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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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根本,全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和建设法制政府工作布署,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xx”普法工作,不停创新学法普法宣传方法,深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局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强化组织领导1.立即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园区局也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县区园区局)2.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订并分解落实整年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评,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开展。按时向市政府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3.扎实开展创立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创立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努力争取把本局建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二)开展学法培训4.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并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确保局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局属各单位)5.认真落实公务员每十二个月学习法律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健全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围绕宪法、公务员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全方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定时和不定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法培训,组织参与市、省人社厅专题法制培训,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正确使用方法、自觉遵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6.完善公务员、机关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公务员法、机关管理政策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停提升全市公务员、机关人员法制水平。(责任单位:公务员局、机关管理科)(三)完善决议机制7.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标准,遵照程序制订规范性文件和作出重大行政决议,凡包括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适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吸收公众参加,听取教授意见,并进行风险评定。(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8.完善并严格实施决议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重大决议立即汇报制度,办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自觉接收监督。(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9.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订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强化正当性审核,并立即在市、局网站和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和报送立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0.依据上位法律法规改变情况,立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时完成社会保险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正当性。(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四)深化审批改革11.认真落实市、省人社厅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布署,继续推进人社许可审批改革。全方面落实市政府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决定,结合“项目提速年”活动布署,开展行政许可审批步骤再造,缩短办理时限,着力提升审批效率。(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2.严格根据再造后的步骤和制度办理许可审批,并加强对风险点的监控,切实方便行政相对人。(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3.创新许可审批服务方法,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和集中办理,对部分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实施预审批和通知承诺审批。加紧开发网上电子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新模式。(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中心)14.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标准,严格行政许可审批过失责任追究,落实监督问责制度。加大人社信息公开力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五)规范处罚强制15.健全行政执法登记制度和联动执法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验、社会保险稽核和其它执法检验全部登记立案;推进各类人社行政执法相互通报、有效衔接,做到统筹安排、重视效率、确保质量。(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征缴中心、医保中心)16.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时检验、专题检验和综合检验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工资清欠、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执法检验活动,加大对拖欠工资、使用童工、不签署劳动协议、不参保缴费、套取基金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行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依法维护好用工双方权益。(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征缴中心、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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