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企业发展历程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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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小企业发展历程的借鉴意义摘要:日本是制定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最早、执行最为典型的国家,也是为中小企业立法 最为完善的国家。日本中小企业特有的发展模式,及其特色鲜明的政策,为世界各国企业界, 经济学界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我国正处于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形成过程之中。日本的中 小企业政策的理念转变及其相应的做法,对于我们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关键词:日本 中小企业 发展历程 借鉴一、日本中小企业的政策演变历程二战后,日本商业振兴政策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战后经济复 兴期的振兴政策、高度经济成长期的振兴政策和安定成长期的振兴政 策。“二战”后,日本由于将有限资源向大企业倾斜,大量中小企业陷 入了因资金和生产资料供应不足而引起的困境之中。为此, 日本所采 取的中小商业振兴政策是主要对的中小零星商业企业给予保护,采取 的是消极政策,缺乏谋求中小商业的产业培养的观点,使其处于一种 自由放任的状态。日本政府早在 1940 年就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进行 了明确界定。1950 年从资本额和从业人员两方面界定中小企业,规 定资本额在 1000 万日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企业为中 小企业。1947 年 11 月内阁在“中小企业振兴政策纲要”这一纲要 中提出要在建立技术指导。经营诊断制度的同时 ,设立专门的中小企 业指导机构。而在高度经济成长期,日本首先对中小企业分布叫多且高度成长 具有基础作用的机械零配件行业,纺织行业和电子行业,指定了专门的 行业振兴政策,并于1956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振兴资金助成法,向为 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各个都道府县公布政府方面的补助金额 . 1953 年日本政府经济白皮书所指出的,企业大小规模的差距扩大了,所以 在日本的现代化大企业与建立在非现代化的中小企业之间出现了两 极对立,因而消除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双重结构”便成了当务 之急。同时由于对外贸易的扩大和现代科技的发展,大企业向中小企 业领域扩张的需求也急迫起来。在这种状况下,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 问题开始认真对待,从纠正“双重结构”的目标出发,先后制定了一 系列中小企业政策,并为指导今后的政策而于1963 年制定了中小 企业基本法,作为日本中小企业政策的纲领性法规。中小企业基本 法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国际竞争力 的提高和国民均衡发展层面 , 对以往提出的各项中小企业政策进行了体系化 ,并确立了中小企业政 策的基本思路与理念.其政策目标被定为:在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 同时支持中小企业 的自主努力,缩小企业间的各种差距 ,改善中小企 业的生产效率和交易条件,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第三阶段以1999 年 12 月新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公布实施为 标志,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在理念、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上都发生了 根本性的转变,日本政府尝试了用“产业集约模型”取代作为旧基本 法前提的“双重结构模型”,对中小企业的现状进行了重新的评估。 政策目标上,从过去的缩小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生产率上的差距,进 行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合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转变到现在的形成新 产业和通过产业革新来维持和强化经济活力,把“富有活力的独立的 多样化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作为具体目标。二、日本中小企业政策提供的经验借鉴日本中小企业发展与政策的经验,我们必须树立这一时期中 小企业政策的基本理念,更多地照应中小企业这一市场竞争中的相对 弱者,确立对中小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造的方向、目标与具体政策(一)制定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日本政府1963 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基本法 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法规,是现行政策和政策管理的总根 据。该法案在日本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既是日本长 期推行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实践经验总结,又是推出各项中小 企业政策和法规的基本依据,被誉为“中小企业宪法”。到 90 年代 初为止,日本先后制订了50 多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形成了 极具日本特色的较为完备的中小企业法律保障体系。(二)采取政策评价制度和收益者负担制度 在政策被实施之后,针对诸如预期目的是否达成、费用是否在预 期范围之内、政策的实际受益者是否是应受益对象等问题进行适当的 讨论,并将讨论结果通过中小企业白皮书等公开,还向政策实施 机关进行必要的意见反馈,以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有效性。中小企 业厅设在内阁经济产业等方面的指导和扶持。各地政府机关也设有中 小企业指导科,形成全国性的行政组织网,(三)重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中小企业往往是一个国家技术进步的主要载体。从日本中小企业 技术政策和措施来看,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主要报告以技术指 导为主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提供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以及以法 律,补助金、融资制度和优惠制度支援为主的、促进中小企业主动进 行研究开发新技术的政策和措施。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开发。1992年 日本政府推行“确保中小企业劳动力对策的技术开发”,针对中小企 业劳动力不足的状况,倡导中小企业把其所必需的技术委托民间团体 进行技术开发;同时创办公立“国际技术创造研究”试验研究机构, 帮助中小企业有效利用国外研究机构及各种研究开发能力;为中小企 业培养技术人才。在都道府县建立中小企业技术人员研修制度;支持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为通过不同领域经营资源的融合开拓新的领域, 开办不同待业中小企业进行交流的“技术交流市场”。三、我国中小企业的困境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工商部门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 万, 是全国企业总数的 99%。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产值和利税中分别占 到60%和40%左右。提供的就业岗位已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对75%。 近几年来,中小企业虽然有了飞速发展,但也面临许多亟需解决的困(一)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不力受计划经济影响 ,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政策自觉或不自觉地偏 好于大企业 , 因而在金融政策 、 财税政策 、产业组织政策和科技 教育政策等方面 , 对中小企业有许多的不公平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 片面强调 “抓大” ,只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感兴趣 , 在财 政支持、税收优惠 、技术发展等方面只考虑大企业 , 中小企业很难 或根本得不到政策上的帮助 , 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一些中小企业进 一步发展的“瓶颈” 。又由于许多中小企业受各级基层组织管理 , 而 各部门的管理方式 、政策不一 , 多头领导 , 使中小企业无所适从 , 企业经营束手束脚 ,无实际的经营自由权 。中小企业不能享有国有 大企业相同的政策待遇,在市场准入、获取资金税费等方面存在若干 限制,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在税收上(国有企业先缴后退, 中小企业无此优惠),中小企业特别是私人企业往往是小额纳税人, 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押。(二)政府的管理体制落后且计划体制色彩严重 目前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中,条块分割,机构繁多,职能交叉, 政出多门,管理中小企业的机构有乡镇企业局、工商管理局、中小企 业局、生产力促进委员会等,部门之间相互争夺权力,相互推卸责任, 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基层政府或官员将自身政绩与企业绩效 相联系,过多地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行为,使中小企业成为行政 单位的附属物. 条块分割,中小企业分属于不同的地区、行业和行政 层级,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限制了有效的市场竞争(三)体制不顺且社会服务体系之滞后 在项目审批、产品鉴定、职称评定等方面职责不清。这种多方重 复管理的状况也造成三乱现象极为突出,客观上加重了企业负 担。而中小企业势单力薄,需要社会提供多方面服务。国外许多国家 如英、意、日都设有专门社会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 定位、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服务。而我国目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体系极不健全(四)中小企业经营机制和组织制度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一般来说 , 中小企业属地方管辖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造 成了中小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 、重复投入的问题。 有相当多行业产 品供大于求 ,出现了 “结构性” 过剩 , 为了争夺市场而导致生产同 一行业产品的中小企业竞相压价 , 甚至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 , 严重 地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 另外 ,重复建设使得中小企业产业关联度 较低 “小而全” 的企业比比皆是 , 企业之间 缺乏社会化 、专业 化分工协作 , 与大企业也没有建立协作体系 , 因此 , 在大企业的 经济优势面前力单势薄,生存艰难 。特别是许多个私企业组织结构 不健全、管理混乱。在中小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改革不规范、不彻 底,许多企业并没有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改革走形。许 多改制企业改制后并没有真正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企业经营 管理机制没有实质性变化。董事会、监事会等难以真正运转。在 管理上大量家族式管理存在,对生产和产品缺乏必要的科学决策, 增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造成企业效率低下我国正处于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的形成过程之中。日本的中小企业 政策的理念转变及相应做法,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借 鉴日本中小企业振兴政策,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促进我国中小 企业的发展:一)注意培育具有高度活力的中小企业成长机制主要是在税收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制定各种中小 企业税收减免及宽限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分工协作关系, 以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参与国际竞争。还应当促进、中小企业经营管 理现代化和科学化,包括建立培训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骨干力 量,建立企业诊断制度,成立中小企业诊断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 经营管理指导等。还应当建立衰弱产业的退出机制,调整设备、促进 转产和实行结构转换、提高中小企业行业转换和提高劳动力的转业能 力。(二)着力提升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我国应当借鉴日本的做法通过资产专用性机制,使中小企业能够 在技术上做到专业化,满足生产价值链的分工要求。日本在这方面做 得较有典型性。日本大多数中小企业不是照搬别人的技术 ,而是对引 进技术不断进行研究改进和创新。日本中小企业在技术引进和开发过 程中,首先是从研究开发某项专门技术开始 ,进而确立企业的主导技 术。然后,根据技术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以主导技术为核心, 吸收其他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领域,实现企业的多角化经营。(三)建立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这既是日本的有益经验,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加大公共财政扶 持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要牢固树立“政府扶 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理念,调整公共财政的投资方向,把扶持 服务体系建设摆上优先位置。二要在财政预算中设立科目,使之开支 有出处,资金有着落。三要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激发服务机构 争先创优,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与此同时,在提倡 服务机构注重公益服务的同时,应准许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以此 补充公共财政投入之不足。可设立了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情报机构, 向小企业提供海外投资、技术合作情报,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 品的情报,以及经营管理与市场营销情报。(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服务功能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 有效途经。我省 273 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为近2 万家中 小企业提供 250 亿贷款担保。但与日本担保机构相比差距较大。第 一,日本担保机构全部由政府全额出资;第二,担保风险由担保机构 自负 20%,国家承担80%。而我省担保机构政府出资仅占23%,大 部份是民营和个人出资,而且担保风险几乎全部由担保公司承担。可 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政府应直接出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 协会,当中小企业无力偿还时,担保协会可以从信用保险公库获得相 当于偿还全额 70%-80%的保险金通过国家出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 公库”和“国民金融公库”,向中小企业发放利率比民间银行低2%-3% 的长期贷款。另外由政府和各种“组合”共同出资的商工组合中央金 库,应向各中小企业的团体提供贷款。参考文献:1 王振,孙林,虞震:中小企业:日本经济活力的源泉,2003,4024122 孙川:日本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59633 周新华:日本中小商业振兴政策及其启示,2002,26354 龚建文: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和对策,江西社会科学, 1999,12, 55565 林汉川,魏中奇:日本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演变与启示 ,2008,社会科学 文献出版社,15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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