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两票三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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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级:C级编制及修订记录:版本号版本类型编修人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编制/修订概述2.1第一次修订审核会签批准目 录第四章 两票三制管理制度1第一节 总则1第二节 工作票管理制度2第三节 操作票管理制度17第四节 交接班制度26第五节 巡回检查制度30第六节 设备定期切换实验制度33第七节 考核细则34第四章 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两票三制”的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并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同时参照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煤电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执行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保证本制度有力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工作票、操作票的填写范围、执行规定、交接班规定、巡回检查规定、设备定期切换实验制度的检查与考核。第二节 工作票管理制度第四条 工作票适用范围。1.工作票的分类包括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和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工作任务单或事故应急抢修单。2.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必须填用电气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高压设备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低压配电设备、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二次回路和旋转电机的转子回路等工作。3.需要运行人员对热力设备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检修、维护、试验或安装工作均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4.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电事业部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5.机组运行中需将主辅机保护系统停止运行,退出备用,模拟量控制系统切至手动或改变控制与运行方式时,必须填用热控工作票。6.在生产区域从事建筑、搭、拆脚手架、设备保温、焊接、油漆、绿化或其他文明生产、日常维护等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离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被检修设备和系统进行泄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识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工作的应填用工作任务单。7.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第五条 工作票使用规范。1.工作票时限。(1)电气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值班员(220KV升压站所属设备停运检修,由站长提前一天向调度申请),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值班员。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员。(2)工作票批准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计划时间,调管设备220KV线路设备的检修时间不得超过中调批复时间前一小时,若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待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电气一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值班记录以许可时间为准)。电气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小时办理延期手续。2.工作票(含工作任务单)填写。(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双杠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修改最多不超过三处。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时间、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2)“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3)工作内容填写应具体,工作地点明确。电气工作票中设备应有电压等级和设备双重名称。(4)计划工作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其中包括检修前的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以及设备检修后的试验和恢复运行的操作时间。(5)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部分不得填写“同左”或打“”,必须写明执行情况。(6)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断开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高压电机检修需要将电加热器停电。(7)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装接地线”栏其中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注明编号。(8)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设遮栏、应(己)设标示牌”栏的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提出要求,工作许可人应根据工作票要求和现场实际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完成上述要求。(9)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补充:检修设备临近运行设备带电部位。(10)电气工作票中涉及机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备注栏内,签发人必须签名。工作许可人执行后,必须注明“已执行”并签名。(11)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许可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落实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且确已执行后,方许可工作。(12)电气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时,设备必须有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时,应写明必须停电设备的名称,应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的具体名称。(13)工作负责人要在工作开始之前要给所有工作组成员交代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要求工作组成员亲自签字确认(工作负责人不需要在安全交底栏内签字)。(14)热力机械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15)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写,附页填写时使用阿拉伯数字。(16)热机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一栏,应填写的主要内容: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存在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运行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合理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内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17)“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3.动火工作票管理。(1)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其方式有下列两种: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本制度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灼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2)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如油库区、油罐车、氢气系统及制氢站、氨区、化验室、主变压器、主油箱、润滑油系统、燃/辅机模块、电气室、库房内部、煤仓或其附近区域。(3) 在二级动火区作业,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脱硝系统、主控室、电缆夹层(间、沟道)、输煤皮带为二级动火区。(4)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投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5)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一级动火工作票提前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6)运行许可人。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代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动火票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中不得填写“同左”或打“”,必须写明执行情况;工作许可人在运行执行措施栏后填写“已执行”;工作负责人在检修执行措施栏填写“检修执行”。(7)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8)下列情况严禁动火。油车、氨罐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喷漆现场;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9)一、二级动火工作在复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运行人员需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10)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工作票上写明检测结果。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11)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由各分公司义务消防队成员担任)、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和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盖上“已终结”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12)一级动火工作票批准人必须由主管生产的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安生部部长负责批准。(13)已终结的动火工作票应保存一年。第六条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工作前对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前对工作人员应交待安全事项;(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3.工作许可人。(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4.值机长/班长: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5.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第七条 工作票的执行。1.工作票应先交付值长审阅,由值长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开工、终结时间,后交付工作许可人。2.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内容认真做好安全措施。3.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要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已执行。4.双方明确无误后均在工作票上签字,上述手续完成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第八条 危险点的控制。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将危险点和控制措施逐项填写在危险点分析控制栏或作业指导书上。2.工作负责人要在工作现场将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交底。临时加入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熟悉“工作票”和“主要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内容后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工作。第九条 工作票结束。1.全部工作完毕后,检修人员应将现场及设备清理干净。2.工作负责人做周密检查,并清点工作组人数和工具,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再向值班人员做检修交待,讲清所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存在问题、回路变更、是否可以投运等。3.工作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及值长签名后,工作票方可终结。4.由值班运行人员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在取得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5.工作票的记录及登记以许可时间到终结时间为界限。第十条 工作票的合格标准。1.凡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工作票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2.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1)工作票丢失;(2)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写编号;(3)工作班成员与实际不符;(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5)安全措施不完整,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要求。如:已装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等;没有检测易燃气体或粉尘浓度记录;(6)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7)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没有填写数量;(8)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9)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工作负责人不具备资质要求,加盖的章子错误或漏盖,许可、延期或结束时间没有填写或写错,要求运行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栏里不符合要求规定;(10)工作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等。第十一条 工作票的管理。1.工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如使用计算机打印工作票,工作票的编号应自动生成,且无法更改。2.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终结”、“工作票已结束”或“作废”印章;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热力机械工作票和热控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印章一律盖在工作票的右上角。并妥善保存一年。3.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时,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名后,交运行人员办理;运行人员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必须手写。4.工作票由使用部门统一管理。班组可以保存一定数量的空白工作票,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5.各分公司每月三日前应将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废”工作票)收回,由安全管理部门分别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工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 100 该月(年)已执行的总票数式中该月已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收回的票数。第十二条 附件附件一.两票统计样表附件二.工作票办理流程图附件三.工作票终结流程图附件一:两票统计表样:电力*公司*月(年)两票统计票种热机电气一种电气二种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热控操作票合计合格数量不合格数量合格率此栏里应填写:不合格工作票种类(编号)原因分析及考核单据编号,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统计人初审人审核人安生部部长附件二:工作票办理流程:附件三:工作票终结流程第三节 操作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1.操作票制度是保证发电厂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复杂的、操作程序不能相互颠倒的大型热机启、停操作,一旦操作失误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操作,需要切换系统运行方式及隔离系统进行检修作业的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严禁无票操作。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需要执行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一览表。2.操作票应按规定的编号方法统一编号,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清楚、干净,不准用红笔和铅笔填写,填写操作票必须使用电气术语,不准简化,不得任意涂改,个别错漏字需要涂改时应做到被改的字和改后的字清楚可辩, 6KV、400V典型操作票不允许修改,倒闸操作票可以修改三处,关键动词、编号不允许涂改。3.操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压板、接地线悬挂位置、开关“分”、“合”不准涂改。4.凡遇有重要操作(机组并网、切换重要系统等)在操作任务未完成之前或操作中发生了事故,不得进行交接班工作。交班前半小时不进行主要或重大操作,但一些试投、试转工作要照常进行。5.在事故处理时,可以不填写操作票,但必须要执行操作监护制度,操作任务必须明确,并且在运行日志上详细记录。6.经常性的简单操作,如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记入运行日志。7.当值开的操作票,且已签字仅供当值使用,不得借用。对未执行的操作票应盖上“未执行”印章,不得撕页。8.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由操作员、监护人、机长(主值)、值长逐级审核无误签名后生效。9.担任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必须通过安全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并书面批准。第十四条 操作任务的执行程序1.发布、接受操作任务。(1)操作任务应由值长(班长)向机长(主值)发布, 由机长(主值)向监护人和操作人发布,或由值长直接向监护人和操作人发布;(2)发布操作任务时,发令人应讲清楚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操作目的和示意图,并交待被操作设备当时的运行状况、安全注意事项。监护人和操作人做好操作准备工作;(3)发布和接受命令时,双方要互通姓名,使用正确的操作术语和设备的双重编号,受令人将任务、目的、下令时间、命令号等记入值班日志,并向发令人复诵无误。2.填写、审查、核对操作票。(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2)“操作任务”栏内填写:操作任务及操作目的。文字应简练、具体确切设备用双重名称编号;(3)填写操作票时,不能用操作项目代替检查项目,所有开关的“断开”和“合上”均应填写时间,其“操作”和“检查”项目必须分开填写。远方操作的刀闸,“操作”和“检查”两项必须分开填写,就地操作接地刀闸两项可以并项填写;(4)一些典型的操作,可使用标准操作票,典型操作票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订。操作人在使用典操填写操作票时,对典操内容有不需要执行项目,该项空白不填写内容,并在该项序号前加盖“此项未执行”章;(5)操作人填写完操作票后,必须经过逐级审核。且在五防机上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无误后,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最后一项下面的空白格处加盖“以下空白”章,然后操作人、监护人签名,值班负责人或值长审核签名,等待值班负责人下达执行操作的命令。如果在逐级审核中发现有错误,应加盖“作废”印章,并重新写票;(6)填写操作票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第十五条 执行操作票1.合格的操作票,执行过程中,首先由监护人手持操作票,向操作人交待危险点及预控措施,进行模拟操作。操作人员一次只能持有一个操作任务的操作票。2.操作票开始时间是指操作项目栏第一项操作的开始时间,终了时间是指最后一项操作完成时间。3.实际操作时由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高声唱票,操作人接令后,再次核对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后,操作人员手指被操作设备高声复诵,监护人核对无误后发出“执行”的命令,并监视操作人的动作是否正确。6KV及以上电气设备操作和机组启停操作必须录音。4.电气系统的操作必须按照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依次进行操作,严禁跳项、倒项、添项,在操作前应审核操作票的正确性。执行项目应在现场执行,每一项执行后,应核对设备情况,监护人应在操作项目左侧“”。5.执行每一项操作后,应注意有关电流、电压等相关数据指示及变位信号,并进行正确的数据分析。操作过程中发生疑问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发令人汇报,待疑问或异常查清消除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威胁安全运行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向机长(主值)、值长或有关领导汇报。7.在操作过程中因其它原因,或设备存在缺陷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向值长或机长(主值)汇报,根据命令将己操作过的项目恢复到原来状态,同时将未执行的操作票加盖“未执行”印章。8.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应切实执行监护任务,不得涉及与操作无关的内容,不得进行讲解。操作人若需要监护人帮忙时,监护人在确认所操设备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可以协助操作人操作。9.一个操作任务,一般应由该项目操作人、监护人负责到底,中途不得变更。如遇机组启停等时间较长的操作任务时,可在操作告一段落时进行交接班。必须与接班者交待清楚操作情况,同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详细说明。接班者应重新核对操作票正确无误并且核对现场设备后,在原人员下面分别签名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同时在操作票的备注栏中注明从某项起由谁继续操作和监护。第十六条 结束操作票1.操作完毕后,监护人应在操作票上记载完成操作时间,然后向发令人汇报操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时间。2.操作人应根据汇报情况查对运行系统,必要时到现场检查执行情况。3.己执行过的操作票由监护人在操作票右上角盖“己执行”章后,放在操作票夹内。第十七条 操作票的合格标准1.凡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条文及本制度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2.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1)操作票丢失,无统一编号;(2)操作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3)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刀闸无双重名称,或分、合开关无时间记录;(4)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5)操作术语错误;(6)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7)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方法验电(厂用6KV系统接地刀例外,合备用电动给水泵接地刀时要检查6KV A、B段备用电动给水泵开关均在“试验”或柜外位置);(8)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9)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10)未经批准解锁操作;(11)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12)操作时间没有填写,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13)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14)手写操作票留下的空白栏未盖“以下空白”印章;(15)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或漏签姓名,操作人和监护人不符合资质要求;(16)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印章;(17)没有弄清操作目的、未进行模拟操作、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应录音而未录音的操作;(18)没有填写和执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第十八条 操作票的管理1.操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如使用计算机打印操作票,操作票的编号应自动生成,且无法更改。2.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起)。3.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操作票进行操作。但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操作票时,必须经操作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三级人员审核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签名后,方可使用。4.分公司安培专责及相关专业专责对操作票的正确性、操作执行过程的标准性及录音笔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操作票进行考核。部门管理人员检查完操作票后在操作票右下角处签字。5.各班组每月2日前应把上月的操作票(包括“作废”操作票)收回由安生部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操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字,以示负责。6.操作票统计和工作票统计使用一张统计表。7.操作票已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标准进行操作票数额统计。8.每值每个集控室始终保留400V 电动机停、送电典型操作票,6kV电动机停、送电典型操作票和电气倒闸操作票各两本,用完后到部更换新本并做好登记编号;化水、除灰、输煤严格执行400V 电动机停、送电典型操作票。9.6kV和电气刀闸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必须全过程进行录音,并在操作票的左上角填写上录音笔的记录编号,录音记录保留一个月,每月的26日将上月的录音全部删除。第十九条 附件1.操作票使用流程第四节 交接班制度第二十条 交接班的条件1.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轮值表值班,特殊情况下经过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变更班次及交接班时间。2.遇到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工作。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时经双方值长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3.系统或主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经值长或部门部长同意方可交接班。当上值未完成工作任务时应在完成后再交接班。4.上班前6小时内喝酒人员以及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不准上班,接班值长发现后应劝其休息,并汇报部门部长。5.任何人员不得连续上两个班。6.交班事项应详细记在运行日志上,禁止单凭口头交接班。交接完毕后正点时在运行日志上接班人员先签名,交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交接班,严禁不办理交接班手续离开工作岗位。7.交班前一小时应做的工作:(1)将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全面检查,有异常时应恢复到正常状态;(2)将正在操作的工作告一段落,并做好记录;(3)将所发现而不能当值消除的设备缺陷登入缺陷,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4)将规定的各项定期试验、轮换等工作全部进行完毕,如不能完成的做好记录;(5)将所管辖的卫生区域打扫干净;(6)清点仪器、工具、钥匙、各种记录等整理整齐且按定置摆放;(7)主值(辅网班长)应对各种报表、台帐、记录正确性全面负责检查,值长应对全班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8)所有接班人员排好队听从交班值长的交待和本值值长的工作安排。第二十一条 交班内容与要求1.交班人员应将所有情况向接班人员全面交待清楚:(1)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情况及安全措施;(2)异常情况的全过程及处理经过和吸取的教训和防止对策;(3)设备缺陷的详细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4)上级命令和指示;(5)本值遗留的工作和下值的任务;(6)本值操作中的经验;(7)各种记录、图纸、资料、钥匙、仪表、工器具等;(8)生产现场和值班场所的文明卫生工作。2.对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对策及注意事项除书面交待外,必要时双方应到设备现场进行交待。 3.交班者应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值工作情况的询问,并进行详细解答。4.交班后应召开班后会:(1)总结当值任务完成情况和经验教训;(2)检查值班纪律及各项规程制度执行情况;(3)分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及今后防止对策;(4)表彰好人好事及安全工作突出人员,以违章人员为例,教育班组成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第二十二条 接班内容与要求1.接班人员应提前三十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接班前的设备系统检查,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2.接班人员应根据岗位规定范围进行接班前的全面检查,查阅运行日志、缺陷记录、接地线登记、命令指示等有关记录,并详细了解以下情况:(1)设备状况、运行方式和预计本班要进行的操作项目;(2)设备检修情况及系统隔离情况,电气接地线实际位置和编号;(3)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的发展情况以及预防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本值上次值班至今所发生的不安全问题及处理情况;(5)上级指示和有关交待事项。3.发现交班人员交待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向交班人员提出。4.接受图纸、资料、钥匙、工器具和各种记录,并检查生产现场及值班场所清洁卫生情况。5.接班人员除进行必要的音响试验及正常检查外,不允许操作任何设备。6.接班前十分钟,应召开班前会:(1)各岗位汇报接班检查情况;(2)交待机组运行方式,布置工作任务;(3)根据运行情况、气候情况交待事故预想,以及相应的安全注意事项。7.交接手续办完双方签字后,接班人员应立即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值班(各岗位应正点交班)。8.接班机长(主值、辅网班长)在接班后半小时内应向值长汇报接班情况,并听取值长布置工作和交代注意事项。9.接班人员到现场如遇处理事故时,应在交班值长或机长(主值、辅网班长)的指挥下协助处理,不得离开现场。第二十三条 记录交接班的班前班后会必须留有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第五节 巡回检查制度第二十四条 巡回检查的管理内容及要求1.巡回检查是运行人员掌握生产现场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回检查在生产现场有两种方式:(1)定期巡回检查,是指运行人员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周期性的检查;(2)重点巡回检查,是指针对设备运行状况、负荷变化情况,自然条件的变化等进行的检查。2.巡回检查中要精力集中,一丝不苟,要走到、听到、看到、闻到、摸到,要彻底掌握设备运行状况。3.巡视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不得随意拆除安全措施及防护遮栏,严禁乱碰、乱动按钮及自动保护装置。4.各分公司根据各岗位所管辖的设备系统的特点,制定出各岗位巡回检查的时间要求及路线、项目,经公司批准后认真执行。5.巡回检查的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的巡回路线和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6.巡回检查时应带好必要的工具(如手电筒、手套、听音棒、检查工具等)应做到思想集中,认真细致,根据设备特点仔细听、摸、闻、看,认真分析,真正掌握运行设备的实际状况。7.对巡回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分析判断,及时消除或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扩大,并汇报值长、班长,联系处理,比较大的异常情况应由值长汇报上级管理部门。8.对大修后试运行的设备以及新设备试运行阶段、设备系统进行变更之后应加强检查。 9.值长及各班组长的巡检重点是:(1)主要设备、重要辅助设备、有缺陷的设备及某些薄弱环节和主要工作;(2)检查主辅网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情况、生产秩序、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3)对检查出缺陷尚未处理的运行设备,运行专责及主管领导应及时根据缺陷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并交于值班人员执行;(4)值长外出检查应通知副值长或机长(主值);(5)机长(主值)外出检查应通知值长及其他主值班员,班长外出检查应告知岗位主值班员;(6)部门部长、运行专责每天作一次全面巡回检查并不定期的抽查各值巡回检查情况。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运行人员或部门负责人;(7)巡检中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并及时协调处理,给予表扬或奖励,巡检中因玩忽职守未及时发现缺陷、扩大成事故者应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第二十五条 巡检要求1.运行人员的巡检次数和时间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巡检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机组停运期间可适当延长巡检间隔时间。2.电缆夹层、电缆沟按定期检查规定的时间巡检(按照定期工作要求执行)。3.主辅网设备有重大操作、事故处理等原因未能按时进行巡检的,在运行日志记录中注明原因,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及时进行巡检。4.对特殊运行方式、特殊区域及设备存在异常时要增加巡检次数,每1小时或半小时检查一次。5.输煤系统运行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要采取不间断,流动式检查。6.各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巡回检查路线,并严格要求按照巡检路线进行巡回检查。第六节 设备定期切换实验制度第二十六条 需定期切换和试转的设备各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第二十七条 重大试验项目应有详细试验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第二十八条 定期试验、切换工作应按照各专业运行规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由专人负责,并认真记录好工作内容、时间、试验人员、试验结果及设备情况。第二十九条 在设备定期试验及切换之前,做好详细的切换及试验计划,并做好事故预想。第三十条 定期工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记录其具体未完成原因,试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联系处理,做好记录,必要时交下一班继续进行。第三十一条 定期工作结束后,运行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将被试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备用状态。第三十二条 定期工作需要各部门配合的工作,遇到节假日应提前进行。第三十三条 所进行的定期试验工作各专业要认真填写到ERP定期工作记录和运行日志中。第三十四条 遇有节假日、特殊运行工况、机组启停等情况下的试验、切换工作,由各分公司运行部另行安排进行。第七节 考核细则第三十五条 工作票考核细则1.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未办票允许工作,考核1500元/次,视情节严重,可加倍考核。2.工作票填写不合格或票面涂改严重,考核100元/张。3.工作票不登记,考核50元/张。4.工作票结束后不记录结束时间,考核50元/张。5.工作票丢失,考核200元/张。6.工作票安全措施未执行或安全措施不当,未造成轻微损失的考核200元/次,造成轻微损失的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考核,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分类进行处理。7.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持两张及以上工作票者。考核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签发人、许可人各100元。8.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不符合要求或未经审批者而在工作票上签字的,考核当班值长200元。9.检修工作结束后安全措施无故不撤除(措施转移未在工作票上注明),考核运行部100元/次。10.用铅笔填写的工作票或不使用复写纸,考核200元/张。11.接地线不对号入座,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不作记录,考核运行部200元/次。12.现场无检修工作,安全标示牌未回收,考核运行部50元/块。13.未按照工作票统计表进行工作票定期统计和分析,考核责任部门500元,各级人员未在统计表上签字缺一人考核100元。14.检修作业未办理工作票考核1500元,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或工作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按照无票作业处理,考核1500元。15.检修无票工作,运行发现后未及时制止,考核运行部1000元/次。16.未按照工作票制度要求办理工作票,考核500元/次。17.检修人员设备消缺后,未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考核检修公司200元;运行人员为其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未注明原因)、卫生由结票人清扫,并考核运行部200元/条。18.工作票一式两份编号不一致考核100元/份;填写内容不一致,考核500元/份。19.检修作业有工作票但未填写危险点预控措施,按照无票作业处理,考核500元。20.一级动火工作未按照要求进行易燃气体和粉尘浓度检测的,考核1000元/次。21.工作票到期未办理终结,考核1000元/次。22.复工前未检查安全措施或运行人员私自改变安全措施,考核500-1000元,达到事故分类标准的按照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 操作票考核细则1.需填写操作票的工作而无票操作,按照无票作业处理,考核1500元/次。2.操作票填写不合格,考核100元/张。3.不按程序执行操作票,考核200元/次。4.随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考核500元/次。5.电气倒闸操作不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器具,考核300元/次。6.操作票不经签字使用,考核1000元/处。7.操作时不执行唱票、复诵制度、跳项,考核500-1000元,达到事故分类标准者按照事故处理。8.需监护操作而监护不到位或虚假录音,考核200元/次。9.操作前不进行交底,考核200元/次。10.没有履行终结手续,考核1000元/次。11.弄虚作假不使用操作票,视情节考核1500元或1500元以上。12.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操作票统计分析,考核责任部门500元/次。13.操作票未按规定进行统一编号,考核200元/张;未按要求加盖各类印章每处考核100元。14.操作票内设备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的没有填写,考核100元/处。第三十七条 交接班考核细则1.交班对运行方式和有关事项交待不清,考核200元。2.当班期间发生的缺陷和安全隐患没有向下一班交待清楚,考核200-500元/项次,达到事故分类标准者按照事故处理。3.未按规定进行班前班后会考核200元/次,无记录考核200元/次。4.交接班者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考核200元/次。5.接班者未按规定进行接班前巡检,考核200-500元/项次,达到事故分类标准者按照事故处理。第三十八条 巡回检查考核细则1.未定期进行巡检,考核100元/次。2.未按规定在巡检签字卡上签字,每缺少一个签字100元。3.巡检时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考核100-500元/人。4.巡检时未带必要的工器具,考核100元/人。5.未按要求进行电缆沟巡检,考核100元/次。6.巡检时未发现安全生产环保部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巡检监督卡,一个巡检点100元。第三十九条 设备定期切换试验考核细则1.未按要求进行设备定期切换试验考核200元/次。2.重大试验项目未编写详细试验措施,考核300元,试验措施未经有关领导批准考核200元。3.未按要求记录设备定期切换试验情况,考核100元/次。4.主要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前未做事故预想,考核100元/次。5.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后有缺陷未进行统计或消除,考核500元/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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