处理。41深层分析4.3.8 与建筑相连的下沉庭院的雨水调蓄设施的容积应满足50年一遇降雨时其外排雨水量不大于市政管网接纳能力的要求;当与地下交通直接相连时其雨水调蓄容积宜按100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校核。与建筑连通的下沉庭院防洪排涝标准高,根椐与建筑连通的下沉庭院防洪排涝标准高,根椐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范GB 50015,其排水标准为,其排水标准为50年一遇。如直接排至市政管网,年一遇。如直接排至市政管网,将造成管网冲击,因此提出将造成管网冲击,因此提出50年一遇暴雨时外排水量控制要求。年一遇暴雨时外排水量控制要求。另外,北京地区地下交通在强降雨时需确保安全,所以,要求在另外,北京地区地下交通在强降雨时需确保安全,所以,要求在100年一遇降雨的情况下确保积水不进入室内,不能影响地下交通安全。年一遇降雨的情况下确保积水不进入室内,不能影响地下交通安全。42深层分析4.3.9 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力不宜小于其汇水面上81mm降雨量,渗透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此条相对于此条相对于2 2年一遇重现期标准,北京地区年一遇重现期标准,北京地区2 2年一遇年一遇的日降雨统计数据为的日降雨统计数据为81mm81mm。43深层分析4.4.3雨水入渗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3 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层厚度不小于600mm,面层为透水层或绿地,且设有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时,可计为透水铺装层;(建筑条款)地下建筑顶面往往设有一定厚度的覆土,此部分地地下建筑顶面往往设有一定厚度的覆土,此部分地表如按绿地规划要求不在绿地指标内,则通过增加排表如按绿地规划要求不在绿地指标内,则通过增加排水层或渗排水管,可计为透水铺装层。水层或渗排水管,可计为透水铺装层。44深层分析4.4.4 透水铺装地面设计降雨量应不小于45mm,降雨持续时间为60min,透水铺装地面结构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透水砖铺装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T 686的相关规定。(建筑条款)透水铺装做法延用透水铺装做法延用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11/T 685DB11/T 685中的相关规定。透水铺装地面设计降雨量中的相关规定。透水铺装地面设计降雨量指的是一定时间内透水铺装地面能容纳的降雨厚度。指的是一定时间内透水铺装地面能容纳的降雨厚度。45mm45mm相当于相当于2 2年一遇年一遇60min60min降雨量,这个厚度是透水铺降雨量,这个厚度是透水铺装要求能容纳的设计降雨。装要求能容纳的设计降雨。45深层分析4.4.5 下凹式绿地应满足下列要求:1 下凹式绿地应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下凹深度宜为50mm100mm,且不大于200mm;(建筑条款)绿地雨水入渗设施应与景观设计结合,边界应低于周围硬化地绿地雨水入渗设施应与景观设计结合,边界应低于周围硬化地面。雨水入流宜采用分散式进水,减少对绿地的冲击,有条件可面。雨水入流宜采用分散式进水,减少对绿地的冲击,有条件可在入口处设置消能缓冲措施。下凹式绿地中的植物选取很重要,在入口处设置消能缓冲措施。下凹式绿地中的植物选取很重要,要满足耐旱耐淹要求并与景观协调一致,否则经常更换植物既影要满足耐旱耐淹要求并与景观协调一致,否则经常更换植物既影响美观又投资浪费。下凹绿地的做法参考车伍、李俊奇编写的响美观又投资浪费。下凹绿地的做法参考车伍、李俊奇编写的城市雨水利用技术与管理城市雨水利用技术与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2006版)书版)书中对下凹绿地做法的要求。中对下凹绿地做法的要求。46深层分析4.7.3调节设施宜布置在汇水面下游,当调节池与雨水收集系统的储存池合用时,应分开设置回用容积和调节容积,且池体构造应同时满足回用和调节池的要求。雨水调节池布置形式宜采用溢流堰式和底部流槽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 调节池宜采用重力流自然排空,必要时可用水泵强排。排空时间不应超过12h,且出水管管径不应超过市政管道排水能力2 调节池应设外排雨水溢流口,溢流雨水应采用重力流排出;3 应设检查口并便于沉积物的清除。47深层分析规定雨水调节池的做法。规定雨水调节池的做法。优先利用一些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等作为调蓄设施,若没有可供优先利用一些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等作为调蓄设施,若没有可供利用的天然洼地、池塘或景观水体作调蓄,需要时可设置调节池。利用的天然洼地、池塘或景观水体作调蓄,需要时可设置调节池。1 1 溢流堰式调节池溢流堰式调节池调节池通常设置在干管一侧,有进水管和出水管。进水较高,其管顶一调节池通常设置在干管一侧,有进水管和出水管。进水较高,其管顶一般与池内最高水位持平;出水管较低,其管底一般与池内最低水位持平。般与池内最高水位持平;出水管较低,其管底一般与池内最低水位持平。2 2 底部流槽式调节池底部流槽式调节池雨水从上游干管进入调节池,当进水量小于出水量时,雨水经设在池最雨水从上游干管进入调节池,当进水量小于出水量时,雨水经设在池最低部的渐缩断面流槽全部流入下游干管而排走。池内流槽深度等于池下游低部的渐缩断面流槽全部流入下游干管而排走。池内流槽深度等于池下游干管的直径。当进水量大于出水量时,池内逐渐被高峰时的多余水量所充干管的直径。当进水量大于出水量时,池内逐渐被高峰时的多余水量所充满,池内水位逐渐上升,直到进水量减少至小于池下游干管的通过能力时满,池内水位逐渐上升,直到进水量减少至小于池下游干管的通过能力时,池内水位才逐渐下降,至排空为止。,池内水位才逐渐下降,至排空为止。48深层分析5.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给排水)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给排水)n 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通知。北勘北勘设测字设测字2013107号文件号文件n 编制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1.1)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市规发(市规发【2012】1316号)号)n 现把给排水部分的部分重要条款进行说明。49深层分析1项目概况:用地面积、屋面面积、硬化道路面积、透水铺装面积、绿地面积等。说明:重点说明在非实土区绿地及透水铺装下的渗排水设施说明:重点说明在非实土区绿地及透水铺装下的渗排水设施及做法。及做法。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其覆土厚度不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其覆土厚度不应小于应小于600mm,并应增设排水层或排水措施,增加雨水的渗,并应增设排水层或排水措施,增加雨水的渗蓄雨水量蓄雨水量。绿地率指标要求指的是覆土深度满足规划绿地要求的绿地面绿地率指标要求指的是覆土深度满足规划绿地要求的绿地面积。当地下室顶板为覆土不小于积。当地下室顶板为覆土不小于600mm的绿地,且底部设有的绿地,且底部设有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时,绿地可记为透水铺装。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时,绿地可记为透水铺装。2外部条件:与市政雨水管接驳口的位置、标高、管径以及外排雨水量。市政雨水管的位置、标高、管径、以及可接纳的排水量。市政雨水管的位置、标高、管径、以及可接纳的排水量。50深层分析3.排水设计标准。说明:北京市城区雨水规划将设计标准提高到说明:北京市城区雨水规划将设计标准提高到3-5年,因此,建筑及小区年,因此,建筑及小区设计标准应相应提高;透水铺装的设计标准(设计雨量设计标准应相应提高;透水铺装的设计标准(设计雨量45mm,渗透时间,渗透时间60min)。)。近年来,在北京地区的排水规划中,排水设计重现期普遍提高,北京市雨水规划已将城区整体标准提高至3至5年,目的是为了减少城市内涝,保证城区雨季安全,因此各建设项目应相应提高排水标准。4外排水流量径流系数(应附计算公式及参数)。说明:雨水外排流量径流系数应小于开发前,开发前流量径流系数的确定说明:雨水外排流量径流系数应小于开发前,开发前流量径流系数的确定应有依据;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得大于:建成城区应有依据;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得大于:建成城区0.5,新开发区,新开发区0.4。外排水流量径流系数的计算应按照北京不同重现期下外排水流量径流系数的计算应按照北京不同重现期下2h降雨雨型计算得出。降雨雨型计算得出。51深层分析5雨水量计算应包括:径流总量、外排雨水峰值流量;弃流量、调蓄水量、收集量、回用水量的水量平衡。说明: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如雨水不进行回收说明: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如雨水不进行回收利用,雨水池仅作为调蓄池,则无需水量平衡计算。利用,雨水池仅作为调蓄池,则无需水量平衡计算。径流总量:指配置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前,在设计下垫面拟定的情况下,汇水面在规定的降雨时间段内不同重现期降雨的径流总量计算。用于滞蓄、入渗与收集回用设施的来水量计算时,设计降雨量取值为短历时(小时或日均值);用于雨水塘、景观水体收集回用设施的月水量平衡分析计算时,设计降雨量取月均值;用于年可利用雨水资源总量计算时,设计降雨量取年均值。外排雨水峰值流量指配置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后,汇水面上降雨高峰历时内汇集的径流流量,用于雨水输送管道的设计流量的计算。52深层分析6.雨水调蓄设施:调蓄设施的形式和规模。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池、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池、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以及入渗设施,不体、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以及入渗设施,不包括仅低于周边地坪包括仅低于周边地坪50-100mm50-100mm的下凹式绿地。若无人工雨水调的下凹式绿地。若无人工雨水调蓄池,则无需画详图。蓄池,则无需画详图。53深层分析6、施工图审查要点(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给排水专业)n 2014年4月16日,由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审查要点”的通知。北京标字北京标字201420141 1号号n 推进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全面展开,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认真执行。54深层分析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要求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要求 (一)新建建筑工程(含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应含涉及雨水控制与利用的所有外线施工图(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四个专业),和和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外线图纸(含调蓄设施)及说明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外线图纸(含调蓄设施)及说明。(二)对于住宅小区或公建组团分期建设时,单体建筑报审时应同时提交本项目区域全部雨水规划总图和单体楼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外线施工图,并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最后一栋楼施工图文件报审时,应同时提交本项目区域全部雨水外线图纸(含调蓄设施)及说明。55深层分析二、审查要点(一)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市规发【2012】1316号)设计要求中(七)雨水储存与调蓄设施应按下列要求设置:1.当有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时,应作为雨水径流高峰流量调蓄设施。当项目建设用地内有景观水体或室外下沉洼地花园时,在雨季时可作为雨水调蓄设施,进行雨水削峰和水量调节。56深层分析(二)(二)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范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范(DB11/685-2013)1、规范中所有强制性条款(见规范原文)必须审查。、规范中所有强制性条款(见规范原文)必须审查。第1.0.3、1.0.7、4.1.11、4.4.2、4.6.1、4.8.9、5.4.4、5.6.4、5.6.5条为强制性条文。57深层分析2 2、给排水专业审查内容:、给排水专业审查内容:4.1.3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标准,应使得建设区域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标准,应使得建设区域的外排水总量不大于开发前的水平,并满足以下要求:外排水总量不大于开发前的水平,并满足以下要求:1 已建成城区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已建成城区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0.5;2 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4;3 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58深层分析4.2.3 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下凹式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设施滞蓄雨水减少外排雨水量,并满足以绿地、透水铺装等设施滞蓄雨水减少外排雨水量,并满足以下规定:下规定:1 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调蓄容积不小于建调蓄容积不小于3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1)硬化面积计算方法:)硬化面积计算方法: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非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非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道路、广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道路、广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59深层分析硬化面积硬化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顶)-透水铺装用地面积;透水铺装用地面积;2)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池、具有调蓄空间的景)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池、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以及入渗设观水体、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以及入渗设施,不包括仅低于周边地坪施,不包括仅低于周边地坪50mm的下凹式绿地。的下凹式绿地。注:注:100mm以上深度下凹绿地,大于以上深度下凹绿地,大于100mm容积可计入。容积可计入。60深层分析4.3.1 雨水控制与利用应采取入渗、滞蓄系统;收集回用系统雨水控制与利用应采取入渗、滞蓄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节系统之一或其组合。;调节系统之一或其组合。4.3.8 与建筑相连的下沉庭院的雨水调蓄设施的容积与建筑相连的下沉庭院的雨水调蓄设施的容积应满足应满足50年一遇降雨时其外排雨水量不大于市政管网接纳能力年一遇降雨时其外排雨水量不大于市政管网接纳能力的要求;当与地下交通直接相连时其雨水调蓄容积宜按的要求;当与地下交通直接相连时其雨水调蓄容积宜按100年年一遇一遇24小时降雨量校核。小时降雨量校核。4.5.5 雨水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雨水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4收集利用系统的雨水口应具有截污功能。收集利用系统的雨水口应具有截污功能。当需收集回用时,应采用具有截污功能的环保雨水口;需表示当需收集回用时,应采用具有截污功能的环保雨水口;需表示雨水口设置位置,汇水范围等雨水口设置位置,汇水范围等61深层分析4.7.3调节设施宜布置在汇水面下游,当调节池与雨水收集调节设施宜布置在汇水面下游,当调节池与雨水收集系统的储存池合用时,应分开设置回用容积和调节容积,且池系统的储存池合用时,应分开设置回用容积和调节容积,且池体构造应同时满足回用和调节池的要求。雨水调节池布置形式体构造应同时满足回用和调节池的要求。雨水调节池布置形式宜采用溢流堰式和底部流槽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宜采用溢流堰式和底部流槽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 调节池宜采用重力流自然排空,必要时可用水泵强排。排调节池宜采用重力流自然排空,必要时可用水泵强排。排空时间不应超过空时间不应超过12h,且出水管管径不应超过市政管道排水能,且出水管管径不应超过市政管道排水能力;力;2调节池应设外排雨水溢流口,溢流雨水应采用重力流排出;调节池应设外排雨水溢流口,溢流雨水应采用重力流排出;3应设检查口并便于沉积物的清除。应设检查口并便于沉积物的清除。62深层分析1、设计条件及图示北京某职工住宅项目,计算条件见下表。注:注:1、绿化面积包括:实土绿地和大于、绿化面积包括:实土绿地和大于1.5m的覆土绿地和大于的覆土绿地和大于0.3m的绿化的绿化屋面;屋面;2、透水铺装面积包括:(室外的活动场地、停车位、人行道等的面积、透水铺装面积包括:(室外的活动场地、停车位、人行道等的面积+小于小于1.5m 大于大于0.6m的覆土绿地)的覆土绿地)*0.7;3、硬化面积、硬化面积=硬化屋面面积(此项目为居住区项目),雨水调蓄设施容硬化屋面面积(此项目为居住区项目),雨水调蓄设施容积为积为300m3。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面积(m2)硬化屋面硬化屋面面积面积(m2)硬化面积硬化面积(m2)绿化面积绿化面积(m2)绿地率指绿地率指标面积标面积(m2)透水铺装透水铺装面积面积(m2)下凹绿地下凹绿地面积面积(m2)67168100001000030936208222544210411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63深层分析64深层分析65深层分析66深层分析67深层分析68深层分析2、计算过程以北京市一年一遇、三年一遇和五年一遇的真实雨型进行计算,在2h的降雨历时内,计算雨水调蓄设施每5分钟的进出水流量,进而可绘制出在不同降雨重现期下,2h降雨内的调蓄设施进出水流量过程线。从而可得到削峰效果及峰值延后的计算结果。69深层分析蓝色线蓝色线代表了在2h的降雨历时内,地块区域内产流量过程线,红色红色线线代表了地块区域内雨水先经过下凹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设施等后再溢流产生的雨水流量过程线。根据北京真实雨型,计算场地内每5分钟的进出水流量,进而可绘制出在不同降雨重现期下,2h降雨内的进出水流量过程线。从而可得到削峰效果、峰值延后、峰值流量径流系数的计算结果。一年一遇一年一遇2h2h降雨降雨70深层分析以一年一遇2h降雨为例,蓝色线峰值点流量为1038L/s,出现在20min;红色线峰值点流量为89L/s,出现在115min.峰值延后115-20=95Min;削峰率(1038-89)/1038 100=91%.从而可得到削峰效果及峰值延后的计算结果。峰值流量径流系数89*10000/(9.7*10000/60/5)/67168=0.04(9.7mm为120min内最大降雨厚度(即第20分钟时的降雨厚度)。一年一遇一年一遇2h2h降雨降雨71深层分析三年一遇三年一遇2h2h降雨降雨五年一遇五年一遇2h2h降雨降雨计算结果 下凹绿地下凹10cm;调蓄设施为300 m3。一年一遇2h降雨,场地实际设施削峰率为91%,峰值延后时间为95min;三年一遇2h降雨,场地实际设施削峰率为84%,峰值延后时间为30min;五年一遇2h降雨,场地实际设施削峰率为74%,峰值延后时间为20min;72深层分析3、指标情况雨水径流外排总量:一年一遇2h降雨历时内,场地雨水外排总量为 126m3;三年一遇2h降雨历时内,场地雨水外排总量为 695m3;五年一遇2h降雨历时内,场地雨水外排总量为 958m3;外排水流量径流系数:一年一遇2h降雨,场地外排水峰值流量径流系数为0.04;三年一遇2h降雨,场地外排水峰值流量径流系数为0.08;五年一遇2h降雨,场地外排水峰值流量径流系数为0.12;满足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满足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4的要求。的要求。73深层分析 雨水综合利用率:设下凹绿地均为下凹10cm,下凹绿地本身蓄水空间为1041 m3,透水铺装蓄水空间为1145 m3(铺装面积透水垫层厚度孔隙率),则可计算出该场地内的可接纳降雨量为32.5mm。根据地标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设计降雨量表,可知设计降雨量为32.5mm的设施规模时,可控制大于年总降雨量的85%(查表3.1.1-2),其余雨水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如回用水量能及时用完那么平均年雨水综合利用率最高可为85%。74深层分析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从2014年2月1日实施至今已近10个月。全市范围内普遍按照规范严格执行,部分区县从严执行。如海淀区目前仍参照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而且雨水调蓄设施仅含雨水调蓄池(鼓励设置塑料模块蓄水池)8、执行情况、执行情况75深层分析9、后续工作、后续工作 为加强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水平,更好的帮助和指导广大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理解并正确的使用规范,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配套图集和建筑雨水利用工程应用技术规范的主要编制工作。76深层分析根据2013年12月12日北京标字201316号文关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4城乡规划标准及图集项目立项”的通知,以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进行北京市标准图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编制工作。本图集兼有通用图集及地标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配套图集的功能。77深层分析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由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进行建筑雨水利用工程应用技术规范的编制。该项目是与已颁布实施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配套的施工验收规范。78深层分析谢谢 谢!谢!79深层分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