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2010年半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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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拒绝“城市二元化”城市化,在当下中国人的脑海中,有着特别丰富的想象。它是引领现代化巨轮远航的飘扬的旗帜,它是撬动全球化大国崛起的神奇的支点,它是普通中国人从传统走向未来的一个璀璨的梦想。在中国应对后危机时代挑战、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之际,城市化又被赋予特殊的使命。可是,当我们激情澎湃地去鼓呼、去追赶、去推进的时候,有没有思索过、诘问过:城市化的真谛、城市化的意义是什么?我们需要的究竟是怎样的城市化、为谁的城市化?聆听各级政府宏大叙事中的城市化构想,投身今日中国呼啸前进的城市化浪潮,我们首先应当关注、应当警惕的,不是城市化的速度和指数,而是城市化的内质和价值。许多地方正铺开改天换地的“新造城运动”。乡村城镇化、郊区城市化、县城城区化,由此引发了紧锣密鼓的“圈地运动”,更有暗潮汹涌的“圈县运动”。可是,如果脱离制造业服务业的支撑,仅仅靠爆炒房市股市做大资产泡沫就能举托新城崛起?在城市空心化的格局中,新市民生存发展、就业谋生的机会在哪里?许多地方正热衷经济增长的“新城市拉动”。意在加快城市化进程,拉动进城打工农民和失地农民的消费升级,进而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创新。可是,在城市GDP化的偏向中,百姓消费的基础是什么?城市化并非仅仅是建制的扩大、土地的圈占和人口的膨胀,城市功能的开发,公共空间的拓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福利的普及与提高,如何及时跟进?许多地方正推进城市经营的“新地标活动”。政府一味追求“现代城市形象”:更高的楼房,更豪华的商务区,更宏大的花园广场,更具动感的都是韵律令人目眩的种种商业地标、产业地标、文化地标,往往变成造价惊人的工程,变成财富和技术的炫耀。可是,在城市化泡沫化的幻象中,普通人的地位和尊严如何提升?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城市化意味着什么?是一种新的发展,人的创造力量的解放和财富源泉的涌流;是一种新的生活,人的生活方式的变革和生活品质的提升;是一种新的文明,人的道德精神的进步和人文价值的升华。城市化的灵魂应是以人为本。践行以人为本的重心在哪里?在于坚守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于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我们的城市化除了要努力开掘“管理者的财源”、打造“投资者的乐园”,更当努力建设“劳动者的家园”。看一看身边的城市化浪潮,我们应当警惕:不少城市借助于区区一纸户口登记的户籍改革,借助于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创新,便拥有了更多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同时也产生了众多的从乡村涌向城市的失地农民。当城市化难以为其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足够的就业机会和有效的福利保障时,“失地”和“变市民”更可能换来的仅仅是无业市民的身份。还有亿万进城谋生的打工农民,承受着危机冲击和产业转型的巨大压力,甘冒着减薪欠薪和随时失业的现实风险,支付者种种职业病患的侵害和留守子女的成长的人生代价,托举起城市的高楼大厦,召唤出城市的昌盛繁荣。可是,至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被拒绝于城市的发展之外、社会之外、体制之外。读一读媒体关于南京农民工冻死街头桥洞的新闻吧,我们如何卸下心头这不能承受之重?看一看眼前的城市化景象,我们亦当清醒:交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密集,然而,与之伴随的是机动车对路道资源的一再扩张,是自行车道、步行者道的一再被挤占、被压缩,有的地段甚至已被断然取缔。中国是一个自行车大国,是一个恰逢低碳社会到来、无法重复美国消费故事的国情,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仍是我国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占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还难以进入“有车一族”,他们日常的出路又在哪里?他们行走的路权如何保障?房地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火热,然而,与之伴随的是房价对普通百姓的重压和裹挟。有业内人士表示,房改十年最大的遗憾就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问题。当时希望通过经济适用房既解决百姓住房,又拉动经济增长,却出现了有钱人买了多套经济适用房,有的城市还没有廉租房的政策。后来,国家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结果也基本踩空,从而造成民生住房体系的严重缺位。于是,我们在一些大都市中,随处可见这样的场景:马路一边的高档社区里居住的是拥有一套或多套房产的“有钱人”,而仅一墙或一路之隔的“棚户区”里则挤满了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外来流动人口。社区围墙,成了贫富的“楚河汉界”。还有,城市普通教育发展中门槛不断抬高的择校和地产与名校牟利的“勾兑”,文化设施建设中竞相攀比的豪华和风格样式的崇洋,道路环境整治中对马路摊点的清理和对“美丽城市”的追求,等等,日益加剧城市平民生活的窘迫和艰辛。当我们还在问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艰难求解之时,一个新的城市二元结构图像又已隐约浮现。这里,有城市的财力问题,有发展的阶段问题。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政府的执政理念,是发展的价值取向,是城市化得路径选择。 人民城市,应当人民做主,人民创建,人民共享。第2期:必须从根子上铲除“拉票”行为 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扩大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党中央前不久颁布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专门就扩大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程序是干部工作的生命,缺失民主程序的干部选拔工作不仅是没有群众基础,而且贻害无穷。任何事物在发展进程中,都不会一帆风顺,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近年来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扩大民主,随之却出现了一些“拉票”现象。“拉票”行为破坏了干部选拔工作的正常秩序和民主的真实性,影响极坏。因此,必须从根子上铲除“拉票”这个毒瘤,这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干部工作的重点。所谓“拉票”就是在干部推荐过程中,打招呼或者暗示具有推荐资格的一些同志投票推荐自己,从而使自己达到升迁的目的。这种靠“拉”,不靠“干”的行为,不符合党的干部任用工作原则。如果纵容这种行为,就会形成一种误导:“干得好”不如“拉得好”。有些人平时不是把心思用在干好工作上,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关系上。整天吃吃喝喝,工作上马马虎虎,关系方面却是左右逢源。随着打击和查处“拉票”行为力度的加大,“拉票”行为从原来的的赤裸裸地进行,转变成了悄悄地进行。拉票者把工夫用在了“诗外”,用在了平时。变换花样的“拉票”行为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在日常工作中送人情。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公权私用,该坚持的原则不坚持,做老好人,搭顺水人情。甚至,明明是正常的工作,也要暗示对方对自己心存感激,让对方背上人情债。这种人对上如此,对同级、下级也是如此。可以想象,以这样的态度和工作出发点,能不耽误工作和事业!当然,在这种人看来,耽误工作和事业不要紧,要紧的是自己的选票不能丢!他们认为,坚持原则,不光得罪人,还丢了选票,没有群众基础,你干得再好也是白搭。更何况,评价有些工作好与不好没有硬性指标,对这种人来说,上下拥护,大家“认可”才是最重要的。二是依靠手下亲信帮忙。手下培植几个信得过的人,平时在有意无意间帮自己鼓与呼,往自己脸上烫金。这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有一条共同的“利益链”。这些“抬轿子”的人,一般都是领导干部的亲信,都是靠依附某位领导受提拔重用的,平时领导信任,关键时刻为领导挺身而出。这些亲信们时时处处维护领导权威,利用手中的职权,与方方面面搞好关系。这种行为看起来是无可厚非,实际上在拿组织原则做交易,他们是在用公权为上司争取“票仓”。三是在亲朋好友中搞感情投资。民主是个好东西,好就好在它对权力起到了约束和反制作用。以前,在人们的印象中,有些人为了职务升迁,总往领导家里跑。如今,情况有点变化,他们的亲朋好友们平时也会主动“出访”,走家串户送出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事实上,对于这种感情投资,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们去的人家,一定是对他们有用的,是手中有选举权的人,那些没有选举权的人自然不会享受到如此待遇。四是“大款朋友们”出面保驾护航。这些年,领导干部傍大款现象屡禁不止。在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往往是领导干部的大款朋友出了事,自己也被牵扯出来。领导干部的大款朋友往往神通广大,凭借手头阔绰,他们结交了方方面面的“朋友”,结成了一张张的关系网。到了关键时刻,没有这些大款摆不平的事。领导干部平时结交大款朋友,认真经营关系,关键时刻大款们会异常活跃,到处游说,为他们的领导朋友卖力地争取每一张选票。上述种种行为,比干部自己直接“拉票”危害更大,这些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必须加大力度予以根治。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要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首先,要认真分析、比对,把干部平时的表现和考核获得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科学论证,防止工作简单化、公式化和理想化。其次,要早预防,要建立起防止和杜绝“拉票”行为的相关工作机制,让那些“拉票”者无可乘之机,无可钻之空,无生存的土壤。第三,要加大查处力度,要有钢性的措施,对“拉票”行为决不手软。铲除毒瘤要下猛药。要从舆论上形成声势,在举措上形成机制,让“拉票”行为无处藏身,没有市场,没有机会。在这个基础上,还要让被查实的“拉票”者受到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子上铲除“拉票”行为。第3期:迎接一亿新生代农民工的到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关注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指1980年、1990年后出生,现在外面打工的青年。他们占到全国1.5亿农民工的6成,大约有一亿人。对一号文件的这一新提法,社会给予了高度关注。 正如人们所议论的,拖着“拉杆箱”进城的他们和“扛着蛇皮袋”进城的父辈们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可工可农,可进城可返乡,而前者当中很多是“五谷”不识、从没下过田土的“农盲”,他们的人生目标是圆“城市梦”。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有人把这一群体描述为“三高一低”。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是,正如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等最近发布的研究报告称,中国“社会结构滞后经济15年”。以这一亿新生代农民工为例,他们身处城市,城市却拒绝接纳,根在乡村,乡村已无法回归。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很多方面没有被城市所充分容纳。他们,正是“社会结构滞后”的代表性群体。 当这一亿新生代农民工在中国的舞台上走来,我们首要的姿态应是拥抱、欢呼。 他们,是中国产业发展可依赖的人才大军。一切资源之中,人的资源最宝贵。相比父辈而言,他们的文化水平大幅提高,见识大为丰富,接受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新生活方式的能力大大加强。事实上,他们大部分已经成为中国制造业、服务业等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当中国步入老龄化时代,他们将是中国发展最活跃的生产力群体。 他们,是中国城市化最有潜力的群体。今年的一号文件,侧重支持城乡统筹以及城镇化发展。国际金融危机使中国更深刻地意识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可靠支柱与巨大潜力在农村的消费与农民的城镇化。这一亿人的父辈,或许半辈子在城里寻找生存发展的机会,但灵魂深处还是顽强维系着“叶落归根”、还乡定居的乡土情结。而梦想城市生活、积累一定资本的他们,无疑将是城镇化的热烈响应者。 但我们确实不能回避,这一亿新生代农民工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新课题。蓦然回首,他们来得如此快,如此庞大,以至于我们必须承认,政府与社会还缺乏足够的准备。迎接他们,须总结借鉴近30年对待农民工的经验与教训,政府的治理要创新,民间的力量要参与。 迎接他们,就不应使之成为被城市冷漠对待的一群。他们虽然摆脱了收容遣送等旧规定的束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也开始得以分享,然而在就业机会的获得、同工同酬、劳动维权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平等、被歧视的方面。他们虽然在城市里奋斗,但常常只能栖身工棚或棚户区,无法像城里人一样进入廉租房居住。如果说,他们的父辈给社会的压力主要是就业,那么他们面临的身份认同、性、婚姻、保障等问题,则远远超出了就业的范畴。 迎接他们,就要避免他们成为颓废消极的一群。南方一个大省3大监狱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农民工罪犯9成在26岁以下。他们当中有的已经完全看不出他们父辈们所具有的勤劳、坚忍、节俭与执著,在城里找工作挑肥拣瘦、嫌累怕苦,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或滞留城里游荡,或回乡后偷鸡摸狗,令留守村里的老农摇头叹息,令基层派出所头痛。他们当中部分人极易形成游民,成为社会秩序的潜在挑战者。 迎接他们,就要力争使他们在社会结构中成为可以向上流动的一群。人出生之初的不平等,是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存在的普遍社会现实,但是一个正常、健康的社会,除了以健全的社会保障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存权利,还应该给每一个人的发展提供公平均等的机会。如果贫民能够通过努力成为富有者,文盲能够通过努力成为知识分子,新生代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弟能够通过奋斗,成为企业家、官员、教授这样的社会,才会充满活力、和谐稳定。 迎接他们,就要让他们成为能够发出自己声音的一群。尽管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尽管他们就居住在城里,但是在城市的舆论场里,他们如同隐士,社会很少能够听到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户籍在乡村,但是很多人没有回乡参加村委会主任“海选”,而在城里他们又往往难以参与政治选举与公共生活。他们应该尽可能被纳入到政治参与的进程中来,从而能够理性、大声地表达利益诉求。 当这一亿新生代农民工走来,每一级政府、每一个公民须明白:没有这一群人的和谐,社会就难以和谐;没有这一群人的成长,中国就难以科学发展;没有这一群人的幸福,我们的国家就很难说使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增加;而从长远来看,没有这一群人的自由发展,其他“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就难以具备。 第5期:穿越转型之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已是当下中国推进强国战略的最重要主题。转型,意味着变革。要解放思想,转换观念,打破深层次的制度瓶颈,摆脱模式化得路径依赖。转型,意味着新生。中国经济将从要素驱动进入创新驱动,从高碳增长进入低碳时代。转型,也意味着痛苦。要支付转型的成本和代价,从我们如何顺畅地、勇敢地去承受,去化解,去穿越? 转型,就像弯道超车,难免影响经济增速,这是政府难言之痛,与速度链接的,不仅是政府的政绩考核、形象塑造,还有财政收入、就业机会等刚性的无法回避的巨大压力。转型,对众多在市场红海的狂风巨浪中沉浮的企业而言,更有切肤之痛。本来就在利润的刀片上跳舞,如今更难立足。产品的淘汰,行业的消失,产业链条断裂,渠道体系破坏,经营模式再造,这些在经济学大家熊彼特口中的“创造性破坏”,拷问着企业的竞争力、生命力。尤须直面的,是转型牵扯的劳动群体在深切利害关系中难以承受之痛:资本机器对劳动密集的投入替代,转型过程对在企业工的利益调整,产业升级对就业市场的直接冲击。 更其痛苦的,是我们对转型痛苦无法回避、无法超越的境遇。我们不是第一次面临调整、改革、转型的压力,也不是第一次痛下调整、改革、转型的决心,只是每一次我们都心存侥幸,雨过天晴,在“等一等”、“挺一挺”的应对中将挑战一再拖后,与机遇擦肩而过。有人调侃地方的“煤改”:“我们煤价一跌就调产,煤价一涨就好了疮疤忘了痛,就像那只一到冬天就喊冷的寒号鸟。”当我们虚掷了一个个冬天之后,等过来、挺过来,我们还能充分享有春天里那阳光的明媚和希望的蓬勃吗? 延续30多年的发展方式带给我们许多令世人称奇的业绩,但它埋下的许多沉重的伏笔也开始显现。贫富分化日显,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破坏加剧,利益矛盾突出,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警钟在我们耳边一再敲响。进入后危机时代,再放眼全球经济,“山也不是那座山,梁也不是那道梁”,中国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达国家在金融业泡沫破裂之后,纷纷回归实业,喊出“重振制造业”的口号,全力推涌科技革命、能源革命新浪潮,寻找抢占未来经济竞争和减排道德制高点新引擎。“全球经济再平衡”中,世界市场格局在转换,国际分工体系在重构,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在抬头,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遭遇强势进逼和更多挤压。而我们的周围,还有不少人一味沉醉于“改革奇迹”、“北京共识”、“中国模式”的赞美和羡慕而不能自省。听一听专家提醒:当年巴西从“可以从经济和政治上挑战美国”的“奇迹年代”,陷入“经济和政治动荡不宁”的“丢失的十年”的历史教训,值得记取。我们还是多想一想“中国风险”、“中国转型”、“中国道路”吧! 历史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同时也会给你打开更多的机会之窗。汹涌而来的“用工荒”,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廉价劳动力充裕的人口红利,是一个强烈的冲击,对经济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型,则是一个强力的倒逼。我们从战略性产业的新兴、低碳型经济的生长、传统产业高新技术的突破中已经看到,机遇正在展开,希望正在升腾。 “先人一步,遍地黄金”。珠三角东莞的主政者提出“忍得住暂时阵痛,忍得住经济一定程度放缓,忍得住社会非议,忍得住暂时的利益”,强调防止经济形势好转,传统发展模式复归,东莞要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大刀阔斧,壮士断腕,纷纷行动起来。问题在于,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其间出现的“转型盲区”、“产业断层”、“技术鸿沟”,如何顺利跨越?产业重组,“退二进三”,我们开始去做产业转移、整合的减法,但对产业升级、创新的加法、乘法掌握、娴熟了没有?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产品附加价值,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沿海企业已经审时度势,投棋布子,抢占转型先机。在长江角江阴,原有产业在自主创新中向高新技术突破,本土企业在招商引资中将微笑曲线延伸,区域经济再海外引才中让弯道超车提速。它们的“新型升级版”经济,是生长出来的,嫁接出来的,孵化出来的,实现了“零缝隙对接”、“低风险跨越”、“高增长转型”,堪称沿海企业转型的一个经典文本。作为政府,则应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消除政府采购中的国货歧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资源价格改革,建立技术、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在转型中闪转腾挪拓开更广阔的空间。当前不少地方推行“煤改”,那些被整合、被重组的煤老板,向何处寻找他们“化蛹为蝶”、“华丽转身”的二次创业之路?是往非洲神觅金矿,去海南热炒房产,还是进民间投资金融,回家乡开发农业?政府还当扶下马,送一程。 我们更应当关注转型中人的调整。新生代农民工将逐渐成文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的劳动环境、薪酬标准、发展空间亟待改善;劳动力需求开始从增量粗放扩张向存量结构提升转变,政府保障教育供给,提高劳动力专业技能,已成推动转型升级、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支撑;企业在转型中迁移,转行,兼并,破产,必然伴生着员工失业、换岗、挪位等工作和生活的变化。如何在帮助企业顺利转型的同时,充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将转型期双方的艰难和阵痛都降到最低程度,考验着政府执政的价值取向和运筹能力。发展转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既要加强政府的推动,也要借重市场的力量;既要顺应转型的大势,也要考虑现实的国情;既要赢得未来的发展,也要减轻当下的痛苦。第6期:愿公平正义光辉普照“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温家宝总理的激情话语,再次有力地传递出政府解决民生难题的庄重承诺,张扬了推进社会发展转型的价值取向。在中国经济蓬勃前进、迅速崛起的宏大图景中,吏治腐败、司法不公、分配失衡、贫富分化,也是分外鲜明的社会现象,“被边缘”、“被剥夺”、“被锁定”,也见弱势群体分外焦虑的社会心态。如何使广大民众,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合理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拥有创造财富的机会,切实保障社会参与的权利?已经提上中国转型的重要议程。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它在当下的实践指向,是社会的民生进步,是公民的权益保障,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看民生进步。这是近年来政府施政下功夫最深、绩效最显的地方,也是社会舆论点击率最高、考问最多的话题。如果说改革之初的民生问题更多地受制于发展滞后,是如何尽快打破短缺经济的格局,今天则更多地聚焦于公平正义,是如何共同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如城市房价狂涨、居高不下,但求一房安居,直耗尽许多家庭的几代积累。其中演变出房地产开发商、南北炒房团们一场场积累财富的盛宴,也催生了万千“蚁族”、“蜗居”平民一个个饱尝人生失败滋味的梦魇,给大众造成社会财富分配的集体恐慌。类似现象,还有居民收入差距在二元结构中越拉越大的“城乡分化”;“恶意欠薪”屡禁不绝、“血汗工厂”大行其道中愈演愈烈的“资本掠夺”;拼命挖掘“投资洼地”,不惜将宝贵资源廉价奉送给外来资本,损害子孙立足根本造成代际公平断裂的“发展赤字”更让人迷惑的是一些舆论的辩解:“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须知,市场失灵,还当有政府调控和社会保护。“这是发展阶段的特征”。须知,东亚国家的高速成长历史,并未必然出现失衡的贫富分化。“这是改革深入的代价”。须知,是谁认定,改革的代价应由普通大众、弱势群体支付和承担,而改革的成果则由既得利益集团独享、通吃?看公民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的根本,是保证不同群体都能享受相同的权利,并由法律和秩序为这种权利表达提供保障。显然,在官本位根深蒂固、潜规则风行一时、既得利益集团肆意膨胀之际,普通民众的权利保障亟待夯实。我们可以浏览一下“土地城市化”的路线图:强制征地是第一步,政府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先将城市周边农民的土地征用过来,稍加整理开发,转手招拍挂,土地财政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农民也由此作出巨大牺牲;城市一味扩张,遭遇18亿亩耕地红线,于是就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大搞城市拆迁,公然漠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衍生了一出出居民“以死抗争”的悲剧事件;拆迁的空间毕竟有限,主政者们又有锦囊妙计,转身瞄准广大乡村,随意推行土地整理、村庄合并,以腾出土地指标,也不管农民自愿与否,不管农民的权益保障与否。城市化进程加速,还当端正方向。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经济学大师阿玛蒂亚森有言,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同时,自由也是发展的重要手段。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就是要提升每一个人选择生活、创造财富的能力,为每一个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社会流动的机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拓展人们自我实现的广阔空间,增进人们共同拥有的尊严和幸福。对于中国最为弱势的农民群体而言,我曾讲过三句话:只有转移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组织农民,才能壮大农民;只有提升农民,才能发展农民。着眼点,正在于“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由此,我们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使进城农民更为迅捷地走进城市的发展之内、体制之内、社会之内,要加大村民自治、培育乡村合作组织力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农民的主体性力量,要大力提升农民的科技水平、经营素质,就地开辟更多的发展机会,而不是简单地吸引资本下乡,去替代农民经营,从而压缩、剥夺他们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我们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的现实理性是发展第一,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是以人民为本,促进广大普通民众的利益追求、权利保障和自由全面的发展。社会的转型,就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从发展本位走向民生本位,从国家本位走向公民本位,从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公平正义,就是我们在转型中应当始终坚守的价值取向。重识公平正义,它不仅是政策宣示,而且是施政实践,是每一级政府决策的基点和工作的目标;它不仅是政治导向,而且是发展力量,只有追求公平正义的发展,才能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才会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它不仅是政府形象,而且是政治文明。渗透在社会的秩序规范中,它是一种制度平等;引领在发展的路径转换中,它是一种科学理念;落实在政党的民主建设中,它是一种执政伦理。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政府应当肩起的责任,更有赖于公民的努力、改革的深化、法治的建设和文明的培育。第7期:让批评政府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话语谆谆,话语铮铮。谆谆在于告诫我们的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对自己的角色定位有清醒的自觉,铮铮在于服从人民权力、维护人民权利、捍卫人民尊严的态度旗帜鲜明。在现代社会,出于完成公共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公民把自己的权力让渡出来成为一种公共权力赋予政府,以完成个体公民不可能完成的一些公共事务。但公民让渡出了权力,却收回了权利。因此,在政府是否体现了公民的意愿,政府是否保障了公民的权益,政府是否满足了公民的要求等方面,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去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绝对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正是对这一政治事实与政治理念的法律回应。人民也应该批评政府。所谓人非贤圣,孰能无过。政府和政府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一点错误都不犯。加之现代社会发展环境的复杂,发展任务的艰巨,发展要求的提升,政府的工作确实也很难做到尽善尽美。比如,经济总量增加了,增长速度加快了,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好像并没有相应提升,而且环境还被严重破坏了,资源也被大量消耗了;又比如,财富的蛋糕确实做得比过去大多了,但在如何切蛋糕方面考虑得好像不周详,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正常拉大凸现出公平正义的缺位;还比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老百姓的生活虽然小康了但依然节俭,可是政府消费却老是“大手笔”,政府工作人员总是不差钱,巨大的反差怎么能让群众服气。所有这些都强化了人民批评政府的必要性。批评与自我批评,本是我们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我们党夺取各项胜利的制胜法宝,但在时下却成了一件极不自然甚至十分困难的事情。温家宝总理这么一句尊重道理、遵循法律、顺应事实的平实话语,在社会上引发如此之大的关注、赢得如此之多的支持,就说明批评政府并没有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毋庸讳言,在现实社会中人民批评政府实在不易,甚至还有些危险。就因为在新闻报道中没有说领导的好话,县委书记就不惜大动干戈派人进北京教训记者;普通公务员通过短信对所在地方的不良风气发表点意见,竟然遭到刑事拘留;青年农民在异地网上匿名举报政府的一些不端行为,也难逃政府的“法眼”,被跨省千里追捕归案。更让人感慨的是,这些批评政府的公众固然难堪,好歹人身还算安全,比起有的地方针对政府违法行为而被报复致死的举报人来说,他们已经算很幸运的了。当然,政府不喜欢被批评,不接受被批评,除了确实有些政府和有些政府工作人员讳疾忌医,老虎屁股摸不得外,更多的是担心批评引来的负面效应。比如,现代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众口难调,做任何一件事不可能让百分之百的群众都满意,那么不满意的群众就会有意见,就会来批评。你也批评我也批评,政府工作还怎么干?又比如,有一些批评纯属子虚乌有,甚至就是诽谤,如此放纵下去怎还了得,政府威严何在?这些顾虑貌似有理,实乃借口。群众从来没有要求政府做的事情必须“一致同意”,只要你兼顾了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公理自在人心,不怕无理取闹,怕就怕我们一些政府的一些行为首先考虑的是小圈子小群体的利益,这样的行为群众当然要批评。群众的批评变成诽谤同样不可怕,政府自证清白的途径和渠道肯定比老百姓要多,只要政府把事实大白于天下,诽谤怎会有存在的空间?关键是我们的一些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确实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好封锁消息,故作神秘。从表面上消除批评并不难,我们的一些政府现在正在这样做。问题是没有批评不等于就是满意,更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不让批评将会导致更严重的对立。在不让批评的情况下,群众难免会有情绪,会有负面的东西。这个时候不是去消除批评,而是要消除阻碍批评的各种因素,既包括技术性障碍,更包括一些政府傲慢的心态、拒斥的举动。这也就是温家宝总理强调“创造条件”的深意所在。我们之所以讲让批评政府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是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的批评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不是负面的而是正面的。当批评政府对群众来说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就好比渴了可以喝水、饿了可以吃饭,群众就会以平和的心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贡献民力,这样的批评可以帮助政府和社会少走弯路,少付出代价。当政府视批评为自然,就会满怀感谢之心,及时、充分、有效、真诚地汲取人民群众批评中的有益成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未雨绸缪、防微杜渐。这样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就是中国社会战胜困难走向繁荣的过程。第9期:重新认识劳动的价值劳动是惟一的价值源泉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价值创造的基础上,没有价值的创造就没有社会的发展,而劳动是惟一的价值源泉,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像土地、资本等都只是承担了价值转移的功能。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结论。价值的创造与社会财富的创造不完全是一回事,社会财富依赖于价值又不完全等同于价值。价值的源泉只有一个就是劳动,财富的源泉却有很多,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等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缺一不可。既然这些生产要素也参与了财富的创造,而这些生产要素又是稀缺的,是有归属权的,在财富的分配过程中,其所有者当然也可以为付出这些生产要素而获得一些收益。对于这一点,我们尊重经济运行的实际要求,我们并不绝对反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此为借口否定了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基础性地位。因为离开价值的财富只能是财富的泡沫。劳动对于民众生活具有基础性地位有的同志会说,就算我们不否认劳动的根本性地位,在中国社会已经基本小康的今天,突出强调劳动价值还有现实意义吗?我们群众不是也可以去获得财产性收入吗?此论虽话出有因,却与我们的社会现实严重不相符合。我们承认社会在发展,人民在富裕,但他们的富裕主要还是靠劳动致富。别看我们有少数群体可以炒房炒股,一夜暴富,但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国民众来说,他们在本质上还是劳动者,他们主要靠甚至也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收入。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工薪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仍然到达66.2%,如果算上转移支付的收入(也相当于间接的劳动收入)甚至达到97.7%财产性收入比重只有2.3%。当然,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把财产性收入作为饭后甜点,有总比没有好,但必须明白饭后甜点是不能替代主食的,否则会饿肚子。因为对他们来说那点财产性收入是很不确定的,甚至对于很多群众来说,往往是赔得多赚得少。当我们面对这一客观事实时,我们就只能有一个选择了,尊重劳动。因为一个社会必须对在该社会中占主体地位的生存形式给予充分的关注,如果说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群体获取收入的途径不能成为一个社会财富分配的主渠道,不能在一个社会的财富分配中占主体,它就背离了公平正义更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宗旨。尊重劳动要体现在社会财富分配中从党的十七大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写入党代会报告以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要对这一问题给予强调,但现实情况并不容乐观。由于特定时期内社会财富是既定的,其他要素索取多了,留给劳动的肯定就少了。要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句话落实到位,就要对其他要素不当得利或过当得利进行适度控制。首先就是科学划定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比重。前些年,由于资本的稀缺,我们对资本过分的要求相对纵容,反倒对劳动的要求抑制比较多,结果资本在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高,远离了起码的公平正义。彻底扭转劳动与资本分配比例格局是大势所趋、当务之急。同时,还要限制垄断行业的畸高收入。众所周知,垄断行业的收入显然不全是靠劳动的付出,更多的是倚仗其对资源的控制,对其他行业劳动的侵蚀,当然不能放纵。我们必须遏制过度的投机性收入。这些年来有很多的企业家发现与其辛辛苦苦在实体经济领域于一年,不如到资本市场赌一夜。结果越来越多的资金从实体经济进入资本市场,不仅损害了经济的健康运行,还严重制造了资产泡沫。第10期:建好分好公租房考验政府执政能力规划建设公租房,正在各地开展起来,这是政府对民生期待的回应。但是,地方政府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建好公租房,体现着政府的责任和良知;而分好公租房则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公租房具有“二次分配的公共产品”特性,这一特性附加着政府责任。建立并完善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考问着政府智慧,关系到能否分好公租房这块“蛋糕”。 政府有责任为中低收入人群建设公租房,“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已成为共识。然而,房地产市场仍有一些困扰着决策者的声音:政府应不应该免费或低价拿出寸土寸金的土地?政府应不应该为公租房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甚至有极端者提出,公租房只能配套公共厕所。何去何从,体现着政府的责任。 从国外的成熟经验看,政府对公租房采取划拨土地的方式,选址往往避开市中心,定在郊区,同时政府拿钱辅以比较完善的各类配套,既满足了需求,也适当降低了成本,可是,让我国地方政府免费或低价拿出土地,难免会冲击已成为财政重要来源的土地出让金这一块收入,进而影响财政收入等政绩指标。而完善的教育、商业、交通等配套设施及小区环境,意味着财政要有更多的支出。此时,政府的选择就应是变“与民争利”为“让利于民”,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应尽之责,同时也是践行“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承诺。 对某些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积极性让保障房建设回归民生属性,一些地方保障房建在远离城区、交通不便、生活设施配套差的地方,大大增加了人们的出行成本和生活成本。对此,老百姓并不满意。有的地方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去年第三季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全国当年任务完成率仅为23.6%。在高房价面前,每个大中城市都有30%40%的农民工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等中低收入人群不能安居。建好公租房,为他们撑起一个家,是社会良性发育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远非土地出让金和财政收入减少等短期利益可比。怎么看待公租房带来的收益与付出,实际是政府思维方式的分水岭。 公租房是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产品,分配是否合理、公平,其意义不亚于安居本身,这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又一道考题、前几年,面对经济适用房这道考题,不少政府是“不及格”的那种开着奔驰汽车申请经适房的怪事屡见不鲜,公共资源成了少数有权有势者“寻租”的商品。这个教训,当引以为戒。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以个人资产和收入限制为标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将的确需要住房、又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人群纳入租住范围。特别是对于没有取得本地户口的外来农民工更需敞开胸怀接纳,对于收入水平已经提高、不再符合条件者,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 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说起来容易,实施起来千头万绪。需要银行、企业、税务、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才能真正多渠道核实公租房申请者的收入和资产状况,对于隐瞒真实信息或拒不退出者,则需要通过立法等措施解决问题。为了严格审查,香港成立了“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特遣队”,抽查公屋住户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审查公屋住户、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刑事起诉。这些成熟的经验,我们应尽早结合本地情况加以借鉴,建立完备的机构,出台相关的法规避免公租房成为有权有势者的“盘中餐”。相反,如果没有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被寻租的公租房将会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公租房虽是政府“二次分配的公共产品”,但是同样有着房地产市场特有的商品性,要考虑供求平衡,建少了,“僧多粥少”,难以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建多了,造成公租房大量空置,也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一道“新考题”还没有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新加坡在为中低收入阶层建设组屋时,也曾一度出现过组屋供大于求、积压的问题,新加坡政府及时吸取教训,完善制度设计,比如设立预购制度,只有认购率达到70%以上,才开始兴建,有效解决了问题。 政府开建公租房以解决民生问题,值得肯定,但在市场规律面前,拍脑袋或拍胸脯式的决策方式却需要摒弃,地方政府需要广泛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要通过广泛吸纳民意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只有这样,才能将好事办好,办扎实。第11期:人才工作需要科学的人才理念最近,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人才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兴旺发达,关键在人才。谁拥有了人才优势,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各级领导干部在重视人才工作的同时,也需要树立科学的人才理念。人才工作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知人善任。知人善任是领导者政治智慧与领导才能的重要体现。人事工作,从本质上讲是用人治事,用合适的人,做正确的事。我们常说,人才难得。人才尤其是杰出人才之所以难得,不是因为没有,而是因为凡眼不识、世俗不容。创造性人才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不简单认同既成的事实,不拘泥于固定的想法,具有求异思维和批判精神。他们敢于打破常规,挑战权威,不按常理行事,不按规矩出牌,“扰乱”了现有的秩序,因而不易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常常被现有秩序的维护者认为是危险人物,加以攻击和扼杀。从古至今,那些改革创新人才常常遭受很多误解和冤屈,大多缘于此因。古人讲:“有高山者必有深谷,有奇才者必有怪癖。”那些杰出人才常常特立独行,具有鲜明的个性、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某种反叛精神。他们自信、自尊、清高、固执,甚至有些古怪,我行我素而不在意别人说什么。一个人越是把聪明智慧集中在某一方面,其他方面就越是平常甚至笨拙。他们这种不合时宜的举动,常常遭到世俗力量的冷遇、白眼和孤立。正因为杰出人才难得,因此作为一个高明的领导者,更应当细心地发掘,大胆地起用,加倍地呵护。识才需要智慧,用人需要胆略,护才需要勇气,有时需要付出代价。大规模选拔人才必须依照制度进行,但“制度选人”不能代替“伯乐相马”。现在通行的标准化的选人方法,只能选出一般性的优秀人才,而那些特殊性的杰出人才则很难被选拔出来,甚至会被当作“不合格产品”加以淘汰。只有领导者独具匠心和慧眼,才能将他们挑选出来。一个开明的社会,不但要为大批常规性优秀人才开辟宽阔的通道,而且要为少数与众不同的特殊人才,如天才、奇才、偏才、怪才留有发展的空间。人才是人不是神,任何人都是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的集合体,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往往在一条直线上,优点的延长线就是他的缺点。比如一个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有独立见解的人往往固执;一个处事果断、勇于负责、很有魄力的人有时失之鲁莽等等。人才的与众不同不在于他没有缺点,而在于他具有常人所没有的优点和特长。对待人才,不仅要善于发现和发挥他们的长处,而且要正确对待他们的短处,在处理人才长处和短处的关系上,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就培养人才而言,应当扬长补短。既要发扬和发展他们的长处,又要弥补他们的缺失和不足。一个人才总是长处越多、短处越少、素质越全面越好。第二,就使用人才而言,应当扬长避短。用人之道千条万条,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每个人最大的成长空间在其最强的优势领域。一个人才的奇迹都是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和最能发挥自己优势的领域中创造出来的。使用人才应当校短量长,唯器是适,用其所长,各得其宜。大才大用,中才中用,小才小用。第三,就保护人才而言,应当扬长容短,必要时敢于护短。古人讲:“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特别是一些初出茅庐、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才,他们有棱有角,敢想敢干,“初生牛犊不怕虎”,有时处事毛躁,难免“洒汤漏水”,说话也会得罪人。作为领导者,对成长中的年轻人才应当多一点偏爱,多一点袒护,多做一些补台的事情,使他们逐渐成熟起来、强壮起来人才是一个多样化的群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领军人物,都能产生优秀人才。比如办好一所大学,需要从事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人才,缺了哪一部分人都不行。毛泽东曾说过,学校的问题,主要是校长和教员问题。他又讲过,大师傅也不好惹。民以食为天,如果学校的食堂办不好,那会每天每刻影响着师生员工的情绪,学校就不得安宁。人才还有着层次性的特点,层层递进,错落有致。每个层面都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每个层面的人才都有上下优劣之分,很难用同一把尺子来衡量、比如优秀的博士生导师是人才,优秀的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同样是人才鉴于人才的多样性、多层次性,因此在选拔人才上必须尊重特点,承认差别,各取所长,各得其所,绝不能用一个模子去套所有的人。总之,对待人才我们应当有一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博大胸怀,网罗众家,博采众长,努力促成一种人才辈出、群星灿烂的生动局面。第12期:路在基层贫富分化,劳资冲突,腐败蔓延,权利侵蚀,生活重压我们正进入一个矛盾凸显、问题丛生的风险社会。难关在前,挑战在即。在新的执政理念的引领下,在新的政策精神的宣示中,一批批改革志士挺身而出,敢闯敢试,纷纷推出颇具地方特色的改革新政:神木县的全民免费医疗,石排镇的民生福利样本,温岭市的参与式预算试验,巴中市的阳光化政务公开基层社会的自主创造,给焦虑、躁动中的人们带来了豁然的清新和久违的感奋。回望30多年来中国改革的重大突破,几乎都可以看到普通民众大胆前行的足迹,看到基层中坚一路闯关的身影。第一波,是中国农民为主体,争取经济自由的创造。实行家庭承包,创办乡镇企业,进城务工经商,发展合作经济,中国农民以全新的姿态登上市场经济的广阔舞台。第二波,是地方精英为主导,推进基层政改的试验。“成安乡改”,“步云直选”,“长治现象”,“宿迁新政”,鲜明的英雄色彩,映照着基层政府的自我革命。当下的改革第三波,是基层社会为平台,改善社会民生的新政。一些地方政府不等不靠,在社会学者的智力支持和基层民众的热烈响应中,各辟蹊径,风生水起从“府谷经验”看收入分配。政府积极引导鼓励,老板热情回馈家乡,通过对富的三次分配,投入了“百工矿企业带百村”工程,提升了全县教育、卫生等项公益事业。从“神木现象”看公共服务。12年免费教育,残疾人、孤寡老人免费供养,城乡统筹全民免费医疗,神木县朝着中国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第一县目标迈开了坚实步伐。从“温岭模式”看社会治理。对话型沟通具体问题,决策型协商公共事务,参与式财政预算监督,基层民众拥有了有序参与民主的绿色通道。从“白庙典型”看政务公开。大至公款招待,小至购买纸杯,历历在目,毫无遮掩,最大程度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基层创造,蕴涵着社会前进的标本意义,也见证其敢为人先的分外艰难。难在哪里?一是创新路径的求索,二是配套改革的跟进,三是干部制度的导向,四是利益格局的重构,五是官场文化的转换。单以看似简单的政府“财务公开”而论“上面来人,你买包烟买瓶酒都写那么细,领导看到能高兴?”“一应开支全晒在网上以后怎么向上面争取项目?”不少敢于“吃螃蟹”的地方都曾遭遇这样的改革困境。基层改革者那种不怕丢“乌纱帽”的胆识智慧,抢抓机遇的风险意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百姓情怀,不甘平庸的事业追求,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敢于献身的政治品质,自是改革不可或缺的精神。立足于基层社会自主创造基础上的制度化、整体化、民主化推进,应是改革不可动摇的取向。如何使基层改革葆有正确的方向和鲜活的价值?首先改革当贴近民众需求。要从百姓的情绪、意愿、需求中把握改革的重点,凝聚改革的共识,集聚改革的力量。其次,改革当坚持民众参与。这些年来,政府和资本的创造不少,但是,更有生命力的还是百姓自主的创造和百姓参与的创造。再次改革当保障民众分享。改革不是形象工程,改革不能一厢情愿,改革不可寻租自肥。借机向社会“甩财政包袱”、推脱政府公共服务责任的改革,最终必然得不到群众拥护。神木改革,就是将不断增长的财政用来搬摔压在老百姓头上的“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三座大山,通过二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让老百姓真正从经济快速发展中受益,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真正照耀城乡社会的每一片土地。如何为基层改革创造更为适宜的气候和更为宽松的环境?我们不能停步于理念的解放和政策的宣示,一味地等待观望,那是改革的不作为。经济发展的转型,利益关系的和谐,社会公正的建设,都容不得我们一再迟滞和拖延。我们不应求全责备改革的缺陷和运作的疏漏,因为没有人是按照现成的图纸和成功的经验去探路的。基层工作错综复杂,基层干部劳累艰辛,“不是一种真诚情感所在,不是一种献身精神支撑,谁愿意去背负那份额外的沉重、去承受那些未知的风险呢?”我们不必质疑普通百姓主体的素质和参与的能力。温岭当初推行参与式预算时,一些专家反对说老百姓看不懂,没兴趣,是白搞。实际上,主导改革者言:“这个预算开支清单比百姓家里开支列出的账目还要细”,代表和公众不经专门培训就能看懂。“老百姓很有兴趣,还能提出很好的意见。这最复杂的财政预算他们都能参与,其他的事情怎么不可以参与?”改革,最可贵的是行动,是实践,是创造。改革者,最需要的是鼓呼,是推动,是呵护,是与他们一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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