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性管理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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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性管理的发展趋势 李朝伟 唐光江 叶志平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 (上海检查检疫局)一、引言 人类生存在这个地球上,安全是第一的需要,安全的定义就是防备潜在的危险。在社会活动中发生某些危险是难免的,所谓的危险就是也许导致伤害或破坏的本源,或者是也许导致伤害或破坏的某种状态。一般来说,如果遭遇某种危险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属于低风险,我们稍加提防就能坦然处之;但如果危险概率较高,我们就必须采用合适的防备措施。 风险是指某种特定危险事件(事故或意外事件)发生的也许性和后果的组合。事实上风险是由两个因素组合而成:危险发生的也许性(危险概率);危险事件(发生)产生的后果。例如飞机失事是严重后果,但是危险概率仅仅是二十五万分之一,属于较低风险。 运用风险分析原理是可以控制风险的,这就是对风险进行分析,根据风险限度来采用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去控制或者减少风险。 风险分析可以运用在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例如金融业,商业银行非系统性风险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又称支付风险或名誉风险)、资本风险、竞争风险、内部风险、资财风险和结算风险等7个方面的风险。在新药的研制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重要有:项目来源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个方面。一般我们买卖股票更是要承当事先不可预测和难以从主观上加以控制的风险。 对食品安全性进行的风险分析仅仅是风险分析这个概念下的一种具体应用领域。 二、 食源性危害和食品安全性评价 食源性危害 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但是食品中有也许具有或者被污染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因此,在人类发展的初级阶段,既便是在生存条件恶劣、食品供应十分匮乏的状况下,先民们也不会去积极食用对自身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有毒有害物质。规避风险是人类的本能,也可以说是自然界一切动物的本能。社会的进步使得人们对自身的健康予以更多的关注,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性问题有更多的理解,人们都但愿食品安全性有切实的保障,所消费的食品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这里所说的危害就是指也许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后果的因素或状态,食品中具有的危害一般称为食源性危害。就目前来讲,食源性危害大体上可以分为物理性、化学性以及生物性危害这3类。至于这3类危害特性的划分,国内卫生主管部门在有关的卫生原则中已有所规定,美国国家食品微生物原则顾问委员会(NACMCF)和其她国际组织也已有比较具体的解释。危害特性的划分是风险分析中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是实行风险管理措施(例如HACCP)的重要根据。 食品安全性评价 食品的安全性评价重要目的是评价某种食品与否可以安全食用。具体就是评价食品中有关危害成分或者危害物质的毒性以及相应的风险限度,这就需要运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确认这些成分或物质的安全剂量。食品安全性评价在食品安全性研究、监控和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食品安全性评价是在人体实验和判断辨认的基本上发展起来的,是风险分析的基本。食品安全性评价中采用的毒理学评价合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送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和生物物质以及在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和污染的有害物质,也合用于评价食品中其她有害物质。 毒理学评价一般有4个阶段:急性毒性实验;遗传毒理学实验;亚慢性毒性实验(90d饲养实验、繁殖实验、代谢实验);慢性毒性实验( 涉及致癌实验 )。 国内的食品卫生原则中对于有害化学物质的拟定过程一般是:动物毒性实验;拟定动物最大无作用剂量;拟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拟定一日食物中的总容许量;拟定该物质在每种食品中的最高容许量;制定食品中的容许原则。 对微生物指标的制定程序基本相似,只是在制定期对采集样本的规定更为严格。 三、 食品安全性管理措施 风险分析 食源性危害重要表目前物理性、化学性以及生物性危害。就目前的控制手段而言,物理性危害可以通过一般性的控制措施,例如良好操作规范(GMP)等加以控制。化学性危害的风险评估,有关国际组织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形成了某些相对成熟的控制措施。目前风险评估所面临的重要难点是食品中有关生物性危害的作用和成果,这是由于与公众健康有关的生物性危害涉及致病性细菌、病毒、蠕虫、原生动物、藻类以及产生的某些毒素,这些生物性危害的界定和控制均有较大的不拟定性。固然,某些食品自身也也许具有对健康产生危害的成分。所有的食品安全性问题,也就是上述3类危害都将对消费者健康产生不良后果,有的甚至是严重后果。固然,食品的任何安全性问题都将会对国际食品贸易产生影响。 规定食品安全性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是讲具有零风险几乎是不也许的,何况食品安全性风险对于不同的人群也有一种相对性问题。分析食源性危害,拟定食品安全性保护水平,采用风险管理措施,使消费者食品在食品安全性风险方面处在可接受的水平,这就是风险分析在食品安全性管理中的作用。 1.SPS的风险评估 关贸总协定(GATT)(即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在1986-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通过的实行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合同(SPS),拟定了成员国政府有权采用合适的措施来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保证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保证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导致的伤害。 SPS提出的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涉及所有与之有关的法律、法令、规定、规定和程序,特别涉及最后产品原则;加工和生产措施;检测、检查、出证和批准程序;检疫解决,涉及与动物或植物运送有关、或与在运送途中为维持其动植物生存所需物质有关的规定在内的检疫解决;有关记录措施、抽样程序和风险评估措施的规定;与食品安全直接有关的包装和标签规定。 SPS所描述的风险评估就是评价食品中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对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SPS觉得在进行风险评估事应考虑由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考虑既有的科学根据,有关的工序和生产措施,有关的检查、抽样和测试措施,有关的生态和环境条件,以及检疫或其她解决措施。 SPS协定第一次以国际贸易协定的形式明确承认: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建立合理的、协调的食品规则和原则,需要有一种严格的科学措施。 2.FAO/WHO以及CAC的风险分析 在SPS制定期间,有关食品风险分析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国际组织的注意。1991年至1998年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所属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风险分析进行了不断地研究和磋商,根据SPS协定中的基本精神提出了一种科学的框架,将有关的术语进行了重新的界定;研究将风险分析的概念应用到具体的工作程序;就风险管理和风险状况交流问题继续进行征询;完毕的风险管理与食品安全报告中规定了风险管理的框架和基本原理;对风险状况交流的要素和原则进行了规定,同步对进行有效风险状况交流的障碍和方略进行了讨论。 CAC提出的风险分析与SPS的风险评估基本上是同一概念。区别在于:在应用范畴方面,CAC的风险分析重要是针对食品,SPS的风险评估覆盖范畴较大,合用于所有与人类和动植物的卫生措施和检疫措施;在名词术语的使用方面,CAC把SPS的风险评估改为风险分析,而CAC中定义的风险评估则是整个风险分析三个构成部分中的第一部分,比SPS协定中的风险评估概念范畴窄。 风险分析一般涉及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状况交流这三部分构成。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就是通过使用毒理数据、污染物残留数据分析、记录手段、暴露量及有关参数的评估等系统科学的环节,决定某种食品有害物质的风险。风险分析一般涉及危害确认,危害特性描述,暴露量评估,风险描述四个基本环节 危害确认,确承认能产生健康不良效果并且也许存在于某种或某类特别食品中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 危害特性描述,对与食品中也许存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有关的健康不良效果的性质的定性和/或定量评价。 暴露量评估,对于通过食品的也许摄入和其她有关途径接触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的定性和/或定量评价。 风险描述,根据危害确认、危害特性描述和暴露量评估,对某一给定人群的已知或潜在健康不良效果的发生也许性和严重限度进行定性或定量的估计,其中涉及随着的不拟定性。 一般状况下,危害确认采用的是定性措施,其她三个环节可以采用定性措施,但最佳采用定量措施。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就是根据风险评估的成果,选择和实行合适的管理措施,尽量有效地控制食品风险,从而保障公众健康。 风险管理可以分为四个部分:风险评价、风险管理选择评价、执行风险管理决定、监控和回忆。 风险评价,确认食品安全性问题、描述风险概况、就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优先性对危害进行排序、为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政策、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成果的审议。 风险管理选择评价,拟定既有的管理选项、选择最佳的管理选项(涉及考虑一种合适的安全原则 )、最后的管理决定。 监控和回忆,对实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在必要时对风险管理和/或评估进行回忆。 为了作出风险管理决定,风险评价过程的成果应当与既有风险管理选项的评价相结合。保护人健康应当是一方面考虑的因素,同步可合适考虑如经济费用、效益、技术可行性、对风险的认知限度等因素,可以进行费用-效益分析。执行管理决定之后,应当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对暴露消费者人群的风险的影响进行监控,以保证食品安全目的的实现。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涉及: 风险管理应当采用一种具有构造化的措施,就是上面简介的四个部分它涉及风险评价、风险管理选择评估、执行管理决定、以及监控和回忆。在某些状况下,并不是所有这些方面都涉及在风险管理活动当中。 在风险管理决策中应当一方面考虑保护人体健康。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应重要根据对人体健康的考虑决定,同步应避免风险水平上随意性的和不合理的差别。在某些风险管理状况下,特别是决定将采用的措施时,应合适考虑其他因素(如经济费用、效益、技术可行性和社会习俗)。这些考虑不应是随意性的,而应当保持清晰和明确。 风险管理的决策和执行应当透明。风险管理应当涉及风险管理过程(涉及决策)所有方面的鉴定和系统文献,从而保证决策和执行的理由对所有有关团队是透明的。 风险评估政策的决定应当作为一种特殊的构成部分涉及在风险管理中。风险评估政策是为价值判断和政策选择制定准则,这些准则将在风险评估的特定决定点上应用,因此最佳在风险评估之前,与风险评估人员共同制定。从某种意义上讲,决定风险评估政策往往成为进行风险分析实际工作的第一步。 风险管理应当通过保持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两者功能应当分离,以保证风险评估过程的科学完整性。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的功能性分离,目的在于保证风险评估过程的科学完整性,减少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是应当结识到,风险分析是一种循环反复的过程,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评估人员之间的互相作用在实际应用中是至关重要的。 风险管理决策应当考虑风险评估成果的不拟定性。如有也许,风险的估计应涉及将不拟定性量化,并且以易于理解的形式提交给风险管理人员,以便她们在决策时能充足考虑不拟定性的范畴。例如,如果风险的估计很不拟定,风险管理决策将更加保守。 在风险管理过程中都应当与消费者和其她有关团队进行明白的交流。在所有有关团队之间进行持续的互相交流是风险管理过程的一种构成部分。风险状况交流不仅仅是信息的传播,而更重要的功能是将对有效进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的信息和意见并入决策的过程。 风险管理应当是一种考虑在风险管理决策的评价和审查中所有新产生资料的持续过程。在应用风险管理决定之后,为拟定其在实现食品安全目的方面的有效性,应对决定进行定期评价。为进行有效的审查,监控和其他活动也许是必须的。 风险状况交流 风险状况交流就是在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消费者和其她有关的团队之间就与风险有关的信息和意见进行互相交流。 风险状况的交流的对象可以涉及国际组织(CAC、FAO、WHO以及WTO等)、政府机构、公司、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以及大众传播媒介(媒体)。 进行有效的风险状况交流应当涉及:风险的性质,利益的性质,风险评估的不拟定性,风险管理的选择四个方面的要素。 风险的性质,危害的特性和重要性,风险的大小和严重限度,状况的急切性,风险的变化趋势,危害暴露量的也许性,暴露量的分布,可以构成明显风险的暴露量,风险人群的性质和规模,最高风险人群; 利益的性质,与每种风险有关的实际或者预期利益,受益者和受益方式,风险和利益的平衡点,利益的大小和重要性,所有受影响人群的所有利益; 风险评估的不拟定性,评估风险的措施,每种不拟定性的重要性,所得资料的缺陷或不精确度,估计所根据的假设,估计对假设变化的敏感度,有关风险管理决定估计变化的效果; 风险管理的选择,控制或管理风险的行动,也许减少个人风险的个人行动,选择一种特定风险管理选项的理由,特定选择的有效性,特定选择的利益,风险管理的费用和来源,执行风险管理选择后仍然存在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在进行一种风险分析的实际项目时,并非风险分析三个部分的所有具体环节都必须涉及在内,但是某些环节的省略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前提之上,并且整个风险分析的总体框架构造应当是完整的。 欧盟有关避免性原则的措施 欧盟委员会于2月2日采纳了一篇有关避免性原则的论文,这是根据一种基于风险分析而提出的与避免性原则基本要素有关的一般科学、法律和政治方针,并制定了其应用方面的用途,局限性及指南。 该文一共提出了9个基本要素,这就是:合用范畴;保护水平;避免性原则;行动的决定;在决策过程中,避免性措施的作用;科学评估;透明度;风险评估中的避免性;应用指引。该文觉得: 1.合用范畴 避免性原则的应用范畴远远超过环保,特别覆盖到对人体、动物和植物健康的保护; 2.保护水平 判断一种风险的可接受水平是通过基于科学证据的执行措施来得到; 3.避免性原则 当有关人类健康危险的存在或发展不够拟定期,机构可以采用保护措施,而不用去等到该危险的现状和严重性完全明朗化。一种缺少完整的科学根据的方略性决定不会制止决策者在发生有关消费者、公众或环境潜在危险的严重状况时采用行动。在执行避免性原则时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方面,确认由于某个现象、产品或一种加工而产生的潜在性的负作用;第二,由于缺少数据和/或它们自身的不拟定性或不精确性而导致该危险无法充足得到评估; 4.行动的决定 决定采用或不采用行动是方略性决定的成果,是风险水平也就是对社会的可近的可接受性,对该危险所影响的特殊人群的可接受性的功能。对不采用行动所也许导致的后果应当进行考虑和评估,这点将被决策者用为行动导火线。 5.风险分析 在决策过程中,避免性措施的作用采用避免性措施时必须在风险分析总框架范畴内,风险分析由三个要素构成: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状况交流。当科学信息不充足或不精确,当一种现象、产品或加工导致有潜在的负作用时,避免性原则的应用重要属于风险管理。 6.科学评估 应用避免性原则的第一步是去收集和评价所有中肯的、现存的科学知识和能得到的信息。在也许性状况下,去设法尽量完整地进行一次风险评估。风险管理者必须充足意识到数据的不拟定性、不充足性及其自身的不拟定性和不精确性,以及与否存在有科学家的分歧意见。 7.透明度 基于不完整的风险评估之上的避免性措施的合法性重要在于尽量地建立在透明化的程序上,所有有关方面必须尽量早地参与决策过程,必须对该措施的需要及决定这些措施的理由做出清晰解释。 8.风险评估中的避免性 对于在风险分析中科学方面的不拟定性是有争论的,该争论源自于被科学家平常使用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的一种谨慎的措施(如依托动物实验,种族间的对比,设定安全系数,采用非监测性的成果水准,采纳ALAKA原则等等)和当不得不采用一种制止性措施时,便属于风险管理的避免性原则之间。这两大方面是互补的,不得被混淆。 9.应用指引 避免性原则的采用并不是一种超越WTO规定的手段,也不能是对减少使用风险管理中可行性的普遍原则的一种籍口,如比例性,非歧视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当某措施的科学根据并不拟定期,决策者必须竭力去履行这些原则。这些原则有6个方面的内容。 比例性:基于避免性原则上的措施不能与设想的保护水平失去比例,并且不能系统性地以零风险为目的。 非歧视性:在避免性原则中所采用的措施必须是以设法达到保护水平的等价值为目的的,而并不用考虑某些地理上的产地或生产加工性质等这些可以在仲裁方式中采用不同解决措施的因素。 一致性:在避免性原则中所采用的措施在其性质和范畴上必须与在已具有所有科学性数据的等价领域中采用的措施具有可比性。 效益:采用措施的耗费及不采用措施的耗费的评估。采用或不采用措施而对社会所规定的总耗费都必须从长远和目前两个阶段予以考虑。 科学发展的检查:在避免性原则下所采用的措施,虽然是临时性的,但只要是科学数据仍属于不完整或无结论可循,或只要是某风险对于其欲施加的社会来讲,被觉得太高的状况下,这种措施仍将被保持。这种措施的维持时间取决于科学知识的发展,根据科学知识,风险将被重新评估,这也就意味着为获取更多完整的数据,将继续进行科学研究。 措施的回忆:该措施必须是临时性的,并应根据一种更为客观的风险评估方式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回忆。HACCP、GMP等安全卫生质量保证措施 HACCP、GMP等安全卫生质量保证措施 危害分析和核心控制点(HACCP)和良好作业规范(GMP)是一种用于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避免性的食品安全性质量控制措施,也就是风险管理的实际应用。 HACCP是一套通过对整个食品链,涉及原辅材料的生产、食品加工、流通、乃至消费的每一环节中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进行分析、控制以及控制效果验证的完整系统。 1993年CAC正式发布了HACCP的7项原则,这就是: 引出危害分析,评价其危害和风险,就是对产品或生产过程的准备和保护性措施进行描述(风险分析); 拟定核心控制点(CCPs)以控制危害(风险管理); 建立和拟定每个CCPs相相应的临界值(风险管理); 拟定检测过程以检测CCPs(风险管理); 当发生CCPs偏离临界值(偏差)时,采用纠偏措施(风险管理); 建立有效的记录系统为HACCP筹划提供证据(风险管理); 建立技术过程系统以验证HACCP系统的对的。 由此可见,HACCP事实上就是一种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控制程序。CAC觉得HACCP是迄今为止控制食源性危害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美国规定自97年12月18日起,所有对美国出口的水产品的生产公司必须建立并运营HACCP。就此将HACCP从本来的生产公司自发的安全卫生控制行为演变成官方对食品安全性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在国际食品贸易中,某些进口方除了规定食品生产公司通过ISO9000认证之外,还规定出口方实行HACCP;有的直接规定出口方必须实行HACCP。国内目前还没有把实行HACCP作为官方的强制性规定。 GMP于1969年由美国FDA发布的,GMP规定了在食品的加工、贮藏和分派等各个工序中所规定的操作、管理和控制规范。后来经有关国际组织和有关专家的发展,GMP逐渐形成了以: 基本条件; 实行; 加工、贮藏、分派操作; 卫生和食品安全; 管理职责。 这5项内容为GMP的一般构造和应用准则。GMP事实上也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措施。国内国内的医药行业强制实行GMP。 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管理 转基因产品是高科技,高投入,高风险的现代生物工程研究成果。转基因产品在安全性方面的不拟定性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争议。1月2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通过了生物安全议定书。目前各国对转基因产品有五种态度: 美、加、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国(Miami集团)规定对转基因产品实行自由贸易,不应产生生产和贸易的障碍。议定书的签订不能影响各国履行WTO的义务。 欧盟国家:规定对转基因产品进行管制。 中国和其她77个成员国:规定转基因产品出口国要对进口国承当风险责任和补偿责任。 韩国、挪威等国是妥协集团,不参与矛盾,觉得转基因产品不应影响贸易,主张标签。 东欧国家:没有明确态度。 转基因的安全性之争讲究竟就是一种利益之争,欧盟国家就是通过转基因产品在安全性问题上的不拟定性来设立障碍,限制她国的转基因产品,以争取时间来进行本国的转基因研究和开发。 中国事实上积极放弃了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管理,仅仅宣布保存规定转基因产品出口国要对进口国承当风险责任和补偿责任的权利。这种宽宏大量并不一定可以获得回报,相反由于管理上的无所作为会留下无穷的后患。不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不控制转基因产品的进口渠道和国内流向,就不也许真正控制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风险,因此,规定出口国承当风险责任和补偿责任只是一句空话;转基因产品在食品加工链中扩散,不清晰出口食品与否具有转基因成分,这样的混乱局面将会累及国内食品的对外贸易。 生态(有机)食品也许成为绿色堡垒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使得全球环境污染加重,某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运用消费者对环境污染的忧虑,对原始生态的怀念,觉得从维护和发展各国生态农业体系,保护地区和全球性环境出发,应当履行生态体系Organically System,又译有机体系)。生态体系的基本规定是以尽量少从外部环境引进物品并且不使用人造肥料和杀虫剂为前提条件的。觉得生态农业是与自然界有密切联系的生产管理体系,它对生物多样性、生物循环和土壤生物活性具有增进和提高作用。生态体系规定生态农业规范应能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造化学物质,任何化学物资的残留物含量都必须低于设定的最高残留量水平;规定由官方正式批准和承认的组织对生态体系进行认证;保证生产、制备、储存、运送和销售的各阶段都通过检查并符合规定。生态体系还对体系中的生产、认证、辨认和标签予以统一规定,对生态食品管理体系提供国际准则,固然生态体系是绝对排斥转基因食品的。 在保护环境,回归自然的标语下发展起来的生态体系事实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措施,由于走了极端化的道路,必将演变成一种贸易技术壁垒措施,这就是一般所说?quot;绿色壁垒。这是由于尽管在食品生产中避免化学物质污染是食品生产者的目的,尽管生态体系提出的系统化规定是消除食品生产中人造化学物质污染的最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各国在国力强弱、耕地多少、人口数量以及对于食物需求量等方面存在着差别,生态体系不也许在所有的国家都可以得到履行。因此,某些率先实行生态体系的发达国家,也许以全球消费者都但愿得到纯净食品为由,歧视、甚至回绝非生态系统生产的产品。欧盟在欧盟生态(有机)食品法规中就规定,到,出口国如果没有建立与欧盟规定相符合的生态(有机)食品保证体系,将被列?quot;第三国名单,非生态(有机)食品的出口途径有也许被断绝。发达国家在国际食品贸易中设立的歧视和垄断将会给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食品贸易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这一点是值得注重和警惕的。 食品标签的风险管理作用 我们应当重新结识食品标签的在食品安全性的风险管理方面作用,具体的体现就是对食品安全性的警示作用。例如标注配料表,不仅仅是要让消费者懂得食品中具有那些成分,以供选购或消费时参照,同步也提示对某些食品成分有过敏症的消费者注意避开这些会引起过敏症的特定成分。在欧美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问题争论不休的状况下,某些国家采用了折中的做法,规定生产商对于具有转基因成分的产品进行强制性标签标注,由消费者自行决定与否选择购买。尽管看似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措施,但是在食品安全性有不拟定因素时,食品标签的标示的确起到了安全性警示作用。同样,美国食品标签法中的营养标签、营养含量声明、健康声明等规定不仅是在宣传食品的营养理念,也用一种强制性措施来规定必须以醒目的方式在食品标签上进行食品安全性警示。 以食品安全性风险管理为由的食品标签规定固然也会演变成新的贸易技术壁垒。美国从1994年5月8日起实行食品标签法,就规定对所有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实行强制性标签,内容复杂而繁琐,这就大大地增长了产品的成本。特别是其中规定必须标注的营养标签,因标注营养标签而进行的营养成分检测,每种就额外增长了费用约500至美元不等,改换标签也要耗费巨资。据不完全记录,美国制造商为此每年就要多支出10多亿美元。世界各地的食品生产、经销商为把食品出口到美国为此更需要耗费巨资,由此可以想象这些出口商所要承受的成本压力了。固然对于没有条件或者无力承受成本压力而不能进行食品成分检测的,美国的食品标签法无疑是一种严禁性的措施了。 四、澳大利亚风险分析应用状况 澳大利亚有一套科学的风险分析系统用于进口食品中的化学剧毒物和有害微生物。风险分析是针对那些超过安全原则的进口食品所作的。澳大利亚把进口食品分为风险食品、积极监督食品和随机监督食品这3类。 食品的风险管理 1.风险食品 风险食品就是那些已知可以给人体健康及安全带来风险的食品。风险食品进口时必须由澳大利亚主管部门(澳大利亚检疫检查局AQIS)批批抽样检查。检查项目取决于供应商的历史纪录。典型的风险食品涉及冷冻海鲜的微生物和品质,浆果类的杀虫剂,保鲜水果的合成甜味剂,花生的黄曲霉毒素,罐头食品和糖果的铅污染等等。 风险食品分为三种检查水平: 严格水平,对进口批实行批批检查,持续5批检查通过后转为正常水平; 正常水平,按进口批的25抽样检查,持续20批检查通过后转为简化水平;在正常水平状态下,只要一次检查不通过,就转为严格水平; 简化水平,按进口批的5进行检查;在简化水平下,只要一次检查不通过,就转为正常水平。 2.积极监督食品 积极监督食品就是那些有也许给人体健康及安全带来风险,但目前对这些风险理解局限性,或者由于种种因素需要对风险进一步确认或者评估。 3.随机监督食品 随机监督食品是除风险食品和积极监督食品以外的食品。进口时随机抽查5。 澳大利亚进口食品不通过的重要因素有如下9种: 标签;合成甜味剂;镉;色素;乙烯氧化物;重金属;破损的罐头;罐头容器没能通过压力测试;防腐剂。 食品微生物的风险分析 例如进口生奶酪:确认奶酪中的有害的微生物病原体;在奶酪生产的各个环节评估此微生物的寿命;与经巴氏灭菌或热解决过的牛奶所作的奶酪作等同比较;检查原产地的检查审核机构以保证此奶酪产品是严格按照规章生产的。 转基因食品的风险分析 澳大利亚卫生主管当局觉得转基因食品的风险分析数据可以有诸多来源,安全性评估重要是以同类非转基因食品为基准。 五、对实行食品安全性管理的几点见解 在食品安全性管理中应用风险分析的必要性 食品风险分析的基本理论框架是严谨的,代表了现代科学技术最新成果在食品安全性管理方面实际应用的发展方向。因此,研究和应用风险分析原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对进出口食品安全性进行科学化管理,使得国内的食品安全性管理手段与国际接轨。固然,实行风险分析也有来自于国内外各方面的压力和推动力。 1.风险分析对国际食品贸易的影响 风险分析已经成为变相的强制性原则 SPS通过之后,建立在风险分析基本之上的CAC的原则(涉及推荐和导则)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也就是说,由本来的推荐性原则演变成一种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和普遍采用的食品安全性管理的措施,成为国际食品贸易中变相的强制性原则。 避免性措施的概念有也许被滥用 SPS容许成员国在紧急状况下和在拟定性措施缺少足够科学根据的状况下可以采用避免性措施。同步又规定这种紧急措施只能是临时性的。在合理的时间内,采用这种措施的政府应当谋求必要的补充资料,对风险进行更加客观的评估,并对这些所采用的紧急措施进行审查。 而欧盟提出实行避免性措施的前提是当有关人类健康危险的存在或发展不够拟定期,机构可以采用保护措施,而不用去等到该危险的现状和严重性完全明朗化?quot;也就是说欧盟在采用避免性措施时并不需要具有充足的科学根据,可以以状况紧急为由先行采用措施,然后慢慢加以论证。在通过一段漫长的时间以及复杂的过程之后,如果有科学根据的话固然可以坚持这种避免性措施,如果缺少科学根据也可以宣布撤销这种避免性措施。这种缺少严密根据和必要制约的避免性措施对国际食品贸易的杀伤力显然是很大的。如果避免性措施这种概念被滥用,贸易各方出于贸易保护的需要,抓住食品安全性问题而轻率地采用避免性措施,就有也许成为一种歧视性的贸易技术壁垒措施。 来自于已经开展风险分析国家的压力 目前,不仅是某些发达国家,并且在中国周边的某些发展中国家也在食品风险分析方面已经开展了许多工作。泰国已将风险分析纳入国家食品法规当中,并建立了国家食品发展筹划;马来西亚已经成立了国家风险分析委员会和5个相应的分委员会(生物评估、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兽残和农残以及风险状况交流),在风险分析的应用方面进入了实质性的启动;韩国仿效美国FDA,组建了韩国的食品与药物管理局(KFDA),对食品安全性风险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特别是对进口食品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工作程序。这些开展风险分析的国家必然在食品风险分析方面出台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虽然是针对食品安全性采用的管理措施,但肯定会对国际食品贸易产生深刻的影响。她们的积极行动,对国内形成了一定的压力。如果我们还是在强调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性,观望或者等待,那将有也许丧失发展时机,拉大与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发达国家、甚至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差距。 2.实行风险分析是检查检疫机构执法手段的需要 食品安全性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检查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的安全性负有管理职责,而风险分析是目前控制食品安全性的较为先进有效的手段,属于检查检疫机构行政执法职能的范畴。 风险分析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已经自觉或不自觉的运用了风险分析。国家检查检疫局正在实行的对进出口食品生产厂的检疫卫生注册制度、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进出口食品进行分类管理等工作事实上就是风险管理的实质性内容。因此,风险分析完全可以成为我们的执法的一种工具。 世界各国政府以保护本国消费者健康为标语,运用食品安全性问题来制造贸易障碍。我们只有在食品安全性管理措施方面与国际接轨,运用风险分析这个手段,以其之矛,制其之盾,针锋相对,才有也许在保护国内食品的对外贸易,保护消费者健康方面有所作为。 3.检查检疫机构发展的需要 加入WTO后来,检查检疫机构将逐渐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运作。检查市场将会逐渐开放,我们的一般性检查工作将直接面临市场竞争,依托行政手段(如种类表)来对检查工作进行垄断再也不太也许了。我们应当多考虑如何充足发挥我们的行政执法职能。检查检疫机构要发展,就必须调节我们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进出口食品安全性管理是一种完全的政府行为,是国家赋予检查检疫部门的行政执法范畴。我们在逐渐放弃民事行为后,运用风险分析等进行食品安全性管理时可以联带出一系列带有强烈行政行为的工作,例如履行HACCP等,在顺应国际潮流的前提下,加强我们的执法地位。因此,在食品安全性管理中实行风险分析正是检查检疫机构发展的最佳切入点。 实行风险分析的困难性 1. 资源上的困难 对于涉及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食品风险分析是一种新的概念,我们严重缺少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更缺少必要的资金。一种国家在进行风险分析时,在抱负状态下,进行风险分析的主管机构应当掌握该国食源性危害的等风险因素的所有资料。而国内是进出口食品和内销食品的安全性管理分别由几种不同的行政部门来进行,这种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使得我们不仅极度缺少风险分析的必要资料,并且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这些有限的信息又很难做到资源共享,这就有也许无法进行风险因素调查等工作。由此可见,上述问题将成为国内应用风险分析进行食品安全性管理的重要的制约因素。 2.舆论导向和消费者对风险的认知 目前的风险状况交流强调了消费者和新闻媒介的参与。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者和新闻媒介对于食品安全性问题的结识水平较低,过度强调其作用很也许导致政府在决策时,将有限的管理资源,投入到消费者更加关注的热点问题上,而事实上这些问题并不完全是真正最急需解决、或者在科学意义上并不是最严重的食品安全性问题,这必将导致管理资源的巨大挥霍,同步也将给消费者导致潜在的危害。消费者要对的地结识和理解风险,尽管风险每时每刻都在我们的平常生活中,人们并没有由于它们的存在而减少自己的社会活动。食品安全性风险也是如此?quot;零风险的食品是不存在的,风险始终随着着食品。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不是要实现、事实上也不也许实现食品安全性零风险,而是要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或承受的范畴之内。 3.风险管理措施带来的额外风险 目前的风险分析,基本上是对单个危害的风险进行研究,较少同步考虑多种不同危害的综合风险状况,也缺少进行不同风险之间比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这样,在许多状况下,不排除所选择的风险管理决定有也许导致更大的或者其她的危害。例如,使用高氯消毒水进行清洗,在减少致病菌危害的同步,产生了氯胺的化学性危害;在肉制品中不使用亚硝酸盐,可以减少因亚硝酸盐转变为亚硝胺而带来的致癌的风险,但是却增长了由于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增殖其代谢物引起食物中毒的风险。 4.技术法规和原则滞后使得安全性风险增大 贸易技术堡垒合同(TBT)推荐缔约国尽量地采用国际原则。但是在制修订国际原则方面,目前基本上被发达国家所垄断,甚至先有发达国家的原则,然后由她们发展成国际原则,以她们为前瞻。 在采用国际原则方面,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采用国际原则已达到80%,日本新制定的国标有90%以上是采用国际原则,而中国的国标只有40%左右采用了国际原则,尚有相称一部分原则与国际原则不一致,甚至有部分是抵触的。由此可见,在国际原则的采用方面,中国明显滞后。 就食品安全性的保护水平来讲,除了添加剂原则之外(固然也是由于国内添加剂的研究和生产不发达所致),国内其她控制食源性危害方面的原则与国际原则一致或者接近的不多,大部分处在较低的保护水平,使得国内的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不得不承受较大的风险。在国际食品贸易中,由于国内在控制食品安全性管理方面的技术法规和原则过低,甚至空缺,在其她国家认定的安全性风险较高的产品,甚至是不合格的产品,由于符合了国内的规定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中国市场,给中国的消费者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5.新技术的应用使得风险管理难度增长 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作物的基因改良方面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当采用转基因技术进行基因改良的产品进行商业性种植,转基因产品投放到市场后,环绕转基因产品在安全性方面所具有的不拟定性而引起的争论是空前绝后的。以美国为代表的觉得转基因产品绝对无害;以欧盟为代表的却觉得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尚不拟定,必须进行长期观测。这不仅仅是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问题结识上的分歧,也不仅仅是对安全性进行的风险分析成果上的差别,问题在于她们运用这种分歧和差别对转基因产品采用了截然相反的风险管理措施。这可真的使我们大开眼界,我们从中也可以结识到在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这些新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实际应用的状况下,风险分析的外延正在根据国际食品贸易的需要而拓展,有被滥用的也许。风险分析并非仅仅是用来控制食源性危害,作为食品安全性管理的工具,事实上完全可以、并且已经成为国际食品贸易中进行贸易保护的工具。 检查检疫机构在食品安全性管理中的作为 1.风险管理是检查检疫机构的职责 世界各国的食品安全卫生主管当局都在采用措施以控制食品安全性风险,例如市场准入前涉及食品安全性和质量的评估、食品生产公司和贮存的评估就是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原则和对生产商和进口商规定,例如加工环境卫生和合适的质量控制,对食品的注册和对食品公司的市场准入前的控制措施,以及主管当局的调查和监控,公司的自我控制,例如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和核心控制点)、GLP(良好实验室规范)等,这些都是风险管理的措施。就国内来讲,国家局正在实行的对进出口食品生产厂的食品卫生注册登记、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对进出口食品进行分类管理等工作事实上就是风险管理的实质性内容。 2.HACCP发展潜力巨大 由于HACCP是一种有针对性的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具体讲,食品链中所有的环节都也许成为HACCP的对象,多种不同的产品或者不同的生产方式就会有相应的HACCP。由此可见,尽管公司只须通过一种ISO 9000或ISO 14000质量保证体系,但是由于产品以及加工方式不同,HACCP却可以有数个,甚至数十个。因此,环绕HACCP的认证、征询、培训和其她有关活动的业务争夺将会是空前的剧烈。 检查检疫机构是国家授权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性管理的主管机关,有依法行政权。HACCP是食品安全性风险管理的内容之一,从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性管理的角度,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我们完全可以宣布HACCP为强制性实行,目前至少可以规定高风险的食品为强制性实行。这样HACCP的认证就自然而然有了归属。再通过发布合适的程序,环绕认证而展开的征询、培训以及其她有关工作也会有相应的归属。 六、结束语 在国际贸易中,目前各国的平均关税总水平已经由过去的60,降到了10如下,发达国家更是减少到3左右,国内关税水平也从1992年的43降到了目前的约平均17,在加入WTO的过程中也许还会逐渐减少。可以说,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减少关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尽管国际贸易中关税所起到的贸易保护作用在不断削弱,但是贸易保护却是仍然需要的,因此近年来的国际贸易保护措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转而采用技术性更强的手段,这就是贸易技术壁垒。据有关资料简介,在目前的国际贸易中,贸易技术壁垒已占非关税贸易壁垒的30%。以食品安全性风险以及食品安全性管理为由是国际食品贸易中设立贸易技术壁垒的最佳借口。 检查检疫机构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如果可以转变单纯检查检疫的观念,在食品安全性管理问题上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做法,凭借系统内的技术优势和执法地位,运用风险分析手段,制定对国内有利的的食品安全性风险管理措施,合理合法地设立或者抵御以食品安全性为由的贸易技术壁垒,以维护国家在对外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增进对国内外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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