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1月纪念煤监体制10周年领导讲话-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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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6页 共26页在纪念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2010年1月10日同志们:在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建立十周年之际,我很常高兴与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同志们一起座谈交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的建立,顺应了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的需要。当年在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分散、管理力量薄弱而煤矿安全生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组建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队伍,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时。实践证明,建立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是新形势下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战略举措,完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必将因其里程碑意义而载入史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建以来,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探索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培养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推动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全力以赴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为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奠定了基础;循序渐进地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为大力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创造了条件,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持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十年来,全国煤炭年产量由10亿多吨增长到近30亿吨,百万吨死亡率由5.4降到1以下。全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艰苦努力和勤奋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国家能源的安全稳定供应,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这些成绩的确来之不易,是各方面关心支持的结果,是煤矿安监系统的同志们在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条件下取得的,十分难能可贵。在这里,我要向全体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致以诚挚的慰问!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也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明显好转的关键之年。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煤矿安全乃至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也将更为艰巨繁重。借此机会,我给大家提几点希望。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煤炭等各行业领域实现安全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新中国成立60年来,广大煤炭企业、一代又一代的煤矿工人为共和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从我国富煤、少油、缺气的能源资源条件看,未来较长时期内,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将继续居于主导地位。不断提升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以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仍是我们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坚持不懈抓紧抓好的重要任务。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监管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以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为核心,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为保障,以服务经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为切入点,努力推动安全监察监管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从事故责任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转变。围绕煤矿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深入推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带动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科技服务业的繁荣,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增强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我国各行业领域企业众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特别是煤炭等高危行业作业人员工作条件至今仍然十分艰苦,为了带给全国人民光明和温暖,成年累月在井下工作,不见日月,还承担着风险。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机构要在努力推动行业安全发展中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行业安全保障能力。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快技术进步,通过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进而提高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努力推动企业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转变观念,加强自主管理,在安全中发展。三是提高监察监管执法水平。随着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改善安全生产现状和执法服务水平的呼声日益强烈。因此,煤矿安全监察监管系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细化、制定执法和服务的规章制度与标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注重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不断强化安全意识,结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联动与综合服务等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各种安全管理资源,共同健全完善安全应急联动与综合服务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和险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管理,防止预案成为空中楼阁或者束之高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监察监管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是“十一五”期间全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面对煤炭这一基础性、支柱性的高危行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更要努力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要通过加大安全投入,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形成覆盖全国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察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展望未来,我完全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一定能够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团结带领全国安全监察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更好、更出色,及早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乃至根本好转!我们的国家将更加安宁、社会将更加和谐、人民将更加幸福!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骆琳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十年前的1999年12月30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煤炭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有效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编办和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煤炭工业局拟定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1999104号);随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0年1月10日揭牌。以此为标志,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宣告正式建立。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大了煤矿安全执法力度、完善了煤矿安全监督约束机制,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重要创举,是保障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对确保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持续好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奋力开拓、攻坚克难,推动煤矿安全监察事业不断前进。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日趋成熟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已基本确立。通过十年来的执法实践,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不断成长壮大,已经成为推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别是近年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通过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着力推动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强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长期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十年间,全国煤炭总产量增长了近2倍,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了50%以上,2009年百万吨死亡率历史性地首次降到1以下。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稳定趋好,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前提和重要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宏伟目标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煤矿安全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在新的征程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推进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乃至明显好转,为早日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纪念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座谈会上的主持讲话(摘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骆琳2010年1月10日尊敬的华建敏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同志们:新年伊始,我们在这里举行座谈会,纪念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10周年。10前的今天,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国统一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正式运转。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对煤矿职工的深切关怀。我们这次座谈会之前,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专门为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创建10周年题词,全文是:“加强煤矿安全监察,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今天,我们的老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曾长期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指导我们完善煤矿煤矿及整个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高度重视并亲切关怀安全生产工作的老领导华建敏同志在百忙中也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使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建敏副委员长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煤矿安全实行国家监察体制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同志们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安监总局党组向所有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召开这次座谈会,就是要回顾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创建十年来走过的历程,重温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工作和安全监察事业的亲切关怀,总结十年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把握新起点、新形势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承担的历史重任,开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今天上午,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题词,认真聆听了华建敏同志的重要讲话。华建敏同志的重要讲话,对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全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华建敏同志的重要讲话,将总结过去、立足当前、把握未来有机结合在一起,立意高远,蕴涵深刻,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我们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好,努力贯彻好,坚决落实好。赵铁锤同志简要回顾了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十年来的奋斗历程,深刻总结了十年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体会、启示和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煤矿安全监察面向未来履行更加繁重历史使命的具体要求。张宝明同志、王显政同志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了希望,语重心长,情真意切,我们要很好地贯彻。各位领导,同志们!十年不懈奋斗,十年春华秋实。我们为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奋斗历程感到欣慰,我们更对新的征程中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事业充满期待。希望煤矿安全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牢记肩负的光荣使命,切实履行神圣职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更是一项神圣的职责和光荣的使命。党和人民把这一重任交给了我们,我们就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孜孜不倦、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绝不辜负党和人民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殷切期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正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压力仍然很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同志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以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要牢牢抓住“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基础建设”三项重点,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要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要把瓦斯治理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决遏制重特大煤矿瓦斯事故。继续抓好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装备和生产方式,推进小煤矿安全水平的快速提升。按照煤矿安全基础工作“重在管理、重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抓好安全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推进煤矿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必须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队伍自身的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争当煤矿安全发展和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广大安全监察监管执法工作者,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在纪念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赵 铁 锤2010年1月10日尊敬的华建敏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十年前的今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1999104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式组建成立,以此为标志,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在我国宣告诞生,中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此掀开了新篇章!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的建立,是党和国家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对保障我国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煤矿安全事关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历来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全国政协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建立了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制度,确立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出台了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着力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明确了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的阶段目标任务,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煤矿“两个攻坚战”深入开展;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会等,研究部署煤矿安全工作;不断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规定,利用国债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特别让我们难忘的是,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对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基层基础建设,以及重特大事故查处等,都提出过明确的要求;经常深入煤矿视察调研、检查工作,看望、慰问一线矿工等。所有这些,无不体现着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亲切关怀及对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的大力支持。去年12月17日,德江副总理专门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题词,对我们的工作寄以了厚望;今天上午,我们安全生产领域的老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同志,莅临会议并将发表重要讲话,这必将进一步激励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和广大煤矿企业的干部职工为保障煤矿安全发展、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建立以来,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在历届国家局和总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探索、奋力开拓,攻坚克难、勇于拼搏,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十年间,全国煤炭产量迅猛增长,煤矿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趋向好转。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由“十五”高峰期2002年的6995人减少到2009年的2631人,下降了62.4%;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由2000年的75起减少到2009年的20起,下降了73.3%。全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2000年的5.71下降到2009年的0.892,下降了84.4%,历史性地降到了1以下。全国煤炭总产量由1999年的10.4亿吨增长到2009年的29.5亿吨,增长近2倍,煤炭稳定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了北京奥运、雨雪冰冻和汶川大地震等特殊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有效供应。全国煤炭产量的不断增长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借此机会,向多年来一直关心、重视和支持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广大煤矿企业的干部职工表示诚挚问候!向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原煤炭部历任老领导致以崇高的敬意!回眸十年,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走过了不寻常历程,取得了长足进步。十年来,我们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先后有6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并制定部门规章近30部、陆续制定修订煤矿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400余项,基本形成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煤矿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等经济政策,积极探索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设立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业务管理的27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在重点产煤地区设立76个区域监察分局,行政编制共计2800名。为煤矿安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十年来,我们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立足煤矿安全国家监察的定位,着力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建立了监察与服务密切结合的煤矿安全监察机制、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煤矿安全监察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查处事故隐患240余万条,隐患整改率平均达到95%;实施行政处罚6万多次,经济处罚罚款由体制创建之初的每年23千万元提高到近两年的5亿元以上。监察执法不断深化、力度不断加大。十年来,我们始终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按照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7项措施,大力开展了瓦斯集中整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瓦斯治理阶段目标,在全国范围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在总结提炼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的基础上,凝炼了瓦斯先抽后采“三个基本准则”,探索提出了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实施了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双百工程”建设;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不断加强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煤矿抵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逐步增强。2009年与2000年相比,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75.9%,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下降了84.1%;据不完全统计,十年间,瓦斯抽采、利用量分别增长了6.1倍和2.7。十年来,我们强力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先后实施了关井压产战略、组织开展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工作。特别是2005年以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目标要求,集中组织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建立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并实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研究出台了“十一五”后三年小煤矿关闭计划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及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整顿关闭工作思路。同时,申请设立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推动各地加快小煤矿关闭工作进度。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煤炭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和安全水平的提高。2009年与2000年相比,全国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55.3%,百万吨死亡率由14.82下降到1.694、下降88.6%。十年来,我们着力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在总结全国煤矿“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经验基础上,部署在全国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建设“两型三化矿井”。在全国组织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矿区、进区队活动和特聘煤矿安全群监员等工作;同时,逐步将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点由被动预防向主动治理与防护转变。2009年底,全国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已超过4600处;截止2008年底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的煤矿有875处(截止2009年底实现1000天以上的煤矿正在审核统计中),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十年来,我们坚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煤矿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行政问责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最高法等下发的相关重要文件规定,依法履行组织事故查处的职责,坚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加大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提高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效率。健全完善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工作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促进事故按期结案;通过召开事故后约谈、现场分析会,及时发布事故情况通报,向事故发生地政府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定期发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结果,通过吸取事故教训来推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9年十年间,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依法查处各类煤矿事故2万余起,事故按期结案率平均达到96%以上。回顾十年来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各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是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条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察执法队伍是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十年来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必须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着力推动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必须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必须依靠专家队伍,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必须明确责任、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必须发挥政策治本作用,特别是要发挥经济政策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激励作用。今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更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宏观大局出发,审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影响煤矿安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对煤矿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地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积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和根本好转。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贯穿到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践中。围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经济结构这个中心任务,把推进煤矿安全发展作为今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服务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局。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致力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煤矿安全监察实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行业标准规范,不断加强立法创新,同时积极推动地方加强安全生产立法。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相关经济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把煤炭工业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有安全保障的基础上。要全面强化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站在国家监察层面,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努力推动各级监管责任的落实,从而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进一步强化监察、严格执法,督促指导地方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使煤矿企业切实做好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等基础性工作,真正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煤矿企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围绕经济发展中心任务,把结构调整落实在淘汰落后产能、夯实安全基础当中,把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体现在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当中,进一步转变煤矿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谋新招、出重拳,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治本和事故防范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化瓦斯先抽后采,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口,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继续抓好队伍业务建设,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水平。要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继续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监察执法业务水平,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在此,也衷心希望各有关方面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帮助指导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已经走过了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也走过了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后的第一个十年。十年来煤矿安全工作的成绩已载入史册,新的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正摆在我们面前。在新的征程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德江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建敏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肩负起重大而光荣的使命,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不断将我们崇高而神圣的事业推向前进,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而不懈奋斗!坚实的脚步 奋斗的历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 赵铁锤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12月30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04号),标志着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问世。这是强化煤矿安全行政执法的有力措施,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为己任,积极探索、顽强拼搏,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初步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逐步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确立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培养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特别是近年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努力打好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着力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对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十年间,全国煤炭年产量由10亿多吨增长到近30亿吨,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由每年近7000人减少到2600人左右,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5.4降到1以下。可以说这十年,是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积极探索、不断发展的十年,是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趋向好转的十年。通过十年来的探索实践,我们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即: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大力践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推动煤矿安全发展;必须把煤矿安全工作置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煤矿安全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煤矿安全工作;必须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创新发展的思路分析煤矿安全工作新情况、研究解决煤矿安全新问题;必须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监管监察工作队伍,以更好履行职责、承担使命。实践充分证明,在现阶段我国煤炭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是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有效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国煤矿安全监察战线所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艰巨。我们应当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监察事业创新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监察长效机制;要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推动落实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发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着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煤矿安全准入标准和技术标准,提升煤矿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要注重通过基层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注重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依法严厉查处事故并及时公布,树立煤矿安全国家监察的权威性和社会形象,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和根本好转作出积极贡献。值此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之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编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大事记(19992009),全面客观地记载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建立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各项工作十年的发展全貌。这对我们系统总结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经验、不断探索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规律,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坚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工作一定能够开创新的局面,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一定能够为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保障!开创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工作新局面纪念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十年前的今天,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1999104号),以此为标志,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正式在我国诞生。在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到来之际,谨向辛勤奋战在煤矿安全行政执法第一线的全体煤矿安全监察员表示诚挚问候。 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在国家层面上,从在国家煤炭工业局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牌子到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直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后单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从体制创立伊始的19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68个区域监察办事处,发展到目前的27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76个区域监察分局,共2800人的监察执法队伍。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等重要文件的深入贯彻实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与此同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执法行为日趋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已经确立。 十年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全体煤矿安全监察员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忠实履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从渤海之滨到天山脚下,从云贵高原到大兴安岭,都留下了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坚实的脚印;通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煤矿安全监察之路,也涌现出了一批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煤矿安全监察先进典型。正是由于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广大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辛勤工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十年间,在全国煤炭总产量增长了近2倍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50%以上,2009年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将降到1以下。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并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展望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将以更加广阔的思维和视角审视经济社会发展给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课题,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强化监察执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促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煤矿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坚持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不断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全系统长期不懈的努力,开创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乃至根本好转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中国煤炭报特约评论员)第 26 页 共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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