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鲁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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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特变电工1500吨/年多晶硅及配套产业技术改造和扩建建设项目 氢化炉石墨外胆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XJGY-KCHT-JGSB-2011- 60 签订时间: 2011年 3 月 20 日 签订地点: 乌鲁木齐市(电签) 买方(单位全称):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 卖方(单位全称):烟台鲁航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买方向卖方采购氢化炉石墨外胆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数量 价格单位:万元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位号形式数量(套)单价总价1氢化炉内胆16969制造商烟台鲁航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货时间于2011年6月10日前 货到买方现场安装期限合同总价大写:陆拾玖万元整;小写:69万元整备注二、价格中包含但不限于(ABCDEF)A、包装费B、运输费C、保险费D、售后服务费用E、税费F、技术资料费 G、报检费H、安装调试费用三、质量标准按(D )执行A、国标B、行业标准 C、企标(附企标文本)D、双方约定标准(详见技术协议)四、质量保证期限按(B)执行A、全部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 个月 、B、一般设备质保期自投运验收合格后12 个月、主设备 质保期自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五、包装及要求1、包装物为木箱 ,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应牢固、结实,并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适合多次装卸和长途运输,并保证货到买方时,包装及设备完好无损。六、随货物品及资料:发货清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备品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 附随物品、资料及交付方式:随货物包装通行 七、运输方式按( B )执行:A、铁路B、公路C、航空D、其它 八、运输及费用承担( A )A、卖方承担B、买方承担C、卖方代办托运九、交货1、交货时间按照合同第一条买卖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执行;2、交货方式按(B)执行:A:自提 B、送货 C、其它: ;3、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0库区甘泉堡收费站以北买方指定地点;4、卸货及费用按(C)执行:A、卖方负责卸车并承担费用B、买方负责卸车,费用由卖方承担C、买方负责卸车并承担费用 D、卖方负责卸车,费用由买方承担十、安装及调试1、安装及调试由( B )负责: A、卖方 B、买方,卖方予以协助2、安装及调试费用由(B )承担:A、卖方承担 B、买方承担3、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按买方需求及买方工程进度进行 ;十一、验收及异议1、到货验收:买方在货到后 15 工作日内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到货验收单应由卖方、买方、监理方的签字。2、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货物及相关资料全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3个月 后,进行性能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性能初步验收合格证明书。3、最终验收:在质保期满后,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明书。4、以上验收,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如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未到场参与验收,视为放弃验收权利,买方有权单独验收,卖方应当认可买方的验收结论。5、买方提出异议和索赔后,卖方应在12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和解决方案,否则视为同意买方意见,买方有权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6、买方验收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责任。十二、质保: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买方负责免费维修或应买方要求予以更换,出现质量问题的设备质保期在质量问题解决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十三、售后服务1、在质保期内,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根据买方的通知,卖方将在 12 小时内作出书面有效解答, 24 小时到达产品现场进行处理。2、特种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卖方若为安装单位应及时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告知义务;卖方负责并协助买方取得相关证书,以保证买方合法使用。3、买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的培训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并提供电子版培训教材1份,加盖公章的纸介版培训教材6份; 4、卖方售后服务人员在到买方现场售后服务期间,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具有对设备问题整改、质量问题签字确认的权利,否则,买方有权不予接待;5、买方为卖方售后服务人提供食宿便利,食宿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十四、付款及发票1、到货款 60 %:大写:肆拾壹万肆仟元整、小写41.4万元整,买方在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料清单: 到货验收单 。2、性能验收款款30 %:大写:贰拾万柒仟元整、小写20.7万元整,买方在设备性能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料清单: 性能验收合格证明单 。3、质保金 10 %:大写:陆万玖仟元整、小写6.9万元整,买方在质保期满一年结束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料清单: 质保期满的最终验收单 。4、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需预先经过买方认可;发票的开具,依照买方的要求时间、金额开具,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提前或滞后开具,提前开具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发票。滞后开具发票,影响买方付款的,责任由卖方承担;买方必须将发票邮寄给买方指定人员胡维奇、电话0991-6392808、手机15599818535 ,未经买方书面许可,卖方不得将发票邮寄他人。十五、保证1、卖方保证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有所有权,并不存在抵押等可能影响买方权利的瑕疵。保证出售给买方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完好无损;2、卖方保证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拥有知识产权,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卖方对所出售货物的知识产权承担完全的责任。十六、违约责任1、卖方不履行交货或安装义务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50 % 的违约金;2、卖方逾期交货或安装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3、卖方逾期交付与设备有关关键技术资料(含图纸、产品合格证书等),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 的违约金;4、卖方所供设备规格型号错误或产品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买方有权选择退货、更换、折价等。更换产品的,卖方应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5、卖方的履行不能达到买方的要求,买方可选择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未解除的部分,卖方仍应履行。解除部分,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卖方应承担差价部分损失、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及其它损失。6、卖方所供设备若含特种设备,卖方必须在交货时一并将设备资料完整的交付买方;配合买方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检,取得检验合格证书。未交付关键资料或不配合报检,导致买方所购设备未能取得检验合格证书的,视为设备整体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7、卖方所供设备若含特种设备且为交钥匙工程的,卖方在安装过程中应按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告知义务,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影响设备报检的,导致买方所购设备未能取得检验合格证书的,视为设备整体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8、因卖方违约,导致买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退还买方已付的货款并承担买方因设备就位而产生的土建基础费、安装费、卸货费等费用及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损失难以计算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9、卖方所供设备凡涉及软件控制部分,卖方必须在设备到位调试完毕后取消任何密码限制,否则视为产品质量存在重大质量缺陷;10、卖方违约,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卖方违约,买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买方应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11、因买方为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区域较多,卖方在买方厂区(生活区)售后服务时,应自觉遵守买方生产厂区禁烟禁火的有关规定,卖方如有违反,应按5000元/人/次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移交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12、卖方在买方厂区(生活区)售后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因卖方自身或第三方原因或不明原因,导致卖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在买方施工现场(生活厂区)发生安全事故,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调查,取证;卖方消极处理、推卸责任,致使买方被起诉或仲裁而给买方声誉造成影响的,每发生一起,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不少于1万元的违约金;13、买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损失。14、买方未按时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七、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债权。十八、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九、其它1、买方给卖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否则按本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地址: 、 邮箱: 、传真号码: ;2、监造:买方有权派人员到卖方制造工厂进行监造,卖方应提供方便,并允许买方人员对卖方原材料、生产过程、包装、检验等现场和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买方监造不减轻或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3、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询价文件、保密协议、廉政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因产品质量纠纷,双方同意提交 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 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买方执 肆 份,卖方执贰份; 附件一:技术协议 附件二:保密协议附件三:廉政合同买方: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邮箱: 电话: 15599818558 、 传真: 09916392222 签订时间: 2011年2月20号 卖方:烟台鲁航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邮箱:yhl3819 开户行: 华夏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 4672260001819100041432 税号: 370602764806813 电话: 0535-6372260 传真: 0535-6376149 签订时间: 2011年2月20号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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