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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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考试培训,1,经济法基础,培训讲师:宋洁,目 录,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2,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教材变化:增加了关税和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更新了车船税、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重难点内容: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特殊车辆应纳车船税计算,契税征税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印花税征税范围和税额计算,应税资源产品划分、课税数量确定,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本章分值在10分左右。,3,第一节 关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契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八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第十节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4,第一节 关税法律制度,概念: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一、关税纳税人 包括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和物品的纳税人,前者指的是经营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关税可以由代理人代办纳税手续。,5,【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有( )。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C、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 D、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答案:ABCD,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进口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 出口税率 (二)税率的确定 关注日期的确定,四、关税计税依据,1、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 (1)一般贸易项下以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注意:佣金、回扣和罚款的相关规定 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2)特殊贸易下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运往金外加工的货物,以入境到岸价与原出境货物价格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物品,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 租借和租赁进口货物,以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留购货物以留购价位完税价 补充:留购,执行措施之一,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拍卖时,如果不能卖出,执行法院应当将该标的物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接收 逾期未出口的暂进口货物 转让出售进口减免货物的完税价格,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离岸价格不包括装船以后发生的费用 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针对价格明显偏低,又不能提供合理正当理由等情况,注意5种估价方法。,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税 关税=应税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应税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4、滑准税(注意理解含义),六、关税税收优惠,法定性减免: 1、金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 4、运输途中必备的燃料、物料和饮食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免征 进口关税,但出口关税不退还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但进口关税不退还 货物毁损的可以酌情减免 来料加工可予以免征进口关税或先征后退,七、关税的征收管理,(1)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次日起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2)未按期缴纳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多缴的退税申请期限为1年;海关补征期限为1年;海关追缴期限为3年。,第二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概念:按照房产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所有人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 2、产权承典人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14,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的房屋。 在理解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时,应注意以下4点: 1、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 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 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 暂按4%的税率征收。,15,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产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1、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判断题命题点) 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30%后的余值,即以房产余值计税。 (1)房产原值。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应相应增加 房产原值。(计提的折旧不扣减房产原值) (2)房产余值。,16,房产余值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 计算公式为: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下列情形按房产余值计税: 一是:以房产投资联营,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 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计税。 二是:融资租赁房屋(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 房屋)的,对承租人以房产余值计税。 三是: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如 果是自营的,以房产余值计税。,17,2、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以房产投资联营,不承担经营风险(收取固定收入) 的,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税。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如果是出 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税。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18,某企业2009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 元,该企业于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 街房出租给某商店,月租金为5万元,当地政府 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 试计算该企业2009年应纳的房产税? 分析:,19,(1)从价计征房产税 应注意临街房13月份仍应从价计征。 3000(1-20%)1.2% -1000(1-20%)1.2%129 =28.8-7.2=21.6万元; 或(3000-1000)(1-20%)1.2% +1000(1-20%)1.2%123 =21.6万元。 (2)从租计征房产税 应注意4月份才出租。 59(4至12月份)12%=5.4万元; (3)全年应纳房产税 21.6+5.4=27万元。,20,六、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重点掌握个人所有非营业用(居住)的房产免征房 产税;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及不包括的项目等。 七、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 月起,其他的均从次月起,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 报缴纳房产税(2010年单选题)。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季度或半年)缴纳的 办法。,21,第三节 契税法律制度,概念:契税是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对承受(获得)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提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方(买方)缴纳 契税(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转让的除外),而 转让方(卖方)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22,二、契税的征税范围(2010年单选题)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包括以下6种: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出让费用包括出让金、土地收益等。 提示:对出让方(国家)既不征契税,也不征营业 税、土地增值税等。 2、土地使用权转让 转让方式包括出售、赠与(无偿赠与)、交换或者 其他方式。 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 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5、房屋交换,23,6、其他行为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赠与);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征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不征收契税。 三、契税的税率 契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比例税率,税率为35%。,24,四、契税计税依据 1、成交价格(2011年单选题、多选题) 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 屋买卖。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 2、核定价格 适用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依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差额价格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价格差额 计税。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 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费用或收益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 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 益。,25,五、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单选题】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应缴纳契税3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2.4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2.7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0.3万元 【答案】C(房屋买卖),26,六、契税的税收减免 七、契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取得类似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 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 内缴纳税款,然后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 变更登记。(例题),27,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概念: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8,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国家所有 即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土地增值税;而转让集 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应先在有关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或出 让手续,使之变为国家所有后才可转让。 自行转让集体土地是一种违法行为。 2、转让的房地产是否发生权属转移 未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不征土地增 值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也不征税。 3、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即取得收入的,征土地增值税;对以继承、赠予等方 式无偿转让的不征土地增值税。 提示: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全部增值额均需要纳税。,29,(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选择题命题点) 1、以房地产投资、联营的,房地产转让到联营企业 的暂免征收,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的征收。(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2和5出租或自用不征 3、房地产交换的,单位之间交换有收入的征收;个 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4、合作建房的,建成后自用的不征,转让的征收。 6、房地产抵押的,抵押期、抵押期满偿还债务的不 征;但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的征收。 8、代建房(无权属转移)和9、房地产重新评估(无收入)的不征。 10、土地使用者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征收(例题),30,下列选项中,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是( )。 A、继承房地产 B、以房地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 C、出售房屋 D、出租房屋 【答案】C,31,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以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P610 表6-1,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重点) 即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 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一)转让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 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如无形资产收入、具有财产价值 的权利等)。 (二)扣除项目的规定(6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即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出让 金)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登记、过户费 等)和税金(如契税)。,33,2、房地产开发成本(含耕地占用税) 3、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旧房的,不允许扣除) (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 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 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 计算扣除: 扣除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 开发成本)5%以内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 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 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 成本)10%以内,34,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即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 花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产权转移书据)。因转让房地产 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扣“两税一费”(印花税不 扣),外商投资企业税金现在应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自2010年12月1日起)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如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销售新建商品房可按规定 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 发成本)20%,35,6、旧房及建筑物的价格 (1)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 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 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2)购房发票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 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 契税,凡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税金”予以 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7、房地产评估价格 纳税人有规定的4种情形之一的,如隐瞒、虚报房地产 成交价格的等,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在此,应重点掌握“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收入的确 定”。,36,五、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 依增值率确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 除系数(即速算扣除数) 1、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作为税金扣除。,37,六、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提示: 1、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 宅,不享受免税政策。 2、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 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否则,其建造的普通标准 住宅不享受免税政策。 3、规定的20%相当于起征点,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 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的,全额征收。,38,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程序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 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 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纳税清算(2010年多选题) 重点掌握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 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注意对纳税人是法人和自然人纳税地点的不同规定。 法人不一致,在做落地 自然人不一致的,在过户手续办理地,39,40,纳税汇总表,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是指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城镇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一种资源税。 其中,土地是指国家所有和城镇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 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 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41,二、征税范围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1.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即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2.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2,【例题多选题】关于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12年)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C.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D.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为纳税人 【答案】ABCD,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地区差别定额税率(或者等级幅度税额),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较大,为20倍。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例题判断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是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答案】,四、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 税依据,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具体确定如下: 1、测定的土地面积 适用于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 积的纳税人。 2、确认的土地面积 适用于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核发的土地 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3、申报的土地面积 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45,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10单选题) 关注特殊规定中的1、2、3、10、14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除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缴纳土地 使用税外,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2010年多 选题)。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土地所在地。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46,【例题多选题】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10年)A.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缴纳B.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缴纳C.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D.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获取土地使用权,合同未约交付土地时间的,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答案】BCD【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A错误。,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 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 积为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已 知该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5元/平方米,试计算各当 事人应纳的土地使用税。 解析: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应分别纳税,但政府 机关为免税单位,则公司应以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纳 税。 计算: 应纳税额=2000/545=8000元。,48,第六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一、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49,【例题多选题】下列纳税主体中,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有()。(2009年)A.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船舶的国有企业B.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辆的外籍个人C.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船舶的内地居民D.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辆的外国企业 【答案】ABCD【解析】根据规定,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个人。,二、征税范围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三、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 车船税税目分为5个大类: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船舶。但不包括拖拉机。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51,52,六、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应纳税额=辆数税额 2、其余车辆: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税额辆数 提示:挂车按照货车税额标准的50%计征车船税。 3、机动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数税额个数 4、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应纳税额=净吨位数税额50%个数 提示: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5、游艇 应纳税额=米数税额个数 车船税税额计入管理费用开支,可以在计算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53,七、车船税税收减免(10、11年多选题) 重点掌握捕捞、养殖渔船;专用车船的免征规定。 八、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取得所有权 或管理权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车 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 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的, 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54,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免征车船税的有( )。(2011年) A.警用车船 B.养殖渔船 C.载货汽车 D.载客汽车 【答案】AB,55,第七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条例所列举凭证 的单位和个人。 (1)纳税人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 受人和使用人; (2)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 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3)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 人,也是印花税的纳税人。,56,关于印花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会计账簿以立账簿人为纳税人 B.产权转移书据以立据人为纳税人 C.建筑工程合同以合同当事人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证以领受人为纳税人 【答案】ABCD,57,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应税凭证,包括以电子形式签 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主要分为5大类共13个税目: 1、合同类(10个税目)。应税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 者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股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转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 3、营业账簿。非营业账簿(如企业内部职工食堂、 工会组织等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等)不属于该税目的征 收范围。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产证、营业执照、商标注 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2011年单选题)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如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 证等。,58,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印花税的是( )。 A.工商营业执照 B.房屋产权证 C.土地使用证 D.税务登记证 【答案】D,59,三、印花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分为0.05、0.3、0.5和1共4档, 适用于有记载金额的应税凭证,包括合同或者具有合同 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账簿。 2、定额税率(2011年判断题) 定额税率为每件应税凭证5元,适用于无法记载金额 或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明显不合理的应税凭 证,包括其他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提示:印花税的具体比例税率不需记忆,但必须会运用税率计算税额,60,【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形式的税种有()。A.印花税 B.契税 C.营业税 D.房产税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税率的形式。印花税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其余选项均为比例税率。,四、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计税金额和凭证件数两种: 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1)以凭证上的“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2)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专利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62,五、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5 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印花税税额计入管理费用开支,可以在计算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 提示: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 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税;如未 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63,六、印花税税收减免 重点掌握特定凭证免税和特定情形免税,注意选择 题题型。 七、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二)纳税地点: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三)纳税期限:书立、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64,(四)缴纳方法1.自行贴花。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自行计算应纳印花税额,向当地纳税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点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在应税凭证上一次贴足印花并自行注销。这是缴纳印花税的基本方法。提示: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足印花。2.汇贴汇缴。提示: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同一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3.委托代征。,65,第八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一、资源税的纳税人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66,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是应税资源,目前仅限于矿产品和 盐两大类共7个税目。 提示: 1、应特别注意1、3两个税目中不征税项目的规定, 其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而非免税项目(例题5- 23); 2、除“黑色金属矿原矿”的3个子目以外,将其他颜 色的金属矿原矿均划入“有色金属矿原矿”税目; 3、固体盐和液体盐均为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4、加工后的资源产品不属于征税范围,67,三、资源税的税目 四、资源税税率 1.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对原油和天然气两款税目按照比例税率从价征收,其他税目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3.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税率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69,70,五、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不包括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和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 理由的、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 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 率)=成本+利润+资源税(价内税),71,销售数量的规定如下: 1、销售数量(2011年单选题) 2、自用数量(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纳税) 3、换算数量 4、特定数量 纳税人以液体盐(包括自产和外购)加工固体盐, 由于两者均为应税产品,为避免重复征税,所以,规定 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按固体盐税额征税, 而自产液体盐不纳税。 但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 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72,(1)煤炭税目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 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 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其折算公式为: 原煤课税数量=加工煤实际销售或自用量/综合回收 率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 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 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其折算公式为: 原矿课税数量=精矿实际销售或自用量/选矿比,73,某矿业公司开采销售应税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计证,则该公司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 )。(2011年) A.实际产量 B.发货数量 C.计划产量 D.销售数量 【答案】D,74,六、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额可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税金扣除)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但原油、天然气、煤炭除外) 七、资源税税收减免 免税的如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库存的应税资源;减税的如对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 税减按规定税率标准的80%征收等,75,八、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纳税地点重点掌握跨省开采的规定,另外,纳税人对应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扣缴义务人对应收购地。 纳税人以l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76,【例题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8年)A.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的当天 答案:CD,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个人缴纳“三税”,并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缴纳城建税。 (二)征税范围,78,(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四)计税依据 但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 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被处以罚款时,对其未缴纳的城建税应进行补税和罚款。 (五)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合计适用税率 (六)税收优惠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 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 一律不予退(返)还。 对进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 的城建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80,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是指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 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个人从2010年12 月1日起开始缴纳教育费附加。 (三)教育费附加=实纳“三税”税额合计3% (四)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属于中央 地方共享费。 (2010、2011不定项选择题举例),81,第十节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一、船舶吨税(一)纳税人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二)税率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船舶净吨位的大小分等级设置单位税额,分30日、 90日和1年三种不同的税率,并实行复式税率,具体分为两类: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三)计税依据吨税以船舶净吨位为计税依据,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82,(四)税收优惠。下列船舶免征吨税: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5.捕捞、养殖渔船;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二、车辆购置税(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解释: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二)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三)税率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四)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4.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三、耕地占用税(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二)征税范围1. 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征收耕地占用税。提示: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三)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一次性缴纳。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为主要依据,必要的时候应当实地勘测。(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四、烟叶税(一)纳税人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二)征税范围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三)税率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四)计税依据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具体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 计入收购金额。收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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