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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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基础篇,2,序:安全生产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也关系到公司的和谐、稳定发展,加入公司后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自律,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丝毫松懈麻痹思想,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欢迎加入,3,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招收、新调入、转岗的员工,来公司中长期培训的人员或其他人员所进行的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工段)级安全教育及班组级安全教育,被教育人员须按程序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录用、上岗。,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4,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流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5,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生技处,本部门,班 组,生 技 处,本 部 门,班 组,企 管 办,转岗员工,实习、培 训等人员,领取人事聘用、调动通知和三级教育表、安全手册等资料。,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转入所在部门。,接受本部门的部门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部门转入班组。,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将教育资料交生技处,领取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及岗位劳护用品。,流 程 图,企 管 办,6,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公司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主要法规标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生产工艺流程、职业危害和劳动防护;公司危险危害点和预防措施;集团及公司典型事故案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公司安全教育,7,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部门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生产性质、特点及基本安全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危险部位及有关防灾救护知识;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伤事故介绍。,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部门安全教育,8,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班组工作任务、性质及基本安全要求;有关设备、设施的性能、安全特点及防护装置的作用与完好要求;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措施;同类岗位工伤事故介绍,吸取教训;有关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及保管知识;工作场所清洁卫生要求;其它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三级安全教育内容-班组安全教育,9,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转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侧重于新部门、新岗位介绍,与新岗位衔接岗位的危险危害、工艺对比、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本岗位安全制度规程等等。,转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10,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生技处会同人事培训部门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门会同生技处安全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所在班组班组长会同部门负责人进行 。,11,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有关要求:,岗位员工须按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及流程认真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每级安全教育后进行书面测试验证,安全教育开展不规范或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下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将材料交生技处,由生技处审核后发放合格证书及岗位劳护用品,方可正式上岗。,12,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安全在我心中 生命在我手中,安全操作规程,13,常识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14,安全生产:指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 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 安全技术:为防止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观点、方法,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从而在技术上、设备上、个人防护上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保护等方面在法律、组织、制度技术、设备教育上所采取的一系列的综合措施。,安全生产常识基本概念,15,安全事故:指人们在有目的地进行生产劳动中突然发生意外事件,迫使生产暂时停止或人员受到伤害。事故是生产实践异常的突变。 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 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规范、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日。 责任事故: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 非责任事故: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安全生产常识基本概念,16,安全生产常识应知应会,1、我国第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6月29日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 。 2、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我国目前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4、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安全检查主要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措施、查领导 。 6、安全检查的形式有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和夜间检查 。 7、反“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7,安全生产常识应知应会,8、我国安全电压有:42V、36V、24V、12V四种。 9、触电有1、单项触电;2、两项触电;3、跨步电压触电几种形式 10、人体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男性为9毫安,女性为6毫安。电流为50毫安时,将危及人的生命,称为致死电流。 11、焊工作业时氧气、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无条件也不准少于5米,并要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米。 12、2米以上检修(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后方可作业,必要时可设置安全网、安全绳 。 13、高空作业的“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4、生产作业现场“五口”安全指楼梯口、平台口、预留孔口、井架口、门窗口。 15、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安全行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18,安全生产常识不安全行为,19,安全生产常识不安全状态,20,安全生产常识工作原则,1、双管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四全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产责任。 3、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追究责任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1,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标示,安全色是用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作用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 注意安全,以防发生事故。 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对比色为白、黑色。,22,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标示,红色: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奋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即红色的注目性非常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其表示危险、禁止和紧急停止的信号。 蓝色:蓝色的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都不太好,但与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错,特别是太阳光直射的情况下较明显,因而被选用为指令标志的颜色。 黄色: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黄色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被选用为警告色。 绿色: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如: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23,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标示,(1)禁止标志 含义是禁止人们产生不安全 行为。 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圆形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禁止吸烟,24,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标示,(2)警告标志 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 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 的危险。 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三角形边框及图形符号为 黑色,衬底为黄色。,25,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标示,(3)指令标志 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 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色为蓝色。,26,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标示,(4)提示标志 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 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色为绿色。,紧急出口,27,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常见突发事故之一火灾。燃烧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1、可燃物。2、助燃物。3、着火点。,火灾分为A、B、C、D四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28,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灭火的基本方法: 一、冷却灭火法: 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冷却灭火法是灭火的一种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灭火剂冷却降温灭火。灭火剂在灭火过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这种方法属于物理灭火方法 二、隔离灭火法: 将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移开或与正在燃烧的物质隔离,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 1、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3、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 4、拆除与火源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29,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灭火的基本方法: 三、窒息灭火法: 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气体等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具体方法是: 1、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 2、喷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 3、用水蒸气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 4、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 5、将不燃气体或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燃烧物上。,30,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哪“四有”有防火负责人、有防火安全制度、有义务消防员、有消防器材。灭火器主要有:1、泡沫灭火机。2、酸碱灭火机。3、二氧化碳灭火机。4、干粉灭火机。5、四氯化炭灭火机。6、1211灭火机 。,手提灭火器是我们最常见到的灭火器,也是我们最有可能使用的灭火器,使用方法:“一提二拔三喷”。,31,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常见突发事故之二机械伤害。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应急电话号码: 火灾:119; 交通事故:122; 治安刑事案件:110; 医疗救护:120 。,32,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认真学习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参与预案的演练活动,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33,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篇,3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宪法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所做的规定: 第42条:“中化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 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培训。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 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48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任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得与这三项原则相适。,3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52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53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 第56条 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四章为“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的规定。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 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38、36条规定的,经劳动行 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协商后可 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3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56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和义务。,3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七章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方面的条款。 主要内容如下: 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 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 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61条规定:“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 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 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65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注: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 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批评、检举及控告权:“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拒绝危险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项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4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47,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于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48,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49,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50,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还有(法律上未规定,但南通市须提交的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两人以上证明、身份证、事故报表(有的无)、交通事故的须有上下班时间及路线证明、交警责任认定书;报销费用的须病历卡(非医保)及有效票据。,51,其他法律法规,其他常用法律法规还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司安全管理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54,第一部分 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安委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 公司设立由总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生技处是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常设机构。 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担任副主任,安委会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安全、治安主管组成。,55,第一部分 公司安全管理体系,56,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摘录: 4 管理规定 4.1现场任何涉及带电设备的检修或维护作业,以及受系统设备运转影响的设备如磨内、收尘、大型风机管道内等设备内部检查或检修作业,都必须办理停送电手续,即作业前申请停电手续,作业完毕或试机申请送电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一支笔”原则。 4.2 停送电“一支笔”原则:即停电申请人、送电申请人是同一人;停电审批人、送电审批人是同一人,同一日同一生产系统停送电审批管理只允许一人,且审批人是公司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机电工段电气负责人;停送电操作人员(机电工段电仪工)严格按操作票(符合停送电管理办法程序的停送电申请单)执行。,57,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4.3 如涉及到两班或两班以上连续对同一项目检修时,换班时需进行项目交接,原停电申请人要将操作票传递给接班检修负责人,并签注说明,检修结束后须携带有工段负责人签字的操作票办理送电。若操作票丢失,须工段负责人现场检查并确认后由当班班长代办。 4.4 同一台设备几个检修组(项目)作业时必须各自独立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搭车作业或简化手续,没有办理停送电手续的,一律视为设备没有停送电;一旦办理停电手续后,申请送电必须几个作业组(项目)停送电申请人进行会签。 5 申请停送电程序 5.1 申请停电及审批、操作程序 5.1.1 申请人在停电前对所检修、维护的设备名称及代号进行核实,防止错停或误停。,58,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5.1.2 申请人办理停电申请手续,须填写清楚停电设备名称、代号和检修维护内容,并在申请单上签名,申请单一式三联内容必须一致、不得涂改,如涂改视为无效。 5.1.3 停送电审批人对所停设备进行核实,无误后审批,并做好登记手续。 5.1.4 操作人员接到停电申请时,要确认停电申请单上设备名称、代号与控制柜代号进行核对,如有误必须由申请人重新核实、申请,无误后进行停电操作并验电,确认无电后,悬挂警示牌,停电后要在申请单操作栏签名。 5.1.7 任何停电作业,都应严格遵照操作票的要求进行。应采取停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装设遮栏、悬挂警示牌等步骤,以确保人身安全。,59,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摘录: 3 有关释义 危险作业:指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4 危险作业范围 4.1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范围: 4.1.1 高处作业; 4.1.2 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4.1.3 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1.4 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斗提垮链抢修的作业; 4.1.5 带电作业; 4.1.6 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磨内作业、清库通库等); 4.1.7 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4.1.8 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4.1.9 其它危险作业。,60,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4.2公司危险作业分类: A类危险作业:指进入高危环境,危险性极大的作业:有爆炸危险的作业;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带电作业;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B类危险作业:指进入高危环境,危险性较大的清仓、清库作业,较大设备内部检修以及特殊或特级高处作业和轻质屋面作业。 C类危险作业:指进入高危环境,危险性大的磨内、磨机上方作业、清堵作业以及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高处作业)。,61,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5 危险作业的审批 5.1凡属危险作业必须在作业前进行审批,严禁未办理审批手续便进行危险作业。 5.2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按以下程序经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不得越级审批: A类危险作业由作业部门填写审批单,分别报公司安全员、生技处、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B类危险作业由作业部门填写审批单,报公司安全员、生技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C类危险作业由作业部门填写审批单,报公司安全员审核、生技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62,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实施细则摘录: 3 定义和分类 本实施细则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保护用品。 3.1 劳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大劳保和小劳保)和特殊作业使用的劳护用品(特种劳保)。 4 职责 4.1生技处是公司劳护用品日常管理的执行部门,负责根据公司岗位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劳护用品发放标准及日常管理,负责一般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参与和监督劳护用品进厂的质量验收和使用跟踪管理。 4.2供应处负责劳护用品用料计划的核库、采购计划的编制和使用跟踪管理,负责劳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负责委托采购劳保的落实、与供应部协调好统购劳保的采购和质量控制。(仓库管理),63,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4.3供应处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劳保用品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三证” (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4.4生产工段负责劳护用品的领用和日常规范使用管理。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4.5 企管办、财务处参与劳护用品的使用督查管理和帐务管理。,64,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注意事项: 发放标准:制度附表 发放周期:制度附表 以旧换新:离职 规范配戴: 日常保管:,65,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委会、月度安全例会、班组周会、班前会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岗位员工“四全”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环保检查与整改制度: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 消防管理实施细则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 、食品卫生事件类 、治安保卫事件类,66,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一、有关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67,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二、职业病特点 职业病是由职业病有害因素引起的。 职业病危害后果是远期的。 职业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是人祸。 职业病难以治疗的,但是可以预防。 职业病不仅是一个疾病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经济问题。 对职业病危害不采取有效措施,必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68,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三、公司职业危害来源(1),水泥厂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为噪声和粉尘,员工必须按要求穿戴劳护用品,并尽量减少在职业危害环境中的停留时间。 一、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机体长期吸入能引起以肺部纤维化改变为主的尘肺。粉尘的理化特性、浓度及机体的暴露时间是影响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 1、粉尘的组成 粉尘的化学成分决定着粉尘对机体损害的性质,如吸入含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可引起矽肺;吸入石棉尘,可引起石棉肺及间皮瘤,吸入含铅、锰尘,又可引起相应的铅中毒及锰中毒。 粉尘浓度是单位体积空气中的粉尘量,单位用(mg/m3)表示。尘肺的发展、发病率和病死率与粉尘浓度有密切关系。 2、粉尘的分散度 分散度是指物质分散的程度。以粉尘粒径大小(m)的数量组成百分比来表示。粒径小的颗粒愈多,分散度愈高,反之,则分散度低。粉尘的分散度与其在呼吸道中的阻留有关。粒径在12m左右的粉尘,可较长时间的悬浮在空气中,被机体吸入机会也更大,危害性相对大。粒径小于15m的粉尘颗粒称为可吸入性粉尘,直径小于5m的粉尘颗粒称为呼吸性粉尘,多可达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区。 3、粉尘的浓度 粉尘浓度是单位体积空气中的粉尘量,单位用(mg/m3)表示。尘肺的发展、发病率和病死率与粉尘浓度有密切关系。,69,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三、公司职业危害来源(2),二、噪声 按噪声产生的机理,噪声源可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电机产生的电磁噪声、燃烧声和振动声。就水泥厂而言,在生产过程中其物料磨机和水泥磨机、破碎机等工作时产生机械噪声;风机工作时产生空气动力噪声;电机工作时产生的电磁噪声;皮带输送时产生的摩擦声等。水泥厂噪声来源主要有: 1、皮带输送机在运动中和转动件的摩擦声,机械转动时产生的机械声。 2、水泥粉磨机中的球体和球体产生的碰撞声,球体和磨机罐体碰撞产生的碰撞声,机械转动声等。 3、空气输送斜槽所产生的声音,主要为高压罗茨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和机械转动噪声。 4、袋式除尘器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脉冲反冲时脉冲阀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 5、空压机所产生的机械声和空气动力噪声,70,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三、公司职业危害来源(3),从现场分析,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噪声源在于水泥粉磨机、空压机、高压罗茨风机,除尘风机、除尘脉冲阀、斗提机、皮带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等所产生的噪声。 噪声具有声源点固定,声源种类复杂、声源分布广等特点,经研究证实,人在较强的噪声环境中,随着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人的健康将会受到影响,容易导致神经衰弱症状、职业性噪声聋、高频听力损伤等疾病;还会导致肠胃功能紊乱,如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呕心呕吐等;易患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和高血压;噪声对视觉器官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如会导致眼痛、视力减退、眼花等疾病。,71,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四、公司职业危害预防,预防措施,1、改善作业现场环境及增设防护设施。 2、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主要防护措施。,噪声和粉尘,72,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四、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1),1、防护帽 用于防止意外重物堕落或飞击损伤头部和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多用聚乙烯等制成。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视工种组合使用,如电焊工安全防护帽等。 2、防护服 主要有防热(非调节和空气调节两种),防止化学污染服,防止化学污染物质损伤皮肤或经皮进入体内作用。 3、防护眼睛和面罩 主要防护眼睛和面部受电磁波(紫外线、红外线、微波等)辐射 。粉尘、烟尘、金属和沙石及化学溶液溅射等损伤。,73,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四、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防护眼睛的柜架常用柔韧且能顺应脸型的塑料或橡胶制成。 可有两类: (1)、反射性防护镜片 (2)、吸收性防护镜片 面罩有三类: (1)、防护固体稍末和化学溶液溅射入眼和损伤面部的面罩 (2)、防热面罩 (3)、电焊工用面罩,74,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四、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3),4、呼吸防护器 根据结构和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净化式)和隔离式(供气式) 两大类。 (1)、过滤式(净化)呼吸防护器 机械过滤式-防粉尘、烟、雾,常见的防尘口罩 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组成有滤合与空气接触过滤 (2)、隔离式(供气)式呼吸防护器 自带式-防毒面具(罩)自带空气瓶供呼吸不与现场 空气接触。 外界输入式-防毒面具(罩)通过蛇管由场外供氧。,75,第三部分 职业健康防护,四、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4),5、防噪用具 耳塞-插入外面道一种栓塞。 耳罩-覆盖双耳,隔离减少骨导 防噪声帽盔-覆盖全头,防止气导、骨导 6、皮肤防护用品 主要是指防护手、臂皮肤污染的手套和膏膜,与污染源洗除剂 (1)手套-各种材料均有,要看接触物来选用。 (2)防护膏膜-如手套防 操作的工种,常用膏膜防护污染 (3)污染洗除剂-如有时用了手套或膏膜仍有污染,则使用 专用的洗除剂,洗除污染物或油剂。,76,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安全文明守则A 1、 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本守则规定。 2、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切实落实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以“三不伤害”为工作准则,深入开展反“三违”安全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操作)安全规程,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 3、严格执行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卫生检查、安全例会制度。新进人员未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4、内部员工转岗,必须进行转岗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短裤、高跟鞋、带小孩,上班前不准喝酒。 6、在生产作业和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打闹嬉戏、看书看报、睡觉、闲谈、串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下班后要有足够的时间休息,保证必要的工作精力,防止当班发生安全事故。,77,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安全文明守则B 7、要坚持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做到“一讲二查三遵守”,即“一讲”:班前会上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结合当班作业任务布置安全工作;“二查”:查不安全行为,查劳保用品是否正确穿戴;“三遵守”:作业中遵守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要爱护劳保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岗位或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9、公司要害部位、危险场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进入。变电所、中控室、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10、工作现场必须按“6S”(整顿、整理、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要求规范管理。 11、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隐患自查整改记录,无条件处理的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方可进行生产,同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要把事故苗头当作事故处理,坚持“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严格要求。 12、作业现场安全设施要保证轴有套、轮有罩、沟(坑)有盖板,平台、楼梯有栏杆,各类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因检修等特殊需要而临时拆除防护设施的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并挂安全警示标志,检修结束必须立即恢复。,78,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安全文明守则C 13、公司所有人员要具备安全防护意识,进入生产现场应注意周围安全标志和环境特点。不得随意拆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或挪做它用。 14、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通过安全主管部门的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5、岗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和识别各类报警声、光信号。 16、启动设备之前要进行检查确认,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启动。机动车辆行驶前必须进行状况检查,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 17、定期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检修,检修时应该切断设备电源开关,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并将现场控制盒打至检修位置。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谁检修谁申请(停、送电必须是同一人申请),操作前再确认的原则,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18、进入磨、库、仓、管道等内部,必须使用低压照明;作业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在磨内、仓内、设备内部,外部要有专人监护;清仓、清库作业,必须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坚持从上向下作业,严禁反向捅料,高危作业时安全员要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79,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安全文明守则D 19、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程,对电气设备加强管理,做到防尘、防潮、防鼠害、防意外触电。 20、未经专业部门同意,不准搭接临时电气线路。经批准的临时线路,使用后必须及时拆除。办公或工作场所及职工宿舍未经批准办证,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21、要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责职,不得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设备,或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作业。使用和维修设备,必须首先熟悉其性能、内部结构、安全事项。 22、禁止在危险场所休息、停留(如危险品存放点、可能运行的设备和车辆旁、吊装作业现场、交通要道、机器机床、皮带、楼梯高处平台等地点)。设备运行时,严禁跨越或在设备上行走。禁止身体任何部位接触设备运转部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3、凡严禁烟火的场所,不得吸烟或从事产生火花、放电的工作。电焊、气焊(割)作业点附近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80,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安全文明守则E 24、起吊物料事先要检查链、绳、起重小轴、滑轮等是否完好无损,严禁超负荷起吊物料。 25、使用爬梯作业必须牢固结实,有人协助,防止爬梯打滑或倾倒摔伤作业人员。 26、在高温、有毒环境中作业,要采取轮换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高处作业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 27、通用车辆、工程机械必须保持车况良好,方向、制动、照明、信号等系统无隐患,轮胎完好。 28、机动车辆在厂区必须低速行驶,注意观察;行人要走人行道,通过路口要注意来往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9、厂房、库房、电力室、要害部位、重点设备,以及人员集中的场所等,必须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严禁随意动用。到期或使用后立即补充、更换。 30、在乘交通车辆时,要讲文明、讲礼貌,不要拥挤和抢占座位;不要在车内吸烟和打毛衣;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81,A:常见违章表现: 一、 违反劳动纪律 1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聊天、打闹。 2 在工作时间脱岗、睡岗、串岗。 3 在工作时间内看书、看报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 酒后进入工作岗位。 5 未经批准,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 二、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用具。 1 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或戴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而进入有旋转设备和生产区域。 2 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3 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操作的。 4 在易燃、易爆、明火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5 车间、班组等生产场所赤膊、穿背心的。 6 从事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的。,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1),82,7 电焊、气焊(割)、碰焊,金属切削等加工中有可能有铁屑异物溅入眼内而不戴防护眼镜的。 8 高处作业位置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在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o的斜支撑面上工作未使用安全带的。 三、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和工作场地就进行作业。 2 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凑合使用。 3 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 4 新进厂工人、变换工种复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就上岗。 5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6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7 在禁火区吸烟或明火作业。 8 封闭厂房内安排单人工作或本人自行操作的。 四、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1跨越运转设备,设备运转时传送物件或触及运转部位。 2开动被查封、报废设备。,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2),83,3 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 4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以及显示仪表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5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 6高处作业往地面扔物件。 7违反起重“十不吊”,机动车辆驾驶“七大禁令”。 8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 9冲压作业手伸进冲压模危险区域。 10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1冲压作业不使用规定的专用工具。 12冲压机床配备有安全保护装置而不使用。 13冲压作业时“脚不离踏”的。 14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的。 15 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或装卸模具测量工作等不停机断电的。,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3),84,在岗人员10个必须遵守: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4必须服从领导听指挥; 5在岗位时必须勤了望、勤联系; 6工具必须对号入座,放在指定位置; 7必须坚守岗位; 8必须保持岗位文明卫生; 9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报告; 10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办好交接手续。 操作人员6个严格遵守: 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五不准”: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不灵,不准使用。 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取证,不准独立操作。 劳动组织、人员调配、作业方式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违章指挥。,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4),85,进入容器设备8个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7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设备和措施。 机动车辆8大禁令: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无证开车或无令(调度令)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 4严禁空档滑行; 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8严禁分散精力开车。,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5),86,起重作业10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登高作业10不登高: 患有登高禁忌症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 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采用起重吊运、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不登高。 穿着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登高。 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6),87,焊接作业10不烧: 不是焊工不烧。 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焊接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电气作业10不准: 非持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破损的电气设备应及时调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不准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或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熔断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不办任何手续,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按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7),88,下班离岗前10要: 电闸要拉下断开。 门窗要关严锁牢。 热源处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怕光晒的物品要遮盖好。 液流开关要关闭。 各种用具要清点后收齐放好。 易燃易爆物品要注意通风良好,不得超量存放。 夏冬防雷、防雨设施要保证完好,沟渠要保持畅通。 冬季取暖设备的泄水阀要保持正常。 火种要妥善处理好。,第五部分 安全行为规范(8),89,学一分安全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90,请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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