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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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变更)登记子项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许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怀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许可程序一、受理(一)岗位责任人: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怀化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2、对申请资料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进入现场审查。3、对现场评审(验收)合格、申请材料核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审查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怀化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者。4、符合设置条件的,报市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讨论。三、决定(一)岗位责任人:主任 分管副主任(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机构作出是否同意设置的决定。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批准同意设置。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批准设置的决定。四、公示(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五、制作许可文书(一)岗位责任人: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怀化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六、送达与告知(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在窗口公示。2、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怀化市卫生计生委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承诺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 行 人所在部门职 务受 理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科 员初 审 1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工作人员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科 员复审(专家评审)4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负责人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科 长决 定2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分管业务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3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分管审批领导4个工作日是 否决定委主要领导市卫生计生委主 任公 示 5个工作日是 否审批科负责人行政审批服务科科 长办结告知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文件1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13申请人资质证明、验资证明材料。文件1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消防验收等资料。 表格15法人相关证件(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公立医疗机构另需法人任职文件)。其它16医疗机构分类申请表、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表格1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变更)登记子项名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许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怀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许可条件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许可程序一、受理(一)岗位责任人: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怀化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查(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入现场查勘。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怀化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者。 三、专家评审(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看机构现场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2、对其从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看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资质要求。 3、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机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三)专家评审1、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2、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3、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4、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5、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三、决定(一)岗位责任人:主任 分管副主任。(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机构作出是否准予开办医疗机构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执业登记的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执业登记的决定。四、制作许可文书(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医疗执业许可证。五、送达与告知(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许可结果在窗口公示。 2、申请人按规定标准缴纳许可费用。 3、制作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回执,由申请人在领取许可文书时签字。4、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怀化市卫生计生委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承诺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职 务受 理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科 员初 审4个工作日是 否工作人员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科 员复审(含专家评审)15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责人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科 长决 定2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分管业务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3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分管审批领导5个工作日是 否决定委主要领导市卫生计生委主 任办结告知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2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文件1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文件1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图纸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文件1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文件1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8省卫生计生委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医疗垃圾处置方案或合同、医疗废水排放合格证、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环保评估等)其它1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年检)事项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年检)子项名称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需要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管理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许可(办理)依据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2条,10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为3年校验一次;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限制数量怀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湖南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许可(办理)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二、审查(一)岗位责任人: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和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入现场评审。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怀化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者。(三)现场评审。1、查验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及日常监管的情况。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情况;医德医风与行业行风建设情况; 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 执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费用控制和医疗收费情况;执行医疗广告管理法规的情况;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纠纷处置情况;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情况;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情况;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2、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检查核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检查核实诊疗项目注册、执业人员资格、开展医疗诊疗技术准入情况;检查核实机构与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检查核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及整改情况;检查核实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3、符合校验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三、决定(一)岗位责任人:主任、分管副主任。(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机构作出是否校验合格的决定。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校验合格的决定。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暂缓校验的决定。四、制作许可文书(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在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作出“校验合格”结论五、送达与告知(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办理结果在窗口公示。 2、制作医疗机构校验合格通知书,由申请人在领取文书时签字。3、暂缓校验的,向申请人送达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决定书,并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承诺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职 务受 理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科 员初 审5个工作日是 否工作人员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科 员复审(专家评审)5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责人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科 长决 定5个工作日是 否分管审批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办结告知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湖南省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表格2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证照13校验期内的执业报告;其它1 4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文件1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考核、评估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其它1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其它17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污水监测报告;其他8校验期内房屋变更情况。其它1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四)医师执业(含中医医师)证书核发事项名称权限内医疗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子项名称医师(含中医师)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在其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执业医师拟在本行政部门批准的机构执业的申请人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5号公布)第13条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申请人是否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中不予注册的情形。 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 2、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委领导审批。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四、制作许可文书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主管委领导的决定核发制作医师执业证书,并将许可文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五、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承诺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 职 务受 理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 员初 审5个工作日是 否工作人员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科 员复 审5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责人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 长决 定5个工作日是 否委主要领导卫生计生委主 任办结告知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申请审核表其它1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本行政机关批准的医疗机构之间变更执业地点的仅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不需提供照片)其它1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执业地点的不需提供)其它1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变更执业地点不需提供)其它15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执业地点的不需提供)其它1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其它17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其它18重新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我委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其它19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机构考核合格的证明其它110变更执业范围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其它1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及技术服务准入子项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五条;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许可条件1、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2、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中规定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机构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4、符合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的管理通知(湘卫基妇发2003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管理的紧急通知(湘卫基妇发20049号)和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指导标准(试行)(湘卫基妇发2004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全面审核申办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1)申请医疗机构提供的怀化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2)是否具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许可了妇科或妇产科; (3)在妇科或妇产科工作的医务人员是否都具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4)是否提交了妇产科有关的业务用房图纸; (5)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医疗机构,报科室负责人,进入现场查勘;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单位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核,并组织专家现场评审 (时限:15个工作日)核实,看机构现场是否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进入培训考核;2、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机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机构作出是否准予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应项目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开展项目的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准开展服务的决定。 四、制作许可文书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五、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公开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许可结果在窗口公示。 2、申请人按规定标准缴纳许可费用。 3、制作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回执,由申请人在领取许可文书时签字。4、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市卫生计生委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职 务受 理 1 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 员初 审4个工作日是 否工作人员妇幼健康服务科科 员复 审3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责人妇幼健康服务科科 长决 定2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分管业务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3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分管审批领导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审查原件后交一张复印件)其它1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报表其它13医务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其它14所申请项目的业务用房布局图其它1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许可事项名称权限内医疗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子项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个人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下五条;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许可条件1、符合卫生部印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中规定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的管理通知(湘卫基妇发2003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管理的紧急通知(湘卫基妇发20049号)和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指导标准(试行)(湘卫基妇发2004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3、在已取得或正申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内工作。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全面审核申办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1) 医疗机构提供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执业证、培训证明、进修等材料复印件及原件。(3) 提交1寸近照两张。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入培训考核(时限10个工作日)。 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B、复审(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2、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道交受理人员。需补充、修改的,以书面形式一次说明。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应项目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开展项目的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准开展服务的决定。 四、制作许可文书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公开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五、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公开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许可结果在窗口公示。 2、制作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回执,由申请人在领取许可文书时签字。3、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怀化市卫生计生委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 职 务受 理1 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 员初 审4 个工作日是 否工作人员妇幼健康服务科科 员复 审3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责人妇幼健康服务科科 长决 定5个工作日是 否分管审批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办结告知1 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申请人身份、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执业证、培训证明、进修等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其它12一寸近照其它2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申请表其它1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七)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事项名称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及技术服务准入子项名称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许可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是否收费是 否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许可条件(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具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其中,申请开展输卵(精)管结扎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的,必须具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四)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设备、药品和抢救设施,并具有转诊条件;(五)具有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的诊、治场所和卫生环境条件。(六)申请开展的计划生育项目符合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卫基妇发200332号)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条件;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相应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与许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妇幼健康服务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由妇幼健康服务科工作人员签出初审意见,交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复审。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2、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主管委领导; 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据审查的意见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2、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其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颁证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许可决定书;(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职 务受 理 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科 员初 审 4个工作日是 否工作人员妇幼健康服务科科 员复 审 3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责人妇幼健康服务科科 长决 定 2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业务分管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3个工作日是 否审签审批分管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执业申请执业报告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表格11-2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合格证书复印件证照11-3诊治仪器设备清单证照11-4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明尺寸)其他11-5管理制度其他11-6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其他11-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其他12校验校验申请书2-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表格12-2申请校验机构人员、设备配置、场所变动情况证照12-3上次批准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其他12-4相关技术人员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他12-5证照13变更变更申请书3-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表格13-2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提交变更名称的原因和理由材料;(2)变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地址名称:提交当地户证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3)变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4)变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类别、所有制形式和注册资金、服务对象:提交已变更相应事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13-4申请变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项目的,依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其他14遗失补办声明遗失要补办的申请报告其他4-2市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其他1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八)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事项名称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供水单位卫生证许可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管道分质直饮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是否收费是 否收费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费:小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以下)50元个,中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200)100元个,大型企业及经营单位(200400)150元个,特大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0以上)200元个。以上企业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界定。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44号)许可数量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公共场所:1、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2、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3、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4、饮用水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提供的食品和饮料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6、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供水单位:1.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及其他有关的规范、标准。2.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等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全面审核申办材料。凡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窗口退件并填制怀化市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补充通知发给申办人; 2、对申办材料符合许可条件的,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查验,并由参审人员在卫生许可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凡现场查验结果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由参审人员制作文书要求申办人限期整改,将资料退回受理环节。 三、复审(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和法制监督科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查申办材料和现场查验结果,符合许可条件的报主管委领导审定。四、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发证的决定 1、根据审核标准和条件对申办材料和现场查验结果进行最终审定。 2、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卫生许可申请书上签署审定意见,转交行政审批服务科。3、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卫生许可申请书上签署审定意见及理由,将有关资料交审核环节。 五、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受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通过审批的,通知申办人领取卫生许可证; 2、对未通过审批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不予审批的理由和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登录文字和计算机台帐,按要求将文字材料立卷归档。 办理环节信息办理环节承诺办理时限进行特别程序执行人所在部门职 务受 理 1 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科 员初 审4个工作日是 否工作人员市卫生监督所科 员复 审3个工作日是 否科室负责人市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和法制监督科科 长决 定 5 个工作日是 否分管审批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是 否窗口工作人员政务中心市卫计委窗口科 员提交材料信息序 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份 数1填写完整的一式两份卫生许可申请书其它12供水单位选址、设计、施工的卫生验收报告书其它13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其它14本年度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其它15蓄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情况其它16近期水质监测资料其它17法人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其它1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九)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事项名称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签发办件类型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 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 否前置审批单位是否联合审批是 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 否特别程序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2、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是否收费是 否收费标准1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费:小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以下)50元个,中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200)100元个,大型企业及经营单位(200400)150元个,特大型企业及经营单位(400以上)200元个。以上企业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界定。2(1)工商产品卫生学鉴定费:每项按总评价投资金额的0.6收取,(2)食品用机械卫生学鉴定费1000元种,(3)食品质量仲裁费200元宗。3公共卫生检测检验收费详见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以及职业病防治检测检验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099号)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附件1)收费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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