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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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1.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正确2.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认购无记名股票的为( ) A公司发起人 B某股份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认购无记名股票的为()A公司发起人B某股份有限公司C某有限责任公司D社会公众D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3. 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A张某代理乙购买29英寸电视机一台B张某代丙起草一份重要的购销合同的底稿C张某代丁请丁的朋友吃饭D张某代戊继承戊父的遗产AD民事代理行为的构成条件包括:必须有三方当事人;有意思表示因素;使得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故选项B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委托,而非代理,不当选。而请人吃饭属于好意行为,双方当事人不打算发生法律活动,选项C亦不当选。4. 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 )。 A债权调整方案 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D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A债权调整方案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D减免债务人欠缴的,除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D5. 我国法律规定,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依据是( )。 A国内法 B外国法 C冲突规范 D国际惯例我国法律规定,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依据是()。A国内法B外国法C冲突规范D国际惯例C我国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142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该章的规定确定。也就是依照冲突规范确定。6. 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 )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 )正确答案:7. 正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吗?A.不承担B.有时承担C.有时不承担D.承担正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吗?A.不承担B.有时承担C.有时不承担D.承担正确答案: A8.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参考答案:C9. 下列关于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B下列关于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提出来的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诉讼法、民商法属于私法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这段话是列宁讲的正确答案:C10. 1在国际私法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 )。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1在国际私法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B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的效力适用行为地法C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D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B11. 根据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根据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为( )。A财产转让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正确答案:C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箅缴纳个人所得税。12. 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发起人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作出合法的明确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该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以达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公司信用基础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股东盈余分配的过高要求而导致的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 资本不变原则。该原则并不是指公司资本绝对不能变更,而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13. (2011年)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 )。A毛利率法B再销售价格法C可比非受(2011年)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 )。A毛利率法B再销售价格法C可比非受控价格法D成本加成法E利润分割法正确答案:BCDE目前各国普通能够接受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14.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受案而未立案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15. 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的危险物品包括( )A.毒害性物质B.放射性物质C.刺激性物质D.传染病病原体参考答案:ABD16.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D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AB本题考查的是宪法规范的最高效力表现。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上是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主要体现。因此选A、B。因为“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必须明确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并且必须关注“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总之,该四个选项共同构成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但是读者需要辨明本题选项间的逻辑关系,他们之间是相互平行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所以不选C、D。17. 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C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D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D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质权合同。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后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D项错误。18. 下列哪些是构成间谍罪的行为方式?( )A.参加间谍组织B.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C.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D.投降敌人,为敌人效力参考答案:ABC19. 社会主义立法的最高依据是:( ) A党的政策 B宪法 C中共中央决议 D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立法的最高依据是:()A党的政策B宪法C中共中央决议D社会主义道德B社会主义法的最高立法依据是宪法。宪法是根本法、母法,是一般法律的立法依据。故应选B。20.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B.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C.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D.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参考答案:BD21. 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 A排除妨碍请求权 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恢复原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A排除妨碍请求权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C恢复原状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BA、C、D错,物上请求权,是指为保障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法律赋予物权人具有请求他人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权利。物上请求权可分为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本题中A、C、D三项表述均属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的行使,不必非得依诉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即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妨害后,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 B对,物权人在其权利受到妨害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其物权的存在或采取其他的保护措施。确认物权的请求权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 22. 在国际上,开创国际法庭审理战争犯罪的先例的法庭是( )。 A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B卢旺达国际法庭 C远东在国际上,开创国际法庭审理战争犯罪的先例的法庭是()。A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B卢旺达国际法庭C远东国际军事法庭D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AC在国际法上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从国际法意义上讲,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开创了追究战争罪犯个人刑事责任的先例。23. 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BD民事诉讼法第263条是关于司法协助程序的规定,依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B项和D项是正确的。24. 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 )。 A克格尔 B弗朗西斯卡基斯 C德诺瓦 D努斯鲍姆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A克格尔B弗朗西斯卡基斯C德诺瓦D努斯鲍姆B25.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国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C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D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msg:,data:,voicepath:26. 下列对结合犯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将结合犯的行为分别来看,它符合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 B结合犯中数下列对结合犯的表述正确的有()。A将结合犯的行为分别来看,它符合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B结合犯中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必须同时发生C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在一起,另成立一个新罪,需要法律的明文规定D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ABCD选项A、B、C属于结合犯的特征,选项D也是正确的。27. 简述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简述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分为两方面:第一,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依据内容的不同分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依据效果种类的不同分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对于法律行为实质要件准据法的确定难以依据一条单一的冲突规则,通常依国际私法关系的不同性质和种类,以及调整各类关系的规范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则,如果有的话,那便是适用各类法律关系自身的准据法。第二,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各国立法及学说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行为地法;(2) 选择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有的国家以法律关系本身的准据法为主,以行为地法为辅,有的国家则以行为地法为主,而以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为辅;(3) 依尽量使之有效的原则,选择适用多种规范。各国普遍放弃了对法律行为方式的严格要求,表现在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上,则是对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或规定复数连结点以增加可选性的立法趋势,如选择实质要件的准据法、行为地法、属人法、法院地法和法律关系成立地法等。28. 全球性公约经常采用的模式是( )。 A框架条约+议定书+附件 B框架条约+议定书 C议定书+附件 D框架条全球性公约经常采用的模式是()。A框架条约+议定书+附件B框架条约+议定书C议定书+附件D框架条约+附件A全球性公约经常采用“框架条约+议定书+附件”的模式,框架条约只作原则性的规定,议定书规定缔约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附件会提出详细的清单。29. 学校对学生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与义务不包括:( )A.作为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B.发生欺凌事件后及时告学校对学生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与义务不包括:( )A.作为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B.发生欺凌事件后及时告知学生家长的义务C.及时救治生病或受伤学生的义务D.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参考答案:A30.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B参与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C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D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CD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因此,C、D是正选。A、B中只要其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31. ( )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方法A.有期徒刑B.管制C.拘役D.死缓( )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方法A.有期徒刑B.管制C.拘役D.死缓正确答案: B32. 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被天宇公司诉至法院。已知合同签订于佛山,并约定在珠海履行,目前由于双方的争议并未执行,试问对于本案何地的法院有管辖权?()A广州B深圳C佛山D珠海A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3. 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 ) A非公有制经济 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 C社会主义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A非公有制经济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C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AD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34. 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的宗教信仰C、可以净化人们的道德情操D、对酒类市场的管理大有帮助参考答案:A35.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参考答案:C36. 下列行为中,构成放火罪的有( )A.以放火为手段杀人,烧毁了数十间房屋B.为了自杀,在木质结构的杂居四合院内采取倒洒汽油的方式自焚,结果人未烧死,却烧毁了四合院及邻近的房屋C.犯罪后,为掩盖罪证而放火,火势蔓延到附近的建筑物D.出于嫉妒放火烧毁了邻居的柴草垛参考答案:ABC37. 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实际上是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对企业法人的经营许可。法人一旦受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时,必然引起法人的强制解散,吊销法人的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如何?其取消的究竟是企业的营业资格还是连同其法人资格一并取消?实际上吊销营业执照的目的在于停止法人的营业,不允许其继续新的营业活动,而不是禁止企业进行清算活动,而要进行清算,法人资格就是必要的主体条件。所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就是取消法人的营业资格,而不应同时将其法人资格一并取消,法人资格的取消必须以法人清算完结并办理注销登记为条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10条明文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终止。”可见实务中对这一问题存在误解,应该予以纠正,明确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对营业资格的取消,其法人资格必须到法人被注销登记后才消失。 38. 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一个月。一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乙的行为属于( )A.甲、乙均无罪B.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C.甲无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D.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参考答案:D39. (2012年)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 )日(2012年)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 )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A30B60C90D120正确答案:C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40. 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B民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D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ABCD41. 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关系。()正确本题考核票据法律关系的概念,表述正确。42.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 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C所谓无因证券,是指证券的效力与做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做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因此选 C项。43.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本标准是犯罪的( )A.一般客体B.直接客体C.对象D.同类客体参考答案:D44. 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 )。 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 C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C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任意性规范D是既遂的,即适用了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ABD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强制性规范,结果是既遂的。45.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10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B.乙虽20日后主动归还10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46.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参考答案:47. 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1) 维持原判。维持原判一律适用裁定。维持原判适用两种情况:一种是一审裁判没有任何错误,二审当然维持原判;另一种是一审量刑过轻,但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维持原判。 (2) 凡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一律适用裁定。第一,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 改判。凡是改判一律适用判决。第一,应当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二,可以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48. 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单行法的标准是( )。 A按照税法的内容不同 B按照税法的效力不同 C按照税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单行法的标准是()。A按照税法的内容不同B按照税法的效力不同C按照税收管辖权不同D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D49. 简述庞德关于法律是一项社会工程的思想。简述庞德关于法律是一项社会工程的思想。正确答案:庞德以实用主义为基础强调以社会效果作为衡量法律的标准提出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的主张把法理学看作一门社会工程学。他认为人们应当研究法律秩序即研究为达到目的的各种活动的总和而不是争论法律的本质;要考虑利益、主张和要求而不是考虑权利;要考虑人们要做的事情能做到什么程度而不仅仅考虑如何去做;要考虑一种体制如何运行而不仅仅考虑它是否完美无缺、有条不紊等等。正因为如何对法律最合适的类比就是工程法律如工程那样是一个过程、一种活动而非一堆知识或某个固定的工序。对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就要像对工程师一样应根据他们完成工程质量的优劣来判断他的才能而不是根据他的工作是否符合一个传统的理想形式来判断。庞德的这一观点反映了法律社会化的要求适应了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的需要。庞德以实用主义为基础,强调以社会效果作为衡量法律的标准,提出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的主张,把法理学看作一门社会工程学。他认为,人们应当研究法律秩序,即研究为达到目的的各种活动的总和,而不是争论法律的本质;要考虑利益、主张和要求,而不是考虑权利;要考虑人们要做的事情能做到什么程度,而不仅仅考虑如何去做;要考虑一种体制如何运行,而不仅仅考虑它是否完美无缺、有条不紊,等等。正因为如何,对法律最合适的类比就是工程,法律如工程那样是一个过程、一种活动而非一堆知识或某个固定的工序。对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就要像对工程师一样,应根据他们完成工程质量的优劣来判断他的才能,而不是根据他的工作是否符合一个传统的理想形式来判断。庞德的这一观点反映了法律社会化的要求,适应了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的需要。50. 论法律原则的功能。(中山大学2011年研)论法律原则的功能。(中山大学2011年研)正确答案: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法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功能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rn (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例如无罪推定原则成为众多诉讼规则的出发点和基础。法的原则在法的制定方面的功能体现在: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方向;法的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rn (2)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许多法律原则可直接作为断案依据这些原则的作用与规则无异。例如美国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常常作为直接的审判依据。rn (3)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当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实导致适用原有规则不公正时法律原则则可作为断案依据。rn (4)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由于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变动频繁立法难免有失周全。有时立法者对应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事项可能一时尚难以作出细致规定也可能因缺乏预见而未作规定还可能因思考不周而导致已有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完全合理地适用。上述情形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均难以完全避免。这样法律原则就成为补充法律漏洞的一种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使法律对规则空白地带的事项加以调整也可以防止现有规则的不合理适用。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法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功能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例如,无罪推定原则成为众多诉讼规则的出发点和基础。法的原则在法的制定方面的功能体现在: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方向;法的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2)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许多法律原则可直接作为断案依据,这些原则的作用与规则无异。例如,美国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常常作为直接的审判依据。(3)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当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实导致适用原有规则不公正时,法律原则则可作为断案依据。(4)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由于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变动频繁,立法难免有失周全。有时,立法者对应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事项可能一时尚难以作出细致规定,也可能因缺乏预见而未作规定,还可能因思考不周而导致已有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完全合理地适用。上述情形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均难以完全避免。这样法律原则就成为补充法律漏洞的一种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使法律对规则空白地带的事项加以调整,也可以防止现有规则的不合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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