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劳务施工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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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诚鑫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码:FJ-GYCX-2017-0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 广西诚鑫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分包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 目 录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2第二条作业人员4第三条合同工期4第四条合同价款5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6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7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8第八条工期延误8第九条文明施工9第十条材料机具供应及管理9第十一条文物保护10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0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1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2第十五条乙方的撤场12第十六条保修 12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3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3第十九条补充条款13第二十条其他事项13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17附件1:结构、施工阶段甲方及乙方所须提供的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填写说明18附件2: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27附件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31附件4:职业健康协议33附件5:施工样板管理规定36附件6:隐蔽验收管理规定38附件7:零星项目包干综合单价表39附件8:分包中期付款申请表51附件9: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具体要求52附件10:分户验收标准54 建 筑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甲方(全称):广西诚鑫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广西蜀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1.1工程名称: 防城港企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黄泥塘)113#楼 1.2工程概况: 1.2.1根据具体中标区域填写。1.2.2建设单位: 1.2.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约 28034.19,具体楼号面积如下:序号楼栋号建筑类型层楼建筑面积()备注11#楼框架结构5层2984.1822#楼2761.3933#楼3557.5444#楼1170.3355#楼245866#楼3139.2277#楼1435.2488#楼2238.6599#楼922.531010#楼2220.921111#楼1170.331212#楼2059.981313#楼1915.88合 计28034.191.3分包工作范围及内容:合同范围包括:中标范围内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蓝图范围内的土建及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和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包括栏杆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涂料工程 )除外。分包工作内容:桩基础以上土建工程、大型土方开挖后的人工修整、基础承台地梁底板土方开挖所需的人工配合及土方回填,基础及室内土方回填、压实;基坑排水工程;负责现场围墙、场地硬化、场地排水沟的施工;负责配合消防及其它各项专业工程的预留、预埋,负责各专业工程施工后的修补,负责机电安装工程预埋管凿槽的修复补浆,负责各专业工程施工后的修补及垃圾清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清理:包括外墙清洗、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清运至指定的堆放点(含甲方分包的其他专业工程产生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堆放点),以及由甲方完成的所有临时设施(若存在)的拆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3.1结构施工阶段的放线工作、桩间土及余土外运的人工土方配合、凿桩头、钢筋调直、桩头打磨(满足桩基检测要求)、人工清槽、排水。1.3.2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垫层、基础、墙、梁、柱、板等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工程(含钢筋的调直、配料、制作、绑扎、连接)、模板工程(模板的制安、支撑、拆除)、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浇筑与养护)以及与他们相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后浇带、伸缩缝等施工缝以及定义在总包范围内的设备基础、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以及对其他工种或其他分包施工的配合;预留洞乙方若不预留,后开洞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另增加。1.3.3房心、基槽、地下室装修完成面以下、回填土、回填级配砂石用工,土方现场倒运及回填所需费用;1.3.4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配合其他专业分包预埋件施工等全部钢筋混凝土工程内容。1.3.5脚手架的搭拆:包含外墙脚手架的搭拆及维护(包括必要的3层悬挑硬防护层,悬挑米数4.5m)、结构阶段转入装修阶段时脚手架必要的拆改、砌筑及装修必须的内脚手架及满堂脚手架的搭拆及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及维护(井架门、安全通道),以及退场前的分类整理、装卸车。1.3.6砌筑工程:包括浇筑混凝土带、砌块砌筑、砖砌筑、砌体墙内附加钢筋、拉结筋、混凝土构造柱、过梁、圈梁、包框柱、门垛、顶部填充、门窗洞口边及外墙第一皮砌块填充砂浆或细石砼等工作,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所需砼全部采用现场搅拌,砼拌制及砂浆拌制人工费含在综合单价中,二次结构所需钢筋除墙体拉结筋必须采用植筋外要求结构阶段甩筋,未预留钢筋需植筋的植筋所需费用(含植筋胶费用在内)乙方承担含在综合单价中,墙体拉结筋费用乙方已考虑在综合报价中不另行记取。1.3.7装修工程:具体包括楼地面(防水层除外的全部工作,包括楼地面结构闭水试验、楼地面面层、房心回填、局部回填土、踢脚(含油漆)、墙裙(含面层装饰)、地面变形缝、预验收时防水闭水试验及交小业主前防水闭水)、内外墙楼梯间装修工程(包括墙面抹灰、挂网、刮腻子并含腻子材料费用);外墙抹灰(包括普通砂浆抹灰、抗裂砂浆抹灰、外墙分隔条、挂网、封堵穿墙洞、滴水线、三层以下贴面砖等);分包的铝合金窗、户门收口、内墙变形缝的施工;顶棚工程(含刮腻子、打磨、抹灰、并含腻子材料)、屋面工程(除防水层以外的全部屋面工程,包括屋面雨水斗、出水管、屋面变形缝等)。以及室外台阶、坡道、散水工程的施工等。(钢板、铝板变形缝主材盖缝除外)。1.3.8负责机电安装线槽及洞口修补,含挂网、水泥砂浆修补。1.3.9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主要和辅助用工,包括钢筋工、混凝土工、木工、电焊工、信号工、清洁工、壮工、必要的后勤人员和试验工、测量工;以及以上工作所需的相应的辅料及机具。1.3.10本分包工程所有材料(包括甲供)、周转材料和租赁工具的清点退租(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按规格码放整齐)、二次搬运、倒运用工、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全部含在综合单价中;1.3.11安全文明施工:红线范围以内包括安全防护(含安全通道的搭拆)、安全标示的设置、地面清扫、洒水、清运建筑垃圾、现场消毒、迎接检查打扫卫生及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建筑垃圾不得直接从建筑内向外倾倒,严禁往电梯井道倒垃圾。必须集中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如不按甲方指定场地堆放或随意处理,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南宁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1.3.12临建:临建塔吊基础、外用电梯基础、洗车池及其必要的维护设施、材料加工棚等的施工及拆除,费用均包含在平米单价中。(现场围墙、场地硬化、现场办公用房、工人住房如需乙方负责,将以施工方案图及现场签证形式计量,按定额套价形式给乙方计取费用)。1.3.13临水临电:甲方提供至一级配电箱、给水总阀;一级配电箱、给水总阀布水点以后的临电、临水、临时消防的施工及材料、日常维护、拆除均由分包人自行完成。1.3.14竣工清理及为达到竣工要求而进行的必要的室内外美容施工;1.3.15现场安全保卫的配合工作,配合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1.3.16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和发包方指定分包队伍的施工。1.3.17负责外用井架、通道及防护架体的搭拆、防护门的制作、安装以及配合安拆工作。1.3.18现场局部塔吊无法覆盖区域的施工及塔吊防雷接地的焊接,现场局部塔吊无法覆盖区域材料转运。1.3.19包括外地施工的远地施工费(包含劳务人员的来往路费、机械运输费及办理入邕手续等所上缴的各种税费。1.3.20主体结构砼采用商砼,砌筑工程、装修工程的砼采用现场搅拌,砂浆全部采用现场搅拌,现场搅拌采用的后台用工以及白灰池和水池的施工包含在合同范围内。1.4工程监理单位(全称): 第二条 作业人员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按发包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作业人员 100 人,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每次申请进度款时需附工人明细表及工资发放明细表,甲方将不时抽查,如发现工人人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三条 合同工期1本合同工期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发出单位工程开工令之日起至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地下室不列为单体工程,但必须与整体工程同时验收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本合同工期时间均为日历天,包含起止当日。2本工程各单体工程均以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来控制,乙方在保证总工期的前提下,还必须保证以下节点工期:工期节点工期要求备注总工期300个日历天分阶段做流水施工独立基础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工程开工令之日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分成2段流水桩基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工程开工令之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0.000以下施工。分成2段流水封顶节点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工程开工令之日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钢筋砼主体工程封顶施工。竣工节点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工程开工令之日后180个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分包人须全力保证业主的总体及节点进度安排。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实际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要求进行调整)第四条 合同价款4.1每折合平米单价为 /建筑平米 (备注:综合单价含税,税暂按3%计取。如实际调整为增值税,协商定税率) 合同价款为:暂估 元(人民币) 大写:(暂估) 元整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填写一个综合工日单价或根据实际要求填写以下分项)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本合同为固定分项工程单价合同,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平米单价一次包死。建筑面积依据图纸按照(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以及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南宁市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相关配套执行文件的计算规则为依据结算建筑面积。其中:阳台、飘窗、架空层、入户花园、花池按全面积计算。设计变更涉及的工作内容,已施工且需要返工的予以签证,未施工的不予签证(除增加建筑面积外)。设计变更涉及的工作内容的单价按附件七零星项目包干综合单价表执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设计变更,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施工,并按附件七零星项目包干综合单价表中所列单价的2倍计算工程量造价对乙方进行处罚。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详见附件组价明细) ( )4.2.3合同范围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为 150 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 标准补偿。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4.3.1结构部分折合平米单价为: 元/ 建筑面积平米 。4.3.2二次结构部分折合平米单价为: 元/建筑面积平米。4.3.3装修部分折合平米单价为: 元/建筑面积平米。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5.1 结算、决算资料:5.1.1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乙方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施工预算书。5.1.2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洽商变更结算书。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证资料等。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5.2.1 工程交工后28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甲方在收到决算资料后一个月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5.2.2本工程上缴的费税均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3 合同价款的支付:5.3.1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发包方每月下达节点进度计划,承包方必须全部完成当月节点任务方可申请当月工程进度款,逾期五天内可在完成的当天向发包方申报进度款,逾期超过五天,则在下个月申报进度款时一起申报,承包方应于每月17日前将当月完成的节点工程量上报发包方(按附件要求上报),经发包方审核后于次月30日前支付,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地上四层梁板结构完成后符合第一次付款条件开始请款,每月按月节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3.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中结构部分总价款的85%。4.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5%。5.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与项目部初审结算完成上报公司后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额的95%6.余款(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在工程竣工备案后保修期满无息返还,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5.3.2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费。5.3.3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乙方应向甲方同时出据本地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业发票与完税证明作为收款凭证。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6.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成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6.2.2按照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乙方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按安全规程及规范施工,若发生安全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0/ 00以内 。达到广西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并让业主满意。获得广西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如果达不到,自愿接受处罚(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6.4乙方进场后要主动到甲方安全部办理入场手续(包括工人进出场证件),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隐患进行督导管理,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包括在住宿、做饭、携带家属)甲方将以文字形式通知乙方,如若不改将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以示警告,罚款将在当次节点进度款中扣除,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停止进度款付款直至整改完毕。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7.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甲方又交后续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 及其他相关标准对每套住宅及所有公共部分进行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保证分户商品房的验收一次合格,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如乙方达不到分户商品房验收一次性合格,支付甲方5元/m2的违约金。每完成一道工序,由甲方栋号长以户为单位对结构、砌筑、抹灰等进行验收。混凝土的质量通病要求三天之内整改完毕,超出时限不整改,将由甲方另排专人按以下价格整改(处理费用):墙体混凝土胀模剔凿(150 元/M2);墙体砼留坠(80元/M2); 墙体烂根(80元/M) ;楼板清理( 20元/m2)。各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由总包按 (20元/M2)的价格另派专人清理。以上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需支付甲方200元的管理费。管理费及处理费用由甲方在当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结算中也将扣除)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附件3中样板施工要求和附件4中隐蔽工程验收要求。7.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留相应人员在现场以备后续收尾工作的进行,需承诺小问题2天解决、大问题6天解决。交房期间派驻专门管理人员和不少于10人的工人负责售后维修。如乙方未留收尾人员,或收尾人员不服从管理,甲方本着服务业主及小业主的原则有权找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无条件同意在结算中扣除相应费用,在扣除收尾费用的基础上扣1000-10000元不等的罚款,用于警示。第八条 工期延误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其危害程度对工程施工正常生产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时间以南宁市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本合同的约定工期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雨季对工期的影响,故雨季施工不予以顺延。)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标、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本合同的约定工期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雨季、政府各种会议及中高考对工期的影响,故雨季、政府各种会议及中高考期间工期不予以顺延。本工程可能发生不可抗力或民扰问题。乙方报价已充分考虑不可抗力或民扰带来的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每月停工累计在5个工作日以内(含5个工作日),甲方不考虑工期顺延和经济补偿,每月停工在5个工作日以上可考虑超过部分工期的相应顺延,但不得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8.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于28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若超出14个工作日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以合同工期为准,每延误一天,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累计罚款不超过合同造价的15%。8.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投标单位自行调剂劳力,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经济补偿。8.5本工程可能发生民扰问题,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民扰带来的停工、窝工等损失。投标单位连续停工,招标单位不考虑工期的顺延和费用的补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第九条 文明施工9.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防城港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9.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甲方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乙方自行解决食宿的,由甲方按照 标准予以补偿。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乙方的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西及防城港市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做好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工作,应做到工完场清。创文明工地,达到A级标准。如果达不到,自愿接受处罚,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打架斗殴的1000元/次,偷盗500元/次以上,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及管理10.1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为:砼泵 乙方自备的工具为: 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以外的其他所有设备,详见其他事项(附件1)的资源划分表 ,乙方自备的工具必须符合安全及机械性能要求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双方确认防护用具 现场所有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由 乙方 承担。10.2由乙方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甲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10.3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并由甲方与乙方双方指定的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指定 项目物资部管理人员为本工程材料、机具领、还手续核实签字人,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材料、机具领、还手续核实签字人。对借用的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材料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材料。本工程使用材料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要求提出材料实际用量,甲方按照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的工程量及其分析出的材料用量核定给乙方,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错提材料用量,导致材料实际使用量超出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要求计算出的计划用量,甲方将按实际超出部分用量的价款扣减乙方工程款。材料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材料浪费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要求并以责任工程师和材料管理员、商务人员核实为准)。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12.2 负责于 / 年 / 月 / 日提供施工图纸 1 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12.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12.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12.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12.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12.8 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 唐岩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甲方委托唐岩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3.1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13.2 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健康证、务工证、暂住证、特殊工种上岗证),作为本合同附件。并负责办理其劳务注册备案手续、劳务工人及其财产的一切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 3 %,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13.4 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但必须经甲方允许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若未经甲方允许,乙方自行调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3.5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13.6 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13.7 乙方确认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13.8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负责人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甲方代表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乙方按其不到会一次向甲方支付2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9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搭设安全通道,清扫道路,由于长期使用道路再次硬化等,为迎接检查施工现场进行处理。13.10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工地代表指令,如有异议,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工地代表提出,但不得拒绝执行或消极执行,否则每有一次应按情节轻重支付5001000元的违约金。13.11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建筑垃圾不得直接从建筑内向外倾倒,严禁往电梯井道倒垃圾。必须集中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规定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如不按甲方指定场地堆放或随意处理,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13.12工程中出现如下质量通病,乙方必须无条件整修,2天完成小修,6天完成大修,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找其他施工队伍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质量通病大小甲方有权处以500-2000元罚款13.12.1 外墙渗水13.12.2 顶板面裂缝、裂纹13.12.3 砼胀模13.12.4 抹灰面超薄13.12.5 钢筋外露13.12.6 轴线偏移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4.1甲方违约责任14.1.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乙方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甲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14.1.2 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14.1.3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14.1.4 甲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4.2乙方违约责任14.2.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三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甲方应在要求乙方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乙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甲方、乙方共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14.2.2乙方未按甲方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14.2.3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 乙方的撤场15.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15.2本分包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搭设的临时工程或临时设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甲方满意为止。15.3如果乙方拖延撤场,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乙方还须承担因为乙方拖延撤场而导致的业主对甲方的罚款及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损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场达10天,甲方将强制乙方撤出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 保修16.1保修责任保修期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16.2保修期本分包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伍 年,装修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贰 年。16.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6.4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1、向防城港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第十九条 补充条款19.1本合同所有条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对涉及的双方的责任免除及限制条款已作充分提示和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19.2若工程结算未按照前述约定期限完成,无论任何原因,乙方都不得因结算未定而造成的工程款支付滞后产生的利息等等后果向甲方索赔。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其他事项: 以下条款与前面合同条款冲突,以下列条款为准。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暂定 元整(大写: 元整),结算额以双方最终结算为准。固定单价中包括“ 1.3条分包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中的除去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设备以外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场内运输费、生活区行管费、脚手架搭拆维护费及其退场前的装车整理(包括内外架及所有安全防护用架租赁搭拆维护)后台搅拌发生的人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垃圾清扫及装车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乙方管理费、上交政府及上级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固定合同单价是在正式施工蓝图的基础上确定的,结算时不得以承包范围、分包工作内容为由调整合同价款,除非发生结构类型的改变,甲方与乙方可协商调整合同单价,其他任何情况均不得调整合同单价。主体施工过程中,现场范围内不发生任何零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关规定。2、关于承包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洽商,双方约定双方根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消耗量、综合工日按100元/工日计入,其余任何费用不计,进行工程总价款的调整。现场签证及零星用工签认单每季度向项目经营部提交一次;分别为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及12月20日,其他日期不再受理。现场签证及零星用工签认单要在已完成情况下,本季度内上报,如超出本季度期限,项目部有权不再受理此部分现场签证及零星用工签认单。现场签证及零星用工签认单必须后附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施工指令单及派工单等具有实际指导工作意义的文件。3、除合同条款10.1款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外,其他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由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钢筋加工机械、搅拌机、手推车、电锤、电钻、云石机、切割机、锯片、软毛刷、钢丝刷、粉线包、喷壶、水壶、水桶、分格条、笤帚、锤子、錾子、筛子、大平锹、小平锹、拖灰板、木抹子、铁抹子、靠尺板、铁板、阳角抹子、大杠、小杠、钳子、工具袋、灰勺、铲刀、砂纸、纱布。4、乙方提供的主料及辅料为:主体结构工程乙方提供的主料及辅料是指除甲方提供的钢筋及直螺纹连接、混凝土所有一次性材料,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资源划分表;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并达到国家及南宁市相关标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格材质证明和复试报告等。5、若因乙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对于承包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则以以下分项单价作为乙方完成量(含正负零以下及以上)的结算依据,不再以平米包干为准,其他任何费用不予计算。对于承包方已完成的不合格工程量,甲方不予以结算及支付工程款。序号项目单位单价(元)备注1结构工程 元合同单价的80%具备平米结算条件2结构工程钢筋制作安装: 元/吨;砼浇注震捣: 元/方;模板制作安装: 元/平米;基坑基底土方人工清理: 元/方;回填土(填、夯、运): 元/方。不具备平米结算条件3砌体(含构造柱、圈梁、过梁、拉结筋等)立方 包括砌筑、混凝体浇注、钢筋绑扎、模板搭拆、脚手架搭拆4地面找平层、防水保护层平米 5面砖铺贴平米 含结合层6抹灰平米 包括内外墙面(包括内墙,铝塑板、石材、玻璃幕墙的外墙)、顶棚7外墙涂料墙面底层挂网抹灰平米 8外墙内保温平米 不分厚度9刮腻子平米 包括墙面、顶棚10刮腻子、刷涂料平米 包括墙面、顶棚7、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施工需要或为应付各方检查需要发生的现场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安全标示的设置、地面清扫、洒水、扫地、清运建筑垃圾、现场消毒、材料的整理码放、竣工后的清理、四口五临边的维护、迎接检查打扫卫生及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等工作均由分包人执行。现场范围内不发生任何零工,现场范围外派工唯有项目经理签字有效,其他人的派工甲方均不认可。8、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乙方自行调剂劳动力,不得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9、乙方须协助甲方协调好周边关系,因乙方现场管理和工程施工不当造成的扰民及民扰问题,由乙方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现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须按投标时提供的花名册派出,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中途更换,技术人员必须常驻现场。11、三大工具等周转材料要设专人负责,进出场均要与甲方有关人员共同验收。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材料、机具领、还及进出场手续核实签字人,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材料、机具领、还及进出场手续核实签字人,如有丢失和损坏按照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赔偿。1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工期严重拖后,质量、人员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前述质量要求,乙方除付甲方每平米30元的违约金外,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4、合同工期从业主发出单体工程开工令之日算起。15、工人进场时办理胸卡,费用由乙方承担。16、工人统一着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7、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生活区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生活区生活垃圾及化粪池的清理由乙方负责。18、确定的承包范围及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般不作调整,但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另行分包,或将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的部分内容交给乙方施工,乙方不得有异议。 19、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违背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甲方开出罚款单而乙方拒签,甲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与工程结算中双倍处罚。20、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甲方发布的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及施工指令单等内容,乙方不得以工程造价未谈定为由拒绝施工。如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找其他施工队伍另行施工,并处以乙方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及施工指令单等此项工程造价的3倍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与工程结算中扣除。21、乙方的材料、机具甲方有权进行调配,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随时对材料、机具进行调整,并不得发生任何费用。22、现场所有工程用材料、周转材料分门别类堆放、并且周转材料拆下后,按类别分别码放整齐。23、本工程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及设备,乙方将无偿提供人工进行装、卸及二次搬运。24、乙方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管理协议、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及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双方约定本工程所有与经济有关的洽商、变更等往来的函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洽商变更,唯有经甲方施工代表(项目经理)签字后才能生效并方可作为 结算依据,其他任何人签字无效。乙方的最终结算在项目经理签字后,唯有经过甲方公司总部审计,经甲方总经济师签字盖公司章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无效。26、本工程乙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后,如因乙方管理原因致使乙方民工得不到劳务费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27、本工程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充分了解现场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不应因塔吊覆盖面等原因导致向甲方索赔的情况发生。28、本工程基础施工中的明排及预计施工中的排水费用已包含在本平米单价中,实际发生时不再重新计取。29、乙方在当地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向发包方开具正式发票,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因发票问题的费用补偿。30、本工程全部采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31、承包方应处理好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因发生因承包方与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及工作的,包括农民工聚众工地、甲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闹事等情况,受到媒体曝光给发包方及业主造成重大影响的,视为承包方违约,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32、承包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渗水、漏水等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故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验收二年内出现上述情形的,每出现一次,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1万10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 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建制队队长(签字) 施工队队长(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结构、二次结构、装修施工阶段甲方及乙方所须提供的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填写说明甲方及乙方所须提供的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填写说明1、不提供划,提供划2、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3、辅料的划分原则是乙方可考虑除钢筋、砼、模板、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筋连接件之外的材料。总包方及承包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表说明:不提供划,提供划 序号 资源名称 发包方负责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的工作 一大型机械1起重机械:塔吊1、提供塔吊基础施工所需的混凝土、钢筋;1、负责塔吊租赁及塔吊司机、信号工并承担费用;2、负责塔吊进场、安装、附墙、顶升、拆除的配合;3、负责塔吊基础及防雷接地的施工;4、对讲机4部;2起重机械:井架1、提供井架基础施工所需的混凝土、钢筋;1、负责井架租赁及井架司机并承担费用;2、负责外用电梯进场、安装、附墙、顶升、拆除的配合;3、负责外用电梯基础的施工;4、负责外用电梯防护门的制作、安装。二中小型机械/工具1砼泵(含泵管)负责砼泵(含泵管)负责现场布设及泵管搭设、拆除、保管等2电焊机3弯曲机4打夯机5电钻6电锤7变压器、线8抽水泵及水管9镀锌铁丝/绑扎丝10断钢机刀片11对焊机12翻斗车13混凝土震捣器14卷扬机15蛙式打夯机16空气压缩机17振动棒18圆盘锯19平刨20切割机21砂浆搅拌机22抽水泵23布料杆的租赁24施工吊篮或滑板三周转材料1外架、内架及安全防护用(含马道、通道、电梯井、洞口边、楼层临边)架子1、负责租赁搭设、维修、拆改,并承担费用;2、提供所有外架、内架及安全防护(含马道、通道、电梯井、洞口边、楼层临边)用架子所须的辅材(包含防护架子的油漆等)3、负责所有外架、内架及安全防护用架子(含马道、通道、电梯井、洞口边、楼层临边)所须的钢管、扣件跳板、安全网之保管。2基础模板(木胶板、砖模板)1.提供本分包工程基础模板所需的砖、水泥、砂子、石子;1、负责提供本分包工程基础模板所需的木胶板,木方,支撑所需的钢管、扣件、底座、顶托及保管、使用、维修;2、负责本分包工程基础模板的配置、拼装、拆除及砌筑、抹灰等;3、负责穿墙螺杆(含止水螺杆)、螺冒、山型卡、套管;4、负责本分包工程基础模板之支撑的搭设、维护、拆除等。3墙柱模板1、负责提供本分包工程墙柱模板所需的胶合板或小钢模(含支架、背楞)及保管、维护、使用。2、负责穿墙螺杆(含止水螺杆)、螺冒、山型卡、套管;3、负责本分包工程墙柱模板的拼装、维护、拆除等。4顶板模板1、负责提供本分包工程顶板模板所需的胶合板,木方,支撑所需的钢管、扣件、底座、顶托及保管、使用、维修;2、负责本分包工程顶板模板的配置、拼装、拆除等;3、负责本分包工程顶板模板之支撑的搭设、维护、拆除。5梁底及梁侧模板1、负责提供本分包工程梁底及梁侧模板所需的胶合板,木方,支撑所需的钢管、扣件、底座、顶托。及保管、使用、维修;2、负责穿墙螺杆(含止水螺杆)、螺冒、山型卡、套管;3、负责本分包工程梁底及梁侧模板的配置、拼装、拆除等;6楼梯模板1、负责提供本分包工程楼梯模板所需的双面胶合板,木方,支撑所需的钢管、扣件、底座、顶托;及使用、维修;2、负责本分包工程楼梯模板配置、拼装、拆除等;3、负责本分包工程楼梯模板之支撑的搭设、维护、拆除等。7架料中钢管、扣件负责提供、租赁、保管、使用、修理8水平安全网/密目安全网负责提供、租赁、保管、使用、清洁9钢脚手板负责提供、租赁、保管、使用、修理10外架踢脚板、警示条负责提供、租赁、制作、维护11顶板支撑负责提供、租赁、保管、使用、码放整齐12木方负责提供、租赁、保管、使用、码放整齐13支撑用扣件负责提供、租赁、保管、使用、码放整齐14可调顶托及底座负责提供、租赁、保管、使用、码放整齐四工程材料与零星工具1混凝土负责混凝土的浇注、振捣、养护及混凝土的测温及试块的试块制作用工等2钢筋负责将钢筋运到本分包工程现场;提供卸钢筋用的汽车吊;1负责试验用工2负责钢筋的卸货、码放、保管、标识等;3负责钢筋的调直、绑扎、连接等;4负责钢筋试件的制作;5负责钢筋的加工;6负责钢筋加工计划进场计划编制3止水带/止水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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