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意义标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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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认识的意义标准 人文学院 庄威 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 逻辑经验主义者认为,过去时代的哲学 最严重的错误之一就是形而上学的错误, 因为事物的本质“是不能说的,只能显示 在体验中,而认识是与体验无关的”,也 就是说过去的哲学就是要说那不可说的东 西。 在逻辑经验主义看来,哲学“虽然不 是一门科学,却仍然是很有意义的、非常 重要的东西,所以今后可以像以前一样, 被尊为科学的女王。” 那么,哲学不是科 学,它究竟是什么呢? 近代以前各门科学还处在澄清自己的 基本概念的阶段,哲学只是相当于每一门 纯理论的科学研究。当各门科学从它们的 共同的哲学母腹中解放出来时,就表明它 们的某些基本概念的意义已经足够清楚, 可以用来做进一步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了。 而至今仍然被看作哲学分支的某些学科, 如伦理学、美学等,则表明它们仍然没有 掌握足够清楚的基本概念,仍然需要努力 澄清概念和命题的意义。那些已经发展起 来的科学,一旦需要澄清其基本概念的真 正意义,就意味着对该概念的意义的更为 深刻的理解,人们常常会把这一成就归功 于哲 学成就,如爱因斯坦对时间和空间的意义 的探索而导致的物理学革命实际上就是一 项哲学活动。因此,“科学上那些决定性 的、划时代的进步,总归是这一类的进步: 它们意味着对于基本命题意义的一种澄清, 因此只有赋有哲学活动才能的人才能办 到。”石里克: 哲学的转变 ,见洪谦 主编 逻辑经验主义 。石里克在这篇文 章中宣称:“我确信我们正处在哲学上彻 底的最后转变之中,我们确实有理由把哲 学体系间的无结果的争论看成结束了。” 当代哲学的伟大转变的特征是:哲学不是 提供无条件先验原则的知识体系,而是一 种 活动体系。 “哲学就是那种确定或发现命题意义的活动” 哲学和科学的关系就是:“哲学使命题得 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科学研究 的是命题的真理性,哲学研究的是命题的 真正意义。科学内容、灵魂和精神当然离 不开它的命题的真正意义。因此哲学的授 义活动是一切科学知识的开端和归宿。” 这里,“科学知识的开端”并不意味着哲 学为科学提出命题,哲学命题构成科学知 识的基础,而是指哲学给予科学命题意义。 “归宿”也不意味着哲学的授义活动以科 学大厦加上哲学命题的“屋顶”为终点, 而是指哲学的授义活动终止于命题的澄清。 为什么只有在石里克的时代哲学才能有这样的 转变呢?石里克说:“我断言,现代已经掌握了 一些方法,使每一个这样的争论在原则上成为不 必要的;现在主要的只是坚决地应用这些方 法。” 即由弗雷格和罗素创立的现代逻辑的 方法。现代逻辑的发展使哲学家有可能对形而上 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问题作出新的回答。 应用逻辑分析的目的首先在于澄清各门科学 中陈述的认识内容,从而澄清这些陈述中的词语 的意义,明确各种概念之间的形式逻辑联系和认 识论联系。卡尔纳普称之为借助于逻辑分析在经 验科学领域里得到“正面结论”。逻辑分析的另 一个目的是,在形而上学领域里得出结论:“这 个领域里的全部断言陈述都是无意义的。这就做 到了彻底清除形而上学,这是早期的反形而上学 观点还不能做到的。”卡尔纳普称之为逻辑分析 得出的“反面结论”。 无意义的陈述,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情 况。 第一,陈述违反了语言句法。例如, “凯撒是并且”,“是”后面不可能是连 词。 第二,陈述违反了逻辑句法。例如, “凯撒是一个质数。”它不违反语言句法, 但违反了逻辑句法。从逻辑形式上看这个 句子的形式可以表示为“ a是质数”,但是 “凯撒”和“质数”不属于同一词类,所 以用“凯撒”代入“ a”是不合法的。这样带 入的句子没有断定任何东西,不符合逻辑 句法,既不是真命题也不是假命题。 第三,在经验上为虚假的陈述,例如: “ 1939年的昆明有 6个居民。” 第四,在逻辑上矛盾的命题,例如: “ A是偶数并且是质数。” 第五,在一定语境中,一个陈述是不可 理解的。例如: 这个”没有”怎么样? 这个“没有”本身没有着。( 海德格尔) 二、证实主义的意义标准 1.词和句子的意义 一个词或句子的 意义 是什么?一种回答的角 度是,陈述词跟句子的意义就是陈述使用 这个词或句子的规则,也就是陈述证实 (或否证)这个句子的方法。 意义问题:在什么条件下一个语句是有认识 的、有事实的意义的。 证实问题:我们用什么方法能够识别一个语 句是真还是假的。 所以,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真实它的方法。 在逻辑经验主义看来,解决意义问题的最 好方法就是构造逻辑语言,即按照逻辑语 法写出一个陈述的句型,因为这种方法能 对意义的本质提供一种更深刻的见解。 卡尔纳普首先讨论了 词 的意义问题。他指出, 必须首先确定词的句法,即确定词可以出 现的最简单的句型( 基本句子 )。 “石头”这个词的基本句型是“ x是一块石 头”。在此句型中,可以用某个事物类的 名称代入个体变元“ x”,如“这颗金刚石”, “这个苹果”。如果谓词常项“ S”表示 “一块石头”,那么该句子的逻辑形式是 “ S(x)”,读作“ x是 S”. 对于包含该词的基本句子 S(x),它的意义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 ( 1) S(x)可以从什么句子推出来,从 S(x) 又可以推出什么句子?(意义的 *元逻辑表述) ( 2) S(x)在什么条件下被假定为真的,在什么条件下被假定 为假的?(意义的逻辑表述) ( 3) S(x)应该如何证实?(意义的认识论表述) ( 4) S(x)的意义是什么?(意义的哲学表述) 把 x代入一个可观察的词,通过直接观察这个句子的真或假, 就能判定它是否有意义。一个词,特别是作为科学术语的 词,其意义通常是用构造定义的方法来确定。例如,“节 肢类”就是具有分节的身体和有关节的腿的动物,这个这 个词的基本句型就是“事物 x是一个节肢类”。这个定义 规定了:这一句型的句子可以从“ x是个动物”、“ x有分 节的身体”、“ x有有关节的腿”这组句子退出来,反过 来,这一组句子也可以从上述基本句子推出来。 *元逻辑是关于形式逻辑系统的形式性质的研究 这一组句子都是 观察句子 或记录句子。通过 这些对于“节肢类”的基本句子的可推性 的规定(即对于真值条件、证实方法和意 义的规定),就确定了这一词的意义。这 种通过把一个词规约为另一些词,最后规 约为出现在“观察句子”或“记录句子” 里的词,使这个词获得意义的方法,称作 规约定义。(参见卡尔纳普 通过语言的 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 见洪谦主编 逻 辑经验主义 )。 有一部分词是通过“实指定义”获得意义的,所谓 实指定义就是用一个指明某个词的实际用法的行 动来解释这个词。 通过以上分析卡尔纳普得出结论:令 a为任何词, S(a)为出现这个词的基本句子,读作“ a是 S”。那 么, a有意义的充要条件可以用以下任何一种陈述 表述: ( 1)已知关于 a的经验 ( 2)已知规定了“ S(a)”可以从一些什么记录句子 对出来。 ( 3)“ S(a)”的真值条件确定了。 ( 4)已知“ S(a)”的证实方法。 以上四种表述是同一个意思。任何一个词是否有意 义就看它是否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卡尔纳普得出 形而上学的词没有意义。 例如形而上学的术语“本原”。它的原始意 义是“开端”,即时间上在先。但是形而 上学家却剥夺了“本原”的原始意义,把 它理解为“形而上学方面在先”,可是 “形而上学方面”是没有标准的。当他们 回答:“ x是 y的本原”这个基本句型的真 值条件时,往往用“ y起于 x”,” y的存在依 赖于 x的存在”,“ y由于 x而存在”等模糊 不清的词,我们被告知他们的意思并不指 可以凭借经验观察到的关系。类似地, “理念”“绝对”“无条件”“无 限”“非有”“物自体”“绝对精 神”“本质”“自我”“非我”等都是没 有意义的术语。 句子的意义标准是什么呢?符合语法句法, 又符合逻辑句法。有意义的命题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分析命题,其真实性仅由形式来 确定的命题,逻辑公式和数学公式属于这 一类。分析命题又分为重言式和矛盾式, 重言式是永真式,“如果 p那么 p”S1,同语 反复;矛盾式“ p并且非 p”S2,永假式。第 二类是综合命题,其真实性由经验确定, 包括真或假的陈述。凯撒是一位将军 S3, 凯撒不是一位将军 S4。 康德的分析命题不包括矛盾式。石里克按照 康德的意思使用分析命题。那么会造成混 乱,无法区分有意义和无意义的句子。 形而上学句子既不产生分析命题,也不产生经 验陈述,因而形而上学知识没有意义。 2.可证实性、可检验性与可确证性 如上所述,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 法,“证实”的要求是很强的,一个语句的真被 证实了是指它被决定性地、最后地确定为真。按 照这个要求,那么,从来没有任何语句是可证实 的。所以,石里克辩解道:我们说“有可以证实 的命题才有意义”时,并不是说“只有得到证实 的命题 。”而是指“可证实性 ( verifiability)”,意思是 证实的可能性 。那么, 证实的可能性意味着什么? 石里克的回答是可证实性不意味着“此时此 地可以证实,更不意味着现在得到证实”。而是 指“经验的可能性”和“逻辑的可能性”。经验 的可能性是指同自然规律不矛盾,或者与自然规 律相容。例如,我能举起这本书吗?肯定可以! 我能举起这张桌子吗?可以。我能举起这辆汽车 吗?不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根据经验,经 验的可能性是不确定的,可能和不可能之间没有 绝对的界限,只有可能性的程度。逻辑的可能性 是指表述事实或过程的句子符合逻辑语法(如上 所述)。逻辑上的不可能性是指我们所使用的词 的定义和使用那些词的方式之间存在矛盾,即不 符合逻辑语法。“逻辑上可能证实和逻辑上不可 能证实之间的分界是绝对清楚明白的;意义和无 意义之间没有什么逐步的过渡。”石里克: 意 义和证实 。 卡尔纳普细化了石里克的“证实”概念,他 认为 我们只能越来越确实地验证一个语句。 因此我们谈到的将是确证问题而不是证实 问题。他区分了一个语句的检验和它的确 证,区分出可检验 testable和可确证 confirmable,可检验比可确证的要求强, 如果我们知道什么样的程序的观察就能确 证(或否证)一个语句,但不知道安排这 种观察的方法,即使这个语句还没有得到 证实,这个语句也许是可确证的却不是可 检验的。对于一个有意义的 经验陈述而言, 可确证性实际上意味着至少潜在地能够用 经验证据来检验。 3.认识意义标准及其逻辑方法上的局限性 证实和证伪是理论检验的两个方面,证伪命 题 S就是证实命题 S的否定。所以在逻辑经验主义 者看来一个句子的意义就在于证实或证伪它的方 法。一个句子的意义标准的一条基本原则是: 一 个句子做出认识上有意义的断定,因而可以说它 是真的或假的,当且仅当,或者 (1)它是分析的或 矛盾的 在这种情况人们说它有纯逻辑的意义, 或者( 2)它是能够,至少潜在地用经验证据来检 验的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说它有意义。 亨普尔: 经验主义的认识论意义标准 。但是,对于一 个经验上有意义的句子,无论是可证实的方法还 是可证伪性的方法都是有局限性的。 亨佩尔 Hempel把逻辑经验主义认识意义判据 的恰当性的一个必要条件表述为: (A)如果按照一条给定的认识意义判据,句子 N无意义,那么句子 N在其中作为不定成分 的一切真值函项 truth function复合句也无意 义。 那么由 A可以产生两个子要求: (A1)如果按一条给定的认识意义标准,句子 S 无意义,那么它的否定句 S也无意义。 (A2)如果按一条给定的认识意义标准,句子 N 无意义,那么任何合取句子 N S和任何析 取句子 N S也无意义,无论 S是否有意义。 那么根据原则上可证实性要求,一个句子是经验上 有意义的,当且仅当,它不是分析的,而且它能 够或者至少原则上能够用观察证据证实。借助于 观察句的概念,把有穷观察句的集合表示为: O1, O2, O n, 我们可以把这条要求改为句子 S有经验意义,当且 仅当, S不是分析的,而且 O1, O2, O n S 然而,这条要求却有两个严重的缺陷: ( 1)全称句子都无意义。因为全称句子都不能从 O1, O2, O n演绎出来,这样,表达普遍 规律的科学理论的句子都落入无意义的句子。 但是, (2)全称句子的否定句是个存在句子是 可以从 O1, O2, O n演绎出来的, 因而是有意义的,但却违反了条( A1)。 又,按照原则上完全可证伪性要求,句 子 S有经验意义,当且仅当, S不是分析的, 而且 O1, O2, O n S可以成立。 然而,同理: ( 3)存在句子无意义。因为存在句子的否定 是个全称句子,全称句子不能从 O1, O2, O n 演绎出来。但是, ( 4)全称句子的否定是个存在句子,是可以 从 O1, O2, O n 演绎出来的,因而 是有意义的,但却违反了条件( A1)。 以上的可证实性和完全可证伪性要求的 缺陷体现出的是全称句子和存在句子在证 实和证伪中逻辑上的不对称性,即一个单 称陈述可以从形式上证伪一个全称陈述, 但是无论多少个单称陈述都不能从形式上 证实一个全称陈述。反之,一个单称陈述 可以从形式上证实一个存在陈述,但是, 无论多少(只要不是全部)单称陈述都不 能从形式上证伪一个存在陈述。这引出来 的问题就是:逻辑经验主义该如何为它在 证实中所使用的归纳法辩护的问题。 卡尔纳普关于证实一个词的意义的方法 可定义 方法也会遭到困难。可定义性要求,即一个有经 验意义的词必须能用观察词项(指示着某种可观 察特征的词项)给出显定义。但是,如亨佩尔指 出的:“这条标准看上去倒是完全符合操作主义 的格言:经验科学的一切有意义的词项都一定要 用操作定义引进。然而,可定义性要求是太过狭 隘了,因为,科学议论乃至前科学议论的许多重 要词项并不能用观察词项给出显性定义。”如果 放宽“可规约性要求”把每个有经验意义的词项 界定为能够在观察词项的基础上通过规约句链条 引进,虽然可以避免一些问题,但是规约句似乎 并没有拿出一种恰当手段来引进高级科学理论中 占据中心地位的词项。这个问题涉及理论的结构 问题、观察陈述和理论陈述关系的问题。 三、来自证伪主义的驳难 逻辑经验主义提出意义标准的目的在于澄清 科学概念,清除全部形而上学陈述,所以,波普 ( Popper)把意义标准也看作是科学与形而上学 的划界标准。然而,他认为这个划界是不成功的。 原因在于,证实主义 (verificism)关于 ” 含义 ” 或 “ 意义 ” (或者可证实性或归纳的可确证性等) 的概念不适合于分界,因为形而上学尽管不是科 学,却不一定没有意义。不管怎样用有没有意义 来分界,都会使界限同时既太窄又太宽:这样的 分界会违反它本来的一切意图和声明,连科学理 论也会因为无意义而被排除,同时却又无法排除 那种被称为 “ 理性神学 ” 的形而上学。 波普: 猜想与反驳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6年 版, p.361。 第一,逻辑经验主义的可检验性标准,不能 在科学和形而上学之间划出一道明确的界 限。科学和神话的距离有时没有那么大。 第二,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一陈述是可 检验的,被判定为科学命题,但其否定却 不可检验,所以这一命题又只能算作无意 义的陈述。例如,全称陈述不可检验,因 而无意义,但是它的否定可检验,是有意 义的,但科学定律以一种全称命题的姿态 出现那么就都是无意义的了。又如:“存 在一种永动机”无意义,但是其否定“不 存在任何永动机”有意义。又:“存在一 条海蛇”无意义“有一条海蛇在英国博物 馆”有意义,这表明孤立的存在句子没有 意义。可见把可检验性作为意义标准会引 起混乱。 第三,卡尔纳普关于词和陈述的有意义的可规约性 要求,提出了和亨佩尔类似的批评:“这一标准 把所有科学理论(或自然规律)都排除在意义领 域之外,因为它们一点也不比所谓形而上学假命 题更能还原为观察记录。”另外,波普尔认为可 归约性要求的词的“意义”实际上是由它们所命 名的事物的一览表或细目所规定的,他称这种方 式为“枚举定义”,而逻辑经验主义的可归约性 实际要求整个科学语言都以这种枚举语言的形态 出现,科学句子的真伪只需要我们对照其中出现 的词的意义便可以得出,这表明了科学语言将是 完全的分析语言。但实际上,任何科学语言,尤 其是用科学语言表达的假说,都必须包含外延不 确定的无论定义过还是没有定义过的普遍概念。 这表明分析性的枚举语言不可能是科学语言。 实际上波普尔指出证实主义的意义标准有问 题,要证明一个陈述有没有意义是要证明许多东 西的,他认为:“对一个陈述本来无意义的证明 必须对每一种前后一贯的语言都有效,而不仅仅 对每一种可以满足经验科学的语言有效。”波普 不认为认识的意义标准问题是一个好问题。 波普的二、三点批评实际也是对归纳法的局 限性、以及归纳法和确证问题的讨论。第一点波 普实际上引入了科学的起源和发现问题,在他看 来认识论、科学发现的逻辑和科学方法是同一个 东西,折合我们之前谈到的维也纳学派不处理科 学发现问题之处理科学理论的检验和规范问题是 不同的。波普希望建立指导科学家进行研究或发 现的方法论规则或规范。 四、理论的本体论 ontology承诺 关于认识意义标准是否能够将形而上学从哲 学中排除出去的问题,奎因给出了更为深入的分 析。 尽管奎因也认为哲学的任务是对科学语言做 逻辑分析,但他不同意逻辑经验主义把逻辑分析 的作用看成是从哲学中排除形而上学,因为“一 个人如果把关于这个问题的陈述看作是真的,那 么他就必定把它看作平凡的真理。一个人的本体 论对于他用以解释所有经验,乃至最平常的经验 的概念结构而言是基本的。”在他看来,这就是 形而上学种叫做本体论的那个部分的特征。所以 哲学家的任务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科学语言的逻辑 分析揭示或澄清其本体论立场。 1.两种不同的本体论问题 奎因把本体论问题简单地表述为“何物存在” 的问题,并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本体论问题,一种 是:什么东西实际存在,这是关于本体论事实陈 述( the ontological state of fairs)的问题;另一 种是:某个陈述或学说说什么东西存在,这是关 于使用一种话语中的本体论承诺( the ontological commitment of a discourse)的问题。前一种本 体论不依赖于人们对语言的使用,而后一种本体 论则依赖于对语言的使用。对于什么东西实际存 在的本体论问题我们总会陷入一种困难,即我们 只能认为“某物存在”,假设你说“某物不存在” 那你便意味着“至少存在一物,它是不存在的”, 否则不存在的东西是什么呢?所以奎因认为只有 在第二中本体论层面上才能澄清一个理论或学说 的本体论承诺是什么。即第一种本体论的困难直 接把我们引导向了第二种本体论:一个理论的语 言结构是通过什么方式承诺何物存在的。 2.单独名词不承担本体论承诺 有哲学家认为一个单独词项是对某物的 命名,如“飞马”,既然使用这个词就是 用以谈论某个东西的,即使不是指实存的 东西( existence),也可以指潜存的东西 ( subsistance)。甚至对于含有矛盾的短 语“圆的方”,也可以预设它所指的对象 的存在。如何清除这种不预设有一个单独 名词命名的对象就不能说这个单独名词是 无意义的古谬见呢?奎因认为罗素的摹状 词理论( description)能消除这种缪见。根 据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一个摹状词组自身 不具有意义,具有意义的是摹状词组出现 在其词语表达式中的每个命题。 例如,“飞马”就是一个摹状词,可以改写为“被 柏勒洛丰”捕获的那匹有翼的马”,这样,“飞 马存在”的陈述可以分析为: ( 1)“有个东西是而且没有别的东西是柏勒洛丰捕 获的,并且这个东西是马,并且是有翼的。” 那么对应第一种本体论(什么东西实际存在)的陈 述可以分析为对句 (1)的否定,即 ( 2)“或者每一个东西都不是或者两个或更多的东 西是柏勒洛丰捕获的,或者这个东西不是吗,或 者不是有翼的。” 可见,单独词项没有承担本体论承诺,这个 承诺转移给了摹状词组。这样一来在不预先假设 某种意义上飞马存在,也能说飞马不存在了。 3.谓词不承担本体论承诺 有些哲学家认为人们在使用谓词例如 “红”时,就意味着承认在各种个别事物 如“房屋”、“玫瑰花”、“日落”之外 存在着诸如“红性”之类的共同属性。奎 因认为谓词“红的”“ 是红的”不能 给任何个别事物 命名 ,因而不可能存在一 个单个共相实体(即红本身),与单独名 词一样“我们能够使用一般的语词,例如 谓词,而无须承认它们是抽象实体的名 字。”所以谓词也不承担本体论承诺。 4.本体论承诺的承担者:存在就是作为一个 变元的值。 奎因说:“实质上使我们能卷入本体论承诺 的唯一途径是:通过约束变项的使用”。 变项是没有确定真值的代词,约束变项是 指被量词约束的变项,用符号表示就是 “ x ”,意思是“有个东西”“至少有一个 东西”“有些东西”;“ x ”,意思是 “没有一个东西”;” x”,表示“所有东 西”。被带入的变项所指的事物就是变项 的值,变项所指涉的一类事物是变项的值 域,值域规定了变项的取值范围。如果肯 定了有一类事物就是选择了一种本体论承 诺。 “有个东西”、“没有一个东西”、“所有东西”这些量化变 项都涉及我们整个本体论,不管它是什么样的本体论;我 们确信一种特殊的本体论假设,当且仅当,为了使我们的 一个断定为真,所假设的东西必须在变项的值域内。 当我们说“有个大于一百万的素数”就是说“有一个 东西是素数并且是大于一百万的”,这就承诺了“数”这 个抽象实体的存在。古典数学就卷入到对“数”这个抽象 实体的本体论作出的承诺之中。 *关于“数” 逻辑主义 允许用约束变项指称已知和未知的实 体,可观察实体和抽象实体,承诺的是实在论的认识观, 主张共相或抽象物独立于人的心智而存在。 直觉主义 认为 类是被构造出来而不是被发现的,抽象物只有预先被构造 出来指称某些个体时约束变项才能指称它们,直觉主义实 际主张概念论的认识论,认为共相是由人的心智造出来的。 形式主义 把数学当作无意义但是有效用的符号游戏,符号 和符号规则本身没有客观基础,只是数学家解决问题的工 具,只是一种唯名论的认识观,反对抽象物的存在也反对 概念论的心智的创造意义上承认抽象物存在的观点。这种 分歧是关于约束变项所指涉实体范围的意见分歧。 总之,“存在就是作为一个变项的值”或“存在就是 约束变项的值”(苏珊 哈克),这个语义学的公式被奎 因用来判定一个陈述或学说作了怎样的本体论承诺的标准, 他说: 在本体论方面,我们注意约束变项不是为了知道什 么东西存在,而是为了知道我们或别人的某个陈述或学说 说什么东西存在;这几乎完全是同语言有关的问题。而什 么东西存在的问题是另一个问题。 这实际上把本体论承诺 的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 但是这个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并没有解决在冲突的本体 论中如何选择的问题。奎因强调“宽容原则”和“实验精 神”来解决。“宽容原则”实际上是卡尔那普在 语言的 逻辑句法 一书中提出的,即在逻辑上无道德可言,每个 人都可以随意建立自己的逻辑,即他的形式语言的自由。 既然本体论承诺的问题可以归结为语言选择的问题,那么 解决本体论问题可以像科学理论系统选择概念体系那样, 选择哪种概念系统或语言结构,就看它是否能够作为更有 效根据过去的经验预测未来经验的工具。这就是“实验精 神”。 “对任何科学理论体系的采用再多大程度上 可以说是语言问题,那么,对一种本体论 的采用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说是语言问 题”。 五、认识意义标准的哲学价值 奎因关于理论的本体论承诺的观点的论证无可反驳。 科学被归结到语言层面,而语言层面按照变项引入意味着 进行了本体论承诺已经必然带有形而上学因素,那么,即 使忽略逻辑经验主义认识的意义标准在方法上的困难,也 难以把形而上学从哲学中清除。但是要注意这些逻辑经验 主义的批评者不是出于维护形而上学而是出于对科学的关 心而做出批评的。事实上,卡尔那普提出“宽容原则”已 经意味着逻辑经验主义者放弃了他们的意义标准,因为每 个人都有创造其自己的语言形式的自由,而一种语言表达 是否恰当,取决于这种表述所属的语言的规则,语言系统 的多样性和规则性往往会使得某个陈述在一个一贯的语言 系统中是有意义的,而根据另一个系统的规则则是无意义 的,因而统一的认识意义标准成为不可能,证实的立场无 法说明意义问题以及科学立场上的意义问题。 尽管认识的意义标准被归于语言哲学的 范围,而未在科学哲学中进一步研究,但 是,由意义标准引申出来或与它相关的关 于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科学理论的 结构问题、归纳与确证的关系问题等在科 学哲学中引起了长期而广泛的激烈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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