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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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市2019年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贵州省2019年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贵州省2019年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毕节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19年9月11日与七星关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宣传活动,为切实开展好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集中宣传时间2019年9月11日下午15时二、集中宣传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海大道恒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广场三、参加宣传人员1.毕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赵琳同志;2.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3.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4.七星关区11个办事处(含柏杨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领导及工作人员,每个办事处至少10人参加;四、集中宣传议程集中宣传启动仪式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义同志主持,共两项议程:1.七星关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沈承刚同志发言;2. 毕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赵琳同志讲话。启动仪式结束后,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制度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同志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五、相关要求1.请各户改成员单位明确1名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到场参与宣传和接受群众咨询,并认真填报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于9月9日下午11时前报区户改办邮箱:3272668503。2.请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于9月11日下午14时前到现场做好宣传资料、展板等物品摆放。3.参加活动单位到会人员务必主动维护好活动现场秩序。4.请各参加活动人员于9月11日下午14:30前到活动现场报道签字,14:50前到指定区域准备参加宣传启动仪式。5.启动仪式期间,请遵守现场纪律,将手机调整为关机、静音或振动状态,不要来回走动。附件1.毕节市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提纲2.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七星关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联络员:翟宏萍 联系电话:13708578878)附件1.毕节市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提纲为进一步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加快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制定本宣传提纲。一、为什么要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答:通过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城乡整合和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平等与稳定。二、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答: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暂时没有落户的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三、贵州户籍制度改革,改了什么?答:我省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省级层面建立了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就业、社保、低保、医保、住房保障、土地保障、财力保障、农村产权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的是什么?贵州是如何界定的?答: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指一个地区城镇户籍人口占该地区户籍总人口的比例,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反映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和重要依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城镇户籍人口数户籍总人口数 五、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原有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答: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原享受的计划生育、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六、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原“三权”能否得到保障? 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七、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指的是什么?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建立了“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的补助机制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八、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能够享受哪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答: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能够享有城镇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镇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住房需求保障等。九、贵州省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有何差别?答:农村低保是根据农村平均年收入的比例计算发放;城镇低保是根据城镇平均工资的比例计算发放。贵州省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明确: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908元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98元月。农村低保对象迁入城镇安置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十、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办理了居住证有什么好处?答: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十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享有哪些教育政策保障? 答: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并且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为义务教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等惠普性政策。十二、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养老保、医疗保险如何保障?答: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农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保待遇可连续享受。十三、户籍制度改革后,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城镇住房保障吗?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在城镇住房保障方面,在户口问题上已全面放开,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原城镇户口家庭和农业户口家庭享有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附件2.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及宣传资料情况单位参加人员宣传资料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展板(块)宣传资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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