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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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第三条 有限空间,指公司区域内炉膛、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地窨坑、下水道、清水道、污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第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 ,指进入或探入公司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三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第五条 有限空间的危害识别(一)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二) 作业负责人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第六条 安全隔绝,指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水源、汽源、风源应有效切断。(一)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相关手续。(二)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第七条 清洗和置换,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一)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二) 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三)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四)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五)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六)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 Z2-2007)规定。第八条 要采取通风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一)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二)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三)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四)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第九条 定时监测(一)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二)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 Z2-2007)标准规定。(三)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许可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四)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五)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第十条 照明和防护措施(一)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二)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条件可以使用长管压缩空气呼吸器。(三)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电器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穿戴防静电等防护服装。(四)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穿防腐鞋。(五)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箱、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六)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七) 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八) 带有未加防护的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第十一条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一) 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二) 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三)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四)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焊接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五) 有限空间外要备有必要的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物资。第十二条 监护(一)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二)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三)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须阻止作业。(四)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人数,并与作业人员验证或者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五) 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六) 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七)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在空间外显眼位置悬挂安全作业警示牌。(八) 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确保通畅的作业联络方式。(九) 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系上安全绳,以便紧急时被拖曳施救。(十) 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救护人员确保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抢救。第四章 职责要求第十三条 作业负责人职责(一) 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二) 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 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四)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应急和联络方法;(五) 对未经允许试图自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应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第十四条 作业监护人职责(一)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二)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三)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四) 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五) 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第十五条 作业人员职责(一)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二)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三)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四) 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五) 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六)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第十六条 审批人员职责(一) 审查“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二) 到作业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三) 督促审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五章 许可证管理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一)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二) 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安环部长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安环部长不在时由主管签发批准。(三) 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四) 有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并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第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一)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二年。(二)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由作业许可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三)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四)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3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安健环部制定,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附件2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附件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 一 联:存根 许可证编号施工单位作业所在区域装置名称原有物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申请人作业人监护人采样分析数据项目氧含量可燃气有毒气分析人采样时间标准18-21%分析结果作业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前对进入有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3所有与有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4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5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6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7检查有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8检查有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9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10作业人员清楚有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1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梯子( )12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作业负责人意见检修技术部意见生产运行部意见安健环部意见年 月 日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 二联:许可人持有 许可证编号施工单位作业所在区域装置名称原有物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申请人作业人监护人采样分析数据项目氧含量可燃气有毒气分析人采样时间标准18-21%分析结果作业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前对进入有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3所有与有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4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5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6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7检查有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8检查有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9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10作业人员清楚有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1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梯子( )12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作业负责人意见检修技术部意见生产运行部意见安健环部意见年 月 日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 三 联:监护人持有 许可证编号施工单位作业所在区域装置名称原有物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申请人作业人监护人采样分析数据项目氧含量可燃气有毒气分析人采样时间标准18-21%分析结果作业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前对进入有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3所有与有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4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5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6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7检查有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8检查有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9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10作业人员清楚有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1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梯子( )12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作业负责人意见检修技术部意见生产运行部意见安健环部意见年 月 日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附件2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2014年9月29日,国家安监局发布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内容如下: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2、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3、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4、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5、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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