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专接本-民法考试易错、难点名师剖析押密卷27(附带答案详解)

上传人:住在山****ck 文档编号:104207174 上传时间:2022-06-1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8.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历教育-专接本-民法考试易错、难点名师剖析押密卷27(附带答案详解)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学历教育-专接本-民法考试易错、难点名师剖析押密卷27(附带答案详解)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学历教育-专接本-民法考试易错、难点名师剖析押密卷27(附带答案详解)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住在富人区的她学历教育-专接本-民法考试易错、难点名师剖析押密卷(附带答案详解)一.综合题(共10题)1.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后丙死亡。1年后乙得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问题1选项A.A自行恢复B.B不得自行恢复C.C经乙同意后恢复D.D经甲同意后恢复【答案】B【解析】B撤销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自行恢复,但其配偶再婚或向婚姻机关书面说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因乙再婚,撤销死亡宣告后,甲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得自行恢复2.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问题1选项A.A土地使用权B.B地役权C.C抵押权D.D留置权【答案】D【解析】D担保物权可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约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而当然发生的一种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法定抵押权、优先权等。约定担保物权是依据当事人的物权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如约定的抵押权、质权等3.单选题甲不慎将自己的相机丢失,被乙拾得,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问题1选项A.A乙应将相机返还甲B.B乙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C.C甲丧失相机的所有权D.D乙依先占取得相机的所有权【答案】A【解析】A拾得遗失物应当将遗失物返还给所有人,相机仍归甲所有。如果乙拾得相机后自己使用,构成不当得利4.多选题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问题1选项A.A过错责任原则B.B无过错责任原则C.C过错推定原则D.D公平责任原则【答案】A;B;C5.多选题关于监护,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问题1选项A.A张某委托精神病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李某,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B张某的幼女在寄宿制小学就读,张某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小学C.C张某丧夫后携幼女李某改嫁,李某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李某的法定监护人D.D张某和李某为夫妻,育有一幼子张小某,二人在外出旅行时遭遇空难。张小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要求担任监护人,张小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监护人【答案】C;D【解析】CD。A、B两项虽然通过委托合同委托他人履行一定的监护职责,但监护人资格并没有发生移转。A、B两项张某仍是监护人,承担主要监护职责。这是民法总则的立场。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无权在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情况下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C项说法错误6.案例题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答案】李某的损失应当由商场承担。根据合同法,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故商场的购物须知中关于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所以李某的损失应当由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商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7.案例题不安抗辩权【答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以前,有权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8.单选题对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问题1选项A.A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共有部分的单独转让权B.B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共有部分的请求分割权C.C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整个建筑物享有的共同所有权D.D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答案】D【解析】D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权利人不能保留其中的一项权利而转让或抛弃其他权利。不可单独转让和分割,A、B两项错误。C项应为享有对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9.多选题关于民法中的保证,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问题1选项A.A保证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之B.B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C.C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D.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答案】A;B;D【解析】ABD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成立条件:(1)保证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之。(2)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保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偿能力和保证能力。下列组织不具有保证能力: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3)保证人具有明确、真实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C项国家机关不具有保证能力,不可以作为保证人10.单选题当某物之上同时存在多个担保权利时,则权利的行使顺序是()问题1选项A.A留置权、抵押权、质权B.B抵押权、质权、留置权C.C留置权、质权、抵押权D.D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答案】A【解析】A本题考查抵押、质权、留置权并存时的优先顺序。当某物之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权利的行使顺序为:留置权、经过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经过法定登记的抵押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考试试卷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