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公司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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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目前世界上普遍存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但是,在法律上,关于“公司”一词的含义,不同国家因所属法系不同而有不同表述。 大陆法系中,公司法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和股份公司法,没有统一的公司概念。,英美法系中的公司并非仅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是商业公司,而非营利性的公司则相当于大陆法中非营利的社团法人。如英国的伯尔门公司法一书中说:“公司是依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经济组织体”。美国标准公司法给公司下的定义则是:“公司是指受本法令管辖之营利公司。”,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性。 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 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的永久存在性 (2)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集合性。 (3)公司是企业,具有营利性。 (4)公司是依照专门法律设立的,具有法定性。 公司实行统一(法定)的集中管理制,三、揭开公司面纱原则(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英美法国家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一个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与其股东的真实关系。,(1)适用条件: 公司设立合法,已取得法人资格 股东滥用控制权,进行了不当的行为。 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2)几种具体的情形: A、涉及公司资金问题出资不实或不足 B、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 C、涉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清晰:尤其指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四、公司立法 1、公司立法的发展 公司制度的确立与完善,是以公司法为依据和保障的。 公司法是随着现代公司的产生而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规范公司组织和公司活动的法律制度。对公司作出最早规定的当推英国政府于1672年颁布的商事条例。300余年来,公司立法大致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19世纪以前,各国基本上没有制定统一的、一般性的公司法。早期公司设立,由当事人自由为之,法律不作规定。17世纪至19世纪,一些国家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取国家元首发布特许令或由议会通过特种法案,许可成立并授予特权。如17世纪成立的英国的东印度公司、英格兰银行等就是通过王室授予特许证并在特许证上规定公司的性质和特权这种方式成立的。,从19世纪开始,公司立法进入第二个阶段,各国陆续制定了关于公司的一般性法律,公司组织及行为开始有了一般性规范; 20世纪50年代以后,公司立法进人了第三个阶段。适应公司制度的社会化、国际化变革,公司立法在内容上发生了明显更新。其主要趋向是:加强董事会、经理的经营管理权限,使之能够适应市场变化,集中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限制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对公司业务活动的干预.,2、我国的公司立法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为了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公司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该法共11章230条,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该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3、公司法的概念 1)、概念: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和解散以及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公司企业:公司法是所有公司企业的总章程,3)、规定公司内部及对外的法律关系 A、公司内部关系:股东、董事、高级职员、 一般雇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各行政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 B、公司外部关系:公司与政府之间 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第二节:公司的分类,1、依股东所负责任的不同,一般将公司分为五种: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简称无限公司,它是由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当公司的资本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公司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或任何一个股东要求清偿债务。而股东不论出资多少都对公司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大陆法系国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是现代公司的一种基本形式。 两合公司: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混合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的股东中必须依约至少有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同时也必须至少有一人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其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一种公司企业形式。 股份两合公司。它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承担股份有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与两合公司的不同之处主要是,股份两合公司中承担有限责任的资本部分被划分成了股份,而且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而来的。,2、按公司国籍的不同,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本国公司:按照其所在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公司。 外国公司:在一国境内,根据其他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公司。 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国际性公司”、“全球性公司”等,是指以一个或几个国家为基地或母国,制订并服从统一的经营方针或战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企业或企业集团。,3、按公司之间关系性质的不同,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通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票(份)从而能实际控制其他公司营业活动的公司。 子公司:处于被控制或者依附地位,但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 这是从公司内部组织关系来看 ,分“公司”其实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相对于其分支机构而言,有权管辖公司的全部内部组织如各个分部门、分公司、科室、工厂、门市部等的总机构。分公司也需依法设立及登记,但其作为公司的一种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设立比较方便,程序简单。,4、按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分为资合公司、人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资合公司是指以资本的结合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人合公司这是指以股东的能力、财力、声望和信誉等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 人合兼资合的公司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5、按公司产权性质的不同,分为国有公司、私营(民营)公司和合营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Closely held Corporation) (一)概念: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二)基本法律特征: 1、公司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招募股本 2、股份证书一般允许转让,但有较严格的限制 3、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50人) 4、公司行政管理机构比较简单 5、具有明显的人合性质 6、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公开,(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价 有限责任公司兼采了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优点,同时又克服了它们的不足。一方面,有限公司具有无限公司的人合性特点,股东相互了解信任,而这些股东又不必像无限公司股东那样承担无限责任;,另一方面,有限公司又具有股份有限公司资合性的特点,股东既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又不需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以放弃对公司业务的管理权作为代价;有限公司的财务情况亦无须对外公开。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兼资合性的整体优越性还有别于两合公司,两合公司尽管同样兼具人合性与资和性,但其股东成分较复杂、责任形式不一,内部关系较难协调,但有限公司也因其人合性和封闭的特点,一般难以成长为大型企业。因此,总体说来,有限公司是更符合中小企业需要的公司形式,各国实践中,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采用了有限公司的形式。在我国,外商投资公司基本上都采用有限公司形式,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也主要采取有限公司形式,进行公司改制,因而我国的许多有限公司规模很大。,二、股份有限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 (一)概念: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其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一种公司企业形式。,(二)基本法律特征: 1、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可以流通 3、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4、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 5、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较大,(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和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典型组织形式,也是垄断资本主义的起点。早期的资本主义是自由竞争的时代,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为了兴办单独一个所有者无力开设的大工业企业,为了防止和分担经营的风险,客观上要求资本家联合起来,集资经营,而这正是日益发展的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是自由竟争推动资本集中这一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过程的必然结果,,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在这一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最有效的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大大加速了社会资本的集中过程,成为“社会积累的新的强有力的杠杆”,正是在它问世之后,资本主义进入了它的巅峰时期,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创造出比以往一切时代的总和还要强大的生产力。因此,国外的一些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把股份有限公司说成是新时代的伟大发现,它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蒸汽机和电力。,没有它,大规模的现代化生产是不可想象的。马克思也曾指出:“假如必须等待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8页),作为公司形式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商事经营活动中,具有其他公司和企业形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同时它又有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或不足,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析和研究,应有辨证地思考,应对其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利于集资、分散风险、公众性强、股份变现容易、管理科学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设立程序复杂、易于少数股东对公司的操纵、控制和垄断的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流动性很大,不易控制掌握,股东对于公司缺乏责任感。,三、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 独立核算,是自负盈亏经济实体 独立进行各类业务活动,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 公司章程 全部资产属于母公司 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业 务活动,第三节: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设立主要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所实施的行为。公司设立的条件、原则、方式及程序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二、公司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本而设立的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股本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的公司。,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1、发起式设立公司的程序: 发起,制订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全体发起人选举董事和监事,建立公司机关,设立登记并公告 2、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程序: 发起,制订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和监事,建立公司机关,设立登记并公告,四、公司的创办人 公司的创办人指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没有什么限制,可以是法人、自然人。 1、创办人的主要工作:发现商事机会、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的调查研究、联合人员、筹措资金。,2、创办人的责任: A、创办人之间的相互责任:合伙关系,对设立公司的全部费用合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B、创办人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发起人是设立中公司的执行机关,应该对公司忠诚、办事公正、在公司的全部利益公开。 C、创办人对股东和债权人的责任,五、公司的章程 公司的章程是规定公司的宗旨、业务范围、资本状况、经营管理以及公司与外部关系的公司准则。 1、公司章程的特点 A、合法性:内容上和形式上合法 B、公开性:能予公众查阅,是社会了解公司的主要途径 C、真实性;D、权威性和严肃性: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的准则,2、公司章程的内容 六、公司的内部细则 公司制定的用以规定和调整公司业务活动以及公司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及雇员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 七、公司的基本权力 公司的基本权力是公司从事其经营活动的基础。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与自然人几乎相等的从事商业活动所必需的权力。 八、公司的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的资金来源及财务 一、资金的概念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司企业资产的价值,而资产则成为公司资金的存在形式。 二、公司资金的来源 股本(stock capital):股东对该企业的永久性投资股票 债(liabilities):借贷资本银行贷款 发行债券,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区别: 1、收益稳定性不同 2、保本能力不同 3、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4、风险不同 三、公司资金结构的选择 公司资金结构主要指股本与债的比例 主要考虑负债的杠杆作用,四、公司资本的概念 广义:公司用以从事经营、开展业务的所有资金和财产,包括自有资本和借贷资本。 狭义:公司自有资本。 五、公司的资本(狭义资本)确定制度 1、法定资本制(德国、法国等大陆国家) 2、授权资本制(英国、美国、荷兰) 3、折衷资本制(日本、中国),法定资本制也叫确定资本制或实缴资本制,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全部认足或募足的公司资本制度。它有两层含义:首先,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符合法定最低资本限额的注册资本。其次,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资本总额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认足或募足。,优点: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能够保证公司资本于公司设立时就处于比较明确和稳定的状态,具有比较高的可靠程度和真实性,能有效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对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缺点:严格的法定资本制的固有缺陷也很明显:首先,该原则要求公司设立时募足全部资本,势必造成公司设立困难阻碍公司制度的发展。,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虽记载于公司章程,但并不要求发起人全部发行,只需认缴其中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未认缴的部分可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随时发行,不必经股东会决议,也无需变更公司章程。它有三层含义:首先,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无须认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资本总额,而只需认缴其中的一部分;其次,授权资本额度下的发行事宜不必经股东会决议可依赖于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再次,在授权资本制下,注册资本、发行资本(认缴资本)、实缴资本同时存在但各具不同含义。,优点:便于公司设立 缺点:容易造成公司设立欺诈问题 不利于保护第三方债权人的利益,折衷资本制,是指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额或公司发行股份的总数,同时规定第一次发行的股本或股份数,在认足、缴足一定比例的股本后,公司即可成立;第一次认缴、缴付股本与股本总额的差额,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于公司成立后逐渐补足的原则或制度。,六、公司的主要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现金流量表 其他财务信息,第五节:公司的管理,主要内容: 公司的股东、董事和管理者的概念及其如何在股东、董事和管理人员之间分配权力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在公司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一、股东的概念及权力 1、股东的概念 股东是拥有公司股份(票)者,股票是公司股东的凭证。对股东的资格一般没有限制 2、股东的基本权力 A、利润分享权:股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股份(票)转让 B、表决权 C、表述权 D、知情权,3、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股东大会为非常设机关,一般应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有公司董事长或大股东召集召开。 4、股东大会的权限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但不是代表机构和执行机关,对内不执行业务,对外不代表公司。,英美国家股东大会的权限 选任和解任董事 决定红利的分派 变更公司的章程及公司 章程细则 增加或减少公司的资本 决定公司的合并和解散,中国股东大会的权限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公司的董事、监视及其 报酬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和减少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股东大会的几种表决方式 直接投票:每股对公司的每项决议有一个投票权 累积投票:每一股拥有与将要当选的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并可以集中投到某一个候选人的名下。,分类投票:持有不同类别股票的股东分别投票 偶尔投票:针对某一个偶尔事件的投票表决 不按比例的投票:某一类别的股票具有比其他类别的股票更多或更少的表决权。,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最重要的决策和领导机构,是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全权代表。 1、董事会的产生和结构 董事是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代表他们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决策和领导的专门人才。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就是董事会。,A、董事的人数:奇数原则 B、董事的资格限制:破产者、在法院有前科者、年龄不超过70岁,董事资格股 C、董事选任后,必须注册登记,董事的变化,也必须报工商管理局,由其进行公告。,2、公司董事的任期、分组和解任 董事任期一般3年 3、董事会的权力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但是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以一个集体来行使,而且通过董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来具体实行的,单个的董事不能单独进行活动。,董事会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业务活动不得超出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公司授予他的权限、当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有冲突时,以股东大会为准。,4、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 独立董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创造。 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的交易没有实质性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利害关系的从公司外部选聘的董事。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董事会保护广大股东利益的外部人员,独立董事必须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独立的三个标准: 1、与公司无商业关系 2、非公司雇员或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 3、与公司的任何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性报酬”联系,独立董事在我国的生存状态: 2004年上海证券报对独立董事群体的调查结果显示: 33.3%的独立董事表示,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 35%的独立董事表示,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有分歧的独立意见;,15%的独立董事表示,所在上市公司存在拒绝、阻碍、隐瞒或者干预自己行权行为的情况; 35%的独立董事表示,并没能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不能获取足够支持自己发表独立意见、做出独立判断的信息;,5、董事会的执行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 6、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实施对公司领导权和决策权的关键所在。 董事会会议分为普通会议和特殊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要给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董事会会议上,董事是一人一票制 董事会会议记录,7、双重董事会制度 双重董事会制度是指股东大会下面设监察委员会和董事会两个机构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对公司行使管理权,董事会作为专门委员会执行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具体的管理公司业务,因此公司的主要决策权在监察委员会。 8、西欧国家关于雇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的制度,9、董事的责任 董事承担公司代理人和公司受托人双重角色。 代理人:董事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行事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在信托行为中的委托而对信托财产负有为他人利益进行管理或处理职责的人。,董事的责任: 1)忠诚义务:把公司的利益放到第一位:不得欺骗、接受贿赂、越权、不得与公司的利益冲突 2)谨慎和注意的义务,10、商业判断原则 商业判断原则是指董事会根据合理信息和合乎理性的判断作出的商业决议不应让董事承担责任,即使这样的决议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是有害的,甚至是带有灾难性后果的。,三、公司的高级职员 公司的高级职员通常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司库和秘书 高级职员由董事会聘任,权力来自于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高级职员的职权分为:明示权限、默视权限、不可否认的权限,第六节:公司的治理的概念及主要法律措施 一、公司治理问题的由来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于20世纪80年代正式出现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即股东在失去了对公司直接控制权和经营权之后,如何使拥有经营权的管理者们能为实现股东的利润最大化而尽职尽力地工作,亦即产生了公司制度上的新问题,即股东应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动员、制约和监督公司管理者依法、依德经营的问题。,二、公司治理的概念 目前对公司治理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但各国普遍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它是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处理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所适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宗旨是使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为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服务。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周小川最早把corporate governance翻译成公司治理结构 治理与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管理就是运营公司 公司治理是所有者、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对管理者的监督、制衡和激励机制 公司治理是公司管理的基础,三、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 内部法人治理,外部治理结构:,四、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成果 公司治理机制在西方国家取得的重要成果就是各国关于公司治理的原则、守则、规范或标准。 公司治理准则的特点:,1、本身不是立法机构制订的,不是法律 2、民间的社会团体所制订,具有客观选择性 3、灵活性,可以根据需要修改 4、公司治理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受多方面 的影响,五、中国实施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和任务 我国公司制度和西方国家的公司制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西方国家的公司制度直接从私有制企业制度发展而来,而我国的公司制度从计划经济演变而来,大多上市公司直接从采取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发展而来。因此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的公司治理经验,要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来实施公司治理。 我国公司治理的一个基本背景是:国有股持股主体不到位,六、中国公司治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1、优化股权结构,严禁内部人控制 2、建立真正能行之有效的股东的民事赔偿诉讼制度 3、信息披露,我国多数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4、对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和合理的激励机制 5、治理机制的现实“失灵”,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是指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在 企业公司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大一部 分控制权的现象,是由传统的计划经 济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内生的产生 的,公司的管理者谋求个人利益,不 顾股东利益,七、值得借鉴的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的法律措施 1、发挥诚信原则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通过并购将管理人员置于公司控制权市场中 3、股东的派生诉讼 4、股份评估补偿权 5、委托代理投票,八、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改革措施 1、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问题 2、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行为 3、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4、强化上市公司及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 5、继续发展机构投资者 6、规范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九、国际上治理结构的对比 1、家族监控型治理结构 主要出现在东南亚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大部分公司由家族控制的董事会掌握政权,企业员工家庭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但是外部监管弱,管理的科学性、及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2、外部监控型治理结构 主要出现在英美国家,英美国家证券市场发达,市场比较有效,股权分散,大多数股东都是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形成对公司行为的约束及其对代理者的选择。 3、内部监控型治理结构 主要出现在日本、德国等国家,股权比较集中,法人之间相互持股,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银行是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第七节:公司的合并、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的合并 公司的合并,又称并购。公司合并可以分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 协同论认为,根据经营和财务中的规模经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联合较之各自分散经营更具有价值,1、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 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的商业交易,新设合并又称为联合。(ABC) 案例:索尼爱立信:瑞典爱立信与日本索尼公司合并手机业务,2001年成立,合并后的法律特征: 参与合并的公司消失,新设公司获得其全部财产和债务责任 消失公司的股票(份)转化为新设公司的股票(份) 参与合并的董事会必须制订合并计划 合并章程成为新设公司的设立章程 如果股东有权对合并提出反对,则新设公司有义务向异议股东支付现金,2、吸收合并(merge) 吸收合并又叫兼并,是指一个或几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存续公司的商业交易。因此吸收合并又称为存续合并。(ABA(B),吸收合并的特征: 1、存续公司获得消失公司的所有资产、承担其所有债务 2、消失公司的股份转化为存续公司的股份 3、合并公司的董事会制订合并计划 4、如果股东有权对合并提出反对,则新设公司有义务向异议股东支付现金,2005年9月15日,上海永乐收购河南通利量贩有限公司零售部分的全部资产,组建全资河南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5日,国美宣布以52.68亿港元以“股票现金”的形式并购永乐。其中,国美电器将以0.3247股自身股票置换1股永乐电器股票,国美电器还将为每1股永乐电器股票支付0.1736港元现金。,吸收合并的两种形式:三角合并、反三角合并 三角合并 收购公司(A)首先设立一个独资拥有的子公司(C),投入现金或自己的股票,然后再把被收购公司(B )合并入其子公司。 CBC(B),此时C(B)成为A的子公司,注意事项: 1、被收购公司从收购公司获得现金或收购公司的适销有价证券 2、子公司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 3、子公司的资本很小,目的不是经营 4、收购公司一般是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是适销的,反三角合并: 收购公司(A)设立一个全资拥有的子公司(C),然后,该子公司合并入被收购公司(B)中,收购公司用其持有的子公司的股票交换被收购公司的股票。结果被收购公司成为收购公司全资拥有的子公司。 CBB(C),此时B(C)成为A的子公司 注意事项: 被收购公司的名称可以予以保留,被收购公司原先未完成的合同及税款不受影响。,3、收购(acquisition) 收购是指由收购公司通过其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收购要约,购买某个目标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股票(份),以便控制该公司的法律行为。 案例:2005年8月10日,雅虎与阿里巴巴达成股票购买及转让协议。美国雅虎用10亿美元现金外加雅虎中国的全部资产作为代价,收购了阿里巴巴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雅虎将拥有阿里巴巴40%的股份以及35%的表决权。,收购的类型: 友善式收购 友善式收购是指对目标公司有利的,至少不损害其经营管理的一类合并。双方董事会相互协商,确定收购方案 敌对式收购 敌对式收购是指受到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反对的兼并,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股票要约,公开收购目标公司股票。,二、公司的解散 1、概念 公司的解散是指公司法人资格的消失,公司终止各种业务活动,终止对内对外法律关系,清算了全部财产后,被认为解散。 2、解散的原因 公司存续期满 公司设立的宗旨已经完成 公司合并 公司宣告破产 公司经法院命令解散,三、解散公司的形式 自愿解散:创办人解散、股东同意解散、公司提出解散 法院强制解散:在公司违反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规定时,由法院发布命令强行解散公司的行为。,四、公司的清算(liquidation) 1、概念: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2、清算人(receiver) 清算人,指公司解散过程中从事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和公司财产事宜者。 清算人的确定方法:由一名董事担任、由股东大会选任、由法院指派。,第八节:外国公司,一、外国公司的概念 外国公司一般是指根据其他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公司。 二、公司的国籍的判断 1、依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来确定国籍 2、以能控制该公司的股份持有者的国籍来作为确定该公司国籍的依据 3、以公司主要营业所的所在地来确定国籍,三、外国公司的进入 外国公司要进入所在国进行商业性交易活动,必须完成一定的法律手续。一般都是设立办事处、分公司或子公司,以便取得营业执照。但各国规定不一。 1、美国:向州务卿提交详细的申请书 2、英国:海外公司、一般外国公司 3、日本:选定其在日本的公司代理人,并设置营业场所 4、德国: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5、中国: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四、外国公司的撤离 主动撤离:提出撤离申请 被迫撤离:外国公司严重违反东道国的公司法或者其他法律,案例分析,“撩开公司面纱制度 1、斯密斯先生与其它数人成立了“东亚股份有限公司”,专事投机买卖。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斯密斯先生在某日违反公司法与别人签订一笔合同,亏损1000万美元。债权人催他缴纳债务,他声称东亚股份有限公司乃独立法人,他对该公司所负债务只以其出资40万美元为限,而他的个人财产为500万美元。斯密斯是否应用其个人财产来支付公司债务?,答: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则,东亚股份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社团法人,其所欠债务与股东斯密斯先生的个人财产无关(虽然是由于斯密斯先生投机而引致的债务),其对债权人债务偿还仅限于注册资金100万美元。但是,依据公司法中特殊规定即“撩开公司面纱制度,斯密斯先生却必须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因为根据这一制度,如果法院认为成立公司目的在于利用公司妨碍社会利益,进行欺诈或其它犯罪活动,则法院将不考虑公司所具有的法人资格而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直接民事和刑事责任。在本例中,他利用公司来做投机买卖,已经蓄意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所以他必须用个人财产来支付债权人。,课堂练习题,第一部分:选择题 1. 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的法人是(A)A.公司B.个人企业C.家庭D.独资经营企业,2.公司的法律特征包括(ABCD) A.公司是法人B.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C.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D.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E.公司的存续一般受股东变化的影响,3依照世界主要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认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A) A法人B非法人组织C财团法人D社会团体组织,4 .公司最重要的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B) A.拥有自己的财产 B.是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C.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D.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5 .在美国,组成公司章程的文件有(AD) A.组织大纲B.公司名称 C.绝对必须记载事项D.内部细则 E.相对必须记载事项,6 .狭义的公司资本是指(C ) A.包括公司的自有资本和借贷资本 B.仅指公司的借贷资本C.仅指公司的自有资本D.包括公司的一切资本,7 在公司获利甚丰的情况下,可以分得更多的权利的股票是(D ) A.普通股 B.后配股 C.累积优先分红的优先股 D.参与分配股息的优先股,8 .公司的公积金依其性质大体上可以分为(BC) A.盈余公积金 B.法定公积金 C.任意公积金D.红利公积金 E.福利公积金,9 公司清算人制作的财产目录和资产负债表,需要提交( A) A 股东大会 B 注册登记管理部门 C 法院 D 债权人会议 10发行公司债与股权是股份有限公司筹措资金的两种主要形式,两者的区别表现在(ABCD) A股份的持有者是公司股东,是组成公司的成员,而公司债的持有人则是公司的债权人B股份投资是一种永久性的投资,股东不得要求公司返还股金;公司债是有清偿期的,届时必须返还本金C股份(普通股)通常没有固定的红利率,只有当公司盈利后才能分红;公司债有固定的利息率,无论公司是否盈利,公司债持有人均有权请求按期支付利息D股东作为公司成员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参与权;而公司债持有人则一般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E当公司解散时,股东较公司债持有人优先得到清偿,11.在目前西方国家,数量最多的公司形式是(C) A.无限公司;B.有限公司; C.两合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12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形式有:(CE) A.无限公司; B.有限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两合公司; E.股份有限公司。 13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C) A.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B.股东要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份;,C.可发行公司债券; D.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散公司; E.有最低法定股东人数的限制。 14 依公司法原理,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享有的优先权是:(AB) A.分派公司的红利; B.公司清算时分派公司剩余财产; C.行使表决权; D.检查公司账册; E.参加股东大会。,第二部分 判断题,如错误请纠正: 1、世界各国的公司法立法都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公司只能在其章程中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 2、有限公司股东可以随意转让其出资份额() 3、英美法系国家公司资本形式上采用最多的是法定资本制。() 改:德国、法国等多数大陆法系国家采取“法定资本制”,英、美、荷兰等国采用“授权资本制”。,4、两合公司中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不尽相同() 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改:股东在股东之间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可以不受限制,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 6、外国公司在一国境内进行活动时得受其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律和所在国法律的双重管辖(),改:外国公司是不属于公司所在地国的法人,不受所在地国法律管辖 7 、我国公司法目前有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但是独立董事的任命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改:我国的独立董事是由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控股股东完全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股权优势操纵独立董事的选任。 8、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是指公司成立时由公司章程所确定且由股东出资所构成的公司的财产总额。(),9、有限公司各股东交足其出资额以后,由公司发给股权证书,即股票。() 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 10 、美国各州公司法对公司董事在美国本州的居住期都没有限制。()改:美国各州对公司董事在本州的居住期或国籍有一定的限制 11 、在英国,公司法要求每个董事必须握有一个最低数额的公司股份作为担任董事的资格股。(),第三部分 简答题 1 两合公司中负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者的区别? 答:(1)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2)无限责任股东享有管理公司业务的权利,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能管理公司业务以及对外代表公司。 (3)无限责任股东只能是自然人;有限责任股东则可以为法人。 (4)无限责任股东以其个人资信作为公司的信用基础;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财产作为公司的信用基础。,(5)无限责任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受限制,但一般不能转让其出资;有限责任股东只能以财产出资,但其出资份额均可自由转让。 (6)有限责任股东必须得到超过半数的无限责任股东的许可,才能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 2 法国和德国双董事制度的区别。 答:双重董事会制度是指在股东大会下面设有监察委员会和董事会制度。有些西欧国家公司法规定,一个公司是采取双重董事会制度还是单个董事会制度,一般可以自己做出选择。法国公司法规定,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该公司适用何种领导体制,且两种体制可以互相转换。目前,在法国,绝大多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单个董事会制度,但德国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察委员会。,3 如何理解独立董事中的独立?我国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责范围的规定? 答:什么叫独立法律上无法统一标准,但有关规则对独立的规定包含了以下三个标准(1)与公司无商业关系(2)非公司雇员或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 (3)与公司的任何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性报酬”的联系。,所谓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是指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包括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我国对于独立董事的积极资格无任何规定。在独立董事的消极资格方面规定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除行使公司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被赋予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4 阐述董事在公司法中的责任? 答:(一)董事是公司的代理人,要行使公司代理人的职责。 (二)董事又是公司的受托人,要对公司承担诚信责任。 诚信责任包括忠诚义务:(1)不得进行欺骗(2)不得接受贿赂(3)不得越权(4)不使自己处于与公司的利益冲突之中;谨慎义务:董事必须以其合理的谨慎和技能来为公司服务,5 比较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区别?我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股票和债券发行条件的区别? 答:公司债券与股票的不同点 (1)两者的法律关系不同。购买股票是向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构成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者不得要求公司退还出资。购买债券所投入公司的资金构成发行公司的负债,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公司还本付息。投资者成为发行公司的债权人,与发行公司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2)两者的发行定价原则不同。公司可以平价或溢价发行股票,不可折价发行股票;但公司可以平价、溢价或折价发行公司债券。 (3)两者的收益不同。持有股票的股东依法获取的收益是股利,其数额事先并不确定,依赖于公司的经营状况,由公司董事决定分配的数额,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持有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依法获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数额事先由公司债券发行合同确定,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如何,只要有支付能力,则必须按时、按量从公司税前的经营成本中支付。,(4)两者被回购的限制不同。公司一般不得回购已发行的股票,但可以在任何时候,以市价回购公司发行的债券。 (5)两者在公司破产清算中受救济的顺序不同。公司被宣告破产以后,债券持有人的债券本利得到清偿后,公司股东才可以在剩余财产中收回自己的出资。 6 如何理解公司高管在公司中的默示权限? 答:公司职员的默示权限,又称可推定的权限,或固有的权限,是指公司同意给予其职员行使其职务所必需的权限。这种权限不是书面明确规定的,而是从明示权限中推定而产生出来的一种不言而喻的权限。如果一个公司职员,在董事会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独自行使了职权,如果他的行为是十分公开的,而且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久,董事会对此完全清楚,或者董事们确实对必须授权才能进行的业务活动予以了极大的主意之后,并没有对该职员行使上述职权予以阻止或限制,则其结果就是默认了该职员行使上述业务行为的权限,这种权限也属于默示权限。,7 公司治理中主要的法律措施有哪些? 答:(1)发挥诚信原则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通过并购将管理人员置于公司控制权市场之中 (3)股东的派生诉讼 (4)股份评估补偿权 (5)委托/代理投票 8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答: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存续期满 (2)公司据以设立的宗旨业已完成,或根本无法实现其宗旨 (3)公司合并 (4)公司宣告破产 (5)经法院命令解散,9 一般公司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答: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破产解散。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解散的主管机关决定清算组人选;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10 如何理解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P6869 答: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是指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独立的行使权利、独立地承担义务,独立地因其行为而负责,公司的人格与公司的股东是分开的,不因公司的行为而让股东承担责任。,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指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人,有可能以法人的外壳来从事其违反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原则,乃至违法的行为为其私刑服务。在英美法国家法院的许多案件中,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承认一个人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事妨碍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法院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这种不考虑或忽略公司的独立存在特征的做法,通常用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来表达,即“揭开公司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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