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询价相关内容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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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领取采购文献登记表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人民会堂会堂家具采购采购文献编号:LNZC0197供应商名 称:详 细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 系 电 话:招标文献领取时间年 月 日报价包号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项 目 负 责 人:办 公 电 话:移 动 电 话:报价保证金的退 还未投标、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将于中标(成交)公示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保证金收据到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未能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将会影响其权益,后果自负。联系电话:重要提示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凭证,供应商应在采购文献规定的领取采购文献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示)前填报送达、传真至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并确认。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许胜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品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献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人民会堂家具采购采购文献编号:LNZC0197编制文献单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目 录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规定第二章 报价文献内容及格式第三章 评审措施 附 件:1.供应商须知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阐明:采购文献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献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竞争性谈判邀请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人民会堂委托,对会堂家具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ZC0197)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包号分包产品名称1沙发、茶几、会议桌、椅子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进行所有谈判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有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容许联合体报价;4.报价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5.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不少于1个以来家具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6.报价供应商须参与现场踏勘。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协助”中发布的“供应商顾客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领取采购文献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到省采购中心610室领取。五、递交报价文献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献及谈判地点递交报价文献截止及谈判时间:8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献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谈判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准时参与竞争性谈判。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l 采购单位: 省政府辽宁人民会堂l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5号l 联 系 人: 张宁l 联系电话: 86892071,ll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室l 项目联系人:许胜 l 传真:ll 采购文献征询电话: l 保证金征询电话:l 评标成果征询电话: l 合同事宜征询电话:/23447781llll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8月16日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规定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概述为人民会堂采购会议家具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示3领取采购文献的时间及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示4递交报价文献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献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示5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时 间:8月19日9:00集合地点:省政府西大门联 系 人:张宁电 话:6样品本项目不规定提交样品7最高限价及谈判保证金包号最高限价(万元)谈判保证金(万元)11151阐明:1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献为无效报价文献。2收到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3收取谈判保证金:l 银行汇款信息: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账 号:0388(保证金)钞票交纳信息:报价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与报价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512)开取收据。8谈判小组人数共3人,其中,采购单位1人,其她人为技术、经济类专家9报价文献份数与谈判小组人数相似,其中正本1份,其他为副本10评审措施最低评标价法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钞票)作为履约保证金,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全额返回(不计利息)。12资格后审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1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4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觉得采购文献、采购过程和成交成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懂得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中39条款。第二章 报价文献内容及格式项 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报价文献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报价文献的外封面及封口11-1报价文献的封皮21-2报价文献的目录31-3资格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1通过上年度有效年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2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日前半年内任一种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不少于1个以来家具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合同复印件2-3符合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函53-1报价一览表63-2分项价格表73-3设备价格明细表83-4报价产品的技术资料(与报价产品同类的产品样本或彩页)正本中提供原件项目规定及报价响应表 9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正本中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采购文献规定的以及报价供应商觉得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1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阐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献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献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原则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原则格式的文献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献时,应按照本表中“报价文献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格式1报价文献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 报价文献(正本)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报价文献(副本)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 报价一览表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报价产品光盘(U盘)(如果项目规定提供光盘或U盘)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报 价 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 格式3报价文献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谈判函所在页码2.2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2.3分项价格表所在页码2.4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在页码2.5项目规定及报价文献响应表所在页码三、其他材料我单位的报价文献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构成, 共 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报价文献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笔迹应工整、清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格式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公司、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参与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谈判报价并签订谈判报价文献。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受委托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 受委托人 为我司的合法代理人,参与你中心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与并签订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报价文献;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解决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毕、服务和保修等有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订、实行的与采购文献有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 年 月 日格式5谈判函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 授权 供应商代表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与你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报价。为此,我方按采购文献规定提供货品及服务的报价、谈判保证金:包号报价(人民币 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一、我方批准在采购文献中规定的谈判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献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献的规定,如果我司违背采购文献规定,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谈判后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献,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有采购文献中规定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有的条件。我方乐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报价有关的数据、状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成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文献。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献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献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当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采购项目采购文献所列货品及有关服务的,在不变化政府采购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似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如下的违约惩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用不合法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省政府采购中心歹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合法利益的;(5)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单独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回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状况的。 (八)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采购文献附件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所有内容,承诺遵守所有内容。与本供应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格式6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谈判报价交货/交付时间备注谈判报价(大写)填表阐明:1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若有阐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2谈判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节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解决。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献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谈判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节评审价格的根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4谈判时,报价文献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献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献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成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谈判报价”应与“分项价格表”中“总价金额”相一致。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笔迹应工整、清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格式7分项价格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分 项 项 目金 额(元)产 品 价国内运保费税 费其 它总价金额填表阐明:1“产品价”应与格式8 “报价产品价格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相一致。2.“其他”的内容涉及检测等费用,供应商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状况填报。格式8报价产品价格明细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品目号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名称产地单价报价报价合计填表阐明:表中的品目号、产品名称及数量应与“项目规定及报价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格式9项目规定及报价响应表一表(对项目或各包的规定)包号:1包分包产品名称:沙发、茶几、会议桌、椅子采购文献规定(实质性规定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献无效)报价文献响应内容备注交货/交付时间:根据甲方规定于9月8日前所有送货安装完毕。交货/交付地点:辽宁人民会堂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品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总价的90%。余款为质保金,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返还。对供应商的基本规定: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必须满足“二表”中对功能和规格的描述,提供合理和必需的货品配备和报价。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涉及采购文献中未列出而又必需的五金配件均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实用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货品的安装及调试,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中已涉及所有费用。如果供应商在成交并签订合同后,在供货或安装调试时浮现的任何漏掉,均必须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单位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或高于国标。4.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献格式提供报价货品的分项报价及具体的配备清单,分项报价中的货品性能必须与货品的具体配备一致。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必须能在上述条件下保证质量。对报价货品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的规定:1、报价货品的设计图纸和资料作为报价文献的构成部分,与报价文献同步提交,否则,报价文献作为无效文献解决。2、资料涉及报价货品各部分的规格、生产工艺、颜色、构造及材质简介。对技术文献、资料的规定:1供应商在报价文献中应列出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具体清单。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与其提供的货品相一致,技术资料应当全面具体。3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可以满足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安装、管理及维护等的需要。4所提交的技术资料费用应涉及在报价中。货品的运送和保险:货品的运送和保险由供应商负责。货品检查、验收: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货品的技术规定提供产品。由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五金配件等均应涉及在货品之中。2.供应商交货的同步应提交下列文献:销售发票,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查证书、产品合格证等。3.供应商提供的货品由采购单位负责验收。a.到货验收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具体的货品供货清单,由采购单位确认。当货品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后,采购单位的代表和供应商代表根据货品供货清单共同对货品进行开箱,对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五金配件等进行逐项检查。检查合格后,签订到货验收合格证。b安装验收供应商将货品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摆放后,采购单位的代表和供应商代表根据合同对安装后的货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签订安装验收合格证。c.最后验收(1)在所有的货品所有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销售发票、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查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查证书和产品合格证等文献后,采购单位和省采购中心根据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2)供应商负责向采购单位提供货品保修文献。(3)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的最后顾客提供多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单位此后能掌握使用和维护措施。 质量保证:1供应商提供的货品必须为报价货品制造厂商提供的原厂货品,并且货品应是交付前最新生产且未被使用过的全新货品。保证货品在正常操作环境下的长期质量和稳定性能,并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和行业原则,符合采购文献规定的环保等验收规定。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经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查部门的检查,并提供合格报告。3.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年。货品及部件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和服务(服务费用应在报价文献中明确列明)规定:1.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对货品实行免费保修,终身维护。在保修期内包修包换,如有零部件损坏,免费更换。2.货品浮现故障报修时,供应商24小时内上门服务。3.终身维护期间只收取成本费用。4.报价货品制造厂商或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货品服务保障体系,在沈阳市内设有维修或授权维修机构。 5.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报价文献及最后承诺中标明的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承认的。由于本项目采购的家具是为人民会堂补充已旧或已坏损的家具,因此报价产品应与人民会堂原有会议家具风格、材质、质量具有一致性。二表(对产品指标的规定)品目号:一包产品名称:沙发、茶几、会议桌、椅子数量:710与否通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重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提示:供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产品时参照):采购文献规定重要提示:实质性规定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献无效。报价文献响应内容偏离限度偏离阐明证明资料产品规定(涉及配备、原则及技术指标等具体内容)货品明细:货品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沙发、茶几、会议桌、椅子710个、把、张1.HF-折叠条桌:1400470760 mm,实木桌面,净尺寸为440mm,沙比利色,100张;2.689-4弓字椅:560600890,意大利进口牛皮饰面(棕色),高弹定型海绵,框架为高档白钢。咖啡色,500把;3.0608单人布艺:9708601000,采用俄罗斯进口实木水曲柳框架,高弹定型海绵,台湾进口布料。金丝黄,24个;4.0608大茶几:680680560,采用俄罗斯进口实木水曲柳,曲柳棕色。14个;5.G-3018椅:640590990,采用俄罗斯进口实木水曲柳框架,高弹定型海绵,台湾进口布料。布料:金丝黄扶手:曲柳棕色,46把;6.0608小茶几:680480560,采用俄罗斯进口实木水曲柳,曲柳棕色,26个。 “项目规定及报价响应表”填表阐明:1“报价文献响应内容”一栏由报价人填写。2“偏离限度”一栏根据“报价文献响应内容”与招标文献规定逐项对照的成果填写。偏离限度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阐明”一栏由报价人对偏离的状况做具体阐明。4“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报价文献第 页,第 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报价文献中的位置。格式10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采购项目名称第一联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采购单位留存联系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移动电话(请供应商在此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采购项目名称第二联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留存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现场踏勘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现场踏勘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使用阐明:本确认函用做供应商已进行现场踏勘的有效证明。其中第一联留存于采购单位,第二联原件须由供应商装订在报价文献的正本(未装订的报价文献无效)中,以证明已按采购文献规定的时间进行了现场踏勘。第三章 评审措施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价格扣除的价格为: (环境标志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价格扣除幅度3%。提示:如果报价产品是纳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报价产品目前页的打印件。二、评审原则及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中“五、评审”。三、拟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成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采购单位授权谈判小组直接拟定成交供应商。四、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评审结束后即时宣布评审成果。采购文献附件1供应商须知一、 总 则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2.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单位”指采购文献中所述所有货品及有关服务的需方。 2.3 “谈判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省政府采购中心。2.4 “货品”指采购文献中所述所有货品及有关服务。2.5 “采购文献收受人”指按采购文献规定获得采购文献的潜在的报价供应商。2.6 “供应商”指按采购文献规定获得采购文献并参与采购活动报价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满足采购文献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规定”及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3.3 联合体参与报价的规定。如果本项目容许联合体参与报价,供应商应按如下规定执行:3.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构成一种报价联合体,以一种供应商的身份报价。3.3.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规定规定的特定条件。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合同,明确商定联合体各方承当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合同连同报价文献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合同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报价。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商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当连带责任。4.货品及随着服务供应商除按照采购文献的规定提供货品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品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营;提供货品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品提供运营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品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涉及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5.报价费用不管报价成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当其参与报价所波及的一切费用。6.采购单位授标时更改采购货品数量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步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规定规定的货品数量和服务予以增长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变化。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7.1谈判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状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报价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种供应商参与的现场考察。7.2现场踏勘及参与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当。7.3供应商对采购文献如有疑义规定澄清的,应在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谈判采购单位,谈判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的实际状况,决定与否答复。答复将以公示的方式发布。二、采购文献8.采购文献的构成8.1第一部分:采购文献正文部分8.1.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8.1.2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规定8.1.3报价文献内容及格式8.1.4评审措施8.2第二部分:采购文献附件部分8.2.1供应商须知8.2.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2.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8.2.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8.3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采购文献的所有内容。“采购文献正文部分”与“采购文献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采购文献正文部分”为准。9.采购文献的澄清和修改9.1谈判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献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献规定提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改正公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献的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献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9.2谈判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状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献规定提交报价文献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示。9.3 采购文献、改正公示、变更公示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是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报价文献10.报价文献编制的规定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献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献的规定提交报价文献。报价文献应对采购文献的规定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解决。10.2 除非有此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所有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品只能有一种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解决。10.3报价文献语言。报价文献应用中文书写。报价文献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多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1.报价文献的构成报价文献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12.报价文献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献提供的格式编写报价文献,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献规定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献提供原则格式的按原则格式填列,未提供原则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谈判报价13.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价格应为折扣后货品价格、购买货品和有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品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谈判报价无效。13.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和货品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品单价、货品总价、谈判报价及其他事项,并按照格式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订。13.3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节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解决。13.4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报价。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报价若有阐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明显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报价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献容许提供的报价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献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当任何责任。13.5对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献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节评标价格的根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报价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规定分类报价,采购单位有权按照供应商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4.报价函格式、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14.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函。14.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订、盖章。报价一览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4.3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货品价格、运保费、税费及其他费用等。14.4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货品价格明细表,阐明所提供的货品和服务的基本状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4.5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献中的项目规定及报价响应表,报价文献的技术指标响应状况应与采购文献的技术指标规定逐项相应填列,并将偏离状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4.6项目规定及报价响应表是评审的重要根据,无论所报价的货品与采购文献的规定与否有偏离,供应商都必须一一相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献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与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献,并作为其报价文献的一部分。15.2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6.证明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献规定的文献16.1供应商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提供的所有货品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献规定的证明文献,并作为其报价文献的一部分。16.2供应商有关货品和服务来源地的证明除在报价文献中提供阐明外,还在交货时由提交货品的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16.3 对货品重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具体阐明,涉及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等。17.谈判保证金17.1供应商按采购文献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献为无效报价文献。17.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钞票三种交纳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对于超过上述规定期间汇入或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期间交纳谈判保证金。17.3谈判保证金汇出人、报价文献领取人、报价登记人和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献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精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省政府采购中心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谈判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至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17.4在递交报价文献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回绝接受未按采购文献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局限性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供应商的报价文献。17.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省采购中心在收到报价提供的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原件后,退还谈判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拟定成交公示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7.6供应商谈判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解决措施。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状况阐明按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17.6.1以供应商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状况阐明;17.6.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17.7供应商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7.1在报价函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的;17.7.2成交后无合法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回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7.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她人,或者在报价文献中未阐明,且未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批准,将成交项目分包给她人的。18.报价有效期18.1报价文献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报价文献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献解决。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献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似。18.2在特殊状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文献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回绝接受延期规定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批准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省政府采购中心规定修改报价文献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献的其他内容。19.报价文献的式样和签订19.1报价文献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报价文献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笔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报价文献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谈判小组的评审和报价文献存档需要。19.2报价文献由法定代表人签订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订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9.3报价文献中但凡规定签订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报价文献为无效文献。19.4报价文献必须清晰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文献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报价文献的递交20.报价文献的密封和标记20.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献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种包封中。20.2报价文献外封面、封口按照“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规定”的格式进行封装。20.3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鉴。20.4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密封、标记,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报价文献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21.报价截止时间21.1供应商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规定”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报价文献。省政府采购中心收到报价文献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文献规定的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21.2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延长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在这种状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2.迟交的报价文献省政府采购中心拒收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文献。23.报价文献的修改和撤回23.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献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献,但省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告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告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撤回”的报价文献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23.4在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后(即从竞争性谈判开始之时起),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献做任何修改。23.5从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谈判报价,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之间歹意串通而撤回报价的,除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解决。五、评审24.竞争性谈判24.1省政府采购中心按采购文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与竞争性谈判。24.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献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评审小组审核报价文献,涉及供应商名称、修改报价文献的告知、报价价格、价格折扣、与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以及报价一览表规定的其他内容。24.3供应商在报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回绝接受其报价文献: 24.3.1在采购文献规定的递交报价文献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报价文献的;24.3.2报价文献未按采购文献规定密封的;24.3.3未领取采购文献参与报价的;24.3.4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5.谈判小组的构成25.1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工作。25.2与谈判报价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25.3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规定”规定的人数构成。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献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措施及评审原则独立履行谈判小组职责。26.谈判26.1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与参与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批准的状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她信息。26.2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循如下规则:谈判中谈判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保证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与谈判报价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按照谈判文献规定的谈判轮数,规定参与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原则上不超过3轮的报价,参与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应当享有相似的报价权利。26.3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觉得参与谈判报价的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减少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她特殊情形的,应当告知其限期作出书面阐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阐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6.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规定所有参与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7.报价文献的初审27.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献的规定,对报价文献中资质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与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规定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解决。27.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献,根据采购文献的规定,从报价文献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献的响应限度,审查报价文献与否对采购文献的实质性规定作出了响应。27.2.1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采购文献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7.2.2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品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献的规定,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献不一致,并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规定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2.3 重大偏离不容许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容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献规定的其他内容。27.2.4 如果报价文献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献的规定,将作为无效报价解决,供应商不得再对报价文献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27.2.5 谈判小组审定报价文献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献自身的内容而不谋求外部证据。27.3 报价文献属下列状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报价解决:27.3.1未按采购文献规定规定签订、盖章的; 27.3.2不具有采购文献中规定资格规定的;27.3.3不符合采购文献规定的实质性规定的;27.3.4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体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报价的行为,具体体现形式如下:27.3.4.1 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的报价文献中相似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7.3.4.2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献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互相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献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献等;27.3.4.3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献中有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似;27.3.4.4供应商串通报价的其他情形。27.3.5采购文献规定报价时属于无效报价或者废标的其他情形。27.4报价文献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7.4.1报价文献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献中明细表内容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7.4.2报价文献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成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4.4按上述原则调节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报价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解决,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8.报价文献的澄清谈判小组对于报价文献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规定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阐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阐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过报价文献的范畴或者变化报价文献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阐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期间内作出书面澄清、阐明、补正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解决。29.评审措施和评审原则谈判小组按采购文献中规定的评标措施和原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献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1综合评分法29.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献实质性规定前提下,按照采购文献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措施。29.1.2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措施对每个有效报价文献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及以上时,采用去掉一种最高分和一种最低分的后用算数平均的措施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后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存小数点后二位);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如下时,用算数平均的措施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后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存小数点后二位)。29.2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重要因素拟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措施,即在所有满足采购文献实质性规定前提下,根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估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措施。3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似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审价相似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似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解决。30.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似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觉得,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也许影响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规定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献予以解释阐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背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似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解决。30.3评审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解决。31. 成交供应商的拟定31.1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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