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醉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27200038 上传时间:2022-07-2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醉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山东省醉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山东省醉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山东省醉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山东省醉驾的司法解释是在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要按照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五年之内不能够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应该严格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山东省醉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当然,各省份关于醉驾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我国的交规以及刑法当中的规定都基本上一样,就拿山东省来说,司法解释当中是给出了人民法院应该从重处罚的一些情形,比如说酒精含量达到了200毫克,不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等。另外,其中如果还有一些妨碍公务的行为,法院应该按照数罪并罚来判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生活常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