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_地基和基础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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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地基和基础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现场在开工或组织生产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有安全措施要求,否则不得施工。1.2开工和生产前所有施工生产项目均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施工现场中有毒物品及危险品应妥善保管。1.3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1.4施工现场应有适当的排水沟,与运输路口交叉的深沟,应搭设安全有效的板桥和护身栏杆。1.5施工现场内危险的孔洞、陡坡、深坑和交通要道,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及安全标示,夜间并有红灯示警。1.6必须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对特殊工种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特殊工种一律不准上岗作业。1.7施工期间工程建筑内不得入住任何人员。 1.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交流电焊机必须安装防触漏电保护器。任何机械不得带病作业,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并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 1.9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首末端需设置漏电保护器,工作零、保护零不得相混淆。 1.10各种架子防护齐全,三宝四口五临边返回到位。 1.11雨雪天气必须组织清扫现场路面和施工作业面后方可施工。二、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2.1、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的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2.1、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1、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2.1、3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2.1、4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2.2、安全标志 2.2、1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容易造成事故的危险场所,为了保证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识。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像符号构成,是用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识,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2.2、2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a.危险牌示包括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标志等。应设在醒目与和安全有关的地方;b.识别标志应采用清晰醒目的颜色作为标记,充分利用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使过往人员一目了然。 2.2、3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2.2、4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2.2、5指令标示: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2.2、6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示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2.3、安全标志牌的使用规定2.3、1禁止标志2.3、1.1在易燃、易爆、仓库、油库地点,必须悬挂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标志。2.3、1.2电气线路、设备、开关箱、配电室、变电所等必须悬挂有电危险,禁止用水灭火等标志。2.3、1.3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不准行走的通道,应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深沟处应悬挂禁止跨越等标志。2.3、1.4施工现场明火、休息室等地方应悬挂禁止摆放易燃物品等标志。2.3、1.5施工机械的启动按钮,在检修时应悬挂禁止启动标志。2.3、1.6机械正在运转时,应悬挂禁止加油标志。2.3、1.7变电所、配电室门前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标志。2.3、1.8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悬挂禁止停留标志。2.3、2警告标志2.3、2.1施工现场的大门口、场内的主要通道应设置注意安全的标志。2.3、2.2在易燃、易爆仓库等场所应设置当心火灾标志.2.3、2.3在氧气瓶、乙炔瓶(灌)及其存放处应设置当心爆炸标志。2.3、2.4在有硫酸、盐酸、硝酸和腐蚀品场所应设置当心腐蚀的标志。2.3、2.5在有化学毒剂处应设置当心有毒标志。2.3、2.6在用电设备的电路和有电危险部位应设置当心触电标志2.3、2.7在机械设备的传动、旋转、刀口部位,应设置当心机械伤人标志。2.3、2.8在冲击、剪板机处应设置当心伤手标志。2.3、2.9在吊装物件处应设置当心吊物标志。2.3、2.10在挖沟槽等土方作业区,应设置当心土方坍塌标志。2.3、2.11在存放电石处,应设置当心瓦斯标志。2.3、2.12在预留洞口处应设置当心坑洞标志。2.3、2.13在斜坡斜道处应设置当心滑到标志。2.3、2.14在机动车辆通道路口,应设置当心车辆。2.3、2.15现场有铁器、钉子的地方应设置当心扎脚标志。2.3、2.16在电焊、弧焊、点对焊作业区、应设置当心弧光标志。2.3、3指令标志2.3、3.1在操作机床、电气焊、司炉、铆、或打凿作业时,必须佩戴护目镜。2.3、3.2在有毒区域作业,必须佩戴防毒用具。2.3、3.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无平稳立足点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2.3、3.4在有噪声影响,为保护听力、必须戴护耳器。2.3、3.5在使用和接触有毒、有腐蚀性物质时必须戴防护手套及其它防护用具。2.3、3.6在停电、带电作业时,必须穿用绝缘防护用品。3、 常见安全事故与安全管理要点(一)基坑支护 3.1常见安全事故3.1、1边坡塌陷或滑塌 3.1、2高处坠落 3.1、3机械伤害 3.1、4挖断电缆漏电伤人3.1、5地下管线泄漏3.1、6临近建筑物沉降3.2、安全管理要点3.2、1督促和审批施工单位编制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施工的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方案中对土方工程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有针对性的对策。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槽、沟)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以上三种土方开挖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组的论证(评审)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3.2、2土方开挖3.2、2.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 3.2、2.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3.2、2.3挖土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3.2、2.4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 3.2、2.5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清槽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 3.2、3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放坡,不同土层要按土的特性放坡。 表1 土质边坡坡度允许值土的类型密实度或状态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坡高在 5m 以内坡高为 510m碎石土密实中密稍密1:0.351:0.501:0.501:0.751:0.751:1.001:0.501:0.751:0.751:1.001:1.001:1.25粘性土坚硬硬塑1:0.751:1.001:1.001:1.251:1.001:1.251:1.251:1.503.2、4排水、降水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排水措施。开挖时地下水必须降至开挖面下50cm以上,严禁开挖后长期露天暴晒,开挖后的基坑排水措施应跟上。在日常巡检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维护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或流入边坡土体。对布置在基坑周边的给、排水管要时常检查,发现有漏水、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降雨时及时疏导地面雨水和积水,防止雨水下渗和冲刷基坑壁。3.2、5坑边荷载开挖出的土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运离基坑边,防止堆载过大造成边坡失稳,一般堆放的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土堆高度不超过1.5m。 3.2、6上下通道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3.2、7基坑支护完成后,要组织验收,保证支护措施到位、可靠,另在开挖过程中应提醒施工单位注意不能碰撞和破坏支护结构,防止支护措施失效。 3.2、8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有邻边防护措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3.2、9在基坑开挖和基坑支护过程中,监理人员(安全员)要加强巡视,发现坑壁有滑塌隐患,及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撤离,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3.2、10监督施工单位对基坑壁和临近建筑物、管线等进行变形沉降观测,如发现异常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挖方,待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准继续施工。(二) 桩基工程3.3、常见安全事故 3.3、1机械伤害3.3、2基坑塌陷3.3、3孔内坍塌3.3、4中毒、触电 3.3、5高处坠落3.4、安全管理要点 3.4、1审查施工单位的桩基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验收进场大型机械设备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签认;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4、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桩基工地安全布置、加强桩基施工设备的安全与防护、定期检修施工设备、严格桩基施工安全操作。 3.4、3桩基施工现场安全布置3.4、3.1进入工地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弄清场内高压线、地下管道、通讯电缆等构筑物;工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应有排污坑、污水池等设施,做到文明生产。3.4、3.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危险部位应设安全警示牌;工地内供电线路应架空或挖沟埋设,电气线路的绝缘状况应符合安全要求;夜间生产要有足够的照明。3.4、4加强桩基施工设备的安全与防护3.4、4.1钻架与平台安装要平稳、端正、牢固,零部件要齐全;明齿轮、皮带传动以及裸露的旋转轴头均应配齐防护栏杆或防护罩。3.4、4.2基台木轨道铺设要稳固、长度合适;平台板铺设要防滑、牢固;塔梯、工作台、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钻架上部要有便于高处作业的工作台;水上钻探台要坚固牢靠,不受水流的影响。3.4、4.3钻架架顶与供电高压线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或满足安全要求;配电箱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箱柜外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外壳装有保护接地或接零;电气开关要完好无损,熔断器、保险丝等按规定使用,不准超过额定标准或以铜丝、铁丝代替。3.4、4.4工地内的危险部位应配齐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配齐足够的防火设施。3.4、4.5起重用钢丝绳及绳卡必须安全可靠。 3.5、5人工挖孔桩施工3.5、5.1上下井使用的设备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3.5、5.2每日开工前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3.5、5.3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3.5、5.4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做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K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3.5、5.5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内,机动车辆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3.5、5.6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石灰桩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冲孔伤人的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四、施工安全规程及措施 4.1钻机安全操作规程4.11安装钻孔机前,应掌握勘探资料,并确认地质条件符合该钻机的要求,地下无埋设物(电缆、光缆、通信线路、水暖管道、天然气管道等等),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施工现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4.1、2安装钻孔机时,钻机钻架基础应夯实、平整。钻架下应铺设枕木使钻机支撑平稳。 4.1、3钻机的安装和钻头的组装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竖立或放倒钻架时,应有熟练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指挥。 4.1、4钻架的吊重中心、钻机的卡孔和护筒管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钻杆中心允许偏差为20。 4.1、5钻头和钻杆连接应良好,滑扣时不得使用。钻头焊接应牢固,不得有裂纹。钻杆连接处应加便于拆卸的垫圈。 4.1、6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设警示牌,有专人负责看护。 4.1、7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4.1、7.1各部件安装紧固,转动部位和传动带有防护罩,钢丝绳完好,离合器、制动带功能良好。 4.1、7.2润滑油符合规定,各管路接头密封良好,无漏油、漏气、漏水现象。 4.1、7.3电气设备齐全、电路配置完好,严格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 4.1、7.4钻机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4.1、8作业前,应将各部操纵手柄先置于空档位置,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4.1、9开机时必须调制好泥浆。因钻机施工中泥浆可以防止孔壁坍塌、抑制地下水、悬浮钻渣等作用。泥浆相对密度:1.021.10,粘度:1822s,砂率4,泥皮厚度:2mm,PH值:大于7。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测清孔后灌注砼时泥浆的各项性能指标,确保泥浆对孔壁的撑护作用。防止塌孔和埋钻。4.1、10旋挖钻机采用筒式钻斗。钻机就位后,调整钻杆垂直度,注入调制好的泥浆,然后进行钻孔。当钻头下降到预定深度后,旋转钻斗并施加压力,将土挤入钻斗内,仪表自动显示筒满时,钻斗底部关闭,提升钻斗将土卸于堆放地点。钻机施工过程中保证泥浆面始终不得低于护筒底部,保证孔壁稳定性。通过钻斗的旋转、削土、提升、卸土和泥浆撑护孔壁,反复循环直至成孔。开钻时,钻压应轻,钻速应慢。在钻进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情况和钻进深度,选择合适的钻压和钻速,均匀给进。4.1.、11变速箱换档时,应先停机,挂上档后再开机。4.1、12加接钻杆时,应使用特制的连接螺栓均匀紧固,保证连接处的密封性,并做好连接处的清洁工作。4.1、13钻机运进中,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吊索具破损、漏气、漏渣,以及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钻。4.1、14提钻、下钻时,应轻提轻放。钻机下和井孔周围2米以内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控制钻斗钻进、提升速度要注意以下二点;(1)旋挖钻机钻机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钻进速度,避免钻进尺度较大,造成埋钻事故。(2)若钻机升降钻斗时速度过快,钻斗外壁和孔壁之间的泥浆冲刷孔壁,再加上钻斗下部产生较大负压作用,造成孔壁颈缩、坍塌现象。所以钻斗提升时应严格控制其速度。4.1、15发生提钻受阻时,应先设法使钻具活动后再慢慢提升,不得强行提升。如钻进受阻时,应采用缓冲击法解除,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钻进。卡埋钻是旋挖钻机最易发生的施工事故,因此,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加以预防。当钻机施工时出现卡埋钻现象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理施工事故。处理卡埋钻的方法如下:(1)直接起吊法:采用吊车直接向上起吊即可。(2)钻斗周围疏通法:即用水下切割或反循环等方法,清理钻筒周围沉渣,然后起吊即可。4.1、16钻架、钻台平车、封口平车等的承载部位不得超载。4.1、17使用空气反循环时,其喷浆口应遮拦,并应固定管端。4.1、18钻进进尺达到要求时,应根据钻杆长度换算孔底标高,确认无误后,再把钻头略为提起,降低转速,空转520min后再停钻。4.1、19钻机的移位和拆卸,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在转移和拆运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机架。4.1、20作业后,应对钻机进行清洗和润滑,并应将主要部位遮盖妥当。4.1、21严格按照文明卫生施工要求,提高职工素质,确保工程完成。作业时,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河道排放泥浆,禁止泥浆外泄污染环境。4.1、22泥浆池四周必须采用钢管或木杆搭设防护栏杆围护。4.1、23成孔或钻机发生故障维修时,桩孔必须采用木板进行遮盖,以免坠入桩孔。4.1、24吊车吊装钢筋笼时,要有专人指挥吊装,吊装钢筋笼的吊环要固定牢靠,在钢筋笼的吊点处要进行加密或增加加强筋,确保吊装受力点的稳定性,在吊车吊装作业时四周不得有任何施工人员,以免造成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4.1、25浇筑时泥浆要排到泥浆池中,如现场场地泥浆池太小,泥浆必须用泥浆泵抽到泥浆车中,然后全部运到指定的弃土场处,以减免对施工区域的污染。浇筑完砼后,及时用木板对井口进行覆盖或隔离板包围隔离,并安放警示标示。 4.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4.2、1电焊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4.2、2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桩孔处焊接钢筋笼是要系好安全带;检查电焊机内部有无金属障碍、接头是否牢固;检查设备、工具的绝缘层有无破损、接地线完好性。4.2、3搬运焊机、检修焊机、更换保险丝、改变极性等必须切断电源才能进行。4.2、4安装、检修焊机或更换保险丝等必须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操作。4.2、5在焊接作业场地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油漆未干的物品,焊接过程中要注意防爆、防火。4.2、6焊工的手或身体的任一部分不能接触导电体,在潮湿地点操作时,必须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穿绝缘鞋。4.2、7焊机到焊钳导线长度不超过50m,并且是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接头处必须用胶布包缠。4.2、8推、拉电源闸刀时,要戴绝缘手套,站在闸刀侧面,用左手推闸,动作要快,以防电弧火花灼伤脸部,同时右手不准接触电焊机外壳或其它金属结构,在修理焊接和检修线路时,要切断电源,并在闸刀处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4.2、9不准赤手更换电焊条,以免接触焊钳带电部分;焊条头不准乱扔,收集到指定地点。4.2、10注意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 4.3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4.3、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4.3、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必要时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4.3、3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4.3、4混凝土浇注前,必须经技术人员和领工人员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浇注混凝土。4.3、5其他用具在不使用时,要摆放平稳,严防掉落伤人。4.3、6拆卸、安装导管时,要注意手被挤伤,桩孔处要安放防护围栏或可以挂放安全带的设施。 4.4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4.4、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4.4、2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有缺陷的及时维修或调换,否则禁止使用。4.4、3各种机具应设专机人负责制,禁止非钻机操作人员擅自开机。4.4、4机具的安放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在作业时应楔紧走行轮,机械的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电气部分应有保护接地或接零,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4.4、5对焊机工作房,宜用防火材料搭盖,在对焊机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用品,以免引起火灾。4.4、6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工作。4.4、7不得切断或折弯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不得将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4.4、8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从侧面送料,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拖拉。 4.5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5、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效验,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4.5、2工作时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接地线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4.5、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4.5、4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4.5、5若有人触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4.5、6拉闸操作必须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分合位置等,操作时先拉负荷闸,操作完后,在停电设备上挂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4.5、7拉闸操作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设备,应戴绝缘手套,无机械传动的应用合格的绝缘杆,登杆操作应戴安全帽。4.5、8停变压器时,应先拉开低压刀闸,后拉开高压保险器,合闸时程序相反。 4.6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4.6、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施工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雨天应停止作业。4.6、2地点潮湿时,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的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以免触电。4.6、3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不得过快过猛,以避免损坏调节器。4.6、4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漏,应用绝缘布包扎好,火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钢筋等物件代替地线。4.6、5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如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cm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立即更换。4.6、6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4.6、7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4.7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4.7、1作业前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的转动方向,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深入搅拌筒内发料出料。4.7、2料斗时,严禁在其下放工作或穿行,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4.7、3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然后进行检修。4.7、4作业后,必须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4.7、5作业后,必须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需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4.7、6按要求填写日常运转记录及加换油记录。 4.8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4.8、1机械停放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必须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4.8、2作业前必须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4.8、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4.8、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4.8、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必须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必须相应下放吊钩,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必须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得过小。4.8、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4.8、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4.8、8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说明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4.8、9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公路道路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4.8、10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4.8、11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必须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必须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必须关门上锁。 4.9破除桩头安全措施4.9、1灌注过后的桩基,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采用挖掘机把基础挖开,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所挖深度控制在低于桩头设计标高30cm。4.9、2采用风镐和人工凿除桩头。首先清理桩头外缘混凝土,钢筋保护层的混凝土清理完后,拨出主筋,然后慢慢凿出声测管;在凿除时注意不要造成声测管变形或折断等现象;桩头破除后吊装时,要采用钢丝绳整体把桩头捆绑在一起,捆绑的吊绳要保证同桩头垂直,避免吊起是不垂直出现倾斜,造成对声测管的破坏或人员击伤等发生。五、触电事故安全措施安全用电是桩基施工中控制重点、难点,为了更好的预防和保障作业人员在用电的安全,特制定几项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5.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5.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5.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5.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5.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5.6施工钻机、电焊机等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5.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5.8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5.9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5.10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5.11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5.12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箱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5.13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5.14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5.15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5.16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5.17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5.18触电危险和断电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接触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使用导电的火灾剂,如水枪射出的直流水柱、泡沫灭火器射出的泡沫等射至带电部分,也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火灾发生后,电气设备可能因绝缘损坏而碰壳短路;电气线路可能因电线断落而接地短路,使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构架、地面等部位带电,也可能导致接触电压或跨步电压触电危险。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6.1总则6.1、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针对现场的特点,制定本奖罚办法。6.1、2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及下属各分包单位。 6.2.奖励6.2、1下属各分包单位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伤亡及重伤事故的,按照我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奖励。6.2、2项目获得省(市)“文明安全工地”(或类似称号)。6.2、3项目综合考评总分在95分以上。6.3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6.4、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6.4、2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有功的人员。 6.4、3在抢救工伤或事故有功的人员。 6.4、4未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6.5奖励对象6.5、1项目专业工长、质检、安全、后勤、行政、分包单位各专业工长、管理人员、现场班组长及操作工人。6.5、2在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有特殊贡献,项目报公司审批后给与重奖。6.5、3获得地方政府部门奖励的,安照公司相关规定再次给与奖励。6.6、处罚6.6、1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而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除对责任者追究责任外,并对造成事故的分包单位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劳务队长占款额的30%。6.6、2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对施工队长处以1000-5000元,施工队副职将按责任划分,罚款额度分别为施工队长的40%-80%。6.6、3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对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对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罚款500-1500元。6.6、4对现场屡次发生安全隐患(含未遂事故)、违规现象或工作推拖对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对责任分包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分管人员处以1000-2000元罚款。6.6、5特殊工种屡次检查无上岗证的,对其本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同时对劳务分包管理失职的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七、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了使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措施、方案得以准确落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7.1项目必须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使项目各项安全措施得以落实。7.2根据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层层交底,层层落实,层层把关。7.3新工艺、特殊异型等作业项目,由项目总工以书面形式将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向主管工长交底。7.4分部分项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由专业工长向施工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班组长再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班组成员在交底书上签名;7.5单项作业由班组长按照工长交底的书面内容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及口头交底,班组成员在交底书上签名;7.6施工过程中,工长必须到作业现场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得到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得以实施;7.7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如: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临电及电焊作业、季节性施工作业等)要有针对性,避免千篇一律,死抄规范。7.8安全人员必须对安全技术交底的全过程进行控制,杜绝未交底就进行分部分项作业现象和有交底但安全措施未实施现象;7.9每周星期一各专业工长必须针对本周施工作业部位及特殊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在交底书上签名,施工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7.10每周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在周一下午五点之前必须交至项目安全部存档备查,各专业工长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拒交 ,如因是项目工长未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对口工长将承担相关责任。为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望各专业工长严格执行本制度。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生产参与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有效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育制度:8.1分包队伍所有施工人员,在未上岗之前必须将本人身份证、本人三张一寸照片、职工花名册做成统一电子版表格报送于总包方安全部门核实存档,在由总包方及分包方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8.2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总包方安全部门签发施工现场出入证;持有施工现场有效出入证的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8.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并在上岗前由分包单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文字记录。 8.4每月底由分包单位组织,总包单位参加的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大会,由分包方做好此次安全会议内容的文字记录(受教育者必须签字)报与总包方安全部门存档。8.5施工班组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班前安全活动,每天必须做好受教育者本人签字及活动内容的记录,于每月28日报于总包方安全部门审核及存档。8.6分包单位每周五由项目经理组织,对其所属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上周安全事项、落实政府相关安全文件、核查及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参加会议者必须签字,同时要做好安全会议内容文字的记录。8.7在总包单位的监督下,由分包单位对其作业工人进行转换工种、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好文字记录。8.8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由分包方技术总工或工长对所属班组长及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教育培训,在其完全掌握后方可组织施工。 8.9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总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夜校培训计划)真正做到农民工所培训的安全技能内容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8.10分包单位应统一组织总包单位参加的,季节性施工和节假日安全、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的安全教育。九、电气焊班组安全防火责任制 9.1电气焊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防火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9.2电气焊工为特殊工种,施工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9.3电气焊工必须经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9.4电气焊工必须懂知防、灭火基本知识,熟练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9.5施工前必须消除作业场所周围的易燃物,防止焊花引起火灾; 9.6作业完毕后,焊工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实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9.7焊工班组安全防火工作的好坏与班组的工资、奖金挂钩,做到以评选先进个人,先进班组。 9.8凡因焊工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除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外,还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十、施工现场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1库房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收发材料要认真登记清点,严格管理手续。 10.2施工现场的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0.3库房须设专人管理,并负责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 10.4库房除保管人员外,不准住宿其他人员,闲杂人员不准入库。 10.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准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泡,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灯头与物品应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 10.6库房物品要保持一定间距,分类存放,码放整齐,库房门不得堵塞,要有人行通道,库门朝外开。 10.7库房内不准存放油漆化工及易燃易爆物品,属上述物品应单独设立库房存放。 10.8库房内不得超量存放材料,做到有计划的存放材料。 10.9库房外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杂物。 10.10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使用。 10.11库房保管员每天要对库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保障库房不发生火灾。十一、安全检查制度11.1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级安全检查主管领导必须参加,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11.2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应每旬组织一次。项目安全员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工程项目经理部要按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考评,检查结果作为评定先进及执行奖罚的依据。11.3项目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变化,进行暑期雨季、冬期施工及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专项检查。还应特别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巡查工作。要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要做到班前班后勤检查,及时纠正“三违”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11.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1.4、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正确处理了安全和生产之间的关系等;11.4、2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贯彻落实; 11.4、3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 11.4、4查防护,现场各项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规范要求; 11.4、5查隐患,现场是否存有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是否存在“三违”现象;11.4、6查整改,“三定”工作是否落实,工程项目经理部对现场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11.5检查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检查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时进行复查,达到整改消项的目的。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负责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组织进行复查。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11.6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11.7每次检查要认真组织评比,好的要总结推广,给予适当的奖励,差的要认真分析研究,吸取教训,对责任者进行批评和处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十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2.1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12.2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例会成员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伍有关负责人。12.3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12.4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十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13.1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认真地进行处理。13.2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应首先迅速组织抢险排险,抢救遇险受伤人员,防止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13.3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总公司规定的事故分类及相应的报告程序,迅速、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报告,不准瞒报、虚报和拖延不报。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必须在发生后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必须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13.4月、季、年伤亡事故统计报表,报告期截止到25日,报表于当月的30日前必须送达工程局。重伤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书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上报。13.5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总公司规定的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13.6在事故调查中,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人证,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13.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应对有关责任人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14.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14.2项目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14.3工程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14.4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14.5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十五、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5.1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15.2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15.3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15.4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决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15.5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在查实事故原因、责任基础上,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以及吊扣项目经理资质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15.6具体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项目经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项目经理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5.6、1 项目经理未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证; 15.6、2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以及没有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的; 15.6、3 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规章制度; 15.6、4 安排没有特种作业资格的职工上岗,或新入场工人没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就安排作业的; 15.6、5 私招乱雇,违反用工制度的; 15.6、6 工作玩忽职守、欺上瞒下、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15.6、7 发生死亡、重、特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15.7对引发火灾事故的项目和个人,按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的勘察认定及其提出的处理意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领导责任: 15.7、1给予行政处分; 15.7、2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15.7、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8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项目,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十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障 16.1安全生产资金按程序审批后,财务资金部门要在预算额度内直接支付。对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支出,财务资金部门有权拒付。 16.2收到批准文件后,财务资金部门要在两个工作日内或按约定的付款日期办理付款手续。16.3对审批后纳入预算的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资金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财务资金部门应给予保障,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账户,按一定比例提取专项基金,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应用。16.4各单位不应以任何理由,擅自动用划拨给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资金,此笔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十七、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7.1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17.1、1.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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