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四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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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四篇 合伙协议书 篇1甲方:乙方:丙方:上述三方当事人于 年 月 日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经营玉田县_厂,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甲方退出合伙,具体内容如下: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以 年 月 日为甲方退伙之日,自甲方退伙之日起,饲料厂归乙方、丙方所有,经营:甲方退伙后,饲料厂的债权债务(含退伙前)以及与经营有关的一切事项均归乙方、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二、乙方、丙方分期退还甲方合伙时投入的全部资金共 万元,具体退款日期如下:第一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第二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第三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第四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第五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第六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三、如乙方、丙方不能按约定日期退还甲方投资款,甲方可视为其余退款全部到期,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并自订立本协方之日起,按月利率 分要求乙方丙方给付利息。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效。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如有经济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甲方: 乙方:丙方: 见证人:年 月 日合伙协议书 篇2合伙协议人: _简称甲方; _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_年_月_日经订立合伙协议所合伙经营人民 街农贸市场事业,因双方发生严重分歧合伙人_决定退伙另谋事业,经双方协商一致议定退伙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营的_市场,位于_,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于_年_月_日退伙,脱离合伙关系。特立此退伙协议。第二条 乙方退伙后,终止于甲方之间关于_市场的一切合作关系和合作协议。自_年_月_日起,_市场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全面接管并继续该市场事务,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第三条 甲乙双方合伙期间的债务责任承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处理。乙方的相关债务如系个人名义,则与甲方无关; 如系合伙事业名义债务,必须出具_市场公章及双方合伙人联名签字,方为有效和承认此为退伙协议的第三条。第四条 乙方退伙后,_市场 的基础设置归甲方所有,应保持不变,不能随便拆迁和更改。第五条 乙方退伙后,须将合伙期间的一切帐单、凭据于_年_月_日交与甲 方,预期作废。同时应将原来签订的合伙协议、场地租赁协议等书面文件交与甲方处理。合伙期间,系由甲乙双方两人名义向房东承租的,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承 租人变更为甲方承租行为。第六条 双方合伙关系截止_年_月_日为止收支结算已经双方会算结束,而且甲乙双方确认两方就合伙会算并没有相互应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作出任何主张,双方已确认并无异议。此为退伙协议比较重要的一条,望双方仔细阅读。合伙协议书 篇3订立协议人: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本所名称为: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第三条 合伙人。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第四条 出资数额与比例。(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 元整。(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 元整。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产权利。(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 由合伙人均摊, 按比例分摊。(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 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第七条 入伙。(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二)合伙人会议行事以下权利:(1)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章程;(2)决定合伙律师的加入;(3)选举和罢免事务所主任、副主任;(4)讨论决定本所的终止;(5)批准本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6)批准律师收入分配方案;(7)决定本所重大财务事项;(8)审核批准本所的年度财务预、决算;(9)制定和修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10)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11)其他重大事宜。(三)合伙人会议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组成,对于第(二)项所规定的第(1)、(4)项权利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对于其他各项权利则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对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决权,但对其合伙人的加入与退出则享有表决权。(四)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体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除第(二)项第(1)、(2)、(4)、(7)、(10)项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项决议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五)合伙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举行会议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律师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第九条 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主任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四)聘任和解聘各分部主任;(五)聘任和解聘兼职律师和辅助工作人员;(六)批准一级性财务开支。第十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享有的权利:(1)参加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所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2)担任事务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4)监督事务所的财务、监督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7)依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合伙人承担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2)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4)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7)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8)自觉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以全部时间投入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11)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12)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13)合伙人若退伙,从退出本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与事务所其他律师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师事务所执业;(14)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 退伙。(一)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协议退出合伙,退伙时应提前三个月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方生产退伙的效力。(二)合伙人主要提出退伙的,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固定资产按现值的 依法纳税后,以货币形式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师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合伙人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为专职律师继续在本所执业,退伙人若能连续两年完成合伙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以恢复合伙。(四)合伙人有下列行为的,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会议四分之三以上决议,予以除名,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对其财产清退比例,固定资产按现值的 予以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1)律师资格被取消、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2)违反法规、执业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3)严重损害本所利益,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的;(4)故意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制造分裂造成影响的;(5)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挪用、侵占事务所资金、私自分割事务所财产的;(6)拒不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师业务的;(五)合伙因客观原因(如从政、出国留学、脱产进修、生育、重大疾病)不能从事律师业务时,保留其合伙人资格,但不再享有其未执业期间律师事务所费用和承担合伙人其他义务,待恢复执业后再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退伙。(六)合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赔偿责任。(1)严重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的;(2)给律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第十二条 合伙终止。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终止:(1)事务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2)事务所的财产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3)合伙人会议合体一致同意解散;(4)被依法撤销或解散;(5)因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开展业务。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合伙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事务所终止后,应清偿所有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公共财产部分按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均等分配。对于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由创收合伙人享有,事务所的公共财产部分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均等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事务所终止后,财务帐簿、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的修改及其解释(一)本合伙协议的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二)本合伙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第十五条 本合伙协议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执一份,并报司法厅备案。合伙协议书 篇4合伙人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兹有三人, 为经营 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第一条合伙宗旨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 年 月 日终止。2、工商登记:第四条出资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1)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3)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2、债务承担:3、(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2、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采取 劳动报酬的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6、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 日至 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柒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 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来自其他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 月 日开始,至同年 年 日止。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_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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