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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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某某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如此(2016版)某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34 / 40前言某某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如此2016版是根据某某市政府所颁布某某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结合某某市城乡建设开展需求的根底上修订完成。本导如此共分12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如此、术语、根本规定、设计文件要求、场地与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本导如此由某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某某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某某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某某市天府大道中段688号大源国际中心;邮政编码:610093;联系:028-86933790;:sadi_jsfzb163.。本 导 如此 主 编 单 位:某某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某某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本 导 如此 参 编 单 位:某某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某某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某某 某某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本导如此主要起草人员:涂 舸 郭 艳 贺 刚 X 民 陈佩佩 秦盛民 章一萍 隗 萍 王家良 王 瑞 廖 楷 余 斌 邹秋生 革 非 高 波 王 曦 付韵潮 胡 斌杜毅威 程永前 X 源 付雅艺 何 兵 陈益明祝书丰 王继红 高 静 王 璟 何 昕 白中奎严 君 黎 力本导如此主要审查人员:储兆佛 X小舟 于 忠 黄 平 李 健 方长健 方汝清 孙 钢 李 波 戎向阳 罗 于 龙恩深 徐斌斌 熊泽祝 X秦生 黄志强 徐小伟 罗志强 田智华 董 靓 X国强 熊咏涛目 次1 总如此12 术语23 根本规定44 设计文件要求55 场地与总平面设计65.1 一般规定65.2 场地规划65.3 总平面交通65.4 场地物理环境76 建筑设计96.1 一般规定96.2 建筑空间布局96.3 建筑围护结构106.4 建筑材料116.5 建筑声环境126.6 建筑日照和天然采光136.7 建筑风环境146.8 室内空气质量156.9 其他157 结构设计167.1 一般规定167.2结构设计168 给水排水设计178.1 一般规定178.2 给水排水系统178.3 节水器具与设备198.4 非传统水源利用199 暖通空调设计219.1 一般规定219.2 冷热源229.3 输配系统239.4 控制与监测2410 建筑电气设计2710.1 一般规定2710.2 供配电系统2710.3 照明2710.4 电气设备2810.5能耗计量2910.6智能化专项2910.7其他3011 景观环境设计3111.1 一般规定3111.2 绿化3111.3 景观3212 室内装修设计3512.1 一般规定3512.2 设计要求3512.3 装修材料35附录A某某市常用植物相关资料371 总 如此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某某市政府某某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开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X某某市绿色建筑设计,修订本技术导如此。本导如此适用于某某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建筑绿色设计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满足建筑功能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表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应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理念,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筑绿色设计应表现某某市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开展。1.0.5 建筑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如此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某某省、某某市现行有关标准。1.0.6 但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如此。2 术 语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 建筑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在民用建筑设计中表现可持续开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根底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建筑全寿命周期 building life cycle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与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被动措施passive techniques 通过优化规划和建筑设计,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来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措施。2.0.5 主动措施 active techniques 为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外环境性能,采用消耗能源的设备、技术措施。绿色建筑增量本钱 incremental cost of green building 因实施绿色建筑理念和策略而产生的投资本钱增加值或减少值。2.0.7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2.0.8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0.9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展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2.0.10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对无法进展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屡次循环利用的材料。2.0.11 常用植物 plant in mon use对本地气候和环境条件具有较好适应性且常被用于园林景观用途的植物。2.0.12 湿地 wetland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 的海水水域。2.0.13 透水地面 permeable ground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透水混凝土和镂空面积大于或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4 人工景观水体用水waterfor scenic environment use用于营造城市人工景观水体和各种水景构筑物的用水总称。5 飘水率 drift rate of water冷却塔出风口飘水量与冷却塔进塔冷却水量的比值。6 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7 自保温墙体材料 self thermal insulation wall material具有良好热工性能,且构成的墙体主体符合建筑自保温墙体热工性能指标的墙体材料。3 基 本 规 定建筑绿色设计必须符合某某市城市规划和项目选址的相关要求。建筑绿色设计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执行规划阶段制定的规划指标、落实相关建筑指标、实现预定的绿色建筑目标。建筑绿色设计应遵循地域性、高效性、自然性、健康性、经济性5个原如此: 1 地域性原如此指建筑绿色设计应因地制宜地结合某某市的地理气候条件、资源条件、经济状况和人文特质,科学的借鉴传统建筑应对资源和环境的设计策略,选择匹配的方法和技术; 2 高效性原如此指建筑绿色设计应着力提高在建筑全寿命周期中对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减少对土地资源、水资源以与不可再生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和垃圾生成量; 3 自然性原如此指强调在建筑外部环境设计、建设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原生态系统的保护,防止和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4 健康性原如此指建筑绿色设计应通过对建筑室外环境营造和室内环境调控,构建有益于人的生理舒适健康的建筑热、声、光和空气质量环境,以与有益于人的心理健康的空间场所和气氛; 5 经济性原如此指基于对建筑全寿命周期运行费用的估算,以与评估设计方案的投入和产出,建筑绿色设计应提出有利于本钱控制的、具有经济运营现实可操作性的优化方案。进而根据具体项目的经济条件和要求选用技术措施,在优先采用被动式技术的前提下,实现主动式技术与被动式技术的相互补偿和协同运行。3.0.4 在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电气与智能化、室内设计、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应协同工作。4 设计文件要求4.0.1 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文件应根据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绿色建筑的目标要求,在设计文件中编设绿色建筑专篇。4.0.2 方案报批文件应含绿色设计专篇,其中应包括项目的绿色设计目标、采用的绿色设计手段、技术与投资估算等,并按照某某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技术要点附录 A的格式填写审查表。4.0.3 初步设计应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报批文件中绿色设计专篇的审查意见进展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中应含绿色设计专篇,并按照某某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技术要点附录 A的格式填写审查表。4.0.4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含绿色设计专篇,该专篇应由建筑专业综述,分专业进展说明,并应注明对绿色建筑施工、调试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并按照某某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审查技术要点附录 A的格式填写审查表。4.0.5 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应进展绿色设计专项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绿色设计审查合格文件。5 场地与总平面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所指场地与总平面设计适用于民用建筑绿色设计的项目场地与总平面设计阶段。5.1.2 场地规划应符合某某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不破坏自然水系、湿地、根本农田等保护区,且场地设计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5.1.3 场地与总平面设计应考虑场地原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优化建筑布局。5.1.4 应对场地的生物资源进展调查,保护环境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不砍伐、破坏场地内树龄大于5年或树径大于10cm的具有一定生态价值树木,当确实不能防止时,应进展移栽。5.1.5 场地与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如此外,尚应符合国家、某某省与某某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与其它标准。5.2 场地规划5.2.1 场地内应无超标污染物排放,对场地内污染源必须进展污染治理,达到相关标准后进展排放,总平面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用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要求。5.2.2 场地布局应满足建筑日照标准,同时应兼顾周边建筑的日照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建筑应达到的国家规X要求的日照标准。5.2.3 建筑规划配置综合服务设施时,相关设施宜集中设置并与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共享。5.2.4 场地建设强度控制应符合如下要求: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和容积率应满足某某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条件。5.2.5 应合理规划场地雨水径流,制定雨洪保护规划与水土保持规划,进展场地雨洪控制。宜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渗透补给地下水,或采取雨水收集与利用措施。5.2.6 场地种植设计应符合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果与绿化养护要求,地下室顶板上的集中绿地,覆土厚度不宜小于1.5m。应对影响植物正常生产的栽植土壤条件进展改良。种植设计中本地植物指数宜不低于70%。5.3 总平面交通5.3.1 场地内交通系统规划应符合如下要求:1机动车停车应满足节约用地的要求,应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位数并优先采用地下停车和立体停车方式,减少车辆通行对行人和环境的影响;2应控制机动车室外停车数量比例。在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条例之外,住宅室外地面停车数量占总停车量的比例不宜超过10%;某某市中心城区居住建筑停车位应全部采用地下停车位;3应合理布置自行车停车处,自行车停车距建筑出入口距离不宜超过150m。宜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站点周边布置自行车停车设施;4停车场地应考虑生态设计,利用植物或遮阳棚等设施提高室外停车位遮荫率;5 停车设施与相关配套设施宜实现资源共享,对社会公众开放。5.3.2 场地内慢行系统规划应符合如下要求:1用地红线内应设步行系统联系各功能空间,用地红线外宜建立联系主要公交站点、公共服务中心以与到周边功能区的便捷步行系统;2步行系统设置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并应满足排水、防滑等要求;3步行系统设计应结合绿化设计,采取绿化遮荫措施,提高步行道的舒适性;4宜利用坡地或滨水区域设置具有休闲、健身、观景功能的公共步行系统。5.4 场地物理环境5场地声环境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1噪声敏感建筑物应远离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应采用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和隔振措施;对交通干道的噪声,应采取设置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并应符合相关规X的退让要求;2应注重声环境的主动式设计,运用科技手段营造健康舒适的声环境;3场地声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规定。宜对用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展检测,并对项目实施后的场地内环境噪声进展预测。5场地光环境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1应利用地形合理布局建筑朝向,充分利用自然光降低建筑室内人工照明能耗,宜采用计算机光环境模拟,优化建筑规划布局;2应合理地进展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室外照明不应对居住建筑外窗产生直射光线,场地和道路照明不得有直射光射入空中,地面反射光的眩光限值宜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3建筑外外表的设计与选材应合理,并应有效防止光污染。5场地热环境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1应合理布置用地和建筑,有效利用自然通风,降低室外热岛效应;2宜采用立体绿化、复层绿化方式,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等应采取乔木遮阳措施;3采取相应措施,区域日均热岛强度不应高于1.5。宜用计算机模拟手段优化室外热环境设计;4室外活动用地、道路铺装材料的选择在满足用地功能要求的根底上,在项目地下室以外的场地区域应选择透水性铺装材料与透水铺装构造。5.4.4 场地风环境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1建设规划用地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动空间和室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气流对区域微环境和建筑本身的不利影响;2建筑布局不宜形成完全封闭的围合空间,宜结合地形特点采用错列式、斜列式、自由式等多种排列方式;3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应进展场地风环境典型气候条件下的模拟分析,优化建筑空间布局;4宜进展场地污染物浓度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功能布局和场地污染源位置。6 建 筑 设 计6.1 一般规定6建筑设计应遵循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如此,根据周围环境和场地条件确定合理的建筑布局、朝向、形体和间距,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自然资源。6建筑设计应合理控制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措施,提高室内舒适度。6宜采用适宜于某某地区的太阳能利用技术,与建筑进展一体化集成设计。6.1.4 建筑造型应符合建筑功能和技术的需求,结构与构造应合理。6.1.5 宜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时使用计算机模拟等建筑性能和环境分析技术,对朝向、方位、形状、围护结构、内部空间布局等进展分析和优化,并在设计深入过程中进展完善和检验。6.2 建筑空间布局6建筑设计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建筑中的休息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空间和设施宜共享,建筑应防止不必要的高大空间和无功能空间。6.2.2 宜充分考虑建筑使用功能、使用人数和使用方式的未来变化,选择适宜的开间和层高,室内分隔应提高空间使用功能的可变性和改造的可能性。6.2.3 应将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自然通风和视野的位置。6.2.4 住宅卧室、医院病房、旅馆客房等有私密性要求的空间宜防止视线干扰。6.2.5 室内热环境要求一样或相近的空间宜集中布置。6.2.6 人员长期居住或工作的房间或场所应远离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污染等污染源。6.2.7 设备机房、管道井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应统筹管线路由。机房、管道井的设置应便于设备和管道的维修、改造和更换,在设计时考虑预留检修门、检修通道、扩容空间、更换通道等。6.2.8 建筑的主出入口、门厅附近应设置便于日常使用的楼梯,楼梯间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并宜结合消防疏散楼梯设置,楼梯间入口应设清晰易见的指示标志。6.2.9 宜设置便捷的自行车停车位和自行车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办公、学校等建筑可配套设置淋浴、更衣设施。60 建筑出入口位置应方便步行者出行与利用公共交通,设置与公共交通站点便捷联系的人行通道。61 宜充分利用建筑的坡屋顶空间和其他不易使用的空间。62 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宜采用措施引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应充分利用地下人防设施进展平战结合设计,人员经常使用的地下空间应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6.3 建筑围护结构6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应符合某某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6墙体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1外墙出挑构件与附墙部件等部位的外保温层宜闭合,防止出现热桥;2 宜采用自保温墙体材料;外墙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热反射型涂料;3 温度要求差异较大或空调、供暖时段不同的房间之间宜有保温隔热措施。6外窗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1不宜大面积设置凸窗和屋顶天窗;凸窗的上下与侧向非透明墙体应做保温处理;2外窗框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密封材料嵌缝,公共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机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要求,居住建筑外窗的气密性7层与7层以上不低于6级要求,7层以下4级要求,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3级;3外墙外保温墙体上的窗宜靠外墙主体局部的外侧设置,否如此,外窗洞口周边墙面应做保温处理;4金属窗框和幕墙型材宜采用隔热金属型材;5 宜采用获得节能性能标识的门窗产品。6合理采用屋顶植物绿化、建筑垂直植物绿化。6有条件的建筑宜采用浅色屋面、热反射型涂料、通风屋面和屋面遮阳等屋面隔热措施。6遮阳宜采用外遮阳或玻璃自遮阳。主要使用空间的东西向外窗宜设置可调节活动外遮阳,南向外窗宜设置水平式外遮阳,天窗宜设置遮阳设施。西向和南向宜选用遮阳性能较好的玻璃。6.3.7 对于采用房间空调器的住宅,在建筑设计中应统一设置空调室外机位置和凝结水集中排放措施,并有利于空调排热或排冷。6.4 建筑材料6所选用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与制品。6.4.2 住宅、旅馆、学校等建筑的平面与竖向尺度、建筑构件等宜进展模数化、标准化设计。6.4.3 建筑造型应简约,应减少纯装饰性构件的使用,将建筑功能与装饰构件相结合。防止出现以下情况:1 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2 单纯为了标志性效果在屋顶处加设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3 采用女儿墙装饰构件和透明、非透明材料增加建筑高度和加大建筑体量;4 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的造价超过项目建安总造价的0.5%;居住建筑的装饰性构件的造价超过项目建安总造价的2%。6.4.4 建筑设计应与装修设计协调,应考虑装修工程的需求。提倡土建工程与装修一体化设计。6.4.5 办公、商场等需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的分隔宜采用便于拆改、便于再利用的装配式轻质隔墙,非装配式隔墙围合的房间总面积不宜超过需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总面积的30%。6.4.6 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雨篷、栏杆、烟道、楼梯、门窗、百叶,与整体厨卫、单元式幕墙、装配式隔墙、复合式外墙、集成吊顶等工业化建筑构件。宜采用工业化的装修方式。6.4.7 应选择耐久性好的外装修材料和建筑构造,并应设置便于建筑外立面维护的设施。室外钢制构件宜使用不锈钢或热镀锌处理等防腐性能较好的产品;有大面积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宜设置擦窗机。6.4.8 建筑的五金配件、管道阀门、开关龙头等频繁使用的活动配件应选用长寿命的产品,并易于更换,应考虑部件组合的同寿命性。建筑不同寿命部件组合宜便于分别拆换和更新。6.4.9 建筑隔墙、建筑外窗和建筑室内装修材料等宜采用石膏板、金属、玻璃、木材等可再循环材料。60 宜优先选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可再循环建筑材料,如脱硫石膏板、粉煤灰制品、秸秆、锯末等利废材料。61 宜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宜充分利用建筑施工和建筑拆除后的旧建筑材料。62 宜选用速生的材料与其制品;采用木材时,宜选用速生木材制作的高强复合材料。63 有条件时宜选用储能材料、有自洁功能材料、除醛抗菌材料等功能性建筑材料。6.5 建筑声环境6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量与楼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XGB 50118的要求。6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等噪声源空间宜集中布置,并远离工作、休息等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当受条件限制而紧邻布置时应采用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噪声源的位置还应满足如下要求:1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2宜防止将水泵房等噪声源设于住宅的正下方;3电梯机房与电梯井道宜防止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4产生噪声的空调通风机房、洗手间等辅助用房宜集中布置,上下层对齐。6当受条件限制,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管井等噪声源空间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相邻时,应采取如下隔声减振措施:1噪声源空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有安静要求的使用空间;2噪声源空间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之间的墙体和楼板应做隔声处理,门窗应选用隔声门窗;3噪声源空间的墙面与顶棚应做吸声处理;4电梯等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6有特殊音质要求的房间声环境设计,应优先采用优化空间体形,合理布置声反射板、吸音材料等措施。6公共建筑的走廊和门厅、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空间应做吸声设计,宜设置矿棉板、穿孔板、木丝板等吸声顶棚,可采用吸声墙面、空间吸声体等措施。6毗邻城市交通干道的建筑,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性能,住宅的沿街外窗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不小于 30dB;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设于毗邻干道一侧;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通噪声。6住宅、学校、医院等有声环境要求的房间对楼板撞击声压级有要求的房间可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当采用地面供暖时,可结合地面供暖的保温层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浮筑楼板的减振垫应沿墙体上翻不低于地面构造完成面高度。6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吊顶等措施防止雨噪声。6.6 建筑日照和天然采光6进展规划与建筑单体设计时,应符合国家和某某市对日照的要求,应使用规定的日照模拟软件进展日照分析。每套住宅应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6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如此GB 50352关于采光的要求,并应满足如下要求:1 居住建筑的公共空间宜自然采光,其采光系数不宜低于0.5%;2 当1套住宅设有2个与以上卫生间时,至少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3 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标准值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要求;4 地下空间宜有天然采光;5 天然采光时宜防止产生眩光,应采用合理的遮光措施;6 设置遮阳设施时应符合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6有条件时宜采取如下措施改善采光不足的建筑室内和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1采用采光井、采光天窗、下沉广场、半地下室等;2设置导光管、反光板、反光镜、集光导光装置、棱镜窗、导光光纤等。6建筑外立面设计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光照污染,幕墙建筑的设计与选材合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 18091的要求,不应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的幕墙玻璃;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如使用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 0.16的低反射玻璃。6.7 建筑风环境6建筑应对自然通风气流组织进展设计,使空间布局、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展计算机模拟,优化自然通风设计。6.7.2房间平面宜采取有利于形成穿堂风的布局,防止单侧通风的布局。6.7.3外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应合理设计,且有利于自然通风。1 居住空间应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2 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玻璃幕墙应具有可开启局部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3 公共建筑的室内卫生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6住宅建筑宜采用可调节小扇窗、自然通风器等在供暖季节时便于通风换气的措施。当采用自然通风器时,应有方便灵活的开关调节装置,应易于操作和维修,宜有过滤和隔声功能。楼梯间、走廊外窗应采用可开启的封闭式外窗。6宜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建筑内部的自然通风:1采用导风墙、捕风窗、拔风井、通风道、自然通风器、太阳能拔风道、无动力风帽等诱导气流的措施;拔风井、通风道等设施应可控制、可关闭;2设有中庭的建筑宜在上部设置可开启窗,在适宜季节利用烟囱效应引导热压通风;可开启窗在冬季或空调供暖工况下应能关闭。6有条件时宜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地下空间的自然通风:1设计可直接通风的半地下室;2地下室局部设置下沉式庭院;下沉庭院宜防止汽车尾气对上部建筑的影响;3地下室设置通风井、窗井。6.8 室内空气质量6建筑材料中甲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与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混凝土外加剂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XGB 50325的要求。居住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需同时满足住宅设计规XGB50096的要求。6吸烟室、复印室、打印室、垃圾间、清洁间等产生异味或污染物的房间应与其他房间分开设置。室外吸烟区与建筑主入口的距离应不小于8米。6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宜设置具有刮泥地垫、刮泥板等截尘功能的设施。合理设计新风采气口位置,保证新风质量与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宜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6.8.6 地下停车场应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6.8.7 对空气质量有明确要求的房间宜采用室内通风换气装置。6.8.8 卧室、起居室厅宜使用蓄能、调湿或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功能的材料。6.9 其他6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满足无碍障设计规XGB50763的要求。6在建筑入口、卫生间、电梯、停车场等处应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与标识,应保证轮椅使用者和视觉障碍者能够顺利通行和使用。6.9.3 有集中餐饮的建筑应设置有机垃圾收集场所,收集后送区域集中处理。6.9.4 风冷空调的室外机位和冷却塔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应有明显的气流短路,并应防止热污染,便于清扫和维修。7 结 构 设 计7.1 一般规定7.1.1 不得采用国家和某某省发布的已经淘汰的技术、材料和设备,并符合国家的标准、规程、规X。7.1.2 建筑场地选址应避开危险地段。7.1.3 应优先采用资源消耗少的建筑结构体系,有条件的工程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7.1.4 结构材料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如此:1 应尽量就地取材,采用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环保节能建筑材料;2 应选择资源消耗少、对环境影响小的材料,且优先采用可再循环、再利用材料;3 应根据结构特点合理采用高强或高性能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高强钢筋、高强钢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结构的钢筋连接方式应采用节约钢材的连接工艺;在保证结构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利用工业或生活废弃物生产的墙体材料;4 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结构材料;5 外墙宜采用自保温墙体材料;6 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7 不应采用国家与地方政府限制使用的材料;8 禁止采用高耗能、污染超标的材料。7.2 结构设计7.2.1 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建筑的高度等选用经济合理的结构型式。抗震设防地区,结构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如此的结构。 结构平面宜简单、规如此。7.2.3 结构竖向体形宜规如此,刚度宜均匀变化。7.2.4 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结构构件。7.2.5 根据上部结构和地基情况,优先采用天然地基。8 给水排水设计8.1 一般规定8.1.1 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应因地制宜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水系统规划方案应包括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的综合利用。8.1.2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8.1.3 卫生器具应采用节水型器具,给水排水设备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产品。8.2 给水排水系统8.2.1 建筑节水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某某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51/T037和某某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 009的相关要求,运行中节水率不应低于10%。 采用市政水源供水时,应充分利用城市供水管网的水压。当需要加压二次供水时,应依据城镇管网条件,综合考虑建筑物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拟,合理选择二次供水方式。二次供水技术措施应满足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和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的相关要求。8.2.3 给水系统水压要求,应符合如下规定:1 建筑给水系统应合理分区,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 2 给水系统应采用减压、限流节水措施,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3 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8.2.4 热水系统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热水系统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1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选择,应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设计时应对项目建设地附近进展调研,合理选择热源;2 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接制备热水;3 设有锅炉房等加热设备时,宜对锅炉等加热设备排出的高热废水应进展热回收利用;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分区宜与给水系统分区一致,并应有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出水温度稳定的技术措施;5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热水循环系统,并应有保证循环效果的技术措施;6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应作保温,保温层的厚度应经计算确定;7 公共浴室淋浴器宜采用即时启闭的脚踏、手动控制或感应式自动控制装置,供水系统宜采用控制出流水头、水压稳定、温度控制等节水措施; 8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宜设置计量、监测、控制和故障报警等智能管理系统接口,提升节能效果。8.2.5 民用建筑的给水、热水、中水与直饮水等给水管道,应按如下要求设置水表计量:1 用水计量仪表应按用途和水量平衡测试要求分类设置;2 公共建筑应按不同用途、不同计费标准或不同付费单位的分别设置计量装置;3 住宅分户水表的设置,应满足某某省地方标准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与验收技术规程DB51/T5032的相关要求;4 住宅小区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共设施用水应按用途设置水表;5 公共建筑中有可能实施用者付费的场所,宜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6 计量装置宜设置数据传输接口。8.2.6 防止管网漏损,宜采取以下技术措施: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2 合理控制供水系统的工作压力;3 设置分级计量水表;4 室外埋地管道应选择适宜的管道敷设与根底处理方式。8.2.7 当设有如下系统时,应采取节水措施:1冷却水应循环使用;2 游泳池、水上娱乐池儿童池除外等应采用循环给水系统,排出废水宜回收利用;3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再利用或循环使用,不得直接排放;4 设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大型建筑,空调冷凝水宜回收再利用。 给水排水设备、管道的设置不应对室内环境产生噪声污染。8.2.9 如下建筑排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收利用:1 职工食堂、营业餐厅的厨房含有大量油脂的洗涤废水;2 洗车台冲洗水;3 水温超过40的锅炉、水加热等加热设备排水;4 作为回用水水源的生活排水;5 医院、实验室等排出的有毒有害污废水,应进展消毒处理,按照排放条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后再行排放。含放射性元素的医院废水应按环评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8.3 节水器具与设备8.3.1 水龙头、淋浴器、家用洗衣机、便器与冲洗阀等应符合节水型卫生洁具GB/T 31436、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和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等的相关规定。节水型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应达三级以上。8.3.2 绿化灌溉应根据绿地面积大小、植物类型、管理形式和水压等因素,选择不同类型的高效节水的灌溉方式,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 浇灌用水源宜为再生水,应采用滴灌、渗灌、微喷灌等微灌浇洒方式;2 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3 采用微灌方式时,应在供水管路的入口处设过滤装置;4 当灌溉用水采用再生水时,禁止采用喷灌。8.3.3 冷却塔应选用飘水率低的产品。冷却水量小于与等于1000m3/h的中小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0.015%;冷却水量大于1000m3/h的大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0.005%。 管道直饮水系统净化设备应采用节水设备,并根据条件考虑弃用水的回收利用。8.4 非传统水源利用8.4.1 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应根据原水水源的水质、水量和用途,进展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合理确定水源利用类别、系统形式、处理工艺和规模。民用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居住建筑不低于1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不低于20%。8.4.2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增加雨水渗透量,并通过经济技术比拟,合理确定雨水集蓄与利用方案。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 应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利用雨水资源;2 建设用地年均外排雨水量不宜大于开发建设前的外排雨水量;3 新建建设项目应按某某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配建蓄水池等设施调节极端天气的雨水流出量、防涝和雨水资源再利用;4 合理设计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雨水入渗设施,补充和修养地下水资源,营造良好的水文生态环境;5 雨水利用应充分利用自然水系、生态湿地和景观水体等的调蓄、生态修复和净化作用,其次再考虑集中或分散的集蓄和利用方案;6 雨水资源的集蓄、利用和排放应采取安全、节能的方式。8.4.3 应优先利用城市或区域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作为小区中水水源。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源时,经过技术经济比拟,确定中水设置。8.4.4 人工景观水体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水井水,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 应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2 景观水体宜设置循环处理系统;3 河系兴旺、有条件时,可采用河水和农用灌溉渠水。8.4.5 非传统水源利用过程中,必须采取确保使用安全的措施,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 非传统水源应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8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 非传统水源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与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非传统水源的标志;4 公共场所采用非传统水源时,给水栓、取水口等应设带锁装置;5 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8.5.6 设有雨水回用系统的住宅建筑,可利用房间空调器排水管收集凝结水和融霜水并入雨水收集系统。公共建筑可根据空调系统的类型尽量收集凝结水并入雨水收集系统。9 暖通空调设计9.1 一般规定暖通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XGB5073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与某某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1/T037的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集中供暖、空调系统设计应对供暖房间或空调区域进展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设置舒适性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XGB50736的相关规定。9.1.4 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宜进展全年动态负荷和能耗的计算模拟,分析技术经济可行性,选择合理的冷热源和供暖空调系统形式以与运行策略。9.1.5 暖通空调系统分区和系统形式应根据房间功能、建筑物朝向、建筑空间形式、使用时间、物业归属、控制和调节要求、内外区与其全年冷热负荷特性等进展设计。9.1.6 居住建筑不宜在整栋楼设置集中供暖或空调系统。当设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空调冷热源与输配系统能效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2 空调冷热源、输配系统用能、空调冷热水与冷却塔补水应有计量措施,同时需按楼栋和居住单元设置计量装置;3 居住单元内应设置室温调节措施。9.1.7 经济技术比拟合理时,空调系统宜设置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且装置必须保证空调新风不受排风污染。9.1.8 复印室、吸烟室、厨房、卫生间、垃圾间、污水泵间、隔油池间等可能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按照污染物性质与浓度,根据其危害程度设置排风系统,且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XGB50736的相关规定。9.1.9 地下车库、人员聚集的公共空间宜安装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其通风系统宜与空气质量检测装置联动。9.1.10 暖通空调系统宜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并根据使用性质和使用场合与环境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降噪和隔振措施。9.1.11 条件允许时,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降低过渡季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应充分利用新风降温;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用冷水或使用同时制冷和制热功能的空调热泵产品。9.1.12 冷却塔降噪措施不应影响其换热效率。9.1.13 空调末端设备与室外机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空调末端设备安装位置应有利于室内气流分布;2单元式空调机、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设置位置应防止室外机气流互相影响,其遮蔽措施应保证设备散热效果充分。9.2 冷热源民用建筑供暖空调系统应优先采用电厂或其它工业余热或废热作为热源。当具有废热蒸汽、烟气或不低于80的废热热水可利用,且经济技术比拟合理时,宜采用吸收式制冷。在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XGB50736中所要求的前提下,经过技术经济比拟合理时,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源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XGB50736中所要求的前提下,且经综合技术经济比拟合理时,宜采用蓄冷热系统供冷热。应用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系统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建筑热、电、冷负荷应匹配。热负荷应稳定或可采取蓄热措施实现热负荷平衡;2系统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采用区域供冷的项目应满足如下要求:1建筑容积率高,供冷半径小,空调冷负荷密集,具有较长的供冷时间,有明确用户,且经过全年能耗计算分析和经济技术比拟合理;2经过经济技术比拟合理时采用大温差小流量、变流量控制以与加强绝热保温等技术措施;3 全年进展空气调节,且各房间区域负荷特性相差较大,需长时间向建筑同时供热和供冷,经技术经济比拟合理时,宜采用水环热泵空调系统或热回收式热泵机组。舒适性供暖空调系统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设备容量和台数的搭配应以系统全年高效运行为原如此。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1.1。9.2.8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冷热源效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用效率高的设备。9.2.9 燃气锅炉热水系统宜采用冷凝热回收式装置或冷凝式炉型,并配置比例调节控制的燃烧器。9.2.10 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局部负荷性能系数IPLV值与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值不应低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9.2.11 房间空调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与能效等级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与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中规定的节能型产品。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2 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时,其制冷剂连接收等效长度应满足对应制冷工况下满负荷时的能效比EER不低于2.8的要求。9.2.13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如下规定:1 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2 冬季设计工况下,冷热风机组性能系数;3 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9.3 输配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要求。选配空调冷热水系统或集中供暖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并标注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且其计算值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暖通空调系统供回水温度的设计应满足如下要求:1除温湿度独立调节的显热处理系统和冬季冷却塔供冷系统外,电制冷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5;2空调热水系统末端的供水温度不应高于60。除利用低温废热、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机组、太阳能热水或热泵系统外,空调热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10;3当采用冰蓄冷空调冷源或有低于4的冷冻水可利用时,宜采用大温差供冷系统。9.3.4 空调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如下规定:1空调冷、热水系统应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2 空调水系统应采取必要的过滤、防腐、阻垢、灭菌等水处理措施,保证系统水质符合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的相关规定。9.3.5 供暖空调水系统布置和选择管径时,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设计工况时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9.3.6 空调机组的设置宜靠近其服务区域,空调通风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9.3.7 变频节能技术设计应符合如下规定:1新风机组、通风机宜选用变频调速电机;2 变流量空调水系统的冷源侧,经技术经济比拟合理时,宜采用变频调速水泵;3 负荷侧的空调水系统宜采用变流量系统,其二级泵与多级泵应采用调速泵;4 空调冷却塔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风机。9.3.8 考虑后期系统运行维护的方便,空调水、风系统应根据需要设置调试、管理用的调节阀、温度计、压力表、测量孔、检查口、清洗孔等。9.4 控制与监测暖通空调系统应设置检测与监控设备或系统,并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XGB50736中的要求。检测参数应包括:室内、外的温、湿度,冷热源机组进、出口水温与压力,水泵流量与压力等。根据设计中的运行策略,合理设置监控与管理系统,使各类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高效节能运行,达到节能的目的。9.4.2 暖通空调系统应按照物业归属和运行管理要求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用电量分项计量空调系统中冷热源、输配系统等用电量应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蓄能系统冷热源的夜间电价低谷用电量应单独计量;2热驱动冷水机组能耗计量吸收式机组,应对机组的耗气油量、耗热水量、耗蒸汽量进展计量;3锅炉能耗计量燃气燃油锅炉,应对锅炉的耗气油量进展计量;4供冷量、供热量计量应对冷热源机房的总供冷量、供热量分别进展计量;采用外部冷热源的单体建筑,应对建筑消耗的冷热量分别进展计量;5空调系统补水量计量应对空调系统补水量进展计量;6 数据远传接口计量装置应具有数据远传接口。9.4.3 暖通空调自控系统设计应明确局部负荷运行和各功能分区运行的策略。9.4.4 暖通空调系统的控制应实现不同房间室内空调的控制和调节功能。9.4.5 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应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据车库内的CO浓度进展自动运行控制。9.4.6 以排除房间余热为主的通风系统,宜根据温控装置来控制设备的启停。9.4.7 采用定风量的空调系统形式时,新风系统应有可调节措施,在满足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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