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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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1. 什么是林地?答:林地是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2. 什么是森林资源?答: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3. 什么是公益林?答:公益林是指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和可持续开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和社会性产品或效劳的森林、林木,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4. 什么是商品林?答:商品林是指以生产木材、薪材、干鲜品和其他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用材、经济林和薪炭林自留山个人所有的薪材除外。5. 什么是林权?答: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经营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或者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6. 什么是林权权利人?答: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7. 什么是集体林权?答:集体林权是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享有林权。8. 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答: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国家所有权:森林资源原那么上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是该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该组织的成员。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才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决定来行使对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个人所有的林木: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公民个人不享有森林和林地的所有权,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公民个人所有的林木,主要是指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其他地方种植的林木;在承包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林地上种植的林木以及在承包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林木,按合同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局部;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庭院内种植的林木。自留山造林和承包荒山造林的林木权属以家庭形式出现的归全家人所有,以个人形式出现的归个人所有。承包荒山造林合同如果规定发包方也享有局部林木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这种保护不仅是对公民个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是对广阔农民植树造林积极性的保护。9. 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答: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那么?、?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的规定,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由国有单位使用,该单位依法享有对所使用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局部处分的权利,但不拥有所有权。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由集体以合法形式如联营、承包、租赁等形式取得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集体所有的林地由国有林业单位使用,该单位没有所有权,但依法拥有使用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依法取得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林地的使用权,但不拥有所有权。改革的深入和土地利用形式的多样化,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形式也将趋向多样化。10. 什么是林权证?答: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11. 林权证具有哪些法律效力?答: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它在法律上具有继承权,贷款、担保、抵押权,流转权,入股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12. 什么叫宗地?答:林地权属归属同一权利人,并且使用类型、使用期限和林种相同的同一地块。13. 宗地有哪几类?答:国有、集体自然村、村小组、两山自留山、责山、自开地、退耕还林、已流转林地等宗地。14. 什么是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答: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指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15.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程序有哪些?答: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和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由林木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采取拍卖、招标方式进行,但不得以协议方式转让。国有商品林的流转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集体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应当报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流转方案应当公示,同等条件下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有条件的要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形式进行流转。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由其自主决定。16.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答: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流转双方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所在单位和住址;商品林所在地标明四至界线、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或产量;流转的商品林四至界线平面图和流转时的资源现状分布图;流转的期限;流转的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违约责任;流转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17. 哪些森林资源可以转让,哪些不可以转让?答:以下森林资源可以转让: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以下森林资源不可以转让: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转让的。18.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有哪些限制条件?答: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森林法?规定了两种限制:用途限制,即转让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林地的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防止森林资源因转让而减少。经营限制,即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防止在转让过程中森林资源受到破坏。9. 调处林权争议的原那么是什么?答:要有利于保护资源,开展林业;要有利于安定团结,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双方互谅互让;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20. 解决林权争议的方法有哪些?答:当事人协商解决;行政协调解决;诉讼解决。21. 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有哪些?答:首先是林权证。尚未取得林权证时,以下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土改时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土改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屡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22.林改中怎样调处林权争议?答:林木、林地有争议的,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原那么上实行分级负责制,即:个人之间的争议由村小组调处;村小组之间的争议由村委会调处;村委会之间的争议由乡镇调处;乡镇之间的争议由县市调处;县市之间的争议由州级调处;本州与外州市之间的争议由省级调处。23.为什么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答: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林业“三定工作和林业工程工程的实施,我州林业取得了长足的开展,实现了森林蓄积和生长量的双增长,但也还明显存在1森林质量不高、林种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粗放的问题,致使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变。究其原因,主要是占85%以上的集体林地产权不清晰、流转不标准、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开展林业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要素向林业的聚集。为了消除林业开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增强林业活力,有效持久地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力争到2021年,根本完成全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清楚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标准,监管效劳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立起初步适应林业产业开展需要的要素市场,形成社会化效劳体系和有效的森林管护体系;建立起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强,行政审批环节少,标准运行的林业行政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开展环境,促进我州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开展。2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是什么?答: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培育市场,标准流转。26.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有哪些?答:我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集体商品林。包括:集体商品林木、林地及宜林荒山、荒地。对权属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中的商品林木、林地,要通过改革,确权发证;对已明晰权属的自留山、责任山,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济林,国有、外资、民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据合同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或林木使用权、所有权,应予以稳定完善;对权属有争议的林木、林地,通过协商能够明确权属的,一并予以改革;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界定的生态公益林,属自留山和责任山的,可在不改变公益林比例的前提下,在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调整,对无法调整的,可单独核发林权证,明确林种,其余的公益林暂不列入改革范围,只换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继续执行国家公益林管护政策。2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原那么是什么?答:坚持“增量、增收、增效原那么,处理好生态保护和产业开展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原那么,处理好国家、集体与林农三者的利益关系;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原那么,积极探索有效经营形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处理好尊重群众意愿与标准操作的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那么,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质量与进度相统原那么,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2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是什么?答: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地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明晰到户,放活经营权,扩大自主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 2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什么?答:要突出抓好“均山到户,确保林权落实到群众手中;要突出抓好“采伐改革,确保采伐指标落实到林权所有者手中;要突出抓好“标准流转,确保林木、林地实现由资源向产业、资本的转化。3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配套改革的内容和措施?答:配套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建立标准有序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具体措施为: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的实施程序和具体方法,标准流转;组建有资质的林地、林木生产机构和中介组织,发布交易信息,对需要进行流转的林地和林木开展资产评估;通过林地和林木的资产评估,进行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开展林业规模经营;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林产品交易点,在县市建立林产品交易市场。通过标准林权的依法、有序流转,促进人才、资本、科技等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盘活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开展、林农增收。3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明晰产权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答:家庭承包经营: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可按现有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积,以户为单位划片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对集体统一经营且群众比拟满意的山林,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以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有偿转让经营:将现有山林评估作价,通过公开招标租赁、拍卖等方式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或内部自由组合,联户承包,或其它社会经营主体承包经营。转让费可采取一次清缴、分期缴付、按年计收等形式。股份合作制经营: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那么,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将现有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内部成员均等持有,明确经营主体,林木由持股者共同经营管理或委托管理,财务单独核算,收益70%以上按股分配,30%以下用于林业开展和公益事业。股权持有者享有相应局部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允许继承或流转。需要注意的是,集体林权改革形式必须根据群众意愿和林木收益情况依法确定,无论采用何种改革方式,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完善或补签林木、林地承包(流转)合同,换发林权证书。32. 林业“三定的内容是什么?答:我州在八十年代初期开展了林业“三定工作,其内容如下: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35.原来未划分过“两山自留山、责任山的村民小组,在林改中是否可以补划?答:林业“三定时未划定自留山、责任山的村民小组,大多数群众要求划定自留山、责任山且集体林地条件允许的,可以补划。36. 林业“三定时颁发的证书,在本次林改中发现有错发、重发的,应如何处理?答:山林权属证明出现重证、错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相互协商、达成共识、有错必纠的原那么,重新审查、核实其颁发林权证的依据,证据确凿的可以登记发证;假设由于山主错报、错登或工作失误,造成错发山林权证的,那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予以纠正后登记发证,一时无法查清的,暂缓登记发证。有证无山的,如集体有机动地的可按持证面积划定;如集体没有机动地的,可以不划给。一山多证的,要查实发证时间,只要持有人民政府颁发的有效证件,在确定权属时,原那么上以先发的为准。37.自留山、责任山到户后,群众对林权意识不强,出现了相互造林的情况,如何调处比拟稳妥?答:由自留山主和责任山主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相互协商、达成共识的原那么,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按协商一致的结果核发林权证,或依调处林权争议的方法进行调处,按调处结果核发林权证。38.对“五保户的自留山、责任山如何处理?答:“五保户应与其他村民同等对待,不得收回其自留山和责任山,且应享受集体林权的分配。“五保户去世后,其自留山和责任山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规定进行处理,即“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的,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39.本次林改户与户之间自留山、责任山面积悬殊过大,是否可以重新调整?答:林业“三定后经过20多年的人口变化,户与户之间所占山林面积悬殊较大,甚至出现“无山户和“无山主的现象是正常的,只要“三定时分配是合理的,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当予以维护,不允许重新进行调整。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重新发包:死亡缺户,原自留山或责任山主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其经营的山林可由集体收回重新发包;承包者举家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自己提出将承包的山林退回集体另行处置的,其经营的山林可由集体收回重新发包。40.自留山、责任山被集体收归统一经营造林的,应如何处理?答:自留山、责任山被集体收归统一造林的,在这次改革中,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落实“谁造谁有政策。在稳定自留山和责任山林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所造林木可由集体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进行重新调整。集体向农户收取一定的营林费用后,将自留山、责任山归还个人,或重新划定自留山、责任山。维持承包合同。如果自留山和责任山抛荒后,被集体收回又重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户承包经营,且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继续执行承包合同。41. 已到户的自留山、责任山被村集体流转的如何处理?答:未经“两山农户同意责任山在承包期内,被村集体流转的,属侵权行为,应停止侵害。尚未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恢复原状,归还“两山;造成损失的,村集体要依法照价赔偿,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归还日期或重新划给自留山、责任山。在该流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山主从该山的经营收益中得到了分成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合同视为有效。合同到期后,如果农户要求将山划回自己经营的,应当划回;愿意继续给他人经营的,应当由农户直接与经营者签订合同。42. 户在人不在的农户是否参加林改?答:户在人不在的,由其亲友负责通知回家参加林改。确实联系不上的,自然村召开村民会议决定解决方法,如果村民会议同意也可由其亲属代为申请办证。43. 林改中如何处理已经建立的集体股份制林场?答:对已经建立的股份合作制林场或股份制林场,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群众要求承包到户经营的,必须发包到户经营;群众愿意保存的,应予健全和完善。44.“插花地怎么处理?答:按国家土地局1995年5月1日公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假设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分别作如下处理: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45. 中小学校的勤工俭学林如何处理?答:中小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不纳入本次林改范围,但应确权发证。林地原属哪个村民小组的,林地所有权证发给哪个村民小组,林地使用权可以由林地所有者有偿或无偿的承包给中小学校经营管理,学校已搬迁或学校未管理的可纳入林改范围一并改革。46.承包耕地上种植的林木是否确权发证?答:持有农业土地承包证,在承包证范围内种植的林木不核发林权证;属退耕还林的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办理。47. 扶贫搬迁和工程移民区集体林如何实施改革?答:易地扶贫和工程移民区在集体林权改革实施中,应按照搬迁政策,结合迁入地的实际进行处理。国家已调整安排或划补林地到户的,改革中进行确权发证;原居住地集体林权属未改变的,尊重群众意见实施改革。48. 林权证四至界线、面积与实地不符的如何解决?答:林权证的四至界线、面积与实地不符的,应实事求是地给予核实调整,图证不符或图证与实地不符的,参照原发证时间所确认的人均面积,家庭总人口分配的总面积,在其所属林地上确定四至界线予以核定。49.承包的林地被他人经营的应如何处理?答:对未经承包方同意经营他人所承包林地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切实维护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对以前经承包方口头同意但未形成书面协议,或承包林地被他人利用已造林多年的,在保护森林资源,稳定承包林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所造林木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运用经济手段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经营期限,也可以由村集体或乡镇组织出面帮助协商解决。以上方法无效时,还可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退耕户获得了退耕地经营权,在参加集体的其他林权分配时,是否应先抵扣其退耕地面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退耕户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其承包的退耕地不应在分配山林时抵扣。50. 发包方能否重新调整已承包的山林?答:为保护承包关系的稳定,提高林农在林地上投入的积极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即发包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承包的林地,如已经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每隔几年进行一次调整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该约定无效,发包方不得再依此约定进行调整。51. 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改革形式的,是按照现在林改时核定的人口分,还是每年分利时都按当时的人口分?答:原那么上按照本次林改时确定的人口进行分股或分利,今后不再变动。假设有变动,必须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村民代表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他方式承包集体林地,经营者未按合同上缴承包款或实物的,应该如何处理?承包者未按合同上缴承包款或实物,属违约行为,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2. 个人之间、单位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合作,合资造林的,本次应如何申请登记发证?答:本次申请林权登记时共有林权权利人应共同举荐一个共同代表人,并出具共有林权权利人同意的委托书,合同书协议书等权源证明材料,依法向林权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发证,林权证注明“合作或“合资。53. “三定后农户的自留山、责任山林权或承包合同、档案资料等遗失的如何处理?答:可按以下情况掌握:由农户提出发证申请和理由、提供有关证据资料后,进行分户登记和公示,大多数群众无意见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重新登记发证;如农户无法提供证据资料,但其有造林、抚育等经营活动事实且群众认可的,可按其实际经营面积核发林权证;既无法提供证据资料,又无经营事实,并且大多数群众不予认可的,可视集体山林;山林权属有纠纷的,按山林纠纷调处方法进行调处后再进行改革。54. 同一宗地内林地、林木“四权别离的,林权证发给哪个权属的所有者?答:对林地所有权的发证:林地所有权为国有的不需发证;林地所有权为集体的,林地所有权证发给归属的集体经济组织。对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在集体所有林地范围内的发证,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一是自留山、责任山含家庭承包山、下同,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证发给自留山、责任山所归属的农户。二是单位含国乡联营和个人依法经营的集体山林,按合同约定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归属发证。三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形式经营的,根据通过的村组林改实施方案或协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为村组集体的,林权证发给集体经济组织;为股份公司或单位的,发给该股份公司或单位;为各户共有的,林权证发给共有农户。四是本次林改仍保存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集体山林,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证发给集体经济组织。五是本次林改前,农户将自留山、责任山转包、出租给其他单位、个人,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按合同约定,但受让方要求登记发证的,只登记发放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证,林地使用权证发给原农户。六是本次林改前,经发包方同意,农户将责任山转让给其他农户的,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按新的承包合同的约定,林权证还发给受让方。七是本次林改前,经乡村组织同意,在他人抛荒的自留山、责任山造林,形成“谁造谁有的,当事人双方应按政策规定,补充和完善合同,明确林地同使用权、期限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但造林者要求登记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证登记发给造林者,林地使用权证登记发给自留山、责任山归属农户。55. 承包的林地未到期的,如何换发林权证?答:承包林地未到期的,林权证原那么上应发给林地所有者,但只要依照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在承包期内,也可以发给林地承包者。56. 户与户的自留山合在一起共同经营,没有分清各自界线,如何登记发证?答:联户经营的自留山,本次登记发证时,如农户要求单独发证的,应分清各自界线后再登记发证。57. 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屡次流转的如何登记发换林权证?答: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依法屡次流转的,应以最后一次流转合同的约定事项确权登记,核发换林权证。以前各次依法流转的协议书、合同书,原林权证,有关部门的批准书,林地所有者的证明书,以及林业“三定以来林权变更材料等权利依据,均作为本次林权登记发换证的权源依据。58. 核发新林权证后依法进行林权流转的,怎样办理变更登记?答:现有林权权利人应持新林权证、合同协议等相关权利依据申请办理林权转移变更登记。59.村集体经济组织林改实施方案和林权申请登记内容公示期限应为多长才适宜?答:村集体经济组织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公示期限应根据村民居住集中还是分散等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7日。林权申请登记公示期限为30日。60. 如何确定参加集体林承包人口?答:集体林权改革中各村组参加山林或收益分配人口原那么按现有人口数进行分配,具体分配人口基准时间由村民会议决定。以下人口应参加分配:与本村村民小组,下同村民结婚嫁入、入赘且在本村生活的人员;本村村民依法收养且户口迁入本村的子女;原户口在本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兵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原户口在本村的服刑人员;超生人口已履行方案生育法有关规定的人员。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61. 本次林改对非林地上的林木是否登记发证?答:本次林改对非林地上的林木暂不发证,但已纳入退耕还林的非林地必须发证。62. 村委会的林改实施方案应包含哪些内容?答:村委会实施方案应包含本村根本情况、村集体林场和宜林荒山的面积、被占用的村民小组、改革方式、被乡村林场占用面积、确定纳入林改的地块、林改方式等内容,土地所有权属于哪一个村民小组的,改革方式由该村民小组民主表决开会须有会议通知、签到册、会议记录、无记名投票记录。方案通过后,各个村民小组的改革方式综合写在全村委会的实施方案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63.县市、乡镇、村的林改方案怎样审批?答:县市改革方案,报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各乡镇改革方案报县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各村及村民小组的改革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报县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64.山林权属落实到户有哪些程序?答:首先,核实山林面积、四至界线及权属,张榜公布;其次,按照本次林改“明晰产权要求,制定林改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落实山林权属,二榜定案;第三,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林农完善或补签林地承包合同;第四,将权属落实情况造册连同与林农签订的合同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第五,乡镇政府汇总后报县政府登记,核发林权证书。65. 村级林改工作要遵循哪些工作程序?答:宣传发动。召开村委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传达林改政策,尽可能地利用一切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在摸清林业“三定山林权属根本情况、登记林权流转、变更等的根底上,由工作组指导村委会具体制定实施方案。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方案,一榜公示7天。调处有关的林权纠纷。签订、补充完善合同。申请登记、审核。实地勘查、勾图。二榜公示30天。内业材料汇总乡政府审核,报县林改办。66. 林权登记申请由谁提出?答: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67.申请林权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申请林权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线、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无权属争议。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68. 申请办理林权证有哪些程序?答:申请。由林权权利人向林木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权登记申请,在林权颁证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按林权登记申请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林权登记申请证明材料。受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林权颁证工作人员,依照有关林权颁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林权权利人提出的林权登记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颁证条件的,填写林权登记申请受理登记表。现场勘验。受理登记后,由林权登记工作人员组织权利申请人和与该申请权利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到现场落实申请林权的具体位置和四至界限,设置界限标志、测量面积、填写?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绘制林地位置范围图,有关各方现场签字确认,勘验人员签名,再由组、村、乡镇审查并签注意见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公告。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林权登记申请,县级林权登记颁证办公室在林权所在地进行张榜公告,公告期为30天。登记。申请登记林权经公告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并由县级林权登记机关加盖准予登记专用章。填证。林权登记颁证办公室对于准予登记的林权申请,按照国家林业局准予启用的林权证微机打印程序进行微机打印全国统一规定使用的林权证。发证。对打印好的林权证核对无错后,加盖“发证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和“填证机关县林业局印章后发放给林权申请人,并填写?林权证发放登记表?,林权权利人签收。 69.申请办理林权证需提交什么材料?答:申请办理林权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林权登记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70.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提交什么材料?答: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林权证书或其他林权证明材料;流转合同或协议书;国有林的流转应提供商品林资产评估报告;流转方案公示材料。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71.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林权注销登记?答: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林权注销登记。哪些林改资料需要建档?县、乡镇、村、自然村社、组有关林改的文件、方案等;村民小组林改方案票决结果;有关表格,包括林权现状登记表、林权登记台账、林权证发放登记表等;清绘发证用图;计算机档案含林权管理数据库;经批准生效并附图的林权登记申请表及权源依据证明;涉及的异议材料和登记机关的调查材料和审查意见;其它应归档的有关图表、数据资料等文件。72.林改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答:认真学习国家、省、州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县市级二类森林资源调查,并通过审批验收;开展林业分类经营区划,并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开展业务技术骨干培训;做好林权纠纷的排查工作;收集林改相关材料包括: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林业三定时“两山等材料。73.林改技术步骤有哪些?答:收集材料,这其中包括近期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材料含调查报告、根本图等相关材料;县级两类林区划材料含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区划说明书、规划图、面积等相关材料;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图、说明书、面积等相关材料;县域内1:25000以上比例尺地形图或成影像图;配备相关仪器,印制林改所需各种表格等。转绘图纸,即将县级以上批准的自然保护区、公益林,退耕还林图及乡镇、行政村界线转绘在工作手图上。开展外业:技术人员上山后,将行政村范围内还未上图的村环境保护林、风景林、水源林龙树林、自然村社、组界线勾绘在工作手图上;区划好小组宗地和农户宗地。做好内业,包括计算宗地面积、转绘图纸、编制宗地内业号、表格填写、归档整理等。74.什么是占用林地?答:占用林地是指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林地。国家建设占用林地后,林地的使用改变,而林地的所有权仍为国家所有。75. 什么是征用林地?答:征用林地是指国家建设需要,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林地。国家建设征用林地后,林地的使用权由集体或个人转给国家建设单位,林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变成国家所有。76.非法占用林地应受到哪些处分?答:非法占用林地应受到以下处分: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对森林、林木造成毁坏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到达五亩以上、其他林地数量到达十亩以上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77. 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效劳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78.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如何处分?答: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分。79. 什么是盗伐林木?答:盗伐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本单位、他人所有或者本人承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或者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它林木的行为。80.盗伐林木应受到哪些处分?答:盗伐林木应受到以下处分: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内或者幼树20株以内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树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树10倍以上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盗伐林木2至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以上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81. 什么是滥伐林木?答: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它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它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且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其它林木的行为农民采伐自留地或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82. 滥伐林木应受到哪些处分?答:滥伐林木应受到以下处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缺乏2立方米或者幼树缺乏50株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责令补种盗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滥伐林木10至2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以上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83. 森林资源调查分哪三类?答: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也称一类调查。它是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及其消长动态,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规划、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实行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工作由国家、省、州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每五年开展一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也称二类调查。是指以国有林业局、林场、自然保护区、县为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和县级林业区划、规划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其主要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负责每十年开展一次;作业调查也称三类调查。是指为到达某项林业生产、经营和利用目的而进行的单向调查或设计。其主要工作由符合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条件的单位承当,。作业调查包括采伐作业设计、造林作业设计、立地因子调查以及其它林业专项调查等。84. 什么是林木采伐限额?答:林木采伐限额是指国家对森林经营单位实行限额消耗的法定控制指标,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突破。85.什么是主伐?答:主伐是为获取木材而对成、过熟林分所进行的采伐作业。依据更新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皆伐、择伐、渐伐三种。86.什么是抚育间伐?答:抚育间伐是从幼龄林郁闭后到成熟林采伐前整个生产过程中所采取的以培育为目的的采伐方式,适用于用材林的中幼林和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不能用于用材林的近熟林。87.什么是更新采伐?答:更新采伐是指为了恢复和提高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有益效能而进行的采伐。但必须注意的是:采伐林种是否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成过熟林。88.林改后有哪些林木暂缓办理木材采伐证?答:无林权证的林木;有林权争议的林木;无证明的零星林木。89. 林改后有哪些集体商品林木不得采伐?答:上年度采伐后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良措施的;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不实的;征占用林地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予发证的情形。90.林改后有哪些集体商品林木可以优先安排采伐?答:自留山、责任山上的林木;森林经营单位或个人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林木;进行森林抚育间伐并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林木;自然灾害如森林火灾、病虫害的林木;法律、法规规定的零星林木;被征占用林地的林木。91. 林木采伐应遵循哪些规定?答:皆伐的面积应当进行控制,控制面积根据坡度确定:平坡时最大皆伐面积为30公顷;缓坡为20公顷;斜坡为10公顷;陡坡为5公顷;急坡以上不得皆伐。因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1项规定面积的,需逐级报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只允许进行抚育及更新性质的采伐和低产或低效林改造。92. 哪些林木采伐指标可以实行单列?答:工业原料林采伐指标可以实行单列,采伐年限由森林经营者自者确定,但必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93.如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答:?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采伐林木者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核发的允许采伐者从事林木采伐活动的凭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内容主要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方式、林种、树种、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申请采伐林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林木需提供: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上年度采伐更新证明,国有林木采伐申请表。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采伐林木需提供: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采伐设计文件,国有或集体个人采伐林木申请表。其他特殊采伐需提供有关批文:如采伐征占用林地上林木,要求提供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94. 如何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答:?木材运输许可证?是运输木材的合法凭证。凡运输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木材运输许可证。运输木材含林产品具体办理方法如下:在县内跨乡镇运输木材的,持采伐许可证或木材来源合法证明材料、检尺证明,到当地林业局林政科股审核办理。在省内跨县运输木材的,持采伐许可证或木材来源合法证明材料、检疫证明、检尺证明和有关缴费凭证,到县市林业局林政科股审核办理;木材运输出省的,持省内运输证、检疫证明、检尺证明,到省林业厅委托的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林政科审核办理。具体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林木采伐许可证或木材合法来源证明;植物检疫证;木材检尺码单等木材数量证明;木材经营或加工许可证。95. 如何申请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答:申请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材料;木材经营申请许可表;林地、林木流转合同或协议;相应的资产设备和和资金证明;相应的从业人员检尺证明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或代码证号。96. 如何申请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答:申请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合法的木材来源证明材料;木材加工申请许可表;相应的资产设备和资金证明;相应的从业人员检尺证明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或代码证号;经营场地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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