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 - 风华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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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汇编学校管理系统校长负责制度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制度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128党群管理制度党群管理制度党支部工作建设党建工作制度1、 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 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四个党小组。3、 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4、 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学校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5、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6、 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1、 支部委员会会议(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等问题。2、 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等。3、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4、 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等。中心组学习制度1、 学习计划制度。按照局党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学习。2、 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成员根据中心组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3、 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中心组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4、 集中学习讨论制度。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学时,每次安排1至2人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5、 考勤登记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按照要求参加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支部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 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组织为目标,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活动载体,加强廉政教育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3、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汇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4、 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小组组织协调,组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5、 实行廉政责任制。学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分管年级组室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6、 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7、 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8、 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学校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9、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丧节庆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等,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10、 开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11、 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12、 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一、 学习目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二、 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三、 学习时间: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四、 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五、 学习要求:1、 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2、 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3、 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4、 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一、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日期和主题,需提前通知到会人员,做好准备。二、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邀请联系局有关组织、纪检部门等人员参加。三、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 加强党内监督、遵守党的纪律、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及廉政情况。4、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特别是“四风”问题上存在的问题。5、 其它重要问题。四、 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根据局党工委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方案。2、 在适当范围内征求干部、师生的意见和建议。3、 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 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安排学习党的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献。五、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六、 如实向局党工委报送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一、 评议的对象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二、 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三、 评议的方法和程序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1、 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2、 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3、 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4、 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四、 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五、 评议结果的处理1、 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2、 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3、 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学校党政领导与民主党派定期沟通制度 为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确保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党的统战工作,特制定我校党政领导与民主党派定期沟通制度。1、 党支部委派组织委员具体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支委协助完成有关工作。2、 随时向民主党派人士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3、 经常向他们通报系党支部和行政的工作情况,及时了解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 学校领导(中共党员)每年根据情况应参加一次民主党派的集体活动,每学期至少应找党派的负责同志或代表人士谈一次话,必要时应登门探望。党支部每年检查一次联系制度的落实情况。5、 定期不定期通过多种形式了解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反馈给党支部,为他们排忧解难。6、 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积极邀请他们参加学校各种有益活动。7、 通过专题学习教育和讨论、培训等,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教育的内容、形式、途径和方法。 干部联系群众制度1、 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关心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2、 设立校级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待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公布联系电话,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改进学校工作。3、 每个领导干部要分工联系一个年级或教研组、联系一办公室,深入一个班级,参加他们的活动、会议,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映。4、 教职工本人和家中遇有困难,领导干部必须亲访、看望,并千方百计地为其排忧解难。党务、校务公开制度一、 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1、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2、 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3、 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4、 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5、 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6、 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7、 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8、 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9、 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10、 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二、 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1、 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2、 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电子屏、校园网络等。3、 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三、 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1、 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2、 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3、 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4、 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 培训内容: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并使更多的优秀教师向党组织靠拢。2、 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本、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 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校领导班子党员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12次。4、 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每个党员应作一次以上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5、 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6、 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7、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 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布置每年进行一次。学校党支部结合实际做出具体的安排。2、 评议中要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的评议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3、 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作用发挥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要按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党员谈话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 党支部要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计划。2、 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3、 发展对象须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4、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5、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做到推荐、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6、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计名投票决定。党员责任区制度1、 每年由支部确定并公布党员责任区及责任人。2、 党员对责任区内确定重点联系人和一般联系人。做到责任区内党员人人有联系人,群众人人有负责的党员。3、 党员与联系人要定期谈话,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做到及时帮助和指导。4、 对联系人要多关心、多帮助,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重要工作安排,做好责任区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5、 对群众思想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党支部和校领导反馈,并对如何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出谋献策。6、 党支部每年要对责任区工作总结一次。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的制度1、 学校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出评选表彰优秀党员计划。2、 年度末结合支部评估工作和年末年度考核评出优秀优秀党员。3、 对评选出来的校优秀党员进行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品,并通过学校教工大会、橱窗等进行宣传。党费收缴制度1、 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到自觉、主动、积极,每季度由本人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缴局教育党工委。2、 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 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统一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月起按规定交纳党费。5、 收缴的党费由支部组织委员每季度统一上缴局教育党工委,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工会工作制度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现制定制度如下:一、 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学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阶段分发给教职工代表。二、 提案内容提案的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以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三、 提案流程提案一般应先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然后,由一名教代表主要负责提案征集表的填写,并由其他两名教代表进行复议。提案征集表的填写应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四、 处理落实1、 提案审议 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3、提案处理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五、 监督检查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六、 存档备案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七、落实通报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八、不立案说明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备注:提案工作小组人员包括:组长: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 组员:工会委员以及工会小组长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活动记录以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提高教代会档案的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工会的自身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1、 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成立的工作小组,不仅负责会前的文件起草、修改,而且负责会后的教代会文件整理和归档工作。 2、 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形成的文件归档内容包括:教代会作的开幕词、校长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教职工奖惩制度、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闭幕词等会议期间形成的资料文件及会议活动记录。 3、 教代会有关文件的装订由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装订成册的教代会文件,经过分类、编号并保存,由档案室负责借阅。 4、 教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各项提案,由提案工作小组负责整理成册。根据提案涉及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提案中的有关问题,并反馈记录、归档,交学校工会保存。 5、 教代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组织代表讨论时,也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以便参照代表意见处理有关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1、 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实行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为本细则。2、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和最高咨询机构,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3、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保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四化建设人才。4、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5、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和提高教师素质措施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对上述重要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2) 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绩效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3) 审议制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人员。6、 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7、 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向校长提出建议。校长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如仍有不同意见,由学校党组织协调。8、 凡是本校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9、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年级组、部、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占教职工的30左右。10、 教职工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不得少于60。教职工代表按选举单位建立代表小组,推选出组长。11、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连选得连任。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12、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1)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学校决策的讨论。(3) 有根据地批评学校任何部门和任何领导人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4) 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人员,向学校行政领导提出质询。(5) 参加教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6) 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部门申诉、控告。13、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1) 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地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积极投入教育改革。(2)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3)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做好本职工作。14、 根据需要,可确定若干特邀代表,其权利、义务与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相同。也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15、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会议一次,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提前召开或召开临时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选举或做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6、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管理人员和学校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超过半数。主席团一般不少于9人。17、 教代会要遵循“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围绕贯彻教育方针、学校的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办学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和大多数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18、 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19、 教代会设立提案小组。提案小组(由3人组成,选出1人为组长)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对教代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处理提案。20、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1) 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2) 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3) 主持教职工代表组长、提案小组组长联席会议。(4) 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5) 组织学校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21、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合法权利的责任。22、 本细则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1、 为增强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正确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全面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教职工代表参加培训,是履行教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的体现,是搞好参政议政的需要,也是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重要保障。3、 教职工代表培训的重点是对教职工代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的教育,进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学校改革管理、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育。要通过教育培训,掌握党的重要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和民主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4、 要增强教职工代表主人翁意识教育,做好教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教职工代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为师生服务的意识。5、 要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6、 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劳动法以及建立现代教育制度的有关知识,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大计,了解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7、 学习教代会赋予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当好主人,做好参谋。8、 制订方案。每年年初要对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授课教师都要做详细的规划。9、 调查摸底。在培训职工代表前进行调查摸底,要摸清受训教职工代表数,并对教职工代表的状况进行调查,使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要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结合,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结合。10、 组织实施。对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注意解决好培训与教学工作的矛盾。在培训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分工负责,按培训计划逐项落实。11、 总结讲评。培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培训工作,对好的学员进行表扬,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找出今后整改措施。12、 对教职工代表培训采取的方法既要注意结合学校实际,同时要做到行之有效,保证培训的实效性。要本着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上下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有定期培训,又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不定期培训。13、 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培训,以授课形式或研讨形式为主。要注意做到内容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定期培训。14、 根据国家、教育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不定期组织讲座,进行专题教育。15、 教职工代表加深对理论知识的领会和提高应用能力,促进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上水平。16、 制定规范的教职工代表日常活动制度,使教职工代表自觉的开展活动,并能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开展调研、归纳提案,反映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等,提高教职工代表的议事能力。17、 本制度由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风华初级中学工会负责解释。教职工代表选举程序1、 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但由于教职工代表任期三年,如在校工作时间将不满三年的同志(即将退休),将不再作为教代表候选人。2、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仍旧依据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参加选举。3、 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在30%左右。4、 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选举时,提醒选民注意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等相关注意事项。5、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1) 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和两处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各选区总人数的30%)、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2) 工会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3) 各选区(年级组及两处)由年级组长、两处召集人和各工会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4) 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及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5) 当教代表因离职或身体原因等不能继续履职的,教代会可以根据主席团提议、他荐或自荐的结果进行教代表的增补工作。将教代会代表表决的结果交教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方为有效。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一、 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干部,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搞好教职工大会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有利干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有利于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二、 对象时间1、 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 (1) 学校的校长、书记、副校长。(2) 全体中层干部。2、 民主评议干部的时间(1) 学校的校长、书记、副校长的评议每年12月份根据区教育局安排同步进行。(2) 中层干部的评议每年年底学期结束之前完成。三、 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主要评议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的完成情况,坚持绩效为主的原则,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主要内容包括:1、 能否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教育思想和办学目标。2、 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3、 能否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依靠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4、 是否勤奋敬业,勇于奉献,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5、 是否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合作共事。6、 是否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校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四、 评议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 坚持客观公正、一分为二、注重绩效的原则。3、 程序结果透明公开,参与面广的原则。 五、 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与对领导班子任期届中或换届的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1、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同时,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述职准备。2、 评议对象向教职工大会作述职报告,并提交报告的书面材料。述职报告结束后在宽松的时间和空间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书面或网上测评。3、 整理代表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4、 将书面材料向党支部汇报,并向代表和被评议的领导干部反馈评议意见。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党务公开责任分工一览表公开事项公 开 内 容责任人分管校级重要事项1、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人力资源部校长2、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3、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决策廉洁自律1、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人力资源部书记2、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民主生活会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4、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工会书记收费管理1、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监督机构、举报电话校务办公室校长2、代办费使用情况招生考试1、“小升初”工作中特长生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执行情况以及“小升初”招生计划、片区划分及录取情况教学管理部副校长2、九年级中考推荐生、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资格审查等人事管理1、教职工招考、全员聘用人力资源部校长2、职称评聘、晋级晋职、选优评先、奖惩3、继续教育、选派交流的计划和安排4、工资和各种补贴、资金的分配干部管理1、干部(教师)任免、交流、奖惩人力资源部书记2、干部推荐、考核、任前公示情况财务管理1、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后勤保障部校长2、事业费预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3、教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招标情况1、学校工程建设或修缮招投标情况后勤保障部校长2、教材、图书、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教学教研1、教改立项、资助结果教育科研室副校长2、教学成果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结果3、科研申报、立项和成果评审学生管理工作1、学生评先评优、选干、奖惩学生管理部副校长2、“二免一补”条件及名单其他事项其他应当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校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校务公开,不仅为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条件,而且是教职工实现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一、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原则:1、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 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2) 关系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3) 关系到校级领导廉洁自律的主要问题。2、 具体公开的内容为:(1) 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公开。(2) 学校基建、设备添置购买情况公开。(3) 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公开。(4) 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公开。(5) 工资奖金发放公开。(6) 教职工的聘任、奖惩、职称评定、业务进修等情况公开。(7)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8)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9) 教育收费情况公开公开。(10) 学校招生以及考试情况公开。3、 校务公开的原则(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 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则。(3) 坚持突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原则。(4) 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二、校务公开的程序:(1) 有关部门整理出公开内容。(2) 提请学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3) 按照校务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和形式予以公开。三、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1) 有效利用“半月谈”这一特色载体,利用全校教职工大会,定期通报有关事项,通过有关决定。(2) 设立校务公开栏,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定或其它定期公开的事项。(3) 利用学校电视、广播、网络、校刊等宣传媒体实行公开,让教职工及时了解学校工作的动态和日常工作的进展情况。(4) 定期召开家长会、家委会会议、学校教育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利用通告、通知等形式,向家长及社会公开有关事项。四、校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实行校务公开,要建立组织保障体系,精心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制度,实行校务公开负责制,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实效性。做到学校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校务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向教职工公开,既未公开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 一、责任追究的对象 本规定所称的责任追究,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的各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二、责任追究的内容 学校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1、 对上级关于校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组织实施,不检查、督促、落实的。 2、 对校务公开工作敷衍塞责,实际工作未开展或公开内容不落实、搞虚假公开的。 3、 应及时公开而未及时公开或没有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的。 4、 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并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而未提交的。 5、 在检查考核中,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60%的。 6、 违反教代会决议和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而导致矛盾激化,影响教职工队伍、单位稳定的。 7、 应公开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公开,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8、 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及依法履行校务公开职责的工作人员的。 9、 工作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追究、不处理的。 三、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 (1) 校务公开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2) 对校务公开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马虎、整改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将予以告诫,相关部门不得评为先进部门,相关责任人也不得评优评先。(3) 告诫满三次的,相关责任人应引咎辞职;在校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应的责任。模范“职工小家”评比制度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师风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养,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每学期,工会开展模范“职工小家”评比活动,特定制度如下:一、评选条件1、 思想领先作风好:认真组织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活动,“小家”成员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体现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作风。2、 科学管理机制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小家”成员职责分明、责任落实,“小家”工作环境文明有序,形成目标管理、基础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模式。3、 道德高尚精神好:自觉恪守职业规范,树立良好师德教风,展示职业礼仪,塑造职业形象,形成健康向上的职业精神。践行公共道德,关心社会积极参加“扶贫帮困” 献爱心活动,“小家”成员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4、 学习成才氛围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读书活动、文化技能岗位培训和文体活动等。“小家”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学习能力不断增强,“小家”成员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素质明显提高,学以致用,岗位成才。5、 团结和谐风气好:“小家”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小家”负责人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小家”成员团结一致、互助合作,凝聚力强,干群关系和谐。6、 工作认真成效高: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小家”成员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和服务能力,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小家”综合业绩突出,岗位本领过硬。7、 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闹不团结、师德师风差和严重违法乱纪等。二、检查方式1、 由工会组织人员检查。2、 检查方式为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3、 每学期按模范“职工小家”量化表”进行评比并交流,评比结果报校党支部审核。教职工疗休养细则为了进一步认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扩大教职工休养活动的受益面,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利益。风华初级中学特制定上海市风华初级中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如下:1、 享受疗休养待遇的教职工是指当年在编在职在岗的人员。2、 从2015年开始,教职工疗休养经费由区教育局承担500元,学校承担2500元,超出部分由教职工本人承担。3、 参加义务献血的同志,当年必须列入疗休养名单。4、 两年中面临退休的同志,优先考虑。5、 由于细则实施从2014年算起,上一轮五年中(2009-2013),未享受过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优先考虑。(已参加过的同志,今后将按照四年一个轮回,根据之前疗休养的年份,依次进行安排。)6、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龄较长的同志。7、 工作未满5年的,根据区教育局工会文件精神,不予考虑。8、 因个人原因,不愿参加本年度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学校视为年度自动放弃,名单将排列至最后;如因个人原因,第二次不愿参加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将视为本轮休养活动放弃。9、 因公务原因,不能参加本年度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出具有关证明公示后,由学校安排下一年度休养。10、 因重大疾病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其病情得到公示公认后,学校给予保留名额到其身体状况能参加疗休养活动为止,若在活动中有因病复发等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11、 如出票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疗休养的教职工,将由教职工本人承担个人支付部分,并视作已享受过本轮的疗休养待遇。学校本着机会均等、服务教工的原则,希望通过疗休养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寓教于乐,加强自身综合素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举措之一。如上级疗休养政策和本校实际有其他变动,细则将另行修改。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工会所有。教职工献血条例一、总则 为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我校教职员工医疗用血需要,保障全校教职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员工献血试行办法。二、献血对象 凡本校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含十八周岁与五十五周岁),符合献血标准的男女教职员工均须履行献血义务。三、献血办法:1、 献血排号的办法(1) 全校教职员工(除献血办确认终身不能献血者外)以抽签办法排号,依次参加献血。 (2) 新教工按进校先后,依照抽取的序号排列。2、 献血办法(1) 每年按区献血办下达的指标,依排号顺序安排人数参加献血。(2) 因客观原因(怀孕、产假、患病、公事等)轮到献血而未能参加者。在第二年要排列在先参加献血。(3) 轮到献血而患病的教工,应在指定的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就诊(必要时到专科医院就诊),然后根据其病情,由献血办确认。如终身不能献血者,将在排列名单中删除;如暂不宜献血的,将在第二年参加献血。(4) 已献血者按照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规定,半年以后轮到序号时应参加献血。四、根据总则的精神,全体教工既有用血权利,又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发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的风格,采取捐献的方法,每年每位教工资助人民50元整。捐献用于参加献血同志的慰问(专款专用)。五、奖励学校对每位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一次性奖励:1、 行政奖励人民币2500元。2、 教工互助部分奖励人民币650元整。3、 公休假一周,如在放假、工作需要或公差时未休假一周的给予每天补贴50元,共计350元。4、 享受当年疗休养一次。因客观原因(患病、公事等)向后推迟。六、处罚:凡符合献血要求而无故不献者,学校将给予必要的处罚。1、 扣除当年部分年终考核奖励,金额作为献血事业专项基金。2、 不得参加当年的各项评优评先。七、本条例经五届四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即行生效。困难教职工救助制度为有效规范地利用困难补助经费,使困难教职工得到及时救助,特制定本规定。一、困难补助金发放范围风华初级中学工会会员生活困难或发生突发事件,均属于困难补助对象。二、获得困难补助条件及标准1、 教职工住院治病,每次补助5001000元。其中,住院的教职工补助500元;住院且手术的教职工补助1000元。2、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一定损失的,每次补助5001000元。3、 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当年补助1000元。第二年起因病情复发需再次入院治疗的,一次性可再补助1000元。4、 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同上述九类疾病),补助500元。5、 丧父母、丧配偶、丧子女,每人次补助300元。6、 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和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由工会履行申报程序,交学校研究,补助额度另行确定。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困难补助1、 有赌博行为的。2、 因生活无计划,挥霍无度而造成生活困难的。3、 因参与打仗斗殴致伤的。4、 非正常活动理由致伤的。四、困难补助申请及发放程序1、 凡需救助的教职工须向学校工会提交本人困难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突发灾难的情况说明及损失清单等等。2、 学校工会根据本人申请和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困难职工救助条件者填写风华初级中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工会将予以审批并给予补助。单身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一、 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增强区域人才吸引力,解决初职教师生活成本高的困难,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二、 人才公寓由学校直接指定房源,用于外省市或边远区县(包括原川沙、金山、松江、青浦、南汇、奉贤、崇明等)人才来我校工作初期生活居住的政策性过渡用房,为期2年。三、 人才公寓的租赁和管理遵循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原则。四、 本办法所指人才公寓由单位联系闸北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及共建单位提供房源。五、 人才公寓保障对象主要为来学校工作,且在本市范围内(不含原川沙、金山、松江、青浦、南汇、奉贤、崇明等)没有自有房产,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学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身人才。六、 人才公寓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初审、统一上报的方式,每人限租1套。具体程序为: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凭下列材料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1) 风华初级中学人才公寓准入资格申请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3) 本人本市户口簿复印件(出示原件)。(4) 本人婚姻证明。(5) 本人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本人承租本市共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6) 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7) 本人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8) 本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9) 其他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10)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 受理审查。学校对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上报。3、 复核审批。闸北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复核,提出审批意见,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参加选房。4、 分配入住。闸北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承租人及学校签订租赁合同后,办理入住手续。七、 经自主协商,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采取合租形式,但需在申请时注明,并得到学校同意。八、 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每三个月一签,每半年期满续租的需重新书面申请,最长租期不超过两年。九、 人才公寓租金(含物管费)标准以区物价局核定为准,房租计费面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十、 享受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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