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压站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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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谏壁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升压站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实行大纲1 总则1.1 为了保证机组试运和投产后安全、可靠地运营,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参照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升压站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规定,编制本检查大纲。1.2 升压站受电是火电工程由静态过程向动态过程转化的重要阶段,是关系到机组能否顺利进入整套试运阶段和投产后送出工程安全、可靠性的重要工作,应特别注重工程质量。1.3 本实行大纲合用于国电谏壁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国电谏壁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升压站受电前的质量监督预检查工作。2监督检查的根据 下列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原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原则达到合同的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的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质162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电建质监52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建标219号 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102号 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2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电建(1995)543号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措施;DLT5210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估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建质1995140号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估原则(土建工程篇);GBJ 107 混凝土强度检查评估原则GB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原则GB50205 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1231 钢构造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3632 钢构造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GBT3633 钢构造用抗剪型高强度连接副技术条件GB 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108-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JGJ631989 混凝土拌和用水原则JGJ79- 建筑地基解决技术规范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估原则(电气篇,焊接工程篇,调节试运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查及评估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原则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查条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程: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有关设计规程。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文献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献归档规定与档案整顿规范国家发改委DL/T5229-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献编制规定重要设备的出厂技术证件,技术文献,有关升压站系统设计图纸。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有的条件 3.1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畴内的建(构)筑物工程所有施工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 3.2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畴内的电气设备及其系统所有施工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3.3 设备投运前的电气实验,继电保护、远动、自动化和通讯系统调试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3.4 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范畴和规定原则施工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获得批准投用的书面文献;3.5 受电范畴场地平整,道路畅通,脚手架、障碍物已所有拆除,现场打扫干净,沟道、孔洞盖板齐全,电缆沟干净、无积水;照明充足,受电范畴有明显标记和分界,危险区有围栏、警告标志和隔离措施,围栏门均有锁。3.6 升压站的受电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审批,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3.7 升压站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拟定;3.8 多种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施工记录、实验报告和调试记录等完整、齐全、精确;3.9 有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3.10 工程质监站预检完毕,对其提出的待整治问题解决完毕,并经监理验收后,工程质监站确认己具有正式监检条件。 4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规定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1 试运指挥部已成立,电气、热控、远动专业人员贯彻、到位,并分工清晰,职责明确;4.1.1.2 工程和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处在受控状态; 4.1.1.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检。按合同商定组织设备制造厂进行技术交底;4.1.1.4 建立设备,材料订货和到货检查制度。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有关原则规定;4.1.1.5 工程组织、协调工作得力。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和监理各单位在升学压站系统统受电工作中的组织分工清晰、职责明确;4.1.1.6 升压站受电工作筹划清晰、合理,已报请试运指挥部批准;4.1.1.7 对分包施工和分包调试单位的资质已核定。由制造厂自行对设备调试的项目已调试合格;4.1.1.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已批准;4.1.1.9 升压站受电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等项工作已经组织贯彻;4.1.1.10升压站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拟定;4.1.1.11继电保护定值单已提交调试单位;4.1.1.12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各承包单位违背“强制性条文”,减少工程质量原则或因规定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4.1.1.13 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提出的待整治问题,已组织有关单位解决完毕。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2.1 在本工程中承当的设计工程项目与本单位的资质相符;4.1.2.2 工程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所承当的设计工程项目相符。已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责、权明确;4.1.2.3 按筹划交付施工图纸,保证持续施工。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等文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3.1 本单位的资质与承当监理的工程项目相符;4.1.3.2 总监理师已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合理,具有相应资格,并证书齐全、有效;4.1.3.3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有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符合本工程实际,审批手续完备。相应升压站电系统受电的监理工作程序针对性、操作性强;4.1.3.4 按规定组织或参与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检和施工及调试措施交底。各会议纪要和记录完整、齐全,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4.1.3.5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和调试项目所有验收完毕、签证规范;4.1.3.6 总监理师对升压站受电技术措施已审核,并报送试运指挥部审批;4.1.3.7 按规定参与对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到货检查,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发出的各类质量告知单完整、齐全。质量问题台账完整、精确、清晰,管理闭环;4.1.3.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4.1.3.9 对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治问题,施工单位解决完毕已经验收。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4.1 本公司的资质与承当的工程项目相符;4.1.4.2 项目经理已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及特殊工种具有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4.1.4.3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营有效,并能持续改善;4.1.4.4 各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制度以及考核措施与本工程状况相适应。质量问题台账完整、精确、清晰;4.1.4.5 电气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完整、精确,具有可操作性,审批手续完备、规范并在施工中切实执行;4.1.4.6 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图会检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各项交底和会检纪要、记录完整、齐全,管理闭环;4.1.4.7 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管理制度健全,形成的文献、资料完整、齐全,签证手续规范,管理闭环;4.1.4.8 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编制精确符合“验评规程”和工程实际状况;4.1.4.9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畴内的电气安装和相应的建筑工程项目已所有经监理验收完毕,签证齐全、规范;4.1.4.10电气实验单位的资质与承当的实验项目相符。实验人员的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4.1.4.11硬母线等金属焊接的特殊工种资质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1.4.12配合升压站系统受电的人员组织和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文明等项工作已所有贯彻;4.1.4.13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治问题,已经解决、验收完毕。4.1.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5.1 调试单位的资质与承当的调试项目相符;4.1.5.2 调试总工程师已到位工作。电气和热控专业的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满足升压站系统受电调试工作的需要;4.1.5.3 各项调试措施编制完整、精确、规范,审批手续完备。升压站系统受电调试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和电网调度部门批准;4.1.5.4 升压站系统受电范畴内的设备和系统已按规定所有调试完毕,并已验收,签证规范;DCS相应的控制功能已调试合格;4.1.5.5 多种实验报告内容精确、规范,齐全;4.1.5.6 由主体调试单位负责汇总,由制造厂自行调试项目或分包调试项目的调试工作进度满足升压站受电规定,调试质量符合有关技术原则。4.1.6 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6.1 生产运营和检修维护人员已经配备齐全。生产运营人员已经培训、考试合格,具有持证上岗条件;4.1.6.2 升压站系统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经明确,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已制定完毕;4.1.6.2 升压站系统受电所需的运营规程、系统图册、反事故措施等均已编制完毕,并已出版;4.1.6.3 电器设备运营操作所需的工器具、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均已备齐,其安全性能和精度符合有关规定规定;4.1.6.4 筹划受电的设备和系统与老厂运营中的和正在施工中的设备、系统的隔绝措施已制定,并按规定审批完毕;4.1.6.5 设备的名称和双重编号已完毕,标示精确、齐全。设备运营安全警示牌已准备完毕;4.1.6.6 有关的运营日记、登记表单、操作票、工作票和设备问题台账等已准备完毕。4.2 对技术文献和资料的监督检查4.2.1反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的资料;4.2.2设计图纸和技术文献、设计变更单;4.2.3制造厂的设备质量证明文献、实验报告、安装和使用维护阐明文献;4.2.4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检查报告;4.2.5设备安装记录、调节实验报告、安装和调试质量验收签证及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签证;4.2.6继电保护定值单及调试报告;4.2.7升压站系统受电技术措施;电气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4.2.8升压站系统受电技术方案; 4.2.9硬母线焊工资格证件和焊接质量检查报告、记录; 4.2.10波及环保、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方面的资料; 4.2.11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报告和检查记录。4.3 对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4.3.1各项电气实验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原则(如下简称“交接实验原则”)和制造厂的技术原则;4.3.2各带电安全净距符合规范规定;4.3.3变压器4.3.3.1外观完整、无缺损,油漆完好。相色对的、醒目;4.3.3.2油浸变压器各密封部位无渗油。储油柜和充油套管油位正常;4.3.3.3运送、保管记录、安装记录、器身检查记录、实验报告、干燥记录、绝缘油分析实验报告和真空注油工作记录均完整、精确。验收签证齐全、规范;4.3.3.4冷却系统安装、分部试运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4.3.3.5事故排油设施符合设计规定。消防设施及喷水实验合格,已经获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书面文献;灭火器材布设符合规定;4.3.3.6非电量保护系统实验合格,报告完整。传动实验精确、记录完整; 4.3.3.7瓷套管的外绝缘和密封良好;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4.3.3.8绝缘油质色谱跟踪实验成果符合“交接实验原则”规定。4.3.4断路器外绝缘和密封状况符合规定规定:4.3.4.1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和主绝缘(绝缘拉焊)的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规定;4.3.4.2分、合闸的时间、速度、日期性等符合规定;SF6气体压力、泄漏率、微水量符合规定;4.3.4.3操作机构动作精确、可靠;分、合闸动作电压符合规定规定;4.3.5隔离开关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和分闸时触头的打开角度或距离以及触头压力等技术指标,均符合制造厂规定。程控锁已投入使用;4.3.6多种盘柜安装牢固、接地可靠,盘柜内的电气元件齐全、完好。手车式配电柜和抽屉式配电柜开关,推入、拉出灵活无卡阻,操作及联动实验对的,闭锁可靠,照明齐全、良好。盘柜防火封堵良好,手车式配电柜五防功能齐全、有效,接地刀位置精确、接触良好、传动记录齐全、完整;4.3.7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的各项实验合格。避雷器放电记录器密封良好,批示对的; 4.3.8互感器的外部绝缘完好无损,密封性能良好。绝缘介质品质合格,油位或气压正常。各项实验合格;4.3.9各分支软母线垂弧、相间和对地距离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软母线的压接质量和硬母线的焊接质量符合规程规定;4.3.10各类电缆规格符合设计,排列整洁、弯曲和固定符合规定。电缆标牌齐全、对的、笔迹清晰;直埋电缆途径标记精确;电缆沟道或电缆夹层内无杂物、积水,照明、通讯、排水设施符合设计;电缆的防火、阻燃措施符合设计,封堵严密;4.3.11二次回路接线对的、可靠。标记牌齐全,笔迹清晰、持久,系挂整洁,绝缘可靠、无损伤,回路实验对的,音响、灯光信号对的; 4.3.12蓄电池室建筑工程及辅助设施所有完毕,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蓄电池极性标记对的,外壳清洁,绝缘良好,蓄电池充、放电实验合格、记录完整、精确;4.3.13各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调试符合规定,动作实验对的,信号对的: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负载现场实测值满足规定;线路双侧保护联调合格;4.3.14防雷和接地系统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验评规程”规定。接地网工程质量验收签证和隐蔽检查签证完整、齐全、规范;接地电阻测试合格,实验报告规范;设备接地符合规定,接地线连接对的、可靠;4.3.15升压站系统受电范畴内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全、完好,照明充足,各部围栏、带电标记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好、齐全,通讯正常。 5质量监督检查的环节与措施5.1检查环节5.1.1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方式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措施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环节进行。5.1.2自查 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营等单位,按本“实行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规定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献、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治,符合规定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5.1.3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营等单位,按本“实行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规定,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献、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治。整治完毕,并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前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准备好有关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报告材料。(报告材料的重要内容见5.2.3条) 5.1.4正式检查 中心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质监工程师构成监检组,按 “典型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规定,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献、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治项目。 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她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5.2检查措施5.2.1监督检查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也可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 “典型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规定,在受监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5.2.2检查一般采用:大会听取报告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措施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本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各责任主体。5.2.3各责任主体迎检报告材料的编写,应结合 “典型大纲”的内容和规定,并力求简要、清晰、真实、精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状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善措施等方面的状况并认真填写附表。报告的重要内容一般为: 建设单位:本阶段工程概况,本阶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目的、质量管理措施,筹划进度和实际进度,本阶段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成果,遗留问题和解决筹划,经验教训和改善措施。 设计单位:本阶段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对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遗留设计问题和解决筹划,经验教训改善措施。 施工单位:本阶段工程施工范畴和重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营效果,施工质量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实体质量状况,实际施工进度,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成果,遗留问题和解决筹划,经验教训和改善措施。 调试单位:升压站电系统受电范畴内工作内容,调试工作指引思想和工作原则,人员组织和配备,技术准备工作筹划和进展状况及已完毕部分的调试工作质量状况,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成果,遗留问题和解决筹划,经验教训改善措施。 监理单位:本阶段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工作指引思想、工作原则、监理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验评成果记录,对本阶段施工质量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成果,遗留问题和解决筹划,经验教训和改善措施。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状况报告。5.2.4预监检措施参照正式检查措施进行,其中对报告材料不作规定,但其他材料必须齐全。6检查评价6.1升压站受电前的质量监督预检查结束后,各小组提出应整治问题清单,由各方代表签字,供整治解决用,由工程质监站复检合格后,向省质监中心站提出正式检查申请。6.2由省电力质监中心站升压站电受电前监督检查组在检查工作完毕后,向参检单位和受检单位提出升压站受电前的监督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涉及: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受电前必须整治的质量问题;可遗留到受电后继续解决的质量问题,对与否容许升压站电受电进行确认。附表1:受检资料目录监检阶段: 制表单位: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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