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管理学院2011年9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0级研究生2011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评定范围和内容类别评定范围评定内容博士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硕士2010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二、评定标准和比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比例(单位:元/年生)培养层次学费标准等级比例奖励额度奖学金构成博士生9000元一等15%20000元全额学费+11000元生活补贴二等30%18000元全额学费+9000元生活补贴三等55%17000元全额学费+8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生7000元一等55%10000元全额学费+3000元生活补贴二等25%6500元50%学费+3000元生活补贴三等20%3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三、评定条件和办法1、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优良,身心健康。3)学业态度认真,学风端正,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等级评定: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综合评定,以综合成绩高低按比例分等级评定。思想品德为定性评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享受学业奖学金。若评定年度有不及格课程(学位课70分以下,其他课程60分以下,含缺考情形),则不能评定一等奖学金。若评定年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无论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时间是否在评定年度),只能评三等奖学金。学术不端行为的鉴定、处理程序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海大学位20108号)。3、综合成绩构成1)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三部分构成:(1)对于2010级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 6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30 + 社会活动成绩(2)对于2010级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 3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60 + 社会活动成绩2)综合成绩计算:(1)学习成绩:为申请学业奖学金年度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公式如下:平均学分绩=其中:研究生成绩只针对选课成功的课程(即显示学年学期的课程)进行计算,列入培养计划但未进行选课的课程不进行计算;缺考的课程成绩按0分计算,学分按照该课程的预计学分进行计算;不及格课程在重修以前按实际分数计算,重修以后按重修后分数计算;若课程成绩为“及格”,不对该课程进行计算;若为“不及格”,不对该课程进行计算,但不得评定一等奖学金;教学实践、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硕士前沿讲座、博士前沿讲座、专业英语、 硕士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博士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的成绩不进行计算,但不及格不得评一等奖学金。(2)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包括()论文发表情况()参与科研项目或创新课题及取得成果情况、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及表现情况等。(2010级研究生以2010年的9月1日到2011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准,会议论文以相应期间出版的论文集为准,用稿证明不作为计分依据)。()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刊物类别 作者 顺序SSCI及国内重点期刊其他CSSCI中文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中文期刊国内会议论文1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45-2301-国内重点期刊包括: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新华文摘、中国工业经济、会计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管理科学学报、旅游学刊等。同一位研究生发表多篇论文,发表论文计分最多为80分,超过80分以80分计算。其中:、一般中文期刊(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国内会议论文(具有国际或国内统一书号ISBN,不含论文摘要集)由学科专家组根据该学术成果的实际学术水平在规定范围内计分; 、署名顺序认定标准:第一作者: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第二作者:本人第二(但导师不是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三。、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由学科组根据专著学术水平划分到相应类别的刊物进行计分;、研究生参编专著如果执笔5万字以上,可认定为第二作者,研究生需要向专业学科组提供参编专著执笔5万字以上的书面证明材料;、所有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海洋大学(指的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海大,同时奖学金评定者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海大);、同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时,同一研究生至多提交三件作为第2作者的学术成果;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海大学位20108号),未参加实际研究而在他人成果上附加署名为学术不端行为。、发表“SSCI及国内重点期刊”的第一作者研究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例如课程成绩及格情况等条件);、关于期刊增刊、副刊的认定:在各个类别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按照该期刊所在类别进行计算由各个专业学科组认定;如该学术成果经认定达不到该期刊的水平,可对增刊、副刊降一或两个档次进行计算或不予计算。 各个专业也可以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采取对本专业所有研究生提交的所有学术成果统一打分的方式进行计分。每件学术成果计分范围为第一作者:0-30分,第二作者0-15分。同一学术成果第二作者的计分不得超过第一作者计分。所有参与统一打分的学术成果,都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中文学术期刊(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或国内会议论文(具有国际或国内统一书号ISBN,不含论文摘要集)。采取统一打分的专业,须按照上述关于学术成果的、条进行;对各个类别学术期刊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进行计分,如何计分,由各个专业根据该学术成果的实际水平计分。()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由导师和学科评审组分别打分,按照导师评定分*0.5+学科评审组评定分*0.5,一等50-60分;二等40-50分;三等30-40分。发表论文和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两项的总成绩上限为120分,超过120分,以120分计算。(3)社会活动成绩:社会活动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系、所)和班级学生工作以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等。社会活动成绩=评议分+加分,社会活动成绩上限为15分,超过15分,以15分计。社会活动成绩由研究生班委组织班级对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中思想态度以及组织协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分范围7-10分,加分由个人申请,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认定、汇总。加分参考标准:A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5、2.5、1.5分;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1.5、1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注:同一作品以所获最高分计。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B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奖者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注: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C在校级以上学习或文化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注: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D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成绩者加分:校研究生会主席团0-3.5,院研究生会主席、校级部长0-3;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支部书记0-2.5,院级部长0-2;一般干部或担任其他社会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加0.5-1分。干部兼职,加分以最高分计、不能叠加。E积极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并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及等次,参照第C条加分。F积极向正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稿,稿件在千字以上并被采用者,按刊物级别,校、市、省、国家级每篇加0.5-2分。注:科研类稿件不计。G其它情况酌情加分。H三人以上视为集体参赛,每人按照相应加分减半处理,不明事宜由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负责解释。四、组织领导和评定程序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党委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各学科主要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指标,协调解决各学科专业评定中出现的问题,审定全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学院成立以党委负责人、学院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负责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各学科专业点成立由至少五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学科评审组,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程序:(1)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年度各专业学科点的评定指标,下达各专业学科点;(2)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书面版和电子版同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批备案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审批后确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3)学院团委、研究生秘书共同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对研究生本年度的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对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给出具体评分;(4)学院团委组织各学科专业点同学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供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研究生的平均学分绩,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5)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申请表、相关见证材料,结合研究生社会活动的表现情况,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6)各学科评审组对本学科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的发表论文进行审核并参照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根据研究生的个人申请表、相关见证资料及导师意见对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的成绩进行评定,每人分别给出独立评分,然后计算平均分;按照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计算办法核定每位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最后,汇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计算每位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本学科专业点研究生的评定推荐意见,上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7)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教育中心。五、附则本办法仅适用于管理学院研究生2011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其解释权归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1-9-15附件一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权锡鉴副组长:王竹泉 刘召芳成 员:王 淼 崔 迅 张广海 罗福凯 高 强 张勤生姜忠辉 房巧玲 许玲玲 马 崑管理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刘召芳成员:许玲玲 薛清元 杜红凯 张景琛 沈守琴 韩莎莎 于森林 李菲 沈继军 张 润 附件二2011年9月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日程安排完 成 时 间完 成 事 项负责人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年度各专业学科点的评定指标,下达各专业学科点分管副院长、研究生秘书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书面版和电子版同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批备案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审批后确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分管副院长、研究生秘书2011年9月19日(周一)15点前向2010级各班提供2010级研究生成绩研究生秘书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对研究生本年度的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对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情况给出具体评分学院团委、研究生指导教师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组织各学科专业点同学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供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研究生的平均学分绩,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学院团委2011年9月22日(周四)上午11点前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申请表、相关见证材料,结合研究生社会活动的表现情况,对研究生的社会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并将结果提供给各学科评审组,同时向各学科专业点研究生公示学院团委2011年9月26日(周一)上午10点前各学科评审组对本学科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的发表论文进行审核并参照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根据研究生的个人申请表、相关见证资料及导师意见对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的成绩进行评定;按照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计算办法核定每位研究生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最后,汇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和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计算每位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本学科专业点研究生的评定推荐意见,上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评审组2011年9月27日(周二)10点前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教育中心分管副院长、研究生秘书附件三: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导师姓名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专业年级出生年月研究生类别博士( )、学术型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政治面貌本学年是否有不及格课程 是( )否( )本学年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是( )否( )本 学年 个人总结(包括课程学习、学术与科研活动、主要学术成果等情况)本 学 年 个 人 总 结本人签字: 导 师 评 价 导师签字: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1)学习成绩: (由各个专业根据学生测算出的成绩统一进行填写)(2)社会活动成绩: 负责人签字: (3)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成绩(导师评定): 导师签字: (以下由各个专业负责老师填写)学术成果得分(学科组评定): 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成绩(学科组评定): 学术与科研活动总成绩: 专业负责人签字: 综合成绩: 专业负责人签字: 总成绩: 专业排名: 专业 意 见经过本专业综合评定,该同学被评为( )等学业奖学金。专业负责人签字: 备注1、本表一式3张侧面装订,签字处必须手写;2、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到本表后一齐装订,学术成果原件由导师审核,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全文,要包含带有刊号的一页),请研究生导师核实后在封面复印件右上角签名,学生注明姓名、学院、专业、学号;3、评定结束后本表及所附材料由各个专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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