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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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部分)监理规划 *监理部二0一三年九月 *工程1总则根据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范围,为了便于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序的开展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方与承建方签定的合同内容等。并根据该项目的特点编制本项目监理规划。2工程概况2.1工程简况1、自然条件2、社会经济概况3、交通、电力和通信4、取水设施2.2工程主要内容(1)建筑工程:A、取水工程B、引水隧道C、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区包括永久性进厂公路和临时性公路,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对永久性进厂公路部分路段上边坡采用浆砌块石护坡。(2)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A、输电线路10KV输电线路、施工用电设备安装。B、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设备(待施工单位报审)。 (3)临时工程:临时施工导流、施工临时便道、施工临时房屋建筑。2.3工程特点 (1)工程位置(2)交通条件沿着原有道路,对车辆不能通行的地方进行修复或扩建;(3)当地土产材料A、地层与岩性B、地质构造及地震C、区域岩溶与地形地貌D、岩溶水文地质特征3建设各方3.1项目建设各方及负责人建设各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质监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3.2建设各方关系(1)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齐全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作为现场监理工作执行和指挥机构。依据建设单位授权,按照监理合同,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文件等有检查任务。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按照建设单位授权,根据开展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依据施工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职责和义务,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建设各 方 关 系 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业主单位:水利勘测设计院四川俊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 工 单 位 :说明: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合同关系 技术服务 委托与被委托关系4.监理服务范围和依据4.1监理服务范围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面监理。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则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代表业主管理并监督施工合同的进行,是业主委托的施工现场的唯一管理者。负责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以及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和主要设备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工程监理范围:渠道工程:建筑物工程:渠道维修、防护:4.2监理工作依据4.2.1法律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2.2法规部分(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3)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6)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4.2.3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2)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J338-8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及SL38-92)(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9)混凝土强度检验平定标准(GBJ107-87)(10)水闸施工规范(SL27-91)(1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1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13)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JTGF80/1-2004)(15)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6)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8)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水总(2002)116号(19)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02)116号(20)水利工程设计概算(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4.2.4有关文件(1)批准的建设文件(2)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5.监理项目总目标5.1质量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争创优良工程。5.2工期目标计划施工期为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2013年 月 日完工。5.3投资目标以施工合同价 万元为投资控制额度,投资不突破设计概算价,按施工合同进行控制。5.4施工安全控制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建设工程事故。6.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职责、管理的实效性和设备配置6.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6.2监理职责(见附件1)1、监理人员守则2、项目监理部职责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4、监理工程师职责5、监理员职责6.3项目监理部设备配置表项目监理部的设备配置表编号类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性能状况到工地时 间1测量设备良好2照相设备良好3办公设备良好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7.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7.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派遣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7.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7.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7.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7.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7.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有:(1)监理单位工作程序图。(2)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3)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4)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5)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6)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7)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7.8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7.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7.10结清监理费用。7.11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7.12向建设单位移交其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备。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8.1现场记录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8.2发布文件采取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8.3旁站监理按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8.4巡视检验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8.5跟踪检测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进行检测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8.6平行检测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8.7协调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9.监理工作主要制度(见附件3)9.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9.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9.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9.4现场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9.5技术交底制度。9.6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9.7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9.8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9.9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9.10设计变更处理制度。9.11工程文件收发管理制度。9.12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制度。9.13会议制度。9.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9.15监理报告制度。9.16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9.17工程验收制度。9.18现场记录制度。9.19档案管理制度。10.工程质量控制10.1质量控制的原则10.1.1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的原则。10.1.2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才是合格,严格执行质量标准。10.1.3坚持建设程序的原则。10.1.4预防为主的原则。10.1.5重在现场,贵在及时的原则。10.1.6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10.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目标的分解见下表单位工程名称质量控制目标分部工程名称质量控制目标渠道工程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建筑物工程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渠道维修、防护: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单位工程个分部10.3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10.3.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10.3.1.1开工条件的控制1、严格审查工程开工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并审批开工申请。2、合同项目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施工单位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进场通知中明确合同工期起算日期。(2)协助业主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3)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监理部经审查确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4)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通知施工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5)由于业主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补救办法。3、分部工程开工,监理部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4、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得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部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开工。各施工阶段开工条件检查内容见下表:各施工阶段开工条件检查内容序号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措施1合同项目开工签发进场通知依据合同约定及时签发进场通知,协调移交施工场地,轴线水准点。进场延误签发催告通知。组织复核、轴线、水准点的位置高程。签发开工令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等系列资料。签发审核意见或合格签发开工令。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核对人员、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场设备、机械、检测设备,测量成果报审,临时工程设施等。2分部工程开工签发开工通知审查施工措施计划检查现场施工准备,开工条件要素签发审批意见检验进场材料(地产材料、外购材料)3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开工时旁站检查,核对工艺、工法、施工组织的可行性,及时纠正偏差。若质量不能保证,签发暂停工令整改。10.3.1.2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项目监理部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审查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3、项目监理部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施工单位进行重新检验;必要时,也可进行平行检测。4、项目监理部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指示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内容序号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控制措施1水 泥复检、见证取样、现场检查每批号或每200吨取样送检核验水泥合格证、出厂报告核验水泥复检报告现场堆放存储方式,防雨防潮。2砂料复检,见证取样每400m3取样一组送检监理抽检一组核验检测报告中不合格超标项提出处理措施3砂砾石料见证取样每400m3取样一组送检监理抽检一组核验检测报告中不合格超标项提出处理措施4无纺布及一布一膜见证取样同一批量取样一组送检监理抽检一组核验检测报告中不合格超标项提出处理措施5钢筋见证取样每60t取样一组送检,焊接每300个取样一组送检监理抽检一组核验检测报告中不合格超标项提出处理措施6砼见证取样抗压每100m3取样一组送检,抗渗抗冻每2000m2个取样一组送检监理抽检一组核验检测报告中不合格超标项提出处理措施10.3.1.3开工前质量保证工作 (1) 建立和完善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2)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签发监理工程师图纸。(3)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经总监批准实施。(4) 审核承包人施工生产要素。包括:1)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2)承包人配备的管理和作业人员资质、数量。3)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质量。4)机械设备配置。5)质量控制设备及措施。6)复核承包人的测量放线。10.3.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事中控制)。 为确保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质量控制主要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进行,主要有以下内容:10.3.2.1技术准备状态控制。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针对质量控制的重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设置控制点,采取措施进行预控。(1) 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方法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方法阶段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点控制方法试验1.施工准备“三通一平”检查临时施工道路修筑、基础排水现场巡视/轴线、高程控制网复核检查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交桩的轴线、高程平面控制网的复核。查验施工资料、测量/2.施工阶段拆旧、基础开挖、隐蔽工程验收拆旧清理、软基处理,基面开挖高程。旁站、查验资料、测量、跟踪检测原基取样砂砾石垫层回填几何尺寸及相对密度旁站、查验施工资料、测量、平行检测填料干密度试验每4003检测1组。砼浇筑几何尺寸、平整度、高程、养护。巡视、旁站、查验施工资料、测量砼浇筑试验每1003检测1组抗压试块。钢筋品种、型号、外观、尺寸、数量、弯钩。巡视、查验施工资料、测量。浆砌石 砌筑方法、石料尺寸、砌筑质量、几何尺寸旁站、查验资料、测量、跟踪检测预制砼衬砌砌筑方法、砌筑质量、平整度、高程、几何尺寸、勾缝质量。旁站、查验资料、测量、跟踪检测砼试压块试验、塑膜品种、尺寸、产品出厂合格证、铺设质量。查验、测量、跟踪检测材料复检(2)监理控制的方法和措施A、事前控制:严格审批施工方案。B、事中控制: 1、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包括作业人员数量、工种配置、管理人员及相关制度。2、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及工作状态。4、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5、施工中原地面高程、砼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基础开挖高程及几何尺寸的质量控制。10.3.2.2技术活动过程控制。1、监控承包人的“三检制”是否有效运行。2、工程技术复核工作监控。3、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监控。4、质量控制点实施的监控。5、拌和站原材料计量、操作、记录的监控。6、工地例会的管理。7、停复工的实施。10.3.2.3技术活动结果控制。1、单元工程验收。2、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验收。4、不合格的处理。5、成品保护。6、质量控制的措施。10.3.3竣工验收质量控制(事后控制)。1、工程质量评定。2、竣工资料审核。10.4质量控制的措施10.4.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1、检查承包商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 2、检查承包商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要求;3、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 4、检查承包商试验室应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5、检查、督促承包商对业主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并督促承包商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6、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7、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情况;8、审批承包商提交的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等技术资料; 10.4.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1、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材料、构配件、试样等进行抽检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应及时对承包商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工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2、严格旁站监理工作,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3、单元工程(或工序)未经项目监理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禁止承包商开始下一单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 4、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停工整改; 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拍照,保存好相片或录像带等相关资料; 6、监督承包商按照真实、齐全、完善、规范的要求填写质量评定表,要求承包商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自评,并对承包商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项目监理部应按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工作。采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和07年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监理部监督施工单位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自评。由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明细表验收阶段验收组织参加单位验收条件验收内容验收资料分部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法人所有单元工程完建质量全部合格资料齐全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原件不少于2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元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有工序施工完成,质量合格,评定资料齐全工艺工法是否达到规范要求,评定各工序质量等级单元工程质量验收报验,单工序质量评定表,开工、开仓报审表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验收时,应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共同参加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设计单位应同时选派地质工程师参加。7、重要隐蔽和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对隐蔽工程如闸基础开挖的验收,严格按要求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覆盖。基础处理工程和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在施工过程应当列为重要部位进行专项验收,应当按照有关验收规程,验收规定和验收办法认真执行,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见证性和监督性。8、质量控制程序。见项目监理人员职责、监理工作程序图及工作制度.监理主要工作流程图。10.5质量控制制度。见附录3.监理工作主要制度。11.工程进度控制11.1进度控制的原则11.1.1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11.1.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11.1.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11.2进度控制的目标:按照施工合同,分期实现阶段性控制目标,在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内完工。11.3进度控制程序见项目监理人员职责、监理工作程序图及工作制度.监理主要工作流程图。11.4进度控制主要内容11.4.1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资源的投入,并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11.4.2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监督,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11.4.4进度计划,协调有关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展。11.4.5在检查中发现实际工程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生了实质性偏离时,应要求承包商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11.4.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监理部应下达暂停施工通知:1、工程继续施工将会对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时;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所必要时; 3、发生了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4、承包商拒绝服从项目监理部的管理,不执行项目监理部的指示,从而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时; 5、其他应下达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时。 11.4.7在具备复工条件后,及时签发复工通知,明确复工范围,并督促承包商执行。11.5进度控制的措施11.5.1组织措施监理依据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形式,结合初期运行状况,分析与工程实际的贴合性,找出原因,建议项目部采取调整机构和调换人员措施。11.5.2经济措施监理针对进度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依据规定和建议对严重滞后的项目部采取经济处罚,用经济手段保证施工进度得以有效控制。11.5.3技术措施监理部针对施工进度控制中的技术难点、关键点,可以组织和建议为保障工程总工期目标,解决技术难点、关键点召开专题会议,专家咨询会议的形式,对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11.5.4合同措施监理针对项目组织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将要造成不良后果的项目部,经过分析讨论研究及时向业主汇报和提出建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11.6进度计划的控制11.6.1过程控制(1)利用每旬(或月)拟完成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及时掌握和控制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使之满足进度计划要求。(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记录。(3)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4)发现进度偏离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安排调整。(5)承包人每月20日前(或根据业主规定)报送月工、料、机动态表。11.6.2进度计划的调整(1)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和研究措施,也可提出建议,并签发监理通知。(2)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保证合同约定工期目标的实现。12工程投资控制12.1投资控制的原则12.1.1确保合同项目投资不超出。12.1.2严格审查设计变更和洽商。12.1.3严格控制索赔现象。12.1.4严格核算政策调价项目。12.1.5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12.1.6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内容不予审核和计量。12.1.7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合同有关计算规则。12.1.8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费用应坚持合理、公正。12.1.9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12.1.10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工程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完成。12.2投资控制的目标以合价为投资控制额度,投资不突破设计概算。12.3投资控制的内容12.3.1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12.3.2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12.3.3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事宜。12.3.4根据授权处理合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12.3.5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12.3.6审核最终付款申请,签发最终付款证书。12.4投资控制程序和制度12.4.1投资控制程序(见附件2)12.5投资控制措施1、已完成的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完成,并且验收合格,每月对所申报的工程量核审,有计算式,属于相互隐蔽的较复杂的应附计算简图于后。(1)工程计量每月一次,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或根据业主规定)。(2)承包人每月25日,递交本月工程量清单及相应附件和监理工程量签认的工程计量报验单(CB29),报总监审核。(3)对某些难以计量的工程量,应由总监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约定。(4)对施工图纸以外增加的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这测实量,并填报合同新增项目支付明细表(CB31附表5)。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计量变更文件齐全,施工过程验证资料齐全,并且有关方签认,计量增(减),计算准确,有计算式,有说明、附简图,并且全部完建,质量合格。3、临时工程或其它工程的计量依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定,对需要现场计量、核定发生的事件、工作量、施工过程、状态进行记录和计量,及收集有关资料,作为计量、汇总、计量分析,造价控制的基础依据。4、投资控制与支付(1)支付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等。(2)支付核审程序: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对申报工程量进行审核(标段监理)。监理工程师对其报审的支付证书进行审核无误后,并附监理工程量计算书,附简图,由总监理工程师复核无误后签证工程支付证书,转报发包人(业主)核定。(3)支付项目1)单价项目支付。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单价和月完成工程量确定本月进度款支付金额。审核的重点经过调整的单价、支付工程量的计量。2)合价项目支付。按照合价项目支付计划和实际进度,确定合价项目支付金额。3)新增项目支付。新增项目包括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附加工程是指构成原合同必不可缺少的内容;额外工程是指不是构成原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监理工程师将采用相应的原则和方法对两类新增项目进行调价。4)价格调整支付。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和调整方法,审核单价、合价的调整。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价格调整协商不一致时,监理机构可暂定调整价格。价格调整金额随月进度款一同支付。5)保留金的扣留和退还。合同一般规定,发包人从承包人月进度支付款额中扣留一定比例(一般为5%10%)的金额,直到该项保留金款额达到规定的保留金限额(如为合同总价的5%)为止。当整个工程交工验收并颁发移交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将保留金余额1/2付给承包人。在保修责任期满后28d内监理工程师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并送交发包人,同时将一份副本交送承包人后,为承包人开具退还剩余保留金的支付证书。13.合同管理13.1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13.1.1变更的处理程序13.1.2工作方法13.1.2.1变更的提出:1、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或工程需要提出变更建议2、设计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合同约定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变更建议。3、承包人可依据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提出变更建议。4、监理机构可依据有关规定、规范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工程设计文件。5、工程变更建议书的提交1)工程变更建议提交时应考虑留有对变更进行审查、批准的合理时间。2)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人身安全、财产严重损失的事件时,工程变更不受时间限制,但监理单位仍应督促变更提出单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坚持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和原则。13.1.2.2工程变更审查监理机构工程变更建议审查的原则。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功能和使用寿命。2、工程变更在施工技术上可行、可靠。3、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变化经济合理。4、工程变更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5、监理只能对变更提出审查建设性意见、建议,仅供变更决策单位(设计单位)参考。13.1.2.3工程变更的实施程序1、工程变更建议书必须报发包人批准。2、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和完成具体的工程变更设计工作。3、监理机构收到经发包人批准,原设计单位同意,具有手续完备的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图纸后,经核查,符合工程变更审查原则后,向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示,签发工程变更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签证手续。13.2违约事件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办法13.2.1处理违约的原则1、当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及时提醒相关各方,防止其发生。2、已发生的违约事件,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为准绳,公平处理。3、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13.2.2工作方法1、监理机构及时查证和认定事实,对违约事件的后果做出判断。2、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弥补和纠正。3、当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或继续违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危及安全时,监理应限令其停工整改,并责令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4、当承包人继续严重违约时,监理机构及时向发包人报告。5、当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处理有关事宜。6、由于发包人违约,致使工程无法正常进行,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监理机构应及时与发包人协商,解决违约行为,并促使承包人尽快恢复正常施工。13.3费用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办法13.3.1索赔的处理程序13.3.2工作方法13.3.2.1监理机构应受理承包人和发包人提起的合同索赔,但不接受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提出的索赔要求。13.3.2.2当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后,应核查承包人当时记录,指示承包人做好延续记录,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13.3.2.3当收到承包人的中期或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进行以下工作:1、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其索赔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2、对索赔支持性资料的真实性逐一进行分析和审核。3、对索赔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计算过程、结果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4、对于施工合同双方共同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应通过协商一致,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分担的比例。5、必要时要求承包人再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13.3.2.4监理机构对索赔作出处理决定,报送发包人批准,并抄送承包人。13.4争议的调解13.4.1争议解决其间,监理机构督促双方就争议问题作出的暂时决定履行各自职责。13.4.2明示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争议未结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施工合同约定应进行的工作。13.5清场与撤离13.6.1监理机构在签发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13.6.2监理机构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约定时间内,检查承包人为完成尾工和修复缺陷,应留人员、材料、施工设备情况,其余人员、设备按批准的计划退场。14.协调14.1协调工作的原则14.1.1协调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性、公正性和廉洁性。2、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国家利益、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3、坚持规范标准与实事求是相结合。14.2协调工作的主要方法14.2.1会议协调。14.2.1.1第一次工地会议协调。14.2.1.2工地例会协调14.2.1.3专题工地会议协调14.2.2交谈与沟通协调14.2.3书面协调15.工程验收15.1 各施工阶段工程验收组织与工作内容验收阶段验收组织验收参加单位验收工作内容验收标准单元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重要部位有项目法人、设计、地质、运行管理单位参加)现场实测实量,检查外观,核查单元内工序作业质量评定中基本项目和重要保证项目及重要部位的关键作业工序的施工工艺和工法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单元内工序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评为合格单元内重要工序全部达到优良,该单元可评为优良分部工程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含地质勘察)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现场实测实量,检查工程外观,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规范标准评定质量等级,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中间产品、原材料全部合格,该分部可评为合格,单元工程质量其中50%达到优良,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质量达到优良,该分部可评为优良单位工程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设计完成,检查工程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按合同规定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移交工程合格标准: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中间产品、原材料、金属结构、机电产品全部合格,外观得分率达70%以上,施工质检资料基本齐全16.保修期监理16.1保修期的起算、终止及延长的依据和程序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16.2主要工作内容16.2.1对尾工项目实施监理,并为此办理支付签证。16.2.2监督施工单位对已完建设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进行处理。16.2.3检查验收尾工项目,督促施工单位移交工程资料。16.2.4签发工程款最终支付凭证。16.2.5签发工程项目保修期终止证书。16.2.6向建设单位移交业主财产,请建设单位出具业绩证明材料。17.信息管理17.1开工前拟定的监理质量体系文件(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工程项目划分17.2施工监理过程产生的质量体系文件(1)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各类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测量基础资料等。(3)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审图汇总资料,设计技术交底记录、纪要,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5)监理月报。(6)会议纪要。(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部工程施工方案。(8)进度控制。工程开工报审表(含必要的附件),月进度计划,月工、料、机动态表,停、复工资料等。(9)质量控制。各类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施工试验报验,单元(工序)、分部工程质量报验与签认,不合格工程整改通知,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等资料。(10)投资控制。概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报审与签认,预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月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月付款汇总表,工程竣工结算等。(11)监理通知、联系单、备忘录。(12)工程停复工通知书。(13)与发包人、被监理人、设计单位往来文件。(14)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工程延期报告、审批等资料,费用索赔报告、审批等资料,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资料,合同变更资料等。(16)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资料。(17)其他往来函件。(18)监理管理台帐及监理日记。17.3档案资料管理要求(1)档案资料管理须符合国家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现行有关标准要求、本工程的资料管理规定,同时征求当地档案部门的意见。(2)档案资料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3)档案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4)档案资料须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5)档案资料管理专人负责,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17.4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在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范围、要求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编、查阅、复制、移交、保密等各项内容),指定专人随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进展,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将定期对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7.5档案资料归档组卷方法(1)以单位工程、按归档的内容进行组卷。(2)卷内文件应按专业和形成资料的时间排序并编写卷内目录。(3)封面、移交目录、审核备考表的格式、档案的规格、图纸的折叠与装订,执行地方建设档案馆的统一规定。17.6档案资料归档验收和移交(1)各参建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立卷后移交给发包人。(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负责审核、签字验收。(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18.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监理18.1安全监理的职责(1)工程监理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施工监控体系,安排具有施工安全岗位证书的监理人员控制安全施工。(3)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工程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8.2 监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及建设部发2006248号文件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18.3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18.3.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18.4.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18.4.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18.4.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记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18.4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18.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1、要求承包人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等有关状况,提供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及预防措施。 2、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1) 审查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2) 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体系组织机构。3) 审查承包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4)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 审查承包人拟使用的设备、机具、安全设施的证明材料及有关部门的鉴定书。6) 审查承包人的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体检状况。18.4.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检查。1)日常跟踪检查。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操作。2)关键部位抽查。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除跟踪检查外,必要时进行抽查。3)工序开工检查。要求承包人在下道工序开工前对该工序的施工安全准备情况和措施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经监理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检查示警标示是否齐全。发现问题、隐患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整改。3、针对本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见下表。工程项目名称主要控制内容临时用电1.配电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2.末级开关柜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3.经常检查。夜间施工1.施工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危险、转弯地段是否有警示灯。3.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指挥。18.5保护18.5.1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编制环境管理和保护方案。18.5.2要求承包人施工时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并对受到破坏的植被及时采取恢复措施。18.5.3检查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堆放、处理和利用废渣,防止任意弃渣造成环境污染。18.5.4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噪音粉尘、废气、废水、废油的控制,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18.5.5检查承包人保持施工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料,并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现场的材料、设备放置有序。18.5.6完工后,检查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作好环境恢复工作。附件1:监理职责1.1监理人员守则:1.1.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1.1.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1.1.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1.1.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1.1.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1.1.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1.1.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1.2项目监理部职责:项目监理部职责主要是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方面。1.2.1设计方面(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原审批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4)审查经发包人认可后,向第三方签发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5)组织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会审,提出会审意见。组织现场设计交底。(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7)审核第三方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8)审核按承包合同规定应由第三方递交的设计文件。(9)保管监理所用的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10)其他相关业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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